澳洲 | 法律专栏05 先拍卖还是先申请FIRB?“二手房豁免证书(拍卖)”全解析

澳洲房產收到土地稅稅單該怎麼辦?怎麼豁免?| 澳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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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在澳大利亞購買物業除了需要向政府繳納印花稅外,在持有過程中需要每年向各州政府繳納土地稅。土地稅支出有時候困擾著很多澳洲房產投資人,而且很多時候還影響到他們的投資回報。在澳大利亞新的財政年開始後,許多澳房業主陸續收到土地稅的評估稅單(下圖)。其中,一些業主已經擁有名下物業許久,卻突然收到土地稅稅單;一些業主只聽說澳洲有印花稅,表示從來不知道土地稅怎麼計算;更有一些業主已經拖欠土地稅,卻並不知道為何要交付或如何去申請豁免。今天,我們一起十問十答土地稅”

許多澳房業主陸續收到土地稅的評估稅單
許多澳房業主陸續收到土地稅的評估稅單
  1. 什麼是土地稅?

澳洲土地稅是土地所有者按照年度繳納的稅種,由各州/地區政府收取,目前只有北領地未設置該稅種。計稅金額按照業主持有或者聯名持有的土地總價值,實行一年一征繳。

州稅局(State Revenue Office)每年對土地價值進行評估,按照上年度財政年最後一天,即每年6月30日(或12月31日)對所有澳房業主名下的土地價值進行計算。州稅局是以市政廳(Council)所提供的“土地價值”(Site Value為基礎進行土地稅計算的,而此“土地價值”通常情況下是被記錄在物業的市政費通知單(Council Rate Notice)上。

  1. 土地稅和房屋建築有關系嗎?

土地稅,按字面意思拆解,即對“土地價值”所征收的稅,而“土地價值”不包括地上建築物的價值。

例如投資者有一棟海邊別墅價值$120萬澳幣,那麼真正的“土地價值”可能是50萬澳元。政府也會根據市場情況進行地價調節,然後通過市政費與稅單通知單通知業主。

即,土地稅和房屋建築價值沒有關系。

  1. 哪些土地需要繳納土地稅?哪些土地可豁免土地稅?

如果物業的土地價值超過一定價值的話,則可能就需要繳納土地稅了。無論是自己擁有,或是和別人一起擁有以下這類土地,都需要按要求繳納土地稅:

  • 商業或工業物業,例如零售店、商務房和工廠
  • 度假房
  • 租賃或是投資房產
  • 一些沒有得到豁免條件的初級生產用地
  • 空地,包括鄉村荒地
  • 任何其它非免徵土地
  • 其它

可豁免土地稅的包括:

  • 主要居所(家)
    • 一般而言,物業產權在業主名下,而不是公司或信托機構
    • 在某些案例中,豁免的可以延伸到一些信托的信托人。這些情況中,一個或多個受益人將這個土地作為他們的主要居住場所。
  • 某些做初級生產用地的土地(生活農場)
  • 總價值低於土地所在州/地區政府規定的土地稅征收額
  • 公寓和慈善機構
  • 其它

一言以概之,投資物業大多需要交納土地稅,自住的物業或者用於初級生產用地通常可以申請土地稅豁免。

  1. 為什麼我會突然收到土地稅的評估稅單呢?
  • 與上一個財政年相比,所擁有物業的土地價值已經超過土地稅征收額
  • 購買了另一新物業以作投資目的
  • 之前物業的土地稅豁免已經終止
  1. 第一次收到土地稅的評估稅單,我該怎麼辦?
  • 要求審查評估稅單中的土地稅概要
  • 聯系州稅局已更新業主與土地信息細節
  • 若符合本文上述的條件,可申請豁免
  • 乖乖地繳納土地稅
  1. 土地稅征收額是多少呢?

除澳大利亞北領地沒有土地稅外,每個州對“應納稅土地價值(Taxable Land Value)”的征繳幅度和稅率是不一樣的。而且,相應土地稅的起征額也是不一樣的。

以個人擁有總價$100萬澳幣的應稅土地為例,如果這些土地都在一個人名下並且都在同一個州,應繳土地稅請見下表:

(注:此表摘自網絡並非本人原創,應為2014-2015財政年版本)
(注:此表摘自網絡並非本人原創,應為2014-2015財政年版本)

個案的土地稅計算可參見以下網站:

  • 新南威爾士州:http://www.osr.nsw.gov.au/taxes/land/calculation
  • 維多利亞州:http://www.sro.vic.gov.au/landtaxcalculator
  • 昆士蘭州:https://www.qld.gov.au/environment/land/tax/calculation/
  1. 我不會用上述的計算網站算土地稅,怎麼辦?

您的稅務師、會計師或是稅務律師會為您做好土地稅的詳細報表。

請您詢問他們得到進一步信息,並且尊重他們的工作與支付相應的費用,即使只是為您做簡單的計算。因為,他們每一次計算的背後都是學習工作到半夜的辛勤與付出。

  1. 聯名/集資/私募買的土地,土地稅按所占份額繳納嗎?

大面積土地的投資與囤積聯名/集資/私募風已經慢慢從中國吹到了澳洲,那麼在土地稅繳納上,地稅是按照一戶土地征收的,按照州稅局寄出的土地稅評估稅單為准進行繳納。

至於稅額的分攤問題可以由各土地擁有者們自行商定,並未規定要按照所占份額進行繳納,只要保證最後按時繳納正確的數額就好。

  1. 案例分析

王先生於2015年首次置業買了一套位於悉尼價值100萬澳元的公寓樓花作為自主房屋。2016年7月1日交房時,在律師出具的交房費用明細表中發現自己需承擔915澳元的土地稅。隨後查看購房合同後發現:

  1. 合同首頁標明“Land Tax is adjustable – Yes“;
  2. 特殊條款68條寫明買家接受1,825澳元/每年作為交付當年的土地稅清算數據。

1:王先生是否需要繳納915澳元的土地稅?

答:是。原因是開發商在開發該樓花項目過程中每年需要繳納相應的土地稅。開發商在2016年初向政府繳納了當年的土地稅,但是7月1號以後開發商將房產交給王先生,所以開發商要王先生返還其預支的半年土地稅金額。該金額由具體房產交付日期決定,因為7月1號交房,開發商需承擔182/365天,王先生需承擔183/365天,即915澳元(1,825*(183/365))。

2:王先生是否在接下來的每一年都需要繳納土地稅?

答:如果王先生並無其他房產且將此套房產作為主要居所(家),則一般情況下他無需再繳納土地稅,因為:

  • 該公寓的土地價值一般不會超過2萬澳元(2016年新南威爾士州土地稅起征額);
  • 假設該公寓土地價值超過2萬,但由於屬於自住房產,仍無需繳納土地稅。

注:本人在所有購房合同的解釋中,都會向買家著重說明一個“Adjustment”的條款,該條款即與此問相關。

此外,在購買樓花時,可由律師發信給開發商以嘗試協商免除房產交付當年的土地稅清算,即注明 “Land Tax is adjustable – No”。並且,需要格外注意任一合同中特殊條款關於土地稅的規定。

  1. 減免土地稅的策略與規劃方案
  • 分散物業投資區域
    • 在不同州購買土地
    • 瞄准北領地
    • 控制土地的購買價格
  • 用不同的主體來購買投資物業
    • 不同家庭成員
    • 家庭信托
  • 以公寓房取代別墅進行投資
    • 讀者思考題:為什麼一般公寓房的擁有者不需繳納土地稅?

注:澳大利亞各州均有相應立法權,因此各州間的法律均有不同,以上文字內容可作參考方向,但非個案的專業法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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