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的法律制度完善、健全,但辦理流程也十分的繁瑣、專業化,在澳洲買房的過程中,通常會涉及到許多法律問題,如果不是法律專業人士往往很難解答,因此在澳洲買房,請一名專業的律師就非常有必要。(中國人在澳洲買房條件)
居外網蒐集、整理了網友的郵件提問,篩選出一些代表性的問題,並邀請澳洲專業的持牌律師,為大家直接解答在澳洲買房過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
1、Q:我即將去墨爾本讀書,有3年的master,能否買二手別墅?買二手房是否要申請FIRB,申請費用是多少?買到的房子可以出租嗎?
A:1.留學簽證期間可以購買一套二手房作為自住用,簽證到期或離境3個月內需要賣出。一般需要簽訂合同的購房者申請辦理貸款。2. 所有購買的房子都需要申請FIRB,根據情況或可先申請買房許可待買到房子再轉為具體房子的許可。3. 根據房價申請費各不相同,100萬以內的房子申請費為5000澳元。4. 不可以出租、分租或空關房子,否則視為違反FIRB規定。
2、Q :在網上看到您關於在澳洲無婚前婚後財產一說的文章,我家人正面臨這樣的問題。那麼請問如何保護婚前財產如婚前購置的物業和銀行存款?
A:配偶間合理保護婚前財產有幾種方式可供考慮:1. 設立遺囑;2. 配偶間簽訂婚前或婚中財產協議界定分配方式;3. 向法院申請法令規範彼此財產分配協定。以上方式都可為婚前財產保駕護航,尤其是在將來雙方分開時可按協議內容分配財產,減少受到法律管轄權的影響。
3、Q:我於2015年11月和開發商簽訂的購買合同並交了10%的定金。當時開發商說2016年2月交房。開發商沒能在2月按時交房,推到7月份。但,7月份驗收不合格,也沒有交房。請問:我可以撤銷合同並追回10%的定金嗎?
A:首先要看您是在哪個州購買的物業,及具體合同條款。通常來說,樓花合同裡會有一個落日條款,即過了落日日期無法交房,合同可以被撤銷。若撤銷,開發商則會退款給買家。因此,需要具體瞭解:1. 合同裡是否有落日條款;若有則具體的落日日期;2. 落日日期是否到了;3. 合同裡是如果約定落日日期後的安排。
4、Q:想瞭解海外投資者在澳洲房產投資,租金收益有什麼合理合法的減稅方法?
A:關於繳稅事宜,主要原則是租金收益應當計入當年個人可課稅收入的一部分,並根據稅率繳納相應所得稅。一般減稅方法主要有通過物業的折舊作為賬面損失來報稅。具體折舊需根據物業情況及折舊表來做,該項可向您的會計師具體協商。
5、Q:1. 在維州,合同的電子版是否有效;2. 如果合同的電子版有效,那麼合同生效之日是開發商簽署之日,還是我收到合同電子版的郵件之日。3. Cooling period 的起始之日是開發商簽署合同之日,還是我收到其簽署的合同電子版的郵件之日。
A:1. 簡單來說,簽名電子版是有效的。但一般會由雙方(或其代表律師)事先聯繫協商好,並在規定時間內補上籤名原件。2. 合同生效日為最後一位合同方簽署合同的日期。在買房過程中,一般都是買家先簽合同,賣方後簽。所以合同生效日應為賣方簽名的日期,這個日期也會在合同上顯示。請看一下收到的賣方簽署的合同以及其中寫明的日期。3. 一般情況下,冷靜期由合同生效日開始計算。過了冷靜期後,買家不可再取消合同。澳洲買房絕大多數情況下雙方都有自己的代表律師,請趕緊確認自己代表律師的身份並與其取得聯繫。
6、Q:我在澳洲買的房子不想要了,保函金我怎樣才能取回?
A:通常來說,若買家無法進行物業交割,將損失合同下的定金給賣家。如果保函是替代合同定金,將無法拿回。此外,賣家的其他損失也有權向買家主張。建議嘗試轉賣或儘早和賣家協商達成和解。
7、Q:請問什麼樣的借款協議會受到澳大利亞的承認和保護,澳洲政府的有關規定是如何要求的?
A:由於澳大利亞遵循案例法,根據不同的個案情況,這個問題的回答也會有所不同。值得注意的是,借款協議和借條本身就會有所不同。另外,根據借款協議內容的設置,借款人可能還需支付印花稅(根據各州要求不同,這點的實施也會有所不同),這樣才符合日後作為“呈堂證供”的要求。當然,在某些案子裡,借條也有可能作為部分證供。但我們建議,雙方各請一位律師,按照各州要求,簽署正規的借款協議。並可在房產證上加注“知會備忘”。此外,除了父母與子女之間,夫妻雙方也應及時準備財產協議,以規範日後雙方之間的財產分割事宜。在很多案子中,聯邦家庭法院會考量父母借錢給子女買房的事實,在分配夫妻雙方財產時進行調整。而借款協議的糾紛一般被認為是各州法院的司法管轄權。
8、Q:我是日本籍華人,現居日本。沒有澳洲有效簽證。想買一套公寓每年來住上一、二個月,其餘時間用於出租。你的文章上"讓您(以及任何相關人)可以每年最多使用四周的時間分享提案中的權益"具體怎麼理解比較好?還有聽說籤證無効後必須賣房,這是針對哪一種情況來說的呢?
A:目前沒有澳洲有效簽證的海外買家可以在澳洲購買全新的物業或樓花,購買前需要向澳洲外管局申請買房,並獲得批准函。若購買全新的物業或樓花,對於居住或投資沒有明確限制,可根據業主意願持有。對於已有澳洲臨時居民簽證且在澳洲購買二手房自住的買家在簽證到期後必須賣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