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法律讲堂:在澳洲买房,你不得不了解的法律知识

本期,居外网从电话、邮件等多个渠道为读者解答买房过程中的各个问题,整理出澳洲置业相关法律问题,结合【名家专栏】中澳洲专业律师的解答,推出“澳洲房产法律”主题策划,为大家全面、专业的解析澳洲买房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法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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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1:在澳洲买房,买家最关注的4个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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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5%a9%9a%e5%89%8d%e8%b4%a2%e4%ba%a7%e5%88%86%e9%85%8dNO 1 : 婚前财产(房产)分配

整理网友的提问 ,我们发现在澳洲买房,婚前财产(房产)分配是大家问的最多的问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 结婚前,如何保护自己的婚前财产?

· 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配?

 

 

 澳洲无婚前婚后财产一说 购买澳洲房产需多加思量

在澳洲并没有明确的婚前婚后财产一说。如果今后双方分居或离婚,所有的婚姻共同财产要放到一起统一进行财产分割分配。<详细>

在澳洲如何保护子女婚前财产——房产?

如果国内父母为在澳生活学习的子女置业,今后孩子在澳洲结婚,如果对婚前部分物业进行一定程度的保障。有这样几种方式可供读者参考。<详细>

案例分析 | 深度解析王宝强离婚案,依澳洲婚姻法房产如何分?

若王宝强离婚案类似的情形发生在澳洲,那么澳房会怎么被分配呢?”。此文假设马蓉为过错方,且无其它财产协议,对大家的一系列疑问作出回答概括,并比较此案若在中澳发生的不同情形。<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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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e5%a4%96%e5%9b%bd%e4%ba%ba%e4%b9%b0%e6%88%bf%e6%94%bf%e7%ad%96 2 : 外国买家在澳洲买房的政策规定

第二个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是关于外国人在澳洲买房的相关政策规定,而其中影响最大的,是澳大利亚海外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宣布于2015年12月1日起执行的相关政策改革。

· FIRB 具体指什么?

· 外国买家的身份认定?

· 留学生在澳买房的政策规定

 

先拍卖还是先申请FIRB?“二手房豁免证书(拍卖)”全解析

“拍卖二手房豁免证书”可以理解为海外人士参加二手房拍卖的入场券,即买家可在这6个月内参加任何拍卖购买一套在申请房价范围内的不特定房产。<详细>

外国投资者在澳洲买房投资的相关规定详解

外籍人士完全可以在澳洲境内购房的。其实澳洲政府是非常欢迎海外投资的,因为澳洲是一个地广人稀的国家,来自海外的投资为澳洲的经济发展带来许多机会。<详细>

留学生在澳大利亚可以购买二手房吗?华人律师亲自解答

近期很多读者朋友来信询问,想给在澳大利亚留学的孩子置业,看中了当地的二手房。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购买二手房呢?<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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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e5%90%88%e5%90%8c1 3:签订澳洲房产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儿?

在国内买房,大家在签订房产合同时都十分谨慎;在法制健全的澳洲,买房的时候,则一定要请专业律师拟定购房合同,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也非常多。

· 签订购房和同需注意的事项

· “冷静期”是什么意思?

· 什么是“日落条款”?

 

海外买家该如何有效签署购房合同

在澳大利亚,购房合同一般一式两份,由买卖双方各签署一份后相互交换。买家保存卖家签署的合同,卖家保存买家签署的合同,称为“交换合同”。<详细>

更多考虑时间并拥有反悔权 澳洲购房合同下的法定“冷静期”

冷静期,顾名思义,就是给自己更多考虑时间,甚至可以反悔取消合同。在澳大利亚的一些合约签订前都会有法定冷静期。<详细>

关于澳洲购房合同中“日落条款“,你必须知道的4件事

“日落条款”(Sunset Clause)便是购房合同中规定开发商所承诺的最晚交房日期与救济方式的条款,即明确了购房合同中部分或全部条款的无效日期。<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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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zhuangrang 4 :关于在交房前转卖楼花方面的法律问题

自今年4月份澳洲银行收紧海外投资者的房贷以来,中国买家面临着巨大的资金压力,不少人不得已将手中的楼花转让。转让楼花时要注意哪些法律事项,也成为很多买家迫切想要了解的问题。

· 交房前可以转卖楼花吗?

· 转卖楼花会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澳洲房产投资常见Q&A:海外买家可以在交房前转卖楼花吗?

近日,不少澳洲房产买家来咨询是否可以在土地交割前将楼花或者空地转卖出去。简单来说,是有可能这样操作的。<详细>

澳洲海外房贷严峻,楼花到期交付如何转卖?

自2016年4月以来,由于海外贷款政策不断收紧,很多面临即将交付的海外买家都因为无法通过银行贷款审批,所以部分海外买家被迫无奈将已签约的楼花委托中介放回市场,进行转让出卖。<详细>

 

Part 2 :澳洲房产相关法律问题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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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节,居外网搜集、整理了网友的邮件提问,筛选出一些代表性的问题,并邀请澳洲专业持牌律师,为大家直接解答在澳洲买房过程中,?

去美國買房,如何簽訂購房合同?

簽訂購房合同,是買房中的重要一環。這份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保障着買賣雙方各自的利益,在簽署時一定要慎之又慎。在美國,買賣雙方一般都需要請專業的律師來共同起草並審查購房合同,而購房者在簽署時也要注意很多問題,以防出現對自己不利的條約。

美國房產投資入門六部曲 | 美國

美國房產投資

我在居外網的首期專欄是關於美國房產投資的基礎知識。教,是不敢當,而是提供建議。以我個人的工作經驗來說,我強烈建議中國買家在簽訂房產合同之前先咨詢律師和專業人員。在開始一場奇妙的房地產投資旅程之前,讓我們看看你能做什麼。

1、想要什麼

購買房產前先需要明確自己想要什麼。如果想要取得成功,就必須有股衝動,包括房地產投資。所想要的就是所渴望的,是能帶來享受和滿足感的東西。一旦你確定想要什麼,經常會有強大的動機或目的,突顯出這種欲望。投資房地產應該有這種欲望,並能從中真正得到滿足,因為房產投資是很難做的。

2、確立目標

要想得到自己想要的房產,確立目標是非常關鍵的一點。這種目標不應該只是在腦海中,而是應該明確的寫出來。你應該大聲對自己說出來,並不時回顧一下。就好似創業者定期提醒自己為什麼要開公司。

有很多方法來建立目標。在這方面,我學過很多方式,但沒有絕對的對或錯:

  • 確立1年以下的短期目標
  • 確立可以看到未來的長期目標(包括短期目標)

3、學習

知識能解除焦慮,增加信心。如果准備開一家房地產公司,就必須了解公司 紛繁難懂之處。我發現,了解房地產投資最簡單的方法就是閱讀關於它的一切。但你必須將它學以致用。

閱讀和學習最終是要用於實踐。你可以在市場上找到大量的關於房地產投資的刊物,可以從中得到借鑒。此外,需要牢記有關領導和勵志的出版物。

4、了解自己所在地區的房地產市場

大多數房產投資者都是從研究其居住地的房產開始的。一旦學到了足夠的專業知識,就有可能在這個地方開始投資。因為,自己的居住地比其他地區更容易了解,也感到更舒適,容易知道當地居民對房產的需求。購買當地的房產也比較便宜,減少投資之旅的成本,還可以隨時看到你所購買的房產,這會給你一種安全感。

5、找一個“導師”

找一個可以幫助自己的導師,他可能成為你最大的學習經驗。我所認識的每一個成功房地產投資者的“導師”都說,他們的成就要感激他們生活中的老師。而我的導師也助我良多,他就是我爸爸。

你的導師可以無關身份,只要是你信任的那個人的建議,他們願意在你投資和學習過程的各個階段為你提供幫助。

6、建立自己的房地產“團隊”

組建一個成功的“團隊”會讓房產投資者的工作變得更簡單。你不可能包攬所有事, 在房地產投資方方面面都能面面俱到。很多人在房地產投資中都受到挫折,因為他們嘗試一個人處理很多問題。然而,你必須有一個可以幫助你的專業團隊。其中包括:

房地產經紀人:在眾多與其他房地產投資者和銷售合作的經紀人中選取最好的

房地產承包商:售後團隊能及時完成工作。要求有推薦並確保他們獲得許可

產權律師:每個投資者都需要一個律師,他們會保護你的資產,一定聘請一位與投資者 工作的律師

產權公司:確保你要購買的房產沒有留置權,選擇房產時要謹慎,每年關閉數以百計

房產檢查員:這要花很多錢,但從長遠來看,會節省下萬元成本,還會出色的審查房產狀態

以上,是我對剛入門房產投資的買家提出的6個關鍵點。雖然簡單,但非常重要。我希望,這能讓入門者理出一些投資思路。總之,任何事都沒有絕對的對與錯,這裡僅代表我個人觀點。

 

房產公司創始人湯惠專欄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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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房產交易中產權公司到底有多重要?| 美國

休斯頓房產

近年來,華人在美國買房的熱潮風起雲湧,目前已從加州延伸至休斯頓等中部城市。大部分人遠程購房,會對購房的安全性存在顧慮,擔心在國內可能發生的一些房產糾紛,如一房兩賣、偽造房產證、中介攜房款潛逃、房客假冒房東將房產轉租等也在美國發生。其實大可不必有這些擔心,因為美國的房產制度十分嚴密,基本把可能的漏洞都堵上了。其中最重要的一個因素就是產權公司的存在。

產權公司幾乎與美國房地產業同步發展起來的,最早的產權公司是1853年建立於賓西法尼亞州的Law Property Assurance and Trust Society,經過160多年的不斷成長和完善,產權公司目前在房地產交易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可以說是全方位多層次地保護著房產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下面就具體介紹一下產權公司在房地產交易中的4大主要功能:

1、查驗產權的合法性

為確保交易房產其產權的合法性,產權公司會進行產權搜索(title search),這是對房產所有權記錄的徹底的檢查。在產權搜索中,產權公司會:

  • 按時間順序查對歷任房主的記錄,查驗是否有中斷的部分,如果中斷會進一步查找原因;
  • 調查任何未償還的按揭、留置權(encumbrance)、判決或與物業相關的未付稅款,以及任何限制、地役權(easement)、租賃或任何可能影響所有權的問題;
  • 進行房產測量(property survey),從而決定該房產是否在房屋的邊界內、鄰居是否有侵占(encroachment)、是否存在對房產所有權有影響的地役權等等。

2、提供產權保險

一旦產權公司證實了產權的合法性,就會提供產權保險,以保護貸款人或買主對可能產生的房產所有權的糾紛的索賠或訴訟。在德州,產權公司主要提供兩種產權保險:保護債權人(如貸款公司)的保險(Loan Policies)和保護房主的保險(Owner Policies)

  • 保護債權人保險

保護債權人保險又稱為抵押權保險(Mortgagee Policies),一般是債權人要求購買的,這個保險可償還貸款余額;重新貸款(Refinance)時,根據當時的貸款金額,需要重新購買抵押權保險。

  • 保護房主保險

當購房者買了房產,並且購買了保護債權人保險,產權公司會自動提供保護房主保險。這一保險涵蓋房屋的購買金額,但是不包括房產的增值。

產權保險,只需要在房產交易時購買一次,由買賣雙方協商由誰出錢購買,在德州一般由賣主購買。另外,產權保險,只負責房產過戶以前發生的糾紛,對於買房以後發生的糾紛不在產權保險的保護範圍以內。

3、第三方托管賬戶(Escrow Account)服務

房產交易中會有大宗的款項介入,因此,由處於中立位置的第三方來托管賬戶就勢在必行。大多數產權公司也提供第三方托管賬戶服務。從購房合同簽訂開始,產權公司就會設立一個賬戶,用以負責交易資金的監督直至完成產權轉移,從最初的定金(Earnest Money)到過戶時房款的轉移,無一不是在產權公司的監督之下。除了產權公司,專門的第三方托管賬戶公司(Escrow Company)和銀行也可以負責托管賬戶,同樣可行使上述功能。

4、房產過戶的協調和產權登記

房產過戶時,產權公司會為買賣雙方准備好過戶結算單(Settlement Statement),計算出買賣雙方的過戶費(Closing Cost)。過戶之日,雙方簽好文件,買方將首付款及過戶費等以Good Funds(Cashier’s Check, Money Order或者電彙的收據)的形式交給產權公司存入第三方托管賬戶,同時,貸款公司/銀行也將貸款額彙到托管賬戶。隨後,產權公司將產權保險、經紀人的佣金以及一些相關的費用從房款中扣除以後支付給賣主。產權過戶以後,產權公司還負責到郡(或縣)登記。產權登記非常重要,它是對房主合法擁有房屋的最好證明。

在德州,購買了房產以後,沒有房產證一類的證書,所有關於房屋所有權的文件都保存在郡(或縣),公眾需通過正常途徑就可以查詢房主姓名。這從根本上杜絕了本文開頭提到的惡性事件的發生。

根據上面的介紹,相信大家對產權公司以及對美國房地產制度的完善有了一定的了解,無論是美國人熱衷的頻繁搬家,還是外國人在美國投資房產熱潮的興起,全是得益於這一制度的完善。

 

休斯頓房產市場經紀孟潔如專欄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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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法律講堂:在澳洲買房,妳不得不了解的法律知識

澳大利亞的土地所有權制度經過上百年的發展後,十分的完善健全,但同時這也導致了其土地轉讓時法律流程的復雜繁瑣和專業化。在澳洲買房的過程中,通常會涉及到許多法律問題,如果不是法律專業人士往往很難解答,因此在澳洲買房,請壹名專業的律師就非常有必要。

澳洲 | 關於澳洲購房合同中“日落條款“,你必須知道的4件事

前言

“日落條款”(Sunset Clause)是購房合同中規定開發商所承諾的最晚交房日期與救濟方式的條款,即明確了購房合同中部分或全部條款的無效日期。當一筆交易的簽約與履行時間間隔較長時,“日落條款”不僅為買賣雙方提供了免責解約的機會,更是給出了雙方在條款時效前的有效緩衝,使雙方可以在條款失效前能夠提前准備。今天我們就請到了擁有中澳兩國律師執業資格的林彙銘律師為大家講解“日落條款”背後的故事。

一、“日落條款”—— 中國購房者最稱贊的條款

當在谷歌上搜索關鍵詞“中國 開發商延期交付”時,我們會得到大約170萬條結果,排在前幾位的多是“違約金”、“怎麼辦”、“沒有時間限制”和“業主買單“等負面詞彙

可見在中國,大量的購房者會遇到開發商無限延期交付又無可奈何的窘境。一方面是因為購房合同中並沒有完善的相關條款與救濟方式,另一方面也是國內購房者往往未能在簽訂合同前得到專業的法律意見而錯失了與開發商平等對話協商的機會。以本人好友李先生的經歷為例,李先生曾於浙江溫州市區處購買一樓花,開發商延期了近3年才交付,而最後卻只獲得區區3萬人民幣的賠付。

然而,當在谷歌上搜索關鍵詞“澳洲 開發商延期交付”時,我們會得到大約46萬條結果,排在前幾位的多是“開發商拿不到錢”、“政府收拾開發商”等利好買家的詞彙

那麼,都是購房行為,為何會出現以上如此大的不同呢?一個主要的原因便是幾乎所有的澳洲樓花購房合同都會包含保障買家權益,規定開發商交付日期的“日落條款”。該條款規定,如果樓花未能在條款規定時間內完工,購房合同將會失效,賣家需退換買家所交付的定金及相應利息。即,如果開發商延遲交付並且延遲時間超出了買家的可接受範圍,買家可以依賴“日落條款”的執行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降低自己的購房風險。因此,“日落條款”也一度成為不少中國買家最稱贊的澳房合同條款。

二、小心!極少數開發商利用“日落條款”惡意終止合同

然而,由於近幾年房價的高速增長,簽訂樓花合同時房屋的售價會遠低於交付時的價格,這巨額的差價使得極少數貪婪開發商利欲熏心,便試圖鑽法律空子,故意拖延交房時間,利用合同 “日款條款”中的各種技術細節終止原本的合同,然後再以當前更高的價格進行“一房二賣”。這無疑讓原本保護買家權益的“日落條款”變成了開發商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工具,導致買家的金錢、時間成本被束縛在樓花項目中,錯失資本增值和其它投資機會。

以4年前發生在悉尼的真實案件為例,買家Hui Wang於2012年以73萬澳元的價格在悉尼Ultimo購買了一套公寓樓花。然而在2014年開發商通知買家,稱建築公司沒有及時施工以及原材料價格上漲等客觀原因,交付將比計劃日期晚近13個月,因此無法再履行合同從而啟動“日落條款”了。Hui Wang在拿回定金與相應的利息,並於開發商解除合同之後,Ultimo的該公寓以85萬澳元的價格重新投回市場。至此,該開發商於2013年完成了預售並獲得了足夠的銀行貸款,在2015年又能以市價再賣出,獲得升值的巨大收益。

因此,請在簽訂合同前請律師詳細解讀合同條款,與開發商進行協商,千萬小心“日落條款”被不合理的利用!

三、“日落條款”的修正與現狀

在澳房市場,特別是悉尼房市奮戰多年的投資者與地產經紀人一定對2015年的“日落條款“風波記憶猶新。在近700位民眾參與聽證會後,新州政府於2011年末頒布了《產權轉讓法》的修正案,以此限制開發商利用“日落條款”惡意終止購房合同從而謀取更大的經濟利益。

新法令規定,開發商如果要啟動“日落條款”,必須提前28天以書面形式通知買家,清楚寫明工程延期和撤銷合同的原因。合同的撤銷必須得到買家的同意;若買家不同意,開發商必須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請,得到准許令才能撤銷合同。另外,開發商將負責支付買家向法院遞交申請所產生的費用,除非有證據證明買家拒絕撤消合同的行為是不合理的。

事實上,惡意拖延交付終止合同的開發商還是極少數。一般情況下,為了節省銀行借貸利息或投入其他項目,絕大多數開發商並不會故意拖延時間,甚至更多情況下,他們會提前竣工進行交付。

此外, 新政下已愈發完善與標准的“日落條款”為澳大利亞作為“世界最安全的房地產市場”更是添磚加瓦。

四、“日落條款”的完善並不代表你利益的絕對安全

樓花購房合同絕大多數為格式化的標准合同,除非有“顯示公平”的條款,不然開發商一般不會接受合同條款的修改。因此,在買家與開發商之間的懸殊差異下,律師的介入,幫助買家進行盡職調查與合同的詳細解讀就顯得十分必要與重要。

  • 盡職調查:主要是開發商的背景與歷史項目,項目是否已經獲得所有必要的批准,預售情況與無條件合約的最低數量,資金來源與貸款情況,項目進度與時間節點等;
  • 其它條款的解讀
    • “日落之日”(Sunset Date):開發商最晚需要竣工並交付的時間。部分樓花購房合同還會注明一般在6-12個月“竣工延期條款”(Sunset Date Extension)。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一個200套公寓左右的中型開發項目若在24個月後仍然延遲交付,那麼買家應提早准備並開始與開發商溝通,調查延遲原因。
    • “以最終的項目申請批文為准”(Subject to DA Modification):此條款說明開發商還並未拿到政府審批的開發申請批文,因此絕大多是樓盤信息多是未定並有可能變動的。對此類的開發項目,買家需要格外注意,與開發商再三確認細節與救濟方式。

“日落條款”的應用可以追溯到古羅馬帝國時期,也是一個廣泛適用的合同附加部分,更可以說是一項偉大的令每一個法律人振奮的法律“發明”!我們都知道,購房合同並不只是幾張紙,而是厚厚的一疊或是數疊文書。買家需要做的不僅只是簽字,而是在律師的幫助下了解自己的法律行為與購買標的。進一步說,仔細理解澳房的購房合同,收獲的不僅是對澳房置業的安心,更是對澳洲先進產權法法律文化的初探與賞析。

(注:澳大利亞各州均有相應立法權,因此各州間的法律均有不同,以上文字內容可作參考方向,但非個案的專業法律建議)。

 

林匯銘律師專欄全集:

中澳雙證律師林匯銘解析澳洲投資法與移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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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法律問題Q&A:去澳洲買房 大家都關心哪些法律問題?

 澳洲法律制度完善、健全,但辦理流程也十分的繁瑣、專業化,在澳洲買房的過程中,通常會涉及到許多法律問題,如果不是法律專業人士往往很難解答,因此在澳洲買房,請一名專業的律師就非常有必要。(中國人在澳洲買房條件

居外網蒐集、整理了網友的郵件提問,篩選出一些代表性的問題,並邀請澳洲專業的持牌律師,為大家直接解答在澳洲買房過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

1、Q:我即將去墨爾本讀書,有3年的master,能否買二手別墅?買二手房是否要申請FIRB,申請費用是多少?買到的房子可以出租嗎?

A:1.留學簽證期間可以購買一套二手房作為自住用,簽證到期或離境3個月內需要賣出。一般需要簽訂合同的購房者申請辦理貸款。2. 所有購買的房子都需要申請FIRB,根據情況或可先申請買房許可待買到房子再轉為具體房子的許可。3. 根據房價申請費各不相同,100萬以內的房子申請費為5000澳元。4. 不可以出租、分租或空關房子,否則視為違反FIRB規定。

2、Q :在網上看到您關於在澳洲無婚前婚後財產一說的文章,我家人正面臨這樣的問題。那麼請問如何保護婚前財產如婚前購置的物業和銀行存款?

A:配偶間合理保護婚前財產有幾種方式可供考慮:1. 設立遺囑;2. 配偶間簽訂婚前或婚中財產協議界定分配方式;3. 向法院申請法令規範彼此財產分配協定。以上方式都可為婚前財產保駕護航,尤其是在將來雙方分開時可按協議內容分配財產,減少受到法律管轄權的影響。

3、Q:我於2015年11月和開發商簽訂的購買合同並交了10%的定金。當時開發商說2016年2月交房。開發商沒能在2月按時交房,推到7月份。但,7月份驗收不合格,也沒有交房。請問:我可以撤銷合同並追回10%的定金嗎?

A:首先要看您是在哪個州購買的物業,及具體合同條款。通常來說,樓花合同裡會有一個落日條款,即過了落日日期無法交房,合同可以被撤銷。若撤銷,開發商則會退款給買家。因此,需要具體瞭解:1. 合同裡是否有落日條款;若有則具體的落日日期;2. 落日日期是否到了;3. 合同裡是如果約定落日日期後的安排。

4、Q:想瞭解海外投資者在澳洲房產投資,租金收益有什麼合理合法的減稅方法?

A:關於繳稅事宜,主要原則是租金收益應當計入當年個人可課稅收入的一部分,並根據稅率繳納相應所得稅。一般減稅方法主要有通過物業的折舊作為賬面損失來報稅。具體折舊需根據物業情況及折舊表來做,該項可向您的會計師具體協商。

5、Q:1. 在維州,合同的電子版是否有效;2. 如果合同的電子版有效,那麼合同生效之日是開發商簽署之日,還是我收到合同電子版的郵件之日。3. Cooling period 的起始之日是開發商簽署合同之日,還是我收到其簽署的合同電子版的郵件之日。

A:1. 簡單來說,簽名電子版是有效的。但一般會由雙方(或其代表律師)事先聯繫協商好,並在規定時間內補上籤名原件。2. 合同生效日為最後一位合同方簽署合同的日期。在買房過程中,一般都是買家先簽合同,賣方後簽。所以合同生效日應為賣方簽名的日期,這個日期也會在合同上顯示。請看一下收到的賣方簽署的合同以及其中寫明的日期。3. 一般情況下,冷靜期由合同生效日開始計算。過了冷靜期後,買家不可再取消合同。澳洲買房絕大多數情況下雙方都有自己的代表律師,請趕緊確認自己代表律師的身份並與其取得聯繫。

6、Q:我在澳洲買的房子不想要了,保函金我怎樣才能取回?

A:通常來說,若買家無法進行物業交割,將損失合同下的定金給賣家。如果保函是替代合同定金,將無法拿回。此外,賣家的其他損失也有權向買家主張。建議嘗試轉賣或儘早和賣家協商達成和解。

7、Q:請問什麼樣的借款協議會受到澳大利亞的承認和保護,澳洲政府的有關規定是如何要求的?

A:由於澳大利亞遵循案例法,根據不同的個案情況,這個問題的回答也會有所不同。值得注意的是,借款協議和借條本身就會有所不同。另外,根據借款協議內容的設置,借款人可能還需支付印花稅(根據各州要求不同,這點的實施也會有所不同),這樣才符合日後作為“呈堂證供”的要求。當然,在某些案子裡,借條也有可能作為部分證供。但我們建議,雙方各請一位律師,按照各州要求,簽署正規的借款協議。並可在房產證上加注“知會備忘”。此外,除了父母與子女之間,夫妻雙方也應及時準備財產協議,以規範日後雙方之間的財產分割事宜。在很多案子中,聯邦家庭法院會考量父母借錢給子女買房的事實,在分配夫妻雙方財產時進行調整。而借款協議的糾紛一般被認為是各州法院的司法管轄權。

8、Q:我是日本籍華人,現居日本。沒有澳洲有效簽證。想買一套公寓每年來住上一、二個月,其餘時間用於出租。你的文章上"讓您(以及任何相關人)可以每年最多使用四周的時間分享提案中的權益"具體怎麼理解比較好?還有聽說籤證無効後必須賣房,這是針對哪一種情況來說的呢?

A:目前沒有澳洲有效簽證的海外買家可以在澳洲購買全新的物業或樓花,購買前需要向澳洲外管局申請買房,並獲得批准函。若購買全新的物業或樓花,對於居住或投資沒有明確限制,可根據業主意願持有。對於已有澳洲臨時居民簽證且在澳洲購買二手房自住的買家在簽證到期後必須賣房。

英国 | 买房砍价也要适可而止啊…不要惹怒卖家

今天要說說買房中討價還價下Offer的事情。

之說以今天想說這個,還得從幾天前我遇到的一個哭笑不得的事情說起。

(為了不洩露一些具體信息,下面的一些價格數字有更改)

之前有一個房源,南倫敦的一套房。 13年買的期房,今年因為回國了想要轉手樓花。 開價88萬英鎊。

後來有個買家,一上來口氣就很大,說我要這套。 麻煩你們安排賣家來跟我見一面,我們當面談,你們中間轉一手信息不直接。

給他解釋了半天,其實英國買房,買賣雙方其實不怎麼需要見面。基本談下了價格,都是直接雙方律師接洽了。

溝通了半天,原來買家只想從賣家知道一個信息: 13年買這套花了多少。

這是一個很敏感的信息,因為這基本意味著這就是賣家的底線。 這種賣樓花的交易裡,因為買家必須是現金買家,所以賣家的談判籌碼很低。 因為一旦在completion前找不到買家,就只能自己付完餘款。 要是資金不到位的話就比較危險。 所以通常這種買樓花的,在知道對方購買價之後,大概加一些錢,讓對方滿意有得賺不虧也就行了。

賣家也還比較心急。 也就直接報了當年的購房合同。 當年的購買價78萬英鎊。

過了兩天,買家回話: 我的offer是70萬英鎊。

當時我都有點懵, 你確定你的出價不是80萬? 你確定你的offer比人家當年的買價還低?真的有誠意麼??

買家的表示是:是的,我就是覺得而這只值這個價格。 出offer就是我的誠意了。 賣家這種賣樓花的本來不就是在求買家買麼?

好吧.. 還能說什麼呢。

這套房子又不屬於之前高溢價的區域,賣個樓花不賺也就算了還要虧6萬? 開出這種offer,跟直接說「我覺得你的房子是垃圾」 有什麼區別。 都不用轉告給賣家,光是我這就通不過不是麼。

無奈。

那麼,出offer討價還價究竟該怎麼做?

今天,我們就來給大家講講怎麼樣給出offer,以及如何討價還價。

一般來說,看完房子之後,我們心裡應該會有兩個數字:

這個房子本身值多少錢;

這個房子對我們來說值多少錢.

那麼對我們來說,最高的出價應該就是這兩個數字中較小的那個。

不過注意,如果房子的情況不是特別好,需要重新修整啊什麼的,這時候如果作為沒有經驗的人,估價就比較困難了。那麼如果可能的話,最好請一個裝修師傅去看一下,報個價,那麼問題就解決了。那如果不行的話,我們自己估價的時候可能就需要非常保守了。

接下來,我們就要進入給offer的時候了。記住,不能一開始就給出自己的心裡最高價位。

最好的策略是,一開始,給出一個你認為基本上對方就會拒絕的價格。對,就是這樣,我們來分析分析為什麼要這麼做。

首先,在討價還價的階段,買方出價只能越出越高,不可能往低了走。那 麼如果一開始給出了一個比較高的價格,對方一下子就接受了,那麼就很可能這個房子本來對方可以以更低的價格賣給你,但是這時候後悔也沒有用了。所以呢,如 果一開始給出了一個相對來說很低的offer,然後對方拒絕了,那麼至少我們知道,這個價格沒有很高,我們沒有吃虧,主動權還在我們手上。

好吧,雖然如果我們給出的價格真的太低了,比如說差不多打了個六折,這個時候賣家有可能會有點生氣,直接扭頭就走也不是不可能。 畢竟,一下砍太多,明顯買家心不誠。

關於給offer的方式,有些人會喜歡以一種比較正式的方式來做,比如給一個offer信啦或者一封比較正式的郵件啦;但是也有一部分人喜歡口頭上來討論價格。有一種觀點認為,如果以信件或者郵件的方式給出offer,就會顯得更加正式,也會有一個記錄,以後萬一有什麼問題還可以找到原始的記錄什麼的。但其實這種沒有太大的所謂,大家自己喜歡怎樣就按照怎樣的方式來就可以了。

但是,有一點在給offer的時候大家是要注意的,那就是討價還價並不僅僅只是圍繞房子的價格來的。還有兩個重要的因素是你的確定性和交易的速度。簡單來說,如果你很確定你要買這個房子,然後你確定你能很快進行交易,那麼在給offer的時候一定要讓對方知道。這樣一來,你就很有可能佔據了很大的優勢,特別是有時候賣家比較急著出手房子的時候。

那麼對於購買的確定性,你應該要表現出來你是一個靠譜的買家,不會突然變卦什麼的。不過這不僅僅是用嘴巴說說就可以了:至少,你要讓對方知道你是有這個經濟能力去承擔這樣一筆錢的。不過呢,賣家或者中介心裡還是知道,錢沒有落袋,就還是有可能出現意外,但至少你讓他們知道你有能力去支付這個房款,總比那些什麼都沒有的人強。

一般來說,如果你不是需要賣掉一套房再來買房的話,你付款的速度會得到很大的保證;而 如果你根本不需要貸款的話,那對方就會更高興了。這樣一來,我們之前給大家說的,在看房的時候問一下對方為什麼要賣房子就很重要了——如果我們能看出來對 方賣房子比較著急的話,而我們又能做到全款支付,不需要貸款的話,那就很有優勢了—即使我們的出價比那些要貸款的低10%。

所以呢,如果我們能現金全款支付的話,在給offer的時候就讓對方明確這一點:我出的價格並不是說就是比你的要價低20%,我可是可以現金支付的哦,差不多一個半月你就能拿到錢的喲。

但是,即便是這樣,你的第一個offer也是應該被拒絕的—這是一件好事,因為這樣一來你就知道你給的offer是在對方最低價格以下,慢慢往上加價,然後我們就以對方可以承受的最低價成交了。

不過怎麼樣去加價呢,就在於你多想要到這個最低的價格了。如果你覺得你自己的預算還是夠的話,最好就給的比你心裡想的對方的最低價多一點,這樣也好快點成交。拖得時間太長,對投資來說不是一件好事,畢竟時間成本也是要計算進去的。

有些人會把討價還價當成一個遊戲,並且還有點樂在其中的感覺,就是拼了老命去拿到最低 價。這種做法沒有對和錯之分,但是記住,往往是很迫切需要達成交易的人會輸掉這個遊戲。把這件事情看得越重要,那麼就越容易在這場博弈中處於劣勢。換句話 說,給自己留一條退路,不行就找別的,放鬆心態,會好很多。

其實說了這麼些,大家看起來覺得這好像是一件比較簡單的事情—其實不是這樣的。就好比 說你真的很想要找到一個好的投資機會,但是看了好幾套,總是被別人搶先,這個時候其實心裡都會比較著急,也容易犯錯。那麼這個時候我們可能要問問自己這個 問題:如果回報率什麼的都還過得去,是不是把預算提高一點會比較好呢?不過有時候,就算已經提高了預算,還是不行,這個時候怎麼辦呢?這個時候其實要做的 就是給到對方這個offer,告訴對方這就是我們最後的offer了,並且讓對方知道我們手上還有別的機會在談,如果別的談妥了,這個offer就失效 了。時間是一把雙刃劍:一個房子如果剛開始賣,賣家肯定會要價很高的,但是時間拖得越長,他就會越沒有信心,可以承受的價格可能就會慢慢降低了。

(據英倫房產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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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BC省5月16日出新規 打擊暗中倒賣購房合同

加拿大溫哥華地區房價飛漲,近來有關某些人暗中“倒賣”購房合同以獲暴利的消息引起了衆怒。

大溫所在的BC省政府終于采取行動,省財政部部長邁克·德容 (Mike de Jong)宣布,將從2015年5月16日起實行新規定,目的是堵住暗中“翻炒”購房合同的途徑。

暗中“翻炒”購房合同,指的是在不告訴賣家的情況下,把剛到手的購房合同馬上以更高價轉讓,處于中間的翻炒者可快速獲取暴利,在某些情況下,房地産經紀人也從中獲利。德容說,在新規定實施後,房地産經紀人必須在購房合同裏加上有關轉讓合同的兩個單獨條款:“一是合同轉讓必須獲得賣家同意,二是轉讓合同産生的所有利潤必須返回給賣家”。

加拿大BC省出新規 打擊暗中倒賣購房合同

收集外國買家數據

與此同時,BC省政府將收集有關買家國籍的信息。

從6月份開始,不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人,在BC省購置房産登記時,必須提供自己的國籍。

以公司企業的名義購買房地産,無加拿大國籍的公司董事也必須披露國籍。

BC 省將把收集到的信息與加拿大稅務局分享。

延伸閱讀:多倫多四月房價還要漲 因房源少買家哄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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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加拿大國際廣播電台報道)

你知道簽樓花合同前需要知道些什麼嘛?

很多買樓花的人由於簽署了購房合同,即使對結果不滿意或賠了錢,也束手無策。作為;樓花買家,要保護自己,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對合同進行全面細緻的談判,保護自己的利益,最大限度地降低風險。

據澳洲Domain房地產網報導,大多數的合同都包括一個很短的冷靜期,通常為三至五天。但如果買家退出,那就要求支付違約金,在紐省通常以房產購買價格的0.25%。因此,買家在簽合同前仔細檢查合同至關重要。

你知道簽樓花合同前需要知道些什麼嘛?
你知道簽樓花合同前需要知道些什麼嘛?

首先,購房者應該問問自己是否對樓花期房的計劃和規格完全滿意。大多數糾紛的發生是買方對蓋好後的房子成品不滿意,因為不符合他們的預期。避免失望的一種方法是,確保合同包括了全面詳細的清單。什麼東西包括在內,什麼不包括,還有什麼是可以選擇特製的等等。

此外,購買公寓樓花的還應當審查房子的方位與朝向。因為這些在以後會很難予以糾正。

買家還必須知道,開發商有權對計劃做出改變,只要他們沒有實質性地損害買房人的權利。通常在合同中會有一個公允變化的百分比數值,購房者應努力讓該值儘可能地低。

另需要檢查合同的方面是,如何處理缺陷。在通常的情況下,合同要求開發商解決房子中出現的所以缺陷。開發商通常會自己驗樓,但購房者不應該僅僅依靠於開發商的調查結果。買家有權在付全款前,預先查看房子。買家可以委託獨立的專業人員做房產檢查,這是一個很好的主意,這樣把問題列一清單出來,可以讓開發商修好。

許多樓花期房項目的竣工日期會被延遲。如果期房的建設超出預期交付日期一年以上,房產合同中的日落條款通常允許該份合同被解除。

但不幸的是,一些不法的開發商為了謀取暴利,以犧牲購房者利益為代價,鑽日落條款的漏洞。在新曝光的一些案件中,開發商故意拖延工程進度,再利用日落條款,與買家取消合同,之後他們再以較高的價格將這些房產轉售出去。因此,購買者應進行談判,如果需要採用日落條款取消合同的話,要確保該條款有利於自己。

總而言之,購買任何房產都會涉及到一定程度的風險,買家必須權衡潛在回報。一份穩妥的合同將能減低這些風險,讓購房者更加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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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資訊綜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