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 | 買家註意!“先租後買”模式成買房新陷阱

澳洲房產難支付,“先租後買”受害者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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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Domain報道,壹項新報告顯示,那些想通過先租後買(rent-to-buy)協議來實現買房夢的人有可能成為這種營銷模式下的受害者。

先租後買的模式壹般是這樣的:買家同意壹個膨脹的物業價格,然後支付市場租金(或高於市場租金)及“選擇費”。如果租客試住壹段時間後決定購買,那已付的租金將轉為購房首付金。但買家對於物業並沒有合法的所有權。“選擇費”至少在壹定程度上取決於購買價。關鍵問題在於,買家如要買房,須要在租約到期前和銀行再貸款。

然而,那些簽署了先租後買協議的租客是幾乎不可能再貸款的。消費者行動法律中心(Consumer Action Law Centre)對此表示,至今仍沒有成功的案例出現。這類人財務風險通常非常高,而且買家在法律保護這壹塊嚴重不足。

在賣方的融資計劃中,買家要同意膨脹的物業價格,然後支付定金和分期付款等,在某些情況下,買家還會獲得首次置業者購房補貼。賣方融資協議期限通常為兩到30年。然而,買家須在幾年內再貸款,而且還會面臨類似先租後買壹樣的障礙。

來自消費者的行動法律中心的《邊緣住房:從維州以及其它地方收集而來的10個賣主融資與先租後買之間的案例》(Fringe Dwellings: The vendor finance and rent-to-buy housing black market, collected and published 10 case studies from Victoria and beyond.)。報告詳細介紹了先租後買計劃中出現的種種情況,但賣點都是相同的:“輕松容易擁有房產”,“不通過銀行就能買房”等等。

其實,賣方融資這方面的失敗案例非常多。很多買家在房子上支付了大筆錢,到頭來卻發現無法完成買房夢,最終不得不退出這樣的買賣協議,並且失去壹切。

通常會采用這種方式購房的人多數是因為信用記錄不良、沒多少收入和存款或者不具備申請抵押貸款的條件。因此,他們通常被中間人推出的先租後買的廣告所吸引。這些中間人會許諾幫助買家在沒有錢或者有很少錢的情況下買到房。

擁有自己的房子是現代澳人的夢想。然而,隨著各主要城市的房價不斷飆升,房子的可負擔性也越來越惡化,人們買房的夢想越來越遙不可及。據今年發布的壹份報告顯示,針對不可負擔性對全球86個主要市場進行調查,悉尼和墨爾本的難以負擔性分別排名第二和第四。因此,這也看出人們為了實現買房夢往往會陷入壹些買房陷阱中。

目前,此類營銷手段仍然處在法律的灰色地帶,最好的辦法是阻止消費者進入這些交易中,讓公眾意識到這是陷阱。或者采取必要的積極法律幹預。此外,《公司法與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法》(Corporations Act and the Australian 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s Commission Act)對其他形式的金融建議實施嚴格的規定,而這些交易也不應該例外。還有,為確保符合國家標準和對違規者實施制裁,承辦商應根據國家信用法規獲得牌照。

(據澳洲新快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