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志扮演内地与国际世界之间“超级联络人”角色的中国香港,近日在上海宣讲其新鲜出炉的税务新方案,鼓励上海企业善用此新政“走出去”。
该研讨会由中国香港投资推广署与上海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联合主办,主题为“善用中国香港税务新政策·沪港合作共赢”。
统计显示,截至2017年6月底,在中国香港上市的上海企业共计105家(如上海电气集团、东方航空、交通银行等),市值近12758亿港元。近10年来,经由中国香港投资推广署的协助,成功在港开设公司及业务的上海企业已超过200家。
中国香港投资推广署署长傅仲森认为,中国香港在“一国两制”制度下拥有独一无二的优势,配合其他竞争优势,包括优越的地理位置、蓬勃的营商环境、健全的法制、对知识产权的严格保护,以及全面的世界级金融和专业服务业等,均有利于上海企业利用中国香港“走出去”。
中国香港修订税务条例 落实利得税两级制
税务新政大致包含两方面内容,其一是实行“两级制”的利得税,即将企业首200万港元的利得税率由原先的16.5%降至8.25%,其后的利润则继续按标准税率16.5%征收;至于以合伙和独资经营为主的非法团业务,两级的利得税税率相应为7.5%及15%。纳税法团或非法团业务每年分别最多可节省16.5万港元和15万港元税款。
其二是鼓励研发开支的税务政策,即首200万港元的符合资格的研发开支可获得300%的扣税,余额则获得200%的扣税。
据了解,建议的利得税两级制会惠及有应评税利润的所有合资格企业,不论其规模。为确保受惠企业以中小企为主,港府建议加入条文,限制有关连企业只可提名一家企业受惠。《条例草案》将于2018年1月10日提交中国香港立法会进行首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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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香港税制具竞争力 能促进中港经济发展
此举被业界认为将提升中国香港营商环境的竞争力,激发其科创产业活力。同时,中国香港投资推广署也认为,“这对于有意选择在中国香港开展业务的内地企业来说非常具有吸引力”。
鉴于上海也在全力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并加快推动产业的转型升级,傅仲森认为,“这与中国香港均有可合作互补、协同发展之处”。
傅仲森表示,中国香港特区政府鼓励业界向一些中国香港既有优势或有需求的产业进发,包括金融科技、人工智能、智慧城市和生物医学。而上海企业可充分发挥沪港两地在科技创新方面的政策及资源优势,把握市场先机。
同时他还认为,在“进一步增强沪港澳台经济合作紧密度,加强金融、贸易、投资等重点领域合作,拓展‘走出去’新空间,全面参与‘一带一路’倡议”方面,上海企业的国际商业拓展可以借由中国香港商业平台优势向海外“走出去”,比如在港设立企业财资中心(CTC)等。
人民网、中国新闻网资讯综合整理
责任编辑:Zoe Ch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