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税种繁多 投资自住宜留神|居外专栏

自从英国宣布考虑将中国香港持有 BNO 人士在英国的居留限期延长一年,并允许工作及读书,引起不少港人考虑移民英国的可能。笔者公司的海外部收到的查询量也以倍数上升。

英国跟中国香港一样实施普通法,法律跟香港大同小异,令人容易忽略,但在税务条例上却南辕北辙丶恰恰相反。

首先,置业方面,两地都需要支付印花税(Stamp Duty Land Tax)。英国的印花税分三个层次:首次置业最便宜,购买 50 万英镑以下物业,首 30 万免税。不过,当地首置定义,为全球首次购买物业,比香港严格很多。

至於非首置的一般标准交易,则楼盘在 100 万英镑金额以下,印花税在 2 至 5 % 之间,但若是买第二层物业,作收租用途,要额外支付多 3%。另外,海外人士印花税在 2021 年 4 月 1 日开始徵收,税率为额外 2%。

除了印花税,楼宇租金会徵收入息税,税率 20% 起。楼宇卖出则需支付资产增值税(Capital Gains Tax),税率则 28 % 起。如果物业是自住的话,增值税会获得豁免,这些税项大家都会想像得到。

除此之外,大家可能会忽略得是市政府税(Council Tax)——是当地市政府为提供学校丶路灯丶公共场所及设施,向租客收取的税款。税款跟楼宇价值挂钩,30 万镑以上价值的房屋会徵收每年 3,280 镑,一般都是由租客负担!

如果大家真的移居英国,更加要留意是英国实施全球徵税只要你在同一课税年度中,居留在英国多於 183 天,便会自动定义为税务公民(Tax-Resident)。全球的收入,包括在香港的租金收入丶股息收入丶定期存款收入, 都要徵税。更要命的是在全球的物业升值,也要缴付物业增值税。

所以,大家在移居英国或任何外地之前,也应该跟会计师研究,作出适当的税务安排,免除後患!

 

“真心待您”李峻铭与您全析香港房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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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特马丁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澳洲房产投资税务专栏

投资澳洲房产为什么要年度报税?

海外人士在澳洲出租房屋每年需要对出租收入做税务申报,申报的截至日期是下个财政年的10月31日。本文就报税及其相关事项做一个介绍。【阅读原文

澳洲政府将严厉打击未缴地税的海外人士

澳大利亚新州政府最近宣布将严厉打击没有按时合规缴付地税的人士,其中就包括在新州持有房产的海外人士。然而,在行动开始前,政府愿意网开一面给三个月的特赦期,截至到2020年1月31日,纳税人可以主动补上没有缴付的地税,政府不会做任何惩罚。【阅读原文

 

注意!澳洲买卖或开发物业可能可以返税哦 

最近几年,您是否是海外人士或者曾经是海外人士现在是澳洲PR或公民(包括您的公司,信托等)并且在澳洲有过买卖或开发物业的交易,您是否发现您在出售物业时,实际收到的钱比合同成交价少很多,或者您购买或开发物业时支付了很多额外的印花税。如果有以上两种情况,您可能有机会从澳洲政府返一些税回来。具体原因如下:【阅读原文

 

您有澳洲房产?赶快行动吧——海外人士增值税豁免政策即将取消

澳洲政府在2017-18的财政预算时推出了一项对现有法令海外人士自住房增值税豁免取消的提案。虽然目前该项建议还没有正式立法,但是对于投资者来说还是需要清楚了解这个政策变动对他们的影响以便及时采取行动来避免将来不利的税务结果。那么新的提议立法后对哪些海外人士有影响呢?【阅读原文

 

投资澳大利亚物业必读:海外人士空置税

去年12月,澳大利亚政府正式通过了一份针对海外人士在澳大利亚购买住宅房却将其空置超过6个月之上所征收的空置税的一项法律。这里空置的定义包括没有人居住或没有出租给别人。政府引荐该项法令的目的是迫使海外投资客在购置澳大利亚当地的住宅物业后将其挂牌出租从而缓解澳大利亚紧缺的租赁市场。那么,政府如何知道哪些人需要支付空置税呢?【阅读原文

 

留学生在澳洲购房需要注意的问题|居外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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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有读者与客户来信咨询关于“留学生购买澳洲房产”的问题,特别是关于留学生是否可以购买二手房等等。本文将就咨询频率较高的问题作统一的答复与解释,与各位读者解惑分享。

1. 留学生可以买澳洲新房吗?

无论留学生是否拥有持有允许他们在澳洲持续逗留12 个月以上的临时签证,他们都可以通过申请FIRB(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oreign Investment Review Board 的简称),获得批准从而购买空地用于建房,购买新房和楼花等等,无论是用于自住或是投资目的。

2. 留学生可以买澳洲二手房吗?

根据FIRB的规定,留学生持有500留学签证(允许其在澳洲合法持续逗留十二月以上)是被认定位澳洲临时居民, 因此可以购买一套二手房作为自住用途(即该居民必须使用该物业作为其在澳的主要居所)。需要额外注意的如下:

  1. 签证到期或离境3个月内需要卖出(即在该居民停止使用该物业为其主要居所的3个月内出售此物业);
  2. 均需要申请FIRB,根据房价申请费各不相同,100万以内的房子申请费为5,600澳元。
  3. 不可以出租、分租,否则视为违反FIRB规定(即该居民不得出租此物业或其中任一部分,同时需要保证在物业成交时期内是空房并无任何人居住)。

请务必注意,在留学生签证过期后,如非法继续持有该二手物业,根据法律的规定被查处将面临最高12.75万澳元的罚金或三年监禁,他们还将可能被处罚购房价格的25%。

3. 留学生购买澳洲新房与二手房的法律差别?

二手房的竞争比起新房和楼花可能更为激烈。一般来说,楼花和新房是定价销售,而二手房一般为出价或拍卖等形式出售,简单来说即价高者得。同时,如果购房者递交了海外人士买房许可FIRB申请最后却未能拍得该二手房,那FIRB的申请费是不退的。目前,FIRB批准函内会注明购买该物业的最高价限制,如果最后拍得的价格超过FIRB批准函,可能会面临额外的费用。因此,在购买二手房时可能需要更多的技巧及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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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留学生购房合同中必加的条款?

除非开发商已经获得了FIRB“新建住宅豁免申请证明”(New Dwelling Exemption Certificate),不然一般来说无论是购买新房或是二手房,留学生购房都是需要单独申请FIRB批准的。

留学生在购买二手房时,我们会强烈建议在合同上加入“Subject to FIRB”条款(尽管获批率较高),即如果在28-45天之内,FIRB申请未获批准则合同自动终止,已付的定金应该全额退回。

5. 留学生购买澳房所应支付的税务与费用?

以来自天津的小白为主人公为例,小白在昆士兰大学就读化学研究生,也打算长期在布里斯班生活发展,父母便打算资助小白购买一套80万澳元的房产为例(无论新房或二手房,并不影响税务与费用),作为首次置业的自住房,那么应缴的相关费用(无贷款前提下)预估为:

  1. FIRB申请费:约5,600澳元(假设开发商或卖家未获得FIRB豁免)
  2. 产权注册费:约2,357澳元
  3. 基础印花税:约21,850澳元
  4. 海外人附加印花税:约56,000澳元
  5. 律师费:约1,500澳元

同时,留学生家长们也可以通过以下链接,获得一个相关税务与费用的估算:https://stampduty.calculatorsaustralia.com.au/。但请注意,该估算器的内容不能作为法律依据,请最终以您的律师给您所作的精确计算为准。

6. 留学生购买澳房可以贷款吗?

如果留学生买房准备要办贷款,那么在购买前请务必联系好自己的贷款经理和律师,了解相应政策后在进行购买。因为银行在办理贷款业务时主要看房屋的价值及贷款人的还款能力,那么作为在澳的全职学生,是很难达到银行贷款的收入要求的。尤其是留学生在澳每周仅有20小时的合法打工时间。但是,部分银行或基金公司接受留学生父母作借款人或作担保的贷款方案。无论留学生以什么身份贷款,收入证明都是必须的。留学生虽然没有收入或是收入较少,但是可以以父母为担保人,以担保人的收入来担保你的贷款。

此外,如果贷款比例超过80%的话,是会被要求出示3个月以上连续存款的能力证明,贷款还款的期限一般是30年。因此,留学生购买二手房务必准备好充足的资金,寻求贷款经理的融资建议等。

7. 留学生购买澳房有年龄限制吗?

留学生在澳购房一般需要18周岁以上,其他没有严格的年龄限制。但是年纪较小没有足够收入的学生如需办理贷款购房,可能会面临不小的障碍。特别是考虑到全职学生的收入会非常有限。因此如果需要办理贷款,还是需要有足够经济来源的人士来买房较为稳妥。如果以父母名义购房,则可在申请FIRB许可后购买澳洲新房或楼花。

8. 留学生可以和父母联名购买澳房吗?

许多客户或朋友都会在购房时询问以谁的名义作为产权人最合适:自己一个人的名字,父母的名字还是孩子的名字呢?其实在澳大利亚完善的土地法和财产法体制下,联名购房是一个非常灵活的购房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方式:

  1. 共同共有(Joint Tenancy):在联名购房时,除非购房者作出特别声明,一般都会按照共同共有来签订购房合同。所有购房者共同拥有该房产,即房屋风险、权利和收益由所有联名者共同享有和分担。此外,共同共有在遗产方面可以省掉许多麻烦,也少了很多法律的手续。如果其中一方过世,则其名下原有的权益便自动归其余还在生的一方。
  2. 按份共有(Tenancy in Common):与上述共同共有不同的是,购房者可以按照份数比例自由分配每位购房者名下对该物业的所有权。此外,联名者一方可以不需要获得其他共享权益业主同意的情况下,较为自由的将属于自己名下的利益自由转售或送赠给他人。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最初购买这个房子的时候,双方所支付的首付是不一样的话,那么这种产权结构也是比较合适的。因为这种产权结构可以接受不同比例的拥有制度。

9. 父母出资为留学生子女购澳房,将来如何保护父母利益?

出于税务和资产保护方面的考虑,也有很多投资人会采用家庭信托基金(Family Trust)或房产投资信托基金(Property Investment Trust)的形式来买房。它有以下的好处

  • 允许将实际出资者和产权所有人区分,也允许将资产所有人和受益人分离,假如在离婚、继承或遭遇相关法律纠纷的情况下,达到保护资产的目的;
  • 允许将信托基金内产生的收入分配给家庭成员来减税;
  • 允许将资产传递给后代而避免交遗产税。

此外,衡平法救济是在澳洲托伦斯土地登记制度(Torrens Title System)中一下特殊的救济方式。衡平法是澳大利亚普通法的一大特色,法官被允许在公平合理的原则下,运用自由裁量权作出公平的判决。因此,父母和子女产生财产纠纷时,即使实际出资人不是法律上的产权所有人,那么在充足证据的证明下,实际出资人仍可获得房产的产权和收益,从而对房产进行处置和分配。

 

中澳双证律师林汇铭专栏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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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有澳洲房产?赶快行动吧——海外人士增值税豁免政策即将取消|居外专栏

澳洲政府在2017-18的财政预算时推出了一项对现有法令海外人士自住房增值税豁免取消的提案。虽然目前该项建议还没有正式立法,但是对于投资者来说还是需要清楚了解这个政策变动对他们的影响以便及时采取行动来避免将来不利的税务结果。

一般来说,澳洲自住房出售后,增值的部分是不需要支付增值税的,但是投资房、度假屋、办公楼等在出售时,增值的部分在当年是需要向税局缴纳增值税的,该税额最高能达到增值部分近一半的金额。澳洲税局为确保海外人士在出售房屋后支付该项增值税,已经要求买家将房屋出售价钱的12.5%以预扣税的形式扣除下来,在房屋成交前代缴给税局。海外卖家人士需要在当年向澳洲税局做税务申报从而计算出实际应缴增值税,因为有之前的买家代缴税,最后以多退少补的形式来完税。

举个例子来解释一下,张先生在澳洲留学生活了一段时间,期间买了一套房作为自住用,后来移居到海外,成为海外税务居民,这时候他想卖掉澳洲的这套曾经的自住房,房屋同购买时比较增值了100万澳元。在现有的法令下,张先生有可能一分钱增值税都不需要交给税局。但是在更改了法令生效后,张先生实际需要支付近50万澳元的增值税,不妨我们假设是45万澳元。同样假设房屋目前的出售价是400万澳元,买家在支付张先生时会扣除下50万澳元(400万澳元X12.5%)代缴给税局,张先生在通过年度税务申报后可以获得5万澳元的退款(代缴50万澳元-实际45万澳元)。

那么新的提议立法后对哪些海外人士有影响呢?如下:

  • 对于2017年5月9日澳洲东部时间7:30pm前已经持有的自住房,只要在2019年6月30日前出售并且符合其他增值税豁免的其他条件,增值的部分可以享受增值税豁免的优惠政策而不用交增值税。任何2019年6月30日之后出售的自住房,增值部分一律不再享受增值税豁免的优惠政策
  • 对于2017年5月9日澳洲东部时间7:30pm后购买的所有房屋,出售时增值部分一律不再享受增值税豁免的优惠政策

说了那么多自住房,满足以下部分或全部条件的房屋才有可能被视为自住房

  • 你和你的家人住在里面
  • 你的个人用品存放在里面
  • 你的通信地址
  • 你的选民注册地址
  • 家里水电煤的供应地址

可以看出,在我们了解该项政策变动后,部分海外人士可以提前采取行动来优化他们的澳洲自住房的税务,比方说,在2019年6月30日前出售掉澳洲的自住房,或者在自己成为澳洲税务居民后再出售自住房等。由于2019年6月30日的期限有限,成为澳洲税务居民也需要一定时间去满足条件,所以我们说需要提前采取行动,否则一旦提案立法,将无法再扭转局势。


责任编辑:Zoe Chan

 

澳洲注册会计师刘炳辉专栏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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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昆州房产交易法律指南(3)置业税务、(首次)补贴与印花税减免|居外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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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阳光之州(Sunshine State)”昆士兰州地理位置优越,自然资源丰饶,投资环境良好,矿业、农业和旅游业等发达。近年来,中昆关系健康发展,经贸合作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中资企业来到昆士兰州开展投资贸易业务,昆士兰州已成为中国对澳大利亚投资的热点地区之一

由于介绍昆士兰州投资环境及法律法规的中文资讯较少,中方投资者对昆士兰州的投资情况缺乏必要了解,在业务拓展与投资选择的过程中遇到了诸多问题。房产交易作为投资中占量最多的标的,其相关法律资讯也最为中方投资者所关注。需要注意的是,本文中所指的房产交易主要为二手房交易

为使中方投资者,特别是澳洲新移民与房产置业者,更好地了解昆士兰州相关投资法律环境,本文将对澳洲(昆士兰州)1974年产权法》1994年土地法》1975年外国收购与接管法》进行总结归纳,通过以下罗列的法规要点对昆州房产交易法律进行集中地介绍与分析,主要为以下篇章

  1. 昆州房产交易法律指南 (1) – 置业合同中的十大“问题”条款(主笔:林汇铭律师)
  2. 昆州房产交易法律指南 (2) – 产权交易法律流程(上)(主笔:来哲夫律师)
  3. 昆州房产交易法律指南 (3) – 置业税务、(首次)补贴与印花税减免(主笔:林汇铭律师)
  4. 昆州房产交易法律指南 (4) – 产权交易法律流程(中)(主笔:来哲夫律师)
  5. 昆州房产交易法律指南 (5) – 产权交易法律流程(下)(主笔:来哲夫律师)

需要指出的是,当前澳洲投资环境不断变化,加上各投资者在自身背景、投资领域或选择方向等方面存在差别,本文仅为读者提供一般性参考,并无意提供任何个案法律建议。

1. 置业昆士兰州的主要税务

1.1 基础印花税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不征收印花税。但澳大利亚各州对各类文书(即书面文件)和相关交易征收印花税。各州采用不同的印花税率,文件和交易类型不同,税率也会有所差别。如今,有些地区征收不再需要实际的书面文件来征收印花税,现多称为“交易税”。

昆士兰州的基础印花税税率表如下:

关于缴纳时间,现房与期房也有所不同,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印花税,州政府会加罚利息;如晚交印花税有特殊原因,可提出申请豁免或减免利息。

  • 如买的是楼花,买方需要在该房产产权注册之后的30天内交印花税。
  • 如买的是现房,买方需要在无条件进入合同后的30天内交印花税即使30天内该房产还没有成交。

1.2 海外人士附加印花税

在2016年昆士兰州的预算案出台以后,昆士兰州政府也将从2016年10月1日起开始对海外人士征收除印花税以外的附加印花税。

昆士兰政府对海外人士的定义为非以下人士者均为海外人士:

  • 澳大利亚公民
  • 持有永久居留签证人士
  • 其中新西兰公民也必须持有永久居留签证

2016101日后签署交换的合同的买家需要缴纳额外3%的海外人士附加印花税。这就意味着,如果买家是2016年10月1日前签署并交换完的文件,就不需要缴纳这个额外的印花税。如果是此日期后,海外买家除了需要支付正常的印花税外,还需要支付额外3%的印花税。

我们以昆士兰州首府城市布里斯班一套60万澳元的楼花为例,取原印花税3.5%~4%取中间值3.75%,则:

  • 一般印花税:×3.75%=22,500澳元
  • 附加印花税:×3%=18,000澳元
  • 总印花税额为:40,500澳元

1.3 土地税

澳洲土地税是土地所有者按照年度缴纳的税种,由各州/地区政府收取,目前只有北领地未设置该税种。计税金额按照业主持有或者联名持有的土地总价值,实行一年一征缴。州税局(State Revenue Office)每年对土地价值进行评估,按照上年度财政年最后一天,即每年6月30日(或12月31日)对所有澳房业主名下的土地价值进行计算。州税局是以市政厅(Council)所提供的“土地价值”(Site Value)为基础进行土地税计算的,而此“土地价值

土地税,按字面意思拆解,即对“土地价值”所征收的税,而“土地价值”不包括地上建筑物的价值。例如投资者有一栋海边别墅价值$120万澳币,那么真正的“土地价值”可能是50万澳元。政府也会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地价调节,然后通过市政费与税单通知单通知业主。即,土地税和房屋建筑价值没有关系。

除澳大利亚北领地没有土地税外,每个州对“应纳税土地价值(Taxable Land Value)”的征缴幅度和税率是不一样的。而且,相应土地税的起征额也是不一样的。以个人拥有总价$100万澳币的应税土地为例,如果这些土地都在一个人名下并且都在同一个州,应缴土地税如下:

关于土地税豁免的更多信息,请参阅以下文章:

2. 首次置业补贴与印花税减免

与中国各大城市纷纷推出“限购令”不同,澳大利亚政府一向将“让从来没买过房子的年轻人买得起房“作为主要政策进行落实与执行。在此大背景之下,昆士兰州政府对于首次置业者的支持力度也越来越大,主要推出以下政策以鼓励并支持首次置业者安居乐业:

2.1 首次置业补贴

首次购房补贴计划由澳洲政府投资、由OSR机构管理,旨在帮助符合条件的澳洲首次置业者去购买或者建造他们的第一套自住房。这个计划只针对住宅房产的购买或者建造,申请者也必须是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这个补贴的数额随各个州和所购买的房屋项目而不同,最多可高达2万澳元。20171231日前签订交换的合同,昆士兰州政府将给予2万澳元的置业补贴。在物业交割过户手续完成之后,或在物业建成拿到建成证明之后,即可在12个月内向昆士兰州OSR办公室递交申请。

申请首次置业补贴的主要要求如下:

  1. 必须是澳洲永久居民或公民;
  2. 置业者年龄满18周岁;
  3. 不能以公司的名义购买;
  4. 置业者从未在澳大利亚任何州拥有房产;
  5. 新房合同价值不超过750,000澳元;
  6. 必须在成交后12个月内提出申请;
  7. 至少在所购物业的第一个12个月中连续在居住满6个月;
  8. 联名置业者中的任何人未曾申请过补贴;
  9. 联名置业者只可以申请一次,并仅限于一套物业;
  10. 如果在2000年7月1日之后买过房子作为投资用,而且从来没有住过此投资房,并且在2000年7月1日之前没有拥有过任何房产,同样有申请资格。

2.2 自住(房屋)印花税减免

申请自住(房屋)印花税减免的主要要求如下:

  1. 置业者以个人名义购买;
  2. 置业者年龄满18周岁;
  3. 置业者在交割过户手续完成之后的12 个月内必须搬进去自住;
  4. 置业者入户之后的12个月内不可将房屋出售或出租;
  5. 置业者必须是首次购买房屋,在世界上任何地方没有拥有过房产;
  6. 置业者未曾申请过类似补贴。

印花税减免的幅度如下:

2.3 自住(空地)印花税减免

申请自住(空地)印花税减免的主要要求如下:

  1. 置业者是首次购买空地,世界上的任何地方没有拥有过任何房产;
  2. 置业者购买的空地价格少于$400,000;
  3. 置业者年龄满18周岁;
  4. 置业者承诺在空地上建筑自己的自住房;
  5. 置业者承诺只会在空地上建一套房子;
  6. 购买时,空地上没有其他建筑物的存在;
  7. 置业者未曾申请过类似补贴;
  8. 置业者必须在空地交割完以后的2年内建好房屋并入住;
  9. 置业者必须自住满一年,且一年内不可出售或出租。

印花税减免的幅度如下:

声明:

  • 《昆州房产交易法律指南》由林汇铭律师主编:
    • 第1、5篇章主笔:林汇铭律师
    • 第2、3、4篇章主笔:来哲夫律师
  • 《法律专栏》仅供一般性参考,并无意提供任何个案法律建议,内容受作者本人原创保护且作者与专栏平台明示不对任何依赖本文任何内容而采取或不采取行动所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居外责编:Zoe 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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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败南半球?投资澳洲失败的六大原因|居外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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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85-2015年的30年里澳洲房产增值221.4%,澳洲显然已经在全球范围内成为当之无愧的房产投资大国。1987年8月至2017年8月的30年间,低价类房产价格上涨了1,517%,中价类房产上涨580%,高价类房产上涨432%。也就是说,30年间澳洲市场保持着旺盛的需求与活力,低价类房产价格涨幅最高,如今房屋的可负担性正逐年降低,但近年高价房产的需求证明了房屋价格的攀升并不会打击消费者的购房热情,这也让投资者对澳洲未来的投资前景充满信心。然而,仍然有许多海外投资者在兵败澳洲,未获得可观的投资回报,更有甚者遭遇“滑铁卢”颗粒无收。

当下,中国投资者走出去的意愿非常强烈,而如何成功的走出去,是众多中国投资者共同面临的重大课题。希望可以通过本文为各位读者罗列相关澳洲投资失败失利案例,找出失败失利原因,并找出避免同类失误的解决办法,以助力中国投资者转败为胜,赢在澳洲。

1. 项目调研不充分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中国投资者走出去也不例外。当前,绝大多数投资者在进行海外投资时缺乏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存在很强的主观盲目性。调研不充分主要是指对影响投资项目成功的各种条件是否具备没有穷尽或判断失误,从而导致决策失误,投资失败失利,例如法律调研、商业调研、社会环境或自然环境调研等等。

2015年,来自中国成都的张先生投资澳洲昆士兰北部的一处农业项目,看中的便是该项目区域的面积庞大,而单位均价较低,很好地满足了国人对于“土地”所有的青睐。但张先生在投资前的可行性研究时,并未注意所投农场地域的气象条件,导致投资失败。投资后来发现农场所在地常年多雨,薯类农作物无法晒干,而机器烘干成本太高,最终不得不放弃该农场,另行选址。

中国投资者在澳投资前对项目进行全面的可行性研究极其重要。建议中国投资者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困难意识,在自己全面调研的同时聘请专业的国际国内商业和法律等服务机构进行全方位的深度可行性研究,对影响项目成功的全部必要条件和要素进行罗列并重点分析评估,否则,一旦投资失败,后悔莫及。

2. 尽职调查不充分

在投资者对于项目本身的调研通过之后,强烈建议聘请相关服务机构对投资项目与转让方进行深入尽职调查。中国投资者因尽职调查不充分、不到位,或者在尽职调查阶段风险判断失误而失败失利的案例也不少。

2006年,中信泰富在澳洲收购了20亿吨磁铁矿资源开采权的Sino-Iron项目。收购后,该项目就像一个吞钱的机器,项目投资预算最初为25亿美元,五年后该项目投入已接近71亿美元。最后中信在总结该项目成本升高的原因时,投资前“尽职调查报未充分、详尽”赫然在列。

3. 政府审批风险估计不足

境外投资中因不能获得政府批准或担心不能获得政府审批而终止失败的案例不在少数。FIRBForeign Investment Review Board) (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批外国投资者在澳洲的投资项目。根据澳大利亚的外国投资制度,海外投资者在澳购买房产之前一般都需要办理投资审批,得到FIRB审批之后才可进行投资。

2016年4月,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以“国家利益”为由,否决了大康牧业拟3.7亿澳元收购澳洲畜牧业公司Kidman公司80%股权的申请。几个月后,澳大利亚财长Scott Morrison也以“国家利益”为由,也叫停了中国国家电网约100亿澳元收购该国电网公司Ausgrid的交易。

不少海外投资者认为FIRB对于个人的对澳房产投资批准率为100%,绝不会被“卡”住,从而并不担心购房合同中缺少“Subject to the approval of FIRB”(以FIRB批准为条件)的关键条款。请注意FIRB对于个人的对澳房产投资批准率从没有100%,FIRB在审批时会着重审查一项投资是否能够提升经济活动且促进生产力提高或技术革新,那么这种投资一般被判定为不与国家利益相违背的。FIRB考量海外人投资申请时,主要评估的是以下几点:

  • 国家利益,投资会否影响到澳大利亚保护其安全和发展模式的能力。
  • 竞争议题,投资会否直接或间接导致竞争市场发生扭曲。
  • 对政府政策特别是税收以及政府关心的议题比如环境造成影响。
  • 对澳大利亚社会以及经济是否造成不利影响。
  • 投资者的性,投资者是否有明确的商业目的,或投资行为是否受到充分明确的监管和监控。

4. 未聘请相关律师或聘请律师不专业

在澳洲,律师均在物业投资与产权转让的过程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无论是商业投资还是住宅投资,买方往往会委托涉猎相关产权法与土地法的律师就物业买卖合同中的条款进行审查与解释。对买方不利的条款,律师会提出意见并负责协助买方与卖方进行法律谈判,直到双方达成协议为止。因此,在海外投资的过程中,委托一名合适的律师就显得尤为关键。

实际上律师的业务十分广泛,不同专业的律师擅长的业务方向也各不相同,并非所有的律师或高级别律师就必然精通地产法律业务,而且不同州的地产法律也有所不同。在海外投资过程中,买方律师要告知买方相关的法律权利义务,在客户违约的情况下也必须要告知客户的法律责任。

5. 居间人误导

中国投资者投资海外项目往往有居间人牵线搭桥。居间人为收取佣金或类似报酬,往往可能会有夸大项目收益,促成交易的心理。中国投资者未能正确把握和处理与居间人的关系,也很有可能遭遇投资风险。

据《悉尼晨锋报》报道,自2014年9月份到现在,在悉尼地区至少有10名房地产经纪人被指控诈骗,并且被吊销了工作执照。目前,这种情形在新州房产界屡见不鲜。过去两年来,超过360万澳元被新州的房产经纪人骗走,他们用来支付赌博、毒品、机票和各种娱乐方式的账单。

因此,中国投资者为了保护好自己的投资安全,必须学会正确处理与居间人的关系,挑选合适的居间人。因此,请注意以下几点:

  • 对居间人提供的信息都要进行验证,不可轻易相信,一旦发现居间人提供的信息不实,立刻终止合作;
  • 不能让居间人完全掌控投资项目,要直接或间接与交易对方进行沟通;
  • 居间人报酬,争取根据项目节点和经营业绩确定并分期支付,切忌一次性支付;
  • 佣金协议或类似协议中明确居间人的义务,并设定完成时间节点以及逾期违约责任。

6. 税务问题

一般来讲,海外投资者在澳洲被视作“非税务居民”。对于非税务居民来说,他们只需交纳在澳洲境内所赚钱财的税。例如一个中国人在澳洲买了一处投资房,就需要在澳洲申请税号,然后每年在澳洲申报关于该投资房的收入。

投资房产主要有两种收入。一是持有房产时期的房租收入,一是卖房产时的资产增值收入。这两个收入相对独立,纳税时有不同的计算尺度。从来没有被出租过的房子,卖的时候增值了,只要在定义上是“投资房”,也同样需要缴纳增值税,除非房子一直是纳税人的自住房。

另外,税局征税的对象是房产所有者。所以即便房产的出资者是所有者的父母或亲朋好友,房子的贷款在其他人名下,依然不会改变税赋。当然,如果买房的钱是从海外借来的,则应保留凭证。只要借贷明晰,海外利息同样可以入账。

作为海外投资者,在澳洲纳税的时候的主要弊处在于:

  • 无法适用当地居民/公民的免税额度
  • 无法适用当地居民/公民的50%的资产增值税减免
  • 需要缴纳海外人额外印花税/土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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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香港今年拟推税务新政 吸引内地投资更有底气 | 中国香港

有志扮演内地与国际世界之间“超级联络人”角色的中国香港,近日在上海宣讲其新鲜出炉的税务新方案,鼓励上海企业善用此新政“走出去”。

该研讨会由中国香港投资推广署与上海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联合主办,主题为“善用中国香港税务新政策·沪港合作共赢”。

统计显示,截至2017年6月底,在中国香港上市的上海企业共计105家(如上海电气集团、东方航空、交通银行等),市值近12758亿港元。近10年来,经由中国香港投资推广署的协助,成功在港开设公司及业务的上海企业已超过200家。

中国香港投资推广署署长傅仲森认为,中国香港在“一国两制”制度下拥有独一无二的优势,配合其他竞争优势,包括优越的地理位置、蓬勃的营商环境、健全的法制、对知识产权的严格保护,以及全面的世界级金融和专业服务业等,均有利于上海企业利用中国香港“走出去”。

踏入2018年,中国香港利用税务新政吸引内地投资。图为2018中国香港除夕倒数烟火汇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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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香港修订税务条例 落实利得税两级制

税务新政大致包含两方面内容,其一是实行“两级制”的利得税,即将企业首200万港元的利得税率由原先的16.5%降至8.25%,其后的利润则继续按标准税率16.5%征收;至于以合伙和独资经营为主的非法团业务,两级的利得税税率相应为7.5%及15%。纳税法团或非法团业务每年分别最多可节省16.5万港元和15万港元税款。

其二是鼓励研发开支的税务政策,即首200万港元的符合资格的研发开支可获得300%的扣税,余额则获得200%的扣税。

据了解,建议的利得税两级制会惠及有应评税利润的所有合资格企业,不论其规模。为确保受惠企业以中小企为主,港府建议加入条文,限制有关连企业只可提名一家企业受惠。《条例草案》将于2018年1月10日提交中国香港立法会进行首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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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香港税制具竞争 能促进中港经济发展

此举被业界认为将提升中国香港营商环境的竞争力,激发其科创产业活力。同时,中国香港投资推广署也认为,“这对于有意选择在中国香港开展业务的内地企业来说非常具有吸引力”。

鉴于上海也在全力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并加快推动产业的转型升级,傅仲森认为,“这与中国香港均有可合作互补、协同发展之处”。

傅仲森表示,中国香港特区政府鼓励业界向一些中国香港既有优势或有需求的产业进发,包括金融科技、人工智能、智慧城市和生物医学。而上海企业可充分发挥沪港两地在科技创新方面的政策及资源优势,把握市场先机。

同时他还认为,在“进一步增强沪港澳台经济合作紧密度,加强金融、贸易、投资等重点领域合作,拓展‘走出去’新空间,全面参与‘一带一路’倡议”方面,上海企业的国际商业拓展可以借由中国香港商业平台优势向海外“走出去”,比如在港设立企业财资中心(CTC)等。

人民网、中国新闻网资讯综合整理
责任编辑:Zoe Chan

中国香港税改:中小企受惠 税率继续从简 |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女特首林郑月娥就任百日後,10月11日公布其首份施政报告,其中一项瞩目内容,是实现她竞选特首时的税改之议,要帮中小企业减税。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向立法会提交她上任以来首份施政报告,当中提到税务革新方案。她说,面对经济转型和全球竞争的新形势,中国香港应策略性地运用税务措施,促进产业和多元经济发展,提升中国香港的竞争力。

林郑月娥在施政报告中宣布,会争取在2018年落实两项税务新政策,其中利得税两级制方面,企业前200万港元利润的利得税率,会大减一半至8.25%(政纲原先只建议10%),即现有利得税率的一半。为了将这项税务优惠集中於中小企业,每个集团只可提名一间企业享有优惠,将有数十万家中小企业受惠。其後的利润则继续按标准税率16.5%课税。

而为吸引私营机构增加科技研发的投入,中国香港政府将为企业的研发开支提供额外税务扣减,首200万港元符合资格的研发开支,可获300%扣税,馀额则获200%扣税。

中国香港政府拟降低公司税,提升国际竞争力
中国香港政府拟降低公司税,提升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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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化与大陆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方面,中国香港政府会研究将更多不同的投资产品纳入双向互联互通机制,例如交易所买卖基金及将债券通扩展至“南向通”。

中国香港的税率以简单着称,分为企业利得税丶个人薪俸税丶物业(房产)税,这3种税率划一标准缴付,依次是16.5%丶15%和15%。

(据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Zoe Chan

简介澳大利亚税务和主要税种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主要征收的税有个人所得税,销售税,关税,国内消费税及银行账户借方税等。个人所得税是联邦政府的主要财政来源。

>>>澳洲置业百科澳洲购房流程|澳洲房贷申请|澳洲房产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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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所得税

在澳大利亚成立的公司,依照法律就应该将其所有来源的交纳所得税,不论其所得来自澳洲境内还是境外。一般而言公司所得税是依照其净所得来征收。除营业所得外,公司买卖所得的利润也应纳税。公司所得税的税率是30%,公司亏损,可以从当年所得税中抵减。

个人所得税

澳大利亚居民依照其所有的收入来源包括境内外的纳税。非澳大利亚居民,如果是生活在澳大利亚境内也必须按照要求纳税。居民的个人所得税从0到47%不等。如果居民的年收入不超过8000澳元,则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年收入在125001以上的收入者,需缴纳47%的个人所得税。澳大利亚的个人所得税是安年收入的不同点缴纳的。另外澳大利亚居民还需要向澳大利亚政府缴纳1.5%的医疗保险费。

利息预扣税

如果一个澳大利亚公司获得来源于非澳大利亚居民的贷款,其支付给改非澳大利亚居民的利息,应在澳大利亚缴纳10%的利息预扣税。

资本收益税

又称财产交易税。澳大利亚税法规定,在1985年9月19日以后购买的资产,出售所得应缴纳资本收益税。

股息收入税

澳大利亚1987年7月1日起对股息收入征税。股东可以就公司对该收益已经支付的所得税得到抵免。但诺股东是外国公司,在发放红利时,如果已经证明所得税已付,外国股东就勿需再缴纳预扣税,但是如果没有缴纳所得税,外国股东则要负担预扣税。澳大利亚和中国政府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的条约规定,该预扣税的税率是15%。

销售税

销售税是对批发销售或进口的货物征税。征税的货物,包括在澳大利亚制造或澳大利亚进口的货物。法律规定,制造商及批发商均应向税务部门注册取得销售税号码。但进口商如本身非制造或批发商,则不须注册,但仍然依法对进口的货物缴纳销售税。

印花税

印花税属于州税,凡是贷款抵押,证劵买卖,不动产买卖等均应缴纳印花税。由于各州法律不同,故各州的印花税规定不一。依照州的法律规定,在未缴纳印花税时,该交易是属于没有生效的。

土地税

土地税是属于州税,由土地所有人按其土地的价值缴纳。在新南威尔士州土地税为1.85%,土地的价值在17万6千澳元以上的才缴纳。

9 GST税务制度

GST代表Goods & Services Tax(货物服务税)。与其他国家征收的VAT(Value Added Tax)营业加值税类似。澳大利亚联邦国会于1999年6月29日批准通过此条新的税务法案。征收10%的货物服务税。GST是几乎每个生产和经销阶段都必须支付的,唯一享有免GST的项目是食品。

澳大利亚的财政年度为每年的7月1日到次年的6月30日。每个澳大利亚税务居民都必须按时申报自己的个人所得税,澳大利亚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也必须按时申报公司的营业税。澳大利亚的税务制度非常健全,计算也非常复杂,所有澳大利亚居民和公司都是需要专业的会计公司或者是会计师来代理申报税务。

(据移民百事通)

 

利率、许可证和税务是印尼民众推迟购买房产原因 | 海外

印尼房地产协会(REI)称,民众,尤其是非低收入民众,目前趋于推迟投资物业,导致房地产部门直至2017年第二季度的贷款发放也放缓。

8本月14日,印尼房地产协会秘书长 Totok Lusida称:“民众推迟购买房产的其中一个原因,是他们认为住房贷款(KPR)利率依然过高。如今央行基准利率是4.75%,但贷款利率却高达12到14%,利差太大,我们应设法把它缩小才是。”

其中阻碍政府推动民众投资物业的是建造房屋的许可证问题。办理许可证仍需要很长的时间,让消费者承担更多的成本,房价也因此升高。而住房贷利率更居高不下。

他续称:“这期间我们建造房屋,办理许可证至少需要两年的时间。我们购买了地皮,还要两年后方可出售,该资金成本到头来成为购房者的负担。此外民众也担心政府会制定税率出乎意料的财政政策。”

Totok阐明:“因此我们与政府官员接触,使他们不再发表令市场恐惧的言论,包括税务。我们已经与税务总司会晤,希望不再有新的政策出台。税务总司在这一个多月以来不是没有再发表新的言论吗?”

他说协会负责人已就此三件事与央行继续商讨,并共同成立调查研究小组找出其原因,以便决定采取哪些步骤来刺激人们投资于物业的购买力。他表明:“我们正在进行分析,什么政策可以恢复民众购房的信心,包括许可证、税务和银行利率。”

印尼民众目前趋于推迟投资物业
印尼民众目前趋于推迟投资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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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进行的调查显示,2017年第二季度住宅物业的销售下降,仅增长3.61%,低于前一季度的4.16%。此事引发人们置疑目前印尼民众的购买力是否真的低迷。

公共工程及国民住宅部(PUPR)住房供应总署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7月底,已经建造的非补贴或非低收入民众住宅只有8万5479栋,而今年的目标是28万7013栋。另外,已经建造的低收入民众(MBR)住宅多达41万4223栋,今年底的目标是71万2987栋。

房地产销售放缓的迹象,体现在2017年第二季度发放的住房贷款和公寓居所贷款(KPA)总额下降至377.3兆盾或仅增长0.55%,与去年相比放缓1.84%。

(据印度尼西亚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