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子入加拿大籍口试失败被拒

一个中国女移民申请入籍,虽通过入籍笔试,但她随即返回上海,除保留卑诗医疗卡(BC Care Card)外,还继续领“牛奶金”(child tax benefits)。移民部要她见入籍法官,在重考口试失败后被拒入籍。女事主不服向联邦法院上诉但被驳回。有本地律师警告,本案还是发生在通过《加强加拿大公民法》之前,未来势必更严格要求入籍有加拿大居住的意愿。

中国女子笔试通过口试失败 入籍被拒

法庭文件显示,44岁的王恆(Helen Han Wang,译音)在2007年2月12日成为本国永久居民,在住满3年后,于2010年7月,与女儿一同申请入籍,递件后就返回中国上海,与丈夫团聚。2011年9月,王恆通过入籍笔试后,但被要求填写居住问卷,她于同年10月缴交问卷后,却久久没有收到回音。

被要求重新参加口试

王恆在2013年6月致电移民部,后来接获会面通知,要见入籍法官,以确定她是否拥有足够英法语能力及认识加拿大。2013年11月,王恆见入籍法官时,被要求重新口试,而内容也非选择题笔试,一度要求给予更多准备时间,但被拒绝。王恆结果口试不及格,在20分中仅得6分,而通过分数需15分。

口试后,入籍法官除告诉王恆无权保留卑诗医疗卡外,同时指她未有遵守《所得税法》,仍继续领牛奶金,及要求货劳税/统一销售税(GST/HST)的退税。

法庭文件指,王恆在申请入籍前虽住满3年(1,095天),但入籍法官强调,入籍考试既以公民入籍参考指南《发现加拿大:公民权利与义务》(Discover Canada:The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of Citizenship)为主,即使申请人参加过笔试,但基于测试申请人对加国真实认识,可要求重考。

代表律师:判决十分不合理

要求重考的两点理由为,第一,王恆在递交入籍申请后就不住在加拿大;第二,王恆显然不明白公民责任,例如她既然不住在加拿大,就不该继续领牛奶金,及要求货劳税/统一销售税的退税。

入籍法官还指,王恆在递交入籍申请后,在长达3年半时间内,仅再回访加拿大短短不到6周,令人关注已没有与加国联系。联邦法庭法官伦尼(Justice Donald Rennie)于去年12月10日作出终裁决时,认同入籍法官见解,驳回王恆的上诉。

受委托代王恆上诉的温哥华移民律师王仁铎在接受《星岛日报》记者访问时说,该判决十分不合理,入籍法官显然逾越权限,并无理据证明申请人是否有权领取牛奶金。他说:“照理来说,除非证明申请人通过笔试是因作弊等特殊理由,入籍法官不该要求申请人重考。”

温哥华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说,如果他是入籍法官,不会做此判决,但既然已裁决,仅能尊重。他认为,本案显然对未来打算入籍的申请人发出警告,未来入籍一定要有在加拿大居住的意愿,递交入籍申请案后,最好不要立刻返回原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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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富豪在温哥华投资买房移民助房市免泡沫化

最新报告显示,包括加拿大在内的发达国家正面临家庭债台高筑、房地产市场过热等问题,民众的债务收入比例已经达到危险水平。不过有信贷机构专家认为,来自海外的富有移民,或能帮助温哥华避免房地产泡沫化。

海外富豪在温哥华投资买房移民

麦肯锡全球研究院(McKinsey Global Institute)新公布的报告指出,多个发达国家的家庭债务收入比例过高,其中加拿大在2007年至2014年的增长幅度仅次于希腊,报告建议立即采取行动减轻家庭和政府的债务负担,并给过热的商地产市场降温。

蓝岸财务信贷联盟(BlueShore Financial Credit Union)董事兼执行总裁卡利弗(Chris Catliff)指出,应对全球油价下挫,加拿大央行宣布减息0.25%,预期今年加国经济增长将放缓,而央行的决定也很有可能导致资产泡沫问题。根据满银资料显示,卑诗省民目前的举债吃重情况仅次于亚省。

图为华人涌入房屋展销中心考察房屋信息。(CTV)

“整体来看,加拿大的债务收入比在过去有所上升,但随之稳定下降,”卡利弗说,“但随着央行调息,这一比率将很容易再次攀高。”

但他认为,温哥华或可因为一些特定情况避免房市在经济不景气阶段遭遇“硬着陆”。比如来自中国、中东、欧洲和美国的富有移民涌入并在温哥华购房。这些人往往在加拿大没有收入,但从副业或投资中有大量现金资源,意味着房贷存在风险的机率也低。如果这些富豪不再来大温,并且不再买房,温哥华房市则将面临大问题。

温哥华房市高涨 独立屋尤为红火

温哥华1月房市热络,房价持续走高,尤其是供应量有限的独立屋,买气更是红火,频频出现多组买家争夺的盛况,日前温市东区一户独立屋标价110万元,挂牌不到7日就在数十组买家抢标情况下,以高出挂牌价数万元售出。

地产公司Royal Lepage的经纪人Sebastien Albrecht 表示,导致独立住宅市场强劲的主要因素是就业增长和低利率。

房价高企 在温哥华购房年收入要15万

找工网站Workopolis经过数据分析发现,在加拿大几个主要城市中,温哥华在负担买房的收入要求上不出意料地高出其他地区。现在温哥华平均房价已经达到81万9336元,每月房贷偿付款为3570元,外加251元物业税。因此,要想在温哥华买房,家庭年收入须达到14万7023元才能负担。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按照目前固定五年利率2.99%标准计算所得,若利率回升到2005年的水平,即6%,收入要求则将上涨到19万581元,住房可负担性将进一步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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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大意:加拿大入籍通过笔试还不够!

即使通过加拿大入籍笔试,也未必能顺利成为公民。一名中国女移民在居住时间庭审复查中,被法官要求口试以测试了解加拿大的程度。她虽然通过了入籍笔试,且居住时间合格,但因口试未通过,入籍被拒。

笔试通过仍会被拒

根据最新一期的《移民汇编》,44岁的申请人王海伦(Helen Han Wang,音译)2007年2月12日移民加拿大,并于2010年7月9日为自己和未成年女儿申请入籍。

2011年9月22日,王海伦通过书面入籍考试,之后她被告知要填写一份居住问卷调查。同年10月,她将完成的问卷递交给加拿大移民局。

此后,王海伦未收到有关其入籍申请及问卷的任何消息。2013年6月,她给加拿大移民局打电话询问申请状态。移民局去信告知她需要出席听证会,法官会决定她是否满足居住要求,信中还提到,安排上庭需要24至30个月,届时申请者会收到通知。信中没有进一步提到有关听证会目的和内容。

出庭通知于2013年11月7日发出。通知称,公民法官需要更多信息才能对入籍申请做决定,申请者必须出席。法官将在听证会上决定申请者是否符合所有要求,同时他们也要接受询问,以确定是否有足够的英文或法语能力,以及充分了解加拿大。

在2013年11月29日的听证会上,公民法官告知王海伦要进行口头知识测试。王海伦要求给予时间复习,法官拒绝了她的要求。测试开始后,王海伦再次要求给予时间复习,被法官又一次拒绝。结果,王海伦20分中只拿到6分,未达到所需的门槛分15分。

在听证会最后,公民法官告诉王海伦她没有资格使用医疗保险,并让她停用卑诗省保健卡。同时,公民法官也对她获取GST/HST和儿童税收抵免福利提出质疑,她不在加拿大期间一直获取这些福利,这违反了所得税法案(Income Tax Act)。

入籍申请被拒理由

公民法官发现,2007年2月至2010年7月5日期间,王海伦至少有1,095天身处加拿大,依据入籍法案(Citizenship Act)第5条(1)(c),她满足居住要求。然而,申请人不符合入籍法第5条(1)(e)的要求,因此她的申请未被批准。入籍法案第5条(1)(e)要求申请者对加拿大要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并且充分知晓公民权利和义务。

公民法官认为,申请者在听证会上未能证明对加拿大有足够的认识,而且不太明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公民法官表示,在2013年11月7日发出的通知中,已明确告知申请者可能进行知识测试,且测试内容基于学习指南《了解加拿大:公民的权利和责任》(Discover Canada:The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of Citizenship)。

王海伦上诉称,她已顺利通过笔试,公民法官没有权限在庭审中口头重新测试她对加拿大知识的掌握。因为入籍法案第5部分要求移民部批准符合所列要求的任何人,一旦申请人满足所有要求,他或她必须被授予公民身分。

王海伦指出庭通知中对重新测试她了解加拿大程度这一信息不明确,如应指明“尽管你通过笔试,但面试时法官仍会测试你英语或法语,以及你对加拿大的了解,因此你应该复习学习指南《了解加拿大》。”

此外,她认为听证会重在查她的居住时间密度,并非了解加拿大,因为她之前已经通过了笔试。王海伦还辩称,对已经通过测试者进行重新测试本身就有问题。

公民法官表示,对申请者重新测试,是因为她不认可之前的书面测试准确反映了申请者的情况。法官对此结论提出两点原因:其一,她强调申请者提出入籍申请后没有居住在加拿大;其二,申请者的一些行为表明她不了解加拿大公民的责任,如申请者不居住在加拿大期间,仍继续收取GST/HST和儿童税收抵免福利。

上诉被驳回

2014年12月10日上诉法官驳回王女士的入籍被拒上诉。受理上诉案的法官伦尼( Justice Rennie)认为,公民法官有权在听证会上口头测试申请人对加拿大知识掌握程度。

伦尼认为,在这个案例中,公民法官有充分的理由进行复查,申请人在申请期间有134天不在加拿大,而她的丈夫从未在加拿大居住过,并在2012年失去永久居民身分。王海伦虽然在2011年9月22日进行入籍测试,且完成居民问卷调查,并声明是真实的。但法官注明,2011年9月17日,申请者在上海。此外,问卷中关于离开加拿大的天数及原因中,注明“度假321天”,这足以成为重新测试的原因之一,因为不在加拿大近一年,不是度假。

公民法官在结论中表示,申请者自2010年7月5日递交申请后,就没有居住在加拿大,之后仅回加拿大总共不到6个星期。因此,申请者与加拿大、加拿大的机构、人民、价值观和传统失去接触,为了证明申请者满足掌握知识的要求,因此必须进行测试。

多伦多法律事务评论员冯志强表示,他认为公民法官在程序上没有用过头的条例,由于审理个案的公民官不满意申请者的背景,因此需要在法庭上审核,且申请人事先已接到通知,她并不能以不清楚为藉口。

冯志强表示,碰到要求出庭做安全检查并不罕见,例如华人姓名变成拼音后有很多重名,有些有犯罪记录,因此并非通过笔试就万事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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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新投资移民计划你知道多少?

2015年1月28日起,加拿大渥京根据新风险投资移民试点计划(IIVC)正式接受海外投资移民申请。能为加拿大投资200万元的海外富翁可以申请。该计划接受申请截止日为2月11日,或到500个申请名额满员为止。

加拿大移民部长亚历山大( 右)称,希望通过新的投资移民计划,吸引海外富翁,推动加拿大经济增长。图为亚历山大祝贺加拿大新公民

渥京去年12月宣布该最新投资移民修订法,着重吸引能在加国投资200万加元的海外投资者,希望他们能推动国内经济增长。

根据这一试点计划,渥京虽称会最多接受500个申请,但最终只批准60个申请人,让他们及其家庭获得永久居民签证。有政府消息人士称,这60个名额是新计划的第一步试点,以查看效果。这个名额今后有可能会增加。

根据新投资移民计划,申请人必须承诺为加拿大商业发展银行(BDBC)旗下的BDC资本管理的一个基金提供15年200万元的非担保投资。

渥京表示,政府会用这笔基金对增长潜力巨大的国内创新公司进行投资,政府会根据投资表现定期将收益转给投资移民。

据悉,移民部长亚历山大在声明中说,风险投资移民试点计划的目的是吸引能极大造福加拿大国家经济、能更好融入加国社会、并对加国长期繁荣和经济增长作出贡献的海外投资移民。 

此前的投资移民贡献太小

渥京希望,新修订投资移民法会比老投资移民法(IIP)产生更大作用。老投资移民法规定,投资移民以偿还贷款形式对加拿大国内经济投资80万元,无需满足多数经济类移民计划所规定的技能和能力要求。

渥京承认,研究表明根据老投资移民法吸引来的投资移民,与其他经济移民相比,不太可能长期在加国居住,对加国经济和税收贡献很小。

此外,老投资移民法极易被钻空子,多有欺诈,因此被批评人士嘲讽为“拿钱买加拿大身份”。

老投资移民计划在2012年因积案太多而被喊停。因取消许多积案,一些等候多年的中国海外投资移民申请人因此联合将联邦政府告上法庭,但去年6月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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