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笔者在多伦多买房的时候,得到了国内亲友的慷慨资助,却也因此有幸“在规定时间,但非规定地点,接受了加拿大金融机构的相关询问”。而笔者国内的亲友,更是被国内的金融机构连哄带吓,很是担惊受怕了一天。
多伦多买房者被判“涉嫌洗钱”,主因是家人多次国内汇款?眼看再不动手就只会被这高歌猛进的房市抛离,笔者与国内的家人商量之后,下决心买一个更大一些的房子。家里的老人不但把他们多年节衣缩食攒下的钱都拿出来,还问亲友借了不少,全部汇过来帮助我付首期。而这些汇款恰好触动了中加两国银行的反洗钱自动监察系统。
这也不奇怪,因为受国内汇款数额的限制,这些钱是以家里几位亲戚的名义分别汇过来,最后都汇到笔者一个人的账户上。这种“蚂蚁搬家”式的汇款方式,倒是很像洗黑钱集团或恐怖组织的资金转移方法,而这些也是目前世界各国政府都在严厉打击的犯罪活动。
从2014年2月1日开始,加拿大政府实施新的《反洗钱和反恐怖分子资金法》。该法强制规定,各金融机构必须向加拿大的金融情报部门FINTRAC(加拿大金融交易及报告分析中心)通报大笔汇款或可疑的多次重复汇款情况。汇报的内容包括款项的来源以及未来的用途,而且必须在汇款活动发生后30天内上报。
对于加拿大的普通老百姓来说,这是很常见的报备制度,只要沒有参与什么非法活动,汇款双方和汇款本身都不会受任何影响。碰巧该法律正式实施的时候,笔者还写过相关的稿件进行报道,对此早就心里有数。
所以,此前国内某大行(笔者开设收款账户的银行)在多伦多的分行给笔者打电话询问时,笔者相当淡定,向那位银行客服详细说明了汇款的来源和用途。对方怕笔者有不必要的担忧,还一再解释说这是国家政策规定需要做的报备事项,笔者还反过来向她说明,自己理解这条法律的出台背景,愿意与政府合作做一个守法公民。笔者跟那位客服大姐用粤语相谈甚欢,双方围绕共同关心的房价和挣钱辛苦等问题,做了友好深入的交流。
而在另一边,笔者国内的亲友和该大行南宁分行的沟通就没那么愉快了。就在前几天,该银行的客服打电话告诉笔者家人:“为什么这个汇款没有收款人的家庭住址?没有地址收不到。”后来一听说是购房款之后,那客服又吓唬笔者家人说:“投资海外买房是犯法的!”
以前父母给笔者多次汇款,国内的银行从来没有索要过笔者的地址,更没有提示过“海外投资买房犯法”。家里人担心,这次汇了那么多钱过来,万一真的触犯法律被没收或罚款,那不就完了?国内银行客服的这番话,把家里人急了一整天,直到笔者昨天用电话跟他们把来龙去脉解释清楚,才算让他们放下心。
这番经历让笔者感慨,国内不少机构的客服水准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好好说话,向顾客把事情说清楚,完全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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