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中國人陷美國投資移民騙局 律師支招防欺詐 | 美國

據美國《僑報》近日報導,當地時間4月5日,因涉嫌以投資移民為名目進行詐騙,洛杉磯一家華人移民事務所被查封。美國聯邦機關的搜查令稱,該公司以EB-5投資移民的名義向超過100人收取超過5000萬美元現金,連中國“紅通”外逃貪官的投資款都收。國際在線記者查閱發現,依托美國EB-5投資移民項目的騙局屢見報端。記者就此采訪了洛杉磯當地的資深移民律師,為EB-5投資移民申請給一些建議。

美國EB-5投資移民再添100多名受害者

據美國《僑報》近日報導,當地時間5日,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和國土安全調查局(HSI)探員突擊搜查了位於洛杉磯的一家華人移民事務所——“加州投資移民基金”(Californian Investment Immigration Fund)的辦公室,同時對3名嫌疑人的兩處住宅發出搜查令。

聯邦機關的搜查令稱,“加州投資移民基金”以EB-5投資移民的名義向超過100人收取超過5000萬美元現金,然後以投資辦綠卡為名目進行詐騙。

“加州投資移民基金”因涉嫌移民欺詐被查
“加州投資移民基金”因涉嫌移民欺詐被查

報導稱,此案3名嫌疑人之一的陳瑩瑩收取的5000萬美元投資款並沒有真正用作投資用途。盡管她購買3塊土地並計劃對其開發,但實際上在這些土地上並沒有動工的跡像,反而是用這些錢中飽私囊。

陳瑩瑩名下有3處房產和2處地產,其中一處位於亞凱迪亞(Arcadia)的房產市值約320萬美元,這其中的120萬就來自她收取的投資款。此外,她還用投資款購買了一輛2015年的保時捷SUV。

另外,此案中還有兩點違反了美國法律:第一,該公司將投資款中的30萬美元或50萬美元返還給投資人,因此收取的5000萬美元中已經有1000萬美元被返還,這樣的做法直接違反美國移民法,因為美國規定EB-5投資款必須投資滿5年才能撤資;第二,在收到50萬美元返款的投資人中有中國正在通緝的要犯,包括前湖北省武漢市發改委主任徐進和前中國人保湖北分公司副處長劉芳,這些人是不符合美國移民條件的。

律師建議(一):選擇靠譜的區域中心

洛杉磯移民律師華強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投資移民市場魚龍混雜,尤其是區域中心的項目存在很多欺騙現像。“比如《僑報》報導的這個案例,涉案的項目根本沒有動工,只是拿了投資人的錢,過段時間又返還部分給投資人,這不是投資,這是借貸。”

華強介紹稱,美國的EB-5投資移民名額每年有1萬個,其中來自中國的申請人占了85%以上。EB-5投資移民分直接投資和通過區域中心投資兩種。直接投資需要申請人自己去尋找可投資項目,並且實際參與項目運營,這對於英語不好、在美國沒有經商經驗的申請人是個挑戰。而後者不要求申請人參與日常管理,也不需要居住在地區中心或附近,投資者僅需投錢即可,因此受到中國申請者的青睞。85%以上的中國申請人都選擇通過區域中心來投資。

報導中提到的“加州投資移民基金”就是一個區域中心。區域中心扮演的角色相當於一個私募基金管理人,負責幫申請人尋找合適的項目並進行投資。

“問題是很難保證區域中心將錢真正投到項目上去,所以存在一定的風險。比如《僑報》提到的案例,投資款被用來中飽私囊。EB-5投資移民是否成功,跟選擇的區域中心有很大關系。有些信譽良好的區域中心的成功率可以在90%以上,有的卻是個空殼公司。” 華強還強調,拉一名美國當地的政府官員來為項目備案或者講話,聲稱項目具有政府背景,是很多中介慣用的伎倆,但是所有的區域中心都是私營的,聲稱有政府背景的都是扯虎皮拉大旗,都是騙子。比如,2013年案發的著名的“美國芝加哥會議中心項目”詐騙案在國內宣傳時就一直聲稱有政府背景、獲得了當地政府的直接注資等。

那麼,應該如何選擇靠譜的區域中心呢?

律師建議(二):請第三方做專業的前期調研

華強表示,可以聘請第三方去調查當地的區域中心是否靠譜。另外,對於區域中心選擇投資的項目進行一番考察和調研也非常重要。因為一旦項目爛尾,申請人的投資款也就跟著打水漂了。“中介總是利用免費諮詢、免費評估作為幌子,其實’免費’本身就是一個陷阱。找到當地的專業人士,比如偵探、律師或者會計師去幫忙實地考察一下很有必要,花一兩萬美元出具一份第三方的風險報告評估。舍小利,保大錢。”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也在其官方網站上發布中文和英文公告,警告投資人參與移民投資項目一定要仔細甄別。公告建議對投資項目尋求獨立驗證,確認投資聲明的真實性。

為確保投資安全,有必要花錢請專業人士做第三方風險報告評估。

公告特別列出一些可疑項目的特徵,希望投資者遇到下列投資項目時保持警惕。一是保證投資回報、投資無風險或過於穩定的高回報項目,因為通過EB-5進行的投資項目肯定有投資回報風險。另外,未經注冊立項的投資項目、未經許可的銷售商以及由相同個人經營的多層級公司,都應該引起投資者警覺。

據悉,區域中心都是經過美國移民局批准成立的,相當於合法成立的公司。但是移民局的審批對區域中心管理人的專業技能、資金實力或資歷沒有任何嚴格要求,因此區域中心管理人的投資管理能力存在較大疑問。這也是導致很多EB-5投資款有去無回的原因。

華強還提醒稱,按照目前EB-5的審理進度,從遞交文件到拿到永久綠卡,順利的情況下也需要4年左右。4年的時間不算短,從移民政策到項目運營本身,都存在風險,申請人對此要有心理准備,對那些聲稱能夠快速拿到綠卡的宣傳也要引起警惕。

另外,華強說,申請者遇到詐騙後,也要懂得利用法律途徑維權,可以選擇集體訴訟的方式起訴區域中心,想辦法追回投資款,並且規劃下一步移民之路。

(據北京新浪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