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首次置业的流程和案例|居外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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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在澳洲置业对于投资者来说也是一场不小的挑战。除了准备多少钱,买在哪里才更适合自己等等个人情况外,法律中对于购房者的要求也是不得不考虑得一大难题。在此我们通过案例的形式给大家做介绍。

经典案例1:年轻夫妇小林和小童看中了一套位于昆士兰州新房公寓,因为合同价70万,他既可以得到首次置业印花税全免,也可以得到首次置业津贴(FHOG)澳币1.5万,预计20年中旬左右就会要交割。小林和小童在支付了7000澳币定金之后,收到了开发商律师寄来的合同,那么他们接下来应该怎样做呢?

一般来说,在澳大利亚昆士兰州首次置业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经典案例2:小林和小童正打算签署购房合同,并一同商量相关的出资比例,小林因投资了部分资金在创业的生意中因此没有太多的现金流。这时候,小童提出可以多付一些首付,那么双方可以按照不同的产权比例来持有,他们便一起咨询了律师关于共有方式的选择与利弊。

澳大利亚完善的土地法和财产法体制下,联名购房是一个非常灵活的购房方式,可以是夫妻联名,夫妻一方与孩子联名,也可以是夫妻与孩子三人联名。

小林和小童进入了公寓合同之后,因为孩子的即将出生和父母的团聚登陆,便又倾向于选择面积更大的别墅,因此不得不进行楼花转让将公寓售出,以免无法交割而违约,那么楼花转让有何法律要求呢?

A. 交付前直接转售(撤销原合同,签署新合同)

B. 交付后再售出(旧买家可加价)

C. 直系亲属间转名 (Section 18 (3) of Duties Act 1997 NSW)

D. 交付前转售空地

无论在交地前或交地后,如果旧买家不能在4年内完成都应向FIRB海外投资审查委员会报备,并说明不能按时开工的原因,即申请延期开工。如果旧买家在建房前将空地卖出去,则需要另行申请一份“卖地许可”。简单来说,要告诉FIRB为何旧买家无法按时开工,为何要在建房前转卖。只有在获得“卖地许可”之下才能合规的转卖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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