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買家在美國買房都需要哪些人參與,有哪些主要角色?

答:通常,中國投資人在購買和持有美國房產過程中會有如下的主要的角色:

1. 投資人

壹般意義的外國投資人沒有美國護照和美國綠卡。這樣在產權問題上要和律師商量用個人還是公司方式擁有。

2. 帳戶代理律師

代理律師有兩個責任:

  1) 設立資金代管帳戶。投資人找到指定律師,開設資金代管帳戶,把資金以美元形式匯到帳戶上。

  此類帳戶完全保密,任何他人無權過問帳戶。只有此律師和戶主有權動用資金。

  律師對帳戶的行為,及帳戶的金額由美國律師工會擔保。

   帳戶資金沒有利息,因為有利息就需要向美國國稅局公開。

  2)為投資人建議和設立房產戶主實體。

  戶主可以是投資者本人(或夫妻)

  更通行的形式是由投資者擁有的公司。

3. 房地產經紀

房地產經紀負責找房產,和協調交易中的各個環節。

美國房地產經紀從賣方處拿傭金。

買方的經紀代理買方。賣方的經紀代理賣方。

大多數州不允許同壹個經紀同時做買方代理和賣方代理,因為利益沖突容易引起法律糾紛。

4. 房地產管理人

抄底得到的房子,大多數是經過銀行通過法院拍賣程序,然後又上市。房子多多少少會存在些問題,需要修理。

這樣,就需要管理人來工作,協調。收費因具體情況而異。

另外,房產出租,需要管理人登廣告,面試租戶,看房,完成租房文件,收房租,維護。

壹般來說,負責出租的管理人收第壹個月的房租和每月租金的10%作為回報。

房產管理人也必須有房產經紀人認證。

5. 第三方翻譯公司

投資者是外國人,對語言可能壹點不懂,而又不能過於信任和依賴經紀,和房產管理人。

這樣,就需要壹個公正的第三方公司對重要文件提供翻譯。

翻譯公司直接對投資者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