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移民多伦多购房须知:轻松生活源于适合自己的房子

多伦多是一个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都非常丰富的城市,每年都有十多万来自世界各地新移民,怀着美好的梦想来到多伦多,他们当中的大部分人都能在多伦多实现他们的轻松,快乐,和自由人生,体现他们的人生价值。但也有一小部分新移民受国内生活方式影响极深,在多伦多这样真真实实的世界继续玩“虚的”,爱慕“虚名”。

不论做什么事,都得有点“名”才觉得称心,才觉得有面子,才觉得对得起自己。也不论得到这个“虚名”需要自己和家人付出多大的代价,也不论这个“虚名”对自己和家人是否有益,只要有“名”就认为“值”。在这方面表现最为突出的就是新移民选择买房上,有些新移民为选择所谓的“名校区”,“名社区”付出很大代价。但实践证明这完全得不偿失,是一种无谓的牺牲。当然,如果家庭条件确实很殷实,那当别论。但如果没有那个经济实力,那真没有那个必要做那个无谓的牺牲。因为在多伦多,新移民买个适合自己的房子,非常有利于新移民在加拿大过上轻松的生活。因为这样的房子,不但有利于新移民的孩子成长,也有利于新移民本身在多伦多的发展。

首先,选择所谓“名校区”最累的是孩子。当初,很多新移民是由于不喜欢国内的应试教育,为了给孩子一个找一个既有优质教育,既有轻松的教育环境,又有广阔发展前途,而移民加拿大的。这是很多新移民的初衷,但一旦来到多伦多,感觉这里的中小学基础教育太轻松,太自由了,心里不踏实。

一部分人就又怀念起国内的应试教育,认为还得给孩子选择一个靠的住的学校,选择一个华人孩子比较集中的学校。在那里,华人不知不觉地形成一个民间版的应试教育环境。孩子的学习环境和国内没有任何差别,孩子不但在学校学习,放学后,还得参加这个辅导班,那个辅导班去学习,苦不堪言。但究竟是那种学习环境对孩子的未来有好处呢?人类进步的发展史无疑证明那种看似松散的西方式教育是具有成果的。这缘由,一时还不能用理论说明清楚。但近二百年来,每个时代引领时代方向的杰出人物,世界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政治家,和科学家等等都来自西方式教育体制,像牛顿,瓦特,爱因斯坦,和当今的比尔盖茨都出于这样西方教育体制。反观我们的应试教育,如此庞大的教育体制和受教育人数,却很少出现像上述对人类进步起引领作用的人物。事实证明西方式的宽松的,自由的教育方式一点也不比我们的刻苦的,繁重的应试教育体制差。所以,我们买房子根本没有必要选择房子贵,孩子读书又累,又得不偿失的“名校区”房子。

其次,选择名社区根本没有必要,而且还使家人受累。大家知道,多伦多所谓的“名社区”是动态的。前几年,这个社区是好社区,过几年,另个社区可能变成好社区。比如,在二十年前,地铁沿线的社区并不被人们看好,房价也没有那么贵。

因为,按西方的城市观点,地铁沿线是工人阶层居住地点。但现在,多伦多地铁沿线和多伦多以北社区的房屋价格已经长得离谱。有些随机因素也会改变一个社区的状况,市政府的一个城市规划,就会将一个不被看好的社区转变成一个被人热捧的社区。比如,市政府要在士嘉堡兴建地铁,一旦地铁建成,那士嘉堡沿线的房屋就会升值。既然是社区的情况是动态的,人们就没有必要花特别高的价格买同样的房子。比如,有的客户,一样的房型和类似的社区,一定要多花40多万加币。如果家庭特别有富裕,那另当别论;如果也是在多伦多做普通工作,每小时工薪十几,二十几加币。那40多万加币,外加MORTGAGE 放大成六,七十万加币。一家人不得不多工作二,三十年。而二,三十年过去,基本人生大部分美好时光也就过去了。这等于用一家人一生的美好时光买个所谓的“名社区”房子。仔细想一想,这样做根本不值。

最后,需要澄清一部分人对有些良好社区的误解。当地产经纪带客人看房子时,通常会遇到这样的现象。就是一小部分新移民受误导特别严重。他们总是将某些实际上很好的社区描绘成很可怕。通常情况是严重夸大某些负面因素。

比如,当地产经纪提到多伦多东别社区的房子又便宜又好时,有些客户就会说那里有距离核电站太近。房屋再便宜,也不能去,其实,那里距离核电站与所谓的“名社区”相差就几公里,开车就几分钟。如果核电站真的万一出事,大家的命运不会有任何差别。但是这里的核电站的安全系数很高,也根本就不会有什么核泄漏事情发生。

在多伦多,不要提核泄漏,即便是人们为车换机油,换下来的机油也不能随便洒,都得放在集中回收的地方,更不用说核污染了。更有甚者,如果某个社区曾经出现过刑事案件,就将整个社区定义成不安全社区。

在多伦多,人们只要稍加留意,就会体会到整个多伦多基本都是安全社区。人们可以开车到您所认为的不安全社区看一看,看看那里住户有没有像国内的安全钢铁门,钢筋窗户。根本没有,甚至,人们有时都连门都没有必要上锁。这样的社区怎能定义成不安全社区呢?人们又为什么舍弃这样非常好的社区,放弃这样廉价房子,放弃轻松的生活不过,非得让一家人多干十几年,二十几年又苦又累的工作呢?仅仅是为了那所谓的不断变化的“名社区”?

总而言之,多伦多是一个资源非常丰富,机会非常多的发展非常快的城市。新移民在多伦多有很多发展机会。孩子在这里的学习环境非常好,不但学习非常轻松,将来的就业机会也比国内多而且好。成年人所有的后顾之忧,如医疗,养老,和孩子的就学,就业之忧也完全解除。新移民只要不在这里追逐“虚名”,尤其在选择买房时,不花高的离谱价格买那些所谓的“名校区”,“名社区”房子。

在多伦多过轻松快乐生活并不难。可以说,大多数新移民都能在较短时间内适应多伦多,并在多伦多发展家庭事业和在多伦多过上比国内更好地日子。同时,人们也看到确实有些新移民盲目追逐“虚名”,尤其是对所谓的“名校区”和“名社区”的盲目追逐。不惜支付高价买下这样的房子。

让孩子在所谓的“名校”受应试教育,新移民为此付出一生美好时光。这看似很富有牺牲精神,看似一家人辛辛苦苦,大人苦,孩子累。但这样的生活已完全背离当初移民加拿大的目的,这绝对不是新移民之梦!也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也不利于孩子接受的正规西方教育。而是一部分新移民自己参照国内应试教育体制营建的小“名社区”和“名校区”,人为推高社区内房价。人们在这样的社区生活,不但大人苦,孩子更累。所以新移民选房时,不要为这样的“虚名”所累!去买适合自己的房子,这样非常有利于新移民在加拿大过上轻松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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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解读中澳自贸协定成果:澳洲签证篇

6月17日,中澳两国人民期待已久的自由贸易协定终于签署!中澳自贸协定谈判于2005年4月启动,历时十年。经过双方共同努力,国家主席习近平2014年11月对澳大利亚进行国事访问期间,与澳大利亚总理阿博特共同确认并宣布实质性结束谈判。此次协定正式签署,为两国分别履行各自国内批准程序、使协定尽快生效奠定了基础。

中澳自贸协定在内容上涵盖货物、服务、投资等十几个领域,实现了“全面、高质量和利益平衡”的目标,是中国与其他国家迄今已商签的贸易投资自由化整体水平最高的自贸协定之一。

中澳自贸协定的签署,除了给中国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带来巨大好处,为中澳两国企业投资创造更加便利条件,同时还在便利各类中方人员赴澳方面达成了一项丰硕的成果。为了让广大网民更好地了解中澳自贸协定内容,商务部新闻办公室特别推出对中澳自贸协定成果进行独家权威解读。

具体来看:

商务部新闻办公室特别推出对中澳自贸协定成果进行独家权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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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购房移民————入乡随俗比较好

猜测欧洲房产哪里值钱、哪里最适合投资显然是不靠谱的,当地的房产价格肯定不会根据投资人的选择而升值或贬值。要选择欧洲购房移民,最好还是遵循欧洲的风格来办事。那么欧洲看重什么,在欧洲购房的规则是什么呢?

欧洲购房移民————入乡随俗比较好

欧洲人看重居住环境多于坐落地点

在西班牙巴塞罗那,有一片地区叫高区,那里地势高房价也高,西班牙的名人、作家都集中在这个区域。而这个坐落地点却不是投资者眼中的好地点,因为距离市中心有一段距离,也不临近任何名胜景点,没有任何特点。

欧洲人眼中的好房产,首先需要居住非常舒适,周边配套设施要齐备,周围住宿的人口最好是当地人。他们反而不喜欢喧闹的市中心,即使可以很快到达购物区或者景区,但龙蛇混杂的住宿环境却让人烦恼。安静、安全、舒适是欧洲人对好房产的定义。往往这类的房产才会非常值钱,适合自住、方便出租、未来具有升值空间。

所以移民者购买房产时,不必要去问是否坐落于市中心,是否距离某名胜景点非常近。真正的好房产并不讲究这些,还是要看周边配套设置是否齐备,和你的邻居都是哪里人比较重要。

欧洲人看重交通便捷更多于是否位于城市中心

欧洲国家大多都交通发达,从大城市周边的小城市或郊区到市中心上班,往往要比从城市内部过去要快得多。所以欧洲人不局限自己只住在城市里,周边地区很受他们的欢迎。

选择城市周边住宿可以避免城市堵车问题,而且居住环境更加安静,空气也更为清新。

投资人在购买欧洲房产时,交通便利的城市周边房产也可以考虑,而且这个领域房价往往并不会很高,但优势却十分明显。很多投资者扎堆购买城市房的现在,反而另辟蹊径,购买同样受欢迎的郊区房,不失为一种良策。

欧洲人不知道什么是学区房

中国人为了孩子上学,觉得买学区房比较好,而在欧洲人的印象中,根本没有学区房这一概念。因为西班牙遍地都是学校,周边设施也已经完善,周围都会围绕着各种基础教育或高等教育,房产距离学校不会超过10分钟的车程。

买到距离学校非常近的房产作用是方便孩子上下学,也可以租给在附近上学的学生。不过欧洲学区房的作用并不大,所以投资人选择房产时是否学区不造成影响。

加拿大移民后遗症,你犯了吗?

移民之后,就好像一个人做了换肾手术,需要终生服药抑制排异反应。拿到移民的门票,跨过那道门槛儿,不是完事大吉了,而是有无数后遗症等着你一一去面对,无论是适应加拿大生活环境还是维持生活舒适度,一种叫做“纠结”的情绪将和你如影随形,直到终老。

相对早期移民那种彻底告别母国,一到移民国即便是住地下室、打labor工也抱着安营扎寨、安家落户的勇气来的移民前辈们,近些年的移民大多是一家两制,家庭成员中那个负责夯实经济基础的一般是拉着行李箱做候鸟,另一半留守陪伴孩子读书。这种家庭体制导致一个家庭在对未来的规划中充满了观望和举棋不定。而今实力不可小觑的各类新移民们抵达之后便可入住豪宅或当地高尚社区,但特殊的家庭体制将原本可能沉闷、单调但却完整的生活割裂,脚踏两只船的行程总是充满了各种潜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于是动荡的心很难把这片天空永远蔚蓝、绿草四季如茵、雾霾终年不见的土地当做自己真正的家。候鸟们一年四季处在迁徙的状态中,留守的主妇们或盼着孩子早日入读大学,摆脱这份陪读的羁绊;或“移民监”中一口气住够时间,拿到公民身份,以期获得一份行走的自由。

但这依然只是一种期待中的生活,移民后遗症的形影相随,让这些貌似来去自由的人实际上经历着最难以给局外人讲解清楚、且技术含量颇高的牵挂和羁绊。

加拿大移民后遗症,你犯了吗?

以保留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为例,候鸟们如果还想保住这个身份,要在五年中住满两年。不要以为这两年是白驹过隙,对相当一部分人来说就是度日如年。国内生意如过山车一般牵扯着每根神经,加拿大清净到寂寞的日子实在不好打发,哪里能安心住下来?有的人干脆放弃这个身份,拿个10年签证,但这就意味着你将不能再享有当地政府给永久居民的各种福利。有的心有不甘便委托一些中介机构想“办法”。弄虚作假多了,移民局就开始给所有移民“服药”。现在当第一张枫叶卡到期要换第二张枫叶卡时,手续变得格外繁冗、严苛。为了证明居住时限达标,移民局要求你提供护照中所有出入境记录,包括空白页都要复印出来,中国海关印章没有英文,必须拿到有资质的英语翻译部门一个章一个章翻译出来,同时出具翻译机构确保真实性的声明。除此之外,还要提供每年的纳税证明、读书或工作证明、租房证明、买房的每年缴纳地税的证明、孩子的就读证明甚至成绩报告……凡此种种,就是要证明你真实地住在这里。此外,所有提交的复印件要有家庭医生、牧师或会计师等政府信得过的人关于真实性的声明和签字。现在医生、牧师愿意签这个字的越来越少,很多人干脆拿到律师事务所公证。

一位拿着永久居民身份的女士在加拿大完成生子任务后,回到国内和亲朋好友大力褒奖在加拿大生孩子享受的超乎想象的优越待遇,关键是费用全免。结果没多少日子便收到了医院三万加元的巨额账单,原因是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不够,不能享受当地医疗保险。 加拿大的失业保险有时候比上班的人工资还高,但一旦离境便不再享有。还有十八岁以下的孩子享有的儿童福利(俗称“牛奶金”),也是在离境之后便不能领取。为了打击一些离境后还在拿这项福利的人,加拿大税务局不断加大抽查力度,而且年年抽查,一封信寄到家里,便要你提供居住证明,孩子的在校证明,40天内没有将资料寄到税务局,福利立刻停止。随后便可能面对更多的调查,如果真的是冒领了,那就意味着吐出这些钱的同时还要接受罚款。现在加拿大一些部门已不再相信私人之间的租房合同,为了证明你的真实居住,甚至要你提供半年的水电费、电话费的缴费账单。

很多移民想,干脆入籍吧,成为公民就不用每天算着日子居住,可以一劳永逸了。现在不仅这种一劳永逸行将被打破,就连入籍的门槛也让很多人望而生畏了。今年2月,加拿大移民局将入籍申请费从每人200加元直接涨价到400加元。尽管很多人认为钱不是问题,但移民局让相当数量的人的语言能力成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所有申请人必须提供政府承认的ELSA(英语第二语言)听、说、读、写四项技能四级或四级以上的证明,包括学习期间的出勤记录。以前50岁以上的申请人可以免入籍考试,现在一个即将通过的法案将年龄上限提到了65岁,这就意味着你得用英语参加入籍考试的笔试和面试。笔试如果还可以突击恶补的话,移民局官员面前随机话题的对答如流可就不那么容易了。新法案通过后,入籍居住时间也从四年住满三年变成六年住满四年。最关键的是入籍之后也不再来去自由,医疗保险住够规定时间方能生效只是限制条件的其中之一,预计未来还会有更多的细则对居住时间进行限制。

早年已经入籍的移民们,现在即便回到母国居住,因为已经是外国人了,母国也不得不对其见外了。很多手持加拿大护照的加籍华人回国看父母、和老公团聚,在申请中国签证时还得提供国内的邀请函。还有相当一部分已经入籍加拿大的华人在国内有房产和银行账户。为了保证这些个人财产的安全性,他们又不敢随便把国内户口注销,否则你一个拿着外国护照的人怎么说清楚你本人就是那个房的房主和银行账户的户主?因此,他们不敢享受国内给彻底没户口、没瓜葛的外籍华人的某些便利政策,只能在擦边球的状态中手持外国护照,拿着中国签证,回到国内居住满三个月就得出趟国再签一次。

一位回流国内定居的朋友,每三个月出境一次,“旅行”成了他生活的常态,尽管这张护照可以走遍世界150多个国家,但回国就为多挣两个钱的他还得选择最经济的路线——中国香港。就因为手里那张加拿大护照,这些年是不用算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了,在自己家却要天天掐着点儿过日子,远不是传说中的那种来去无牵挂。即便不用算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了,但每年四月报税的季节还得回到加拿大去报税,作为这个国家的公民毕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切断之后将来一旦你回去居住了又是一堆麻烦等着你。还有房子的麻烦事,冬天得有人给你铲雪,一年四季还得有人帮你除草,没人居住却要年年给政府缴纳高昂的地税。这个朋友说一年到头被两个国家的种种细节搞得快人格分裂了。

候鸟的生活也不是别人眼中所艳羡的那样,越到老后遗症越多。超过四十岁以上,长途飞行就开始变成一种煎熬。就是头等舱中的富贵鸟也一样要面临倒时差的折磨,年龄越大越经不起这种折腾,而且不久前就已经有人因为这种迁徙、奔波命陨温哥华。那些现在在国内打拼、筹划着老了以后回温哥华安享晚年的候鸟们,很多连身份都没有了,多病多灾的老年是可以承受得了加拿大高昂的医疗费用呢还是可以经受得住十几个小时的长途飞行回国就医呢?一家两制的移民家庭,老到飞不动的时候,一个人的社会福利全部在加拿大,一个人的社保、医疗等等全部在中国,牛郎织女的日子难道还要持续下去吗?到那个时候,在哪里居住、谁来陪伴谁将是一个更加现实并两难的选择。

鉴于新一代移民的这种频繁迁徙中的诸多不确定性,移民国深感这些移民对当地经济贡献远远低于预期,对当地社会的融入程度和适应性也差强人意。2011年,加拿大政府一刀切了30万技术移民,当时有媒体形容是“哀鸿遍野”。震惊之余很多已经拿到移民“入场券”但还在国内纠结“去,还是不去”的人,不再每天在加拿大华人移民论坛中反反复复地问那些过来人“自己的状况到底适合不适合去那里生活” 了。因为他们突然发现了这张“入场券”因为紧俏必须珍惜了,至于那场子里的戏是否真的精彩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不能浪费了这个入场的机会。2014年,被指责为“只认钱”的加拿大政府再次举起六亲不认的刀切了6.5万投资移民。这回是富人头上动刀,动静可就不是一般的大了。这下不是“哀鸿遍野”而是“沸反盈天”,国内、国外的媒体跟着热闹,喊着打官司的有钱人还在和加拿大政府分庭抗礼、连连叫板。这是一个从“入场券紧俏”到“禁止入场”的质变,场外的人不论是排队等候的还是压根儿就是远远观望的都急眼了。其实场子还是那个场子,就因为关了门,仿佛场子里的戏更精彩了,人人都想挤进去一看究竟。

实际上,那些已经入场的人们面对这场人生大戏的诸多无奈和求解无解的情况,相比国内的人们面对雾霾、食品安全、子女教育有着只多不少的纠结。习惯了这山看着那山高的人们,对面山头上的人儿真的不比你幸福更多,那里的美好多半是你心中的海市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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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中国移民圈子里的十大讹传

“中国移民圈子里的讹传太多了!”

跟朋友聊天,经常听到这样的感慨。

的确,由于语言、文化背景、思维方式的不同,更加上对于当地法律的不了解,初来加拿大,甚至很多来了很多年的中国移民,对加拿大都有很多误解,而很多错误的认识最初都来自于以讹传讹的讹传。偶有闲暇,便想到把那些几乎人人都那么说,以至于人人都信以为真的最具误导性的讹传总结批判一番,目的是让后来的朋友尽可能少受这样的误导。

加拿大中国移民圈子里的十大讹传

 十大讹传之第一名:海外资产申报

 

关心“海外资产申报”问题的朋友其实关心的无外乎是两个问题:

汇进加拿大的钱会不会被征税?放心,加拿大没有汇款税。

移民以后在中国继续还有收入会不会被征税?加拿大是对居民的全球收入征税。

十大讹传之第二名:新移民登陆两年内汇进加拿大的钱税务局不管,两年以后再汇进钱可能会被当作收入征税​

 

加拿大是没有汇款税的。如果你今年的应纳税收入是0,那么你就算从你在北京中国银行的帐户向你在温哥华皇家银行的账户汇款1个亿,你也1分钱税不用缴。

在你是税务意义上的加拿大居民的前提下,你认为,如果你今年在中国挣了(或者赚了)100万元应纳税收入,但是你1分钱也没汇进加拿大,你就不用向加拿大缴税吗?当然不是。如果你今年有100万元应纳税收入,你就算1分钱汇款或转帐都没有,甚至这100万元连你的银行帐都没进,还是别人打欠条欠着的,你今年都必须为这100万向加拿大缴税。

这就是汇款与应纳税收入及收入税的关系。至于新移民在国外的钱必须在两年之内转进加拿大,这个说法更是纯属无稽。

 

十大讹传之第三名:太太孩子住在加拿大先生就一定要报税

这个讹传的危害是可以用金钱来计量的。

我曾经掰着手指头把身边熟悉的朋友白交给加拿大税务局的,而依法并不应该交的税款粗略加了一下,那已经是一个7位数。这不仅让我倒吸一口冷气:这些年来,我们的空中飞人们误交给加拿大税务局的税有多少啊?

但是,至于是否属于加拿大居民,应该完全真实述说自己的情况,由CRI做出判断。在加拿大,判断自己是否属于税务居民是自己的事情,但如果故意隐瞒消息避税,是会受到严重惩罚的。

十大讹传之第四名:税务居民与非税务居民

这可算得上是个大讹传了。在加拿大税务局的词典里,其实根本就没有“税务居民”,也没有“非税务居民”,而只有“居民”与“非居民”。

在加拿大的税制下,你在加拿大的纳税义务取决于你的居住状态,即你是居民还是非居民。
如果你在加拿大居住,以加拿大为家,那么你就是税务意义上的居民;如果你的家在另外一个国家,你只是持枫叶卡来加拿大探亲度假,那么你就是税务意义上的非居民。

举两个极端的例子说明这种关系:

例1:你家住中国台湾,持中华民国护照,在某中国台湾公司工作,你的公司经常派你来温哥华出差,每次来你都住在downtown的香格里拉大酒店,如果在2010年你在温哥华累计住了183天,那么对不起,虽然你没有加拿大护照,也没有枫叶卡,也没有工作签证,也没有学习签证,甚至在加拿大也没有1分钱收入,只因为你今年在加拿大累计住了183天,在2010税务年度,你也要被视同加拿大居民,你必须为你的全球收入包括从中国台湾公司所取得的工资收入向加拿大纳税。

例2:你是加拿大公民,持加拿大护照,你家住在北京,在北京做生意,你每年从北京的生意能赚1个亿,只要你没有加拿大来源的收入,你就不用向加拿大交1分钱的税,只因为你的家在北京,你是中国居民,是加拿大非居民。

 

十大讹传之第五名:“教育基金”跟RESP是一回事儿​

‘教育基金’跟RESP的确不是一回事儿。RESP是政府给有孩子的居民提供的一种福利项目,通常所说的RESP指的是RESP帐户,RESP帐户是一种注册投资帐户,用于储蓄和投资积累供孩子受高等教育的经费;而‘教育基金’只是可以在RESP里使用的无数种投资工具中的一种,也就是说,如果你利用RESP为孩子做教育储蓄投资,‘教育基金’是一种可供你选择的投资工具,但并不是你唯一的选择。

RRSPs的另外一个好处是,加拿大政府为鼓励投资RESPs而提供一个叫做Canada Education Savings Grants(CESGs)奖励。在孩子年满18岁以前,你每年往RESPs存入的头500元,政府再帮你多存入:

  • 最多200元,如果你的家庭收入低于40,970元;
  • 最多150元,如果你的家庭收入介于40,970元与81,941元之间;
  • 最多100元,如果你的家庭收入大于81,941元。
  • 如果你存入的多于500元,那么政府为你多存入的另外2000元再帮你多存最多400元。
  • 政府给每个孩子的CESGs是终生最多7200元。

    十大讹传之第六名:第一次买房子免房地产交易税

在BC 省,房地产交易是要缴纳房地产交易税的,但是按照政策,在你的情况和你买的房子的情况满足一定条件时,这个房地产交易税是可以获全部或部分豁免的。

获得全部豁免的条件是:

  • 房子的公平市场价值不高于$425,000。
  • 土地不大于0.5公顷。
  • 这个房子将只被用作你的主居所。
  • 你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 在这个房产登记前你已经在BC省连续住够12个月,或在过去6年内报过2次税。
  • 你在过去的任何时间在全世界的任何地方都从来没有在一个主居所内拥有权益。
  • 你还从来没有享受过这个免税政策。

    你看,所有这7个条件里面没有一个是你第一次买房子,与此沾边的只有第6条:你在过去任何时间在全世界的任何地方都从来没有在一个主居所内拥有权益。

    从来没有在一个主居所内拥有权益,不等于从来没有买过房子。比如,你以前可能买过10个房子,但是其中6个是用作出租,3个用作度假屋,1个空关在那里,都不是你的主居所,那么,尽管你已经买过10个房子,但你仍然是从来没有在一个主居所内拥有权益。

 

而从来没有买过房子,也不等于从来没有在一个主居所内拥有权益。比如,在你结婚前你的男朋友已经拥有一套房子,结婚后这套房子成为你们的家,并且你亲爱的老公还把房产证上加上了你的名字。那么,尽管你从来没有买过房子,但是你还是已经在一个主居所内拥有过权益。

十大讹传之第七名:加拿大税比中国高​

这个讹传也是“深入人心”的,几乎所有移民在还没有来加拿大的时候就已经有个这个印象:

加拿大是个高税收的国家。你要是跟中国香港比,跟新加坡比,加拿大的税是高,但是,如果你是跟中国大陆比,事实上,加拿大的税一点也不高。

比如说,你今年挣了5万加元的工资,如果你是加拿大BC省居民的话,你要交给加拿大税务局的税是多少呢?大约8,800加元,相当于大约17.6%。
而如果你是中国居民的话,你应交中国税务局的税是多少呢?大约9,000加元,相当于大约18%。

如果你是做企业的,你在中国的企业通常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交完税后分配到你手里的红利,你还要再交20%的个人所得税,二税加在一起相当于企业所得的40%。如果是在加拿大,要交企业收入税,但是你从企业分得红利缴纳个人收入税,政府为避免重复征税又给你一个税款抵减额,最终二税相加以后的税率通常还是大约相当于等额工薪收入的税率,其平均税率通常并不比中国的40%高。

至于消费要交税,比如在BC 省,你所购买的大部分商品在付款时你都要在加上一个12%的HST。可是在中国,你在花钱消费的时候同样是交了消费税,只是那税是含在商品价内而没有在价外,中国的增值税基本税率是17%,就是那个低税率13%也比BC 省的HST要高。

十大讹传之第八名: 入境只能携带少于1万加元的现金​

这是一个贻害甚深的讹传。

身边的很多朋友都是因为听信了这个讹传, 在携带大额现金入境时,在入境申报单上“是否携带相当于1万加元或更多现金”一栏勾No。岂不知,这样做是相当相当危险的,而且这个险犯得一丁点意义都没有。入境带多少现金都是合法的,你根本就没有一丝一毫的必要欺骗边境控制官员。

加拿大法律规定,入境携带相当于1万加元或者更多的现金必须申报,但是并未限制你携带入境现金的金额。而如果你明明带着5万加元现金却说没有,要是不幸被边境控制官员抓住的话,最严重的后果可能是什么呢?可能是牢狱之灾。

你带着钱并且说谎,官员首先会怀疑你带的钱是黑钱,道理很简单,如果不是黑钱你为什么要说谎呢?又不是不让你带。你说谎穿了帮就算你最终能够让官员相信你的钱不是黑钱,你还是要被罚款并被列入边境控制黑名单。

十大讹传之第九名:法律规定,同居满12个月后分手,前伴侣有权分走一半财产

事实上,至少在BC省,普通法同居伴侣是没有财产权利的,分手时财产在谁名下就还是谁的,另一方无权索取。不过,如果你考虑把一部分财产放在尚未成家立业的孩子名下,还是要慎重考虑,因为形成普通法同居伴侣关系的男女朋友分手,因分手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一方虽然无权向另一方索取财产,但是有权向另一方诉求长期生活费资助,这仍然有可能导致你的孩子被迫把你给他/她的财产出售变现。

十大讹传之第十名:法律规定不满12岁的孩子不得独自在家

事实上,至少BC省的法律并未规定孩子可以独自在家的最低年龄。孩子能否独自在家,并非由其年龄决定,而是由孩子是否足够成熟和你是否有恰当安排保证其安全来酌情决定。不信的话,给警察局打个电话吧。

注意,澄清此讹传的目的并非鼓励家长留年幼的孩子独自在家。在你留你的孩子独自在家之前,你必须确定你的孩子足够成熟,孩子必须知道基本的安全事项,知道有人敲门或打电话怎么应对,知道怎么随时联系上你,知道联系不上你可以找哪家邻居的叔叔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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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中国公民投资美国EB-5移民的就业机会

美国EB-5移民:就业机会如何算。今年2月,移民局发表公开信答复部分EB-5区域中心在关于其项目中“租户就业”的计算方法提出的疑问,声明会依据其认可的经济学计算模式承认其所创造的新增就业机会,此举释放出明确的信号:美国移民局对EB-5审核的标准将越来越严格。实际的影响到底有多大呢?

近年来市场火爆的EB-5投资移民项目中,“就业机会”的足量创造是申请人最终成功获得绿卡的必要条件。移民专家表示,美国移民局关于EB-5项目就业计算一直以来就是以新增就业机会来认定的,没有新的变化。其认可的计算公式RIMS II(工作生成模型,原理是从直接工作机会利用参数推导出间接工作机会)与美国国家经济分析局(简称BEA)开发的“就业系数”计算方法如出一辙。

以苹果公司为例,就业机会如何算?

苹果公司作为全球最具价值的企业,与传统企业通常雇佣较多职员的情况有所不同,一直以来在创造就业方面受到外界很多质疑。下面我们以苹果公司的就业机会创造为例,向申请人解释EB-5投资移民项目中的就业机会是如何创造出来的。

近日,苹果公司在其网站发布它在美国本土创造大量就业机会的研究报告,正是采用了BEA的“就业系数”公式。根据BEA的“就业系数”计算公式,基于公司2011年在研发、产品和服务等方面的直接投入成本,并去除掉一些非直接关联就业岗位后,得出了以下就业数据。

该报告显示,苹果在开发经营iPad、iPhone等产品的同时,2011年在美国本土创造了总计为51.4万个直接和间接就业岗位,其中直接雇佣数4.7万个。其中位处肯塔基、纽约以及得克萨斯的外包服务商,就已经产生了直接为苹果服务的25.7万个就业机会,而为iPhone、iPad提供应用软件的苹果应用商店,仅在美国国内也创造了约21万个在线工作机会。而其他直接为苹果服务的如快递、运输等间接就业数据还未包括在内。

 移民局不认可“租户就业”

移民专家指出,如果投资人的EB-5资金在绿卡条件解除前一直处于正常运营之中,其根据RIMS II得出的直接和间接就业机会创造是得到认可的,市场大可不必为此担心。移民局的上述这个声明,实质是澄清了有关部分EB-5项目中出现的租户只是将原有的雇员从其他地方转移过来、并未创造新的就业机会,这种“租户转移就业”的间接就业数据,移民局是不认可的。

今年严查办公楼医院项目

由于投资移民美国申请人越来越多,整个美国移民局面临非常大的压力,今年2月17日,美国移民局向所有的区域中心发表了公开信,该公开信释放出明确的信号,美国移民局将对EB-5审核的标准越来越严格。

今年美国移民局会重点调查如办公大楼项目、医院项目、大型购物中心等项目,并将对这些项目创造的就业机会进行严格审核,原来移民局对商业广场、商业中心包括办公大楼就业方式的计算通常是以租约的方式计算,而只要是租出去就算投资项目产生的就业机会。但是,从今年开始,这样的就业机会计算将不再有效。

申请人选择项目四大要点

建议申请人选项目时要考虑以下情况:一是项目在移民局批准的就业岗位通常要越高越好,通常超过40%比较安全;二是不管是借贷模式还是投资模式,关键要看项目的退出机制是怎样,若能结合这两种模式的项目更好;三是政府投资资金越高越好;四是整个EB-5的投资资金最好不超过总投资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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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EB5投资移民常见问题Q&A

 问:在准备投资移民的过程中,总听到I-526 及 I-829. 何为I-526? 何为 I-829?

答:I-526 是指临时绿卡这一步的申请,这步得批后,才会日后在广州领馆面试,  或 在美国领馆递交调身份的申请;I-829 是指指永久绿卡申请.这一步的申请要等到临时绿卡得批1年零九个月后才能向美国移民局提交.

 

问:美国投资移民对于随同子女的年龄要求是怎样的?

答: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

 

问:办理美国投资移民获得身份后,是否要在投资项目经营的城市居住?

答:获得美国绿卡后,可以在美国境内任何地方居住,并不受项目经营地点的限制。

 

问:美国投资移民获批,登陆并取得美国绿卡之后,孩子是否马上可以在美国读书?

答:是的。而且目前只有美国的永久居民或公民可以到美国公立中学入读,海外留学生则只能读私立学校。

 

问:选择美国项目,需要注意哪些因素呢?

答:选择项目,我司认为,应该从商业的视角去评估。并且需要考虑项目的集资时间是否过长,是否能提供足够的就业机会,是否能在五年之后有还款的能力等等方面综合考虑。

 

问:在美国买房子可以作为申请移民的投资吗?

答:不能。因为没有创造就业机会,是不属于投资移民的。虽然这个问题简单,但的确有不少人问。

 

问:美国投资移民是否每半年登录美国一次就一定可以维持身份?

在条例上要求永久居民离境时间不能超过半年。但我们的建议是还需要证明以美国为家。

 

问:我投资50万美元申请EB-5移民,是否也可以带上我的配偶和子女一起移民

答:可以。您的配偶和未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一同申请,即一人申请,全家绿卡。

 

问:什么样的证据可以证明资金来源是合法的呢?

答:举例说明:

1.中小企业家: 企业经营所得每年上千万人民币,小商品生产,资金积累:分红和工资。出具公司资产负债盈利记录等达到移民局要求

2.房地产买卖:中国房地产买卖是高盈利的。有些申请人不是企业家,而是国家公务员,企业高级管理,医生等等。其实这些职位的申请人平时收入都比较高,这些申请人只要能够解释近年有合法积累去购买房产,如果这些房产在中国一线城市,房价在近几年基本上都翻了一倍有馀。

  3.申请人在美国持有H-1B, F-1等合法身份,通过父母赠与等等,父母也需要证明财产是通过股票、房地产等积累而来。

 

问:投资移民的50万美金是否需要证明来源?

答:是的。只要能够证明用于投资的50万是合法来源所得。收入来源可以是公司经营所得,公司红利,股票收益,房地产增值,遗产等等。也可以是借来的。比如说,房地产抵押借款等等。

 

问:一般投资移民申请人在美国多久可以拿到绿卡呢?

答:如果投资移民申请人已经以合法有效的身份在美国居住,那么以目前的审批速度,最快只需要4个月左右便可以拿到绿卡了。

 

问:目前投资移民申请人大多来自海外还是在美国居住呢?

答:投资移民申请人按居住所在地分为两种,一种是申请人已经在美国居住,持有合法非移民身份,如持有国际学生F-1签证、工作签证H-1B或L-1跨国经理签证。另外一种申请人在海外,比如居住在中国大陆。目前投资移民申请人来自海外的人数比较多。

 

问:投资移民有名额限制吗?

答:有。国家批准项目每年的总数上限是10000名。3000个保留给投资指定区域中心的投资人。目前没有用完,所以该类申请人目前还没有移民排期,可以很快获得绿卡。

 

问:除了投资50万美元以外,这类EB-5移民还需要什么条件?

答:EB-5移民没有年龄、语言、学历、经商背景、净资产等要求。唯一的条件就是投资款50万美元是申请人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可接受馈赠或继承等方式。

 

问:条件绿卡与正式绿卡有什么区别?

答:条件绿卡指的是两年有效期的绿卡,条件绿卡到期前3个月需申请正式绿卡。除此之外,条件绿卡与正式绿卡持有人均享受相同的权利和社会福利。

 

问:如果我的移民申请被拒绝,投资款是否退还给我?

答:会的。在美国移民局尚未批准您的移民申请前,您的投资存款放于指定的监管账户,一旦您的移民申请被批准,投资资金将投资于美国项目中;反之,投资款将自动从监管账户释放到您本人的账户中。“即,先批准,后投资,资金监管安全。”

 

问:我的投资是否确保我获得绿卡? 在临时绿卡规定的两年到期之前, 投资人获得正式绿卡的百分比是多少?

答: EB5投资之关键在于对投资中心的选择. 投资中心选择正确, 投资人获得临时绿卡将不成问题. 同样, 投资中心的正确选择可使投资人获得正式绿卡的风险降到最低.

 

问:投资的整体风险有多大?

答: 如前题所答, EB5投资之关键在于对投资中心的选择, 选择正确的投资中心可将投资风险降到最低. 虽然任何投资都有一定的风险, 但如果对投资中心的选择不恰当,投资风险会大大增加. 例如, 如果投资中心所投入的项目经营不佳,偏离在移民局备案时的轨道, 则投资金额将可能极具风险.

 

问:EB5投资移民需要多少资金? 是否可分阶段性支付还是必须一次性付清?

答: EB5 投资移民分两类:一类是个人投资:即将投资金额投入到新建企业或收购现存企业,并在移民局指定时间创造10个美国雇员的就业机会;另一类投资移民是将投资金额投到移民局批准的区域投资中心。这类投资投资人免去了在移民局指定时间创造10个美国雇员的就业机会的义务。以上两类投资移民的金额,根据投资地区的不同,可以是100万美元的投资,也可以是50万美元的投资。 对投资区域中心的投资金额必须一次付清。

 

问:如果在我打算申请投资移民之时,我没有足够的合法收入来源, 我能否用未来可预知的合法收入作为投资资金,或把借贷的钱款用做所规定的投资金额?

答: 根据投资移民法律的要求,投资金额必须是投资人的税后合法收入.所以未来可预知的合法收入不能作为投资资金. 至于借贷的钱款能能否用做所规定的投资金额, 如果所贷金额由你的个人合法财产作全权抵押,是可以的.

 

问:区域投资中心对投资人的投资额是否上有保险? 若两年临时绿卡到期未能拿到正式绿卡, 所投资金是否退还?

答: 根据移民法的规定,任何投资必须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因此区域投资中心对任何投资人的投资都不可能有担保的约定。若两年临时绿卡到期未能拿到正式绿卡, 所投资金是不予返还的。但正如上边对第二个问题的解答,选择正确的投资中心可将投资风险降到最低.

 

问:作为投资人, 我是否要参加投资企业的运营?

答: 如果你投资到移民局指定的区域投资中心,你不需要实际参加企业运营. 你可在全美任何一个地方居住。

 

问:临时绿卡得批后, 我可否将家眷接来美国?

答: 实际上,只要I-526 一旦得批,投资人及其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成年子女可以一起在广州领馆申请获得临时绿卡。 当然,如果 I-526 得批之时,投资人已非移民的身份在美国居住,投资人必须先获得临时绿卡,其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成年子女才可以在广州领馆申请获得临时移民签证.

 

问: 如果投资人的正式绿卡被拒绝, 其家眷可否继续留住美国?

答: 一旦投资人的正式绿卡被拒绝, 其家眷, 包括其配偶和未满21周岁的子女须与主投资人一起离开美国, 除非他们持有其它有效签证, 如学生签证或非移民工作签证等, 他们可继续在美国留住.

 

问: 临时绿卡得批后, 我可否在美国任选一处居住?

答: 当然. 一旦获得临时绿卡, 投资者可随意在美国的任何一方居住.

 

问:临时绿卡得批后, 我可否在美国为任何公司工作?

答: 当然可以.

 

问:通过投资中心投资的优势在哪里?

答: 依据移民法, 如果不向区域投资中心投资, 而是通过个人渠道投资, 投资人则需要在两年之内为美国解决10个就业人员, 并需提供相关的税务报表. 这对于来美国不久的投资人来讲将是个很大的负担. 而投资区域中心, 则该中心会负责解决10个美国工人就业问题.

 

问: 提交I-526时我需要准备那些资料?我将如何制定经营计划?

答: 届时律师将给予投资人具体指导. 如果向区域投资中心投资, 投资人不需制定经营计划.

 

问: 临时绿卡获得后, 如果投资的企业经营不善,后果将是什么?

答: 依前面所述, EB5投资之关键在于对区域投资中心的选择, 选择正确的区域投资中心可将投资风险降到最低.否则, 投资风险会大大增加. 因此, 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移民律师帮助你选择正确的区域投资中心便显得尤为重要. 不然, 一旦在临时绿卡得批后, 如若所选的区域投资中心所投入的项目经营不佳, 抑或倒闭, 则投资人将失去申请正式绿卡的资格.

 

问: 我为什么要选择投资美国?

答: 众所周知, 美国是个多元化的国家, 其移民政策和投资环境较之其他国家更为适宜移民的生存与发展.

 

问: 馈赠是否被视为投资移民的合法收入来源? 是否需要提供证明其本身的合法性?

答: 馈赠可以作为投资金额, 只要投资人能够提供证明该笔款项为馈赠人的合法收入. 换句话说,馈赠人必须证明赠与资金的合法来源。

 

问: 移民局是否要对EB5投资者进行背景调查以及对其投资金额做财务审核?

答: 移民局在审理EB5第一步, 即I-526时, 会对投资金额的合法性进行严格的审核. 而对投资者个人的背景审核则放在调整身份阶段, 即I-485 阶段或领馆签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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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直接投资移民(非区域中心投资移民)介绍

目前美国投资移民正在全球尤其是在中国的富裕家庭掀起一阵热潮。除了大家耳熟能详的50万美元的区域中心投资移民试点项目外,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关注直接投资移民,也有叫”独立投资移民”,”自主投资移民”, “投资人自己管理的投资项目投资移民”或称”非区域中心投资移民”。为方便起见,我们这里沿用”直接投资移民”。简言之,就是外籍投资移民人不通过投资区域中心试点项目而由投资人自己在美国投资并创造就业来获得绿卡的移民方式。

一、直接投资移民的条件

1. 一次性投资50万或100万美元。

就投资数额而言,直接投资移民与区域中心项目一样,可以是50万美元,也可以是100万美元。决定投资移民金额大小的条件是投资项目是否在TEA里面。所谓的TEA即目标就业区域是指一个失业率大于联邦平均水平150%的地区,或者是非城市的乡村地区。受投资机会或者商业条件的限制,直接投资移民很难恰好将自己的投资项目选定在TEA内。而许多区域中心项目走的是州政府指定TEA的途径,这在直接投资移民的情况下不太可行。到头来,直接投资移民项目通常都是投资100万美元。

2. 需要创造10个新的全职工作机会。

与区域中心项目就业计算可以包括按照经济模型计算出来的间接创造的工作机会不同,每份直接投资都必须创造10个新的直接的全职工作机会。所谓直接是指点人头,实打实的。全职是指是每周工作35个小时以上的工作岗位。而且员工的身份必须是美国绿卡或公民,也包括其他持有合法工作许可的外国人,如难民,政治避难者等,但是不包括投资者本人及其配偶和子女,也不包括H-1B签证持有人等持有非移民签证的外国人。同时这些职位都必须是经由移民投资人的投资而新产生的,例如投资人不能收购一个现存的企业的业务和资产,但是不包括它的员工,然后再把原来的员工返聘回来,因为这些职位原本就存在,美国并没有因为投资人的投资新增10个就业。在创造10个工作机会这方面,直接投资途径没有任何捷径可走。

3. 必须投资在一个”新企业”。

对于直接投资移民来讲,投资人可以在美国新设企业,或者与既存的企业合资,再或者收购既存的企业,但是无论是那种方式,投资人的目标企业都必须是一家”新企业”,所谓新是指该企业是必须在1990年11月29日以后成立的,或者如果一家企业是在1990年11月29以前成立的,则投资人必须:(1)收购这家企业并重组,使得其变成一家新企业,或者(2)通过投资,使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或者雇员人数达到原来水平的140%以上。

4. 投资资金必须是个人财产并能说明合法来源。

投资移民的资金必须是投资人的个人财产,投资人不能将公司的资金用于投资移民,即使这家公司是由投资人100%拥有的。此外。投资人还需要说明投资资金的合法来源。合法的资金来源有多种渠道,包括公司利润,工资收入,投资收益,出售房产,他人赠与,继承或者是借贷等。投资人需要在律师的帮助下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最佳途径,证明自己投资资金的合法来源。

5. 必须是”风险”投资。

美国投资移民还必须是风险投资,即是承担正常商业投资风险的投资。投资人在投资过程中必须自行承担商业风险,不得有任何特殊的交易和安排来保证自己的投资实际不会承担风险。任何有类似效力的安排或协议都会导致投资人的绿卡最终无法实现。

二、直接投资移民的优点与缺陷

因为直接投资移民是投资人自己经营管理自己的投资项目,所以直接投资移民的优点就是投资人自己掌控项目的一切经营管理活动包括投资资金的使用情况。这是这种投资方式的主要优点。有一部分投资人对直接投资移民感兴趣,主要是因为区域中心的投资移民需要把钱交给项目方去管理,而许多来自中国的投资人由于中美两国国情和文 化不同,往往不习惯把钱交给人家管理,只有钱在自己手上才放心。 这种心情可以理解。其实,直接投资移民有它的缺陷(风险)。

首先,直接投资的投资额高。直接投资的企业所处的地理位置决定投资人必须投资的数额。在发达兴旺地区,直接投资的投资款必须是100万美元。如果在不发达不兴旺地区,直接投资的投资款可以降低到50万美元,但是生意又不好做。

其次,直接投资的企业的运行费用高。直接投资移民在拿到永久绿卡之前必须聘用10个全职员工(不包括自己和家人)。就业计算上不能享有区域中心项目的优惠(可计算间接就业)。这样,投资人投资50万在美国办理直接投资移民,必须考虑这笔投资款能否支付10名美国员工的几年的薪水福利,如果不够,自己还有没有经济能力继续往投资企业上增加投资。所以直接投资移民在投资成本和商业经营成本上通常要高与区域中心的投资移民项目。

第三,直接投资必须考虑将来的资金增加,而且追加投资必须由投资人本人投入。如果直接投资项目因任何原因发生变化,例如当时对投资项目的计划预测不周,或因为美国的经济市场形势发生变化,或对美国法律、市场的不了解以及对雇佣10人难度的低估,必然需要更多的投资来维持投资企业。否则会导致许多直接投资移民项目等不到绿卡转正就已经中途失败或者需要投资人持续追加投资来维持10个就业。直接投资这种情况下,投资区域中心项目就显出优势,只要一次性投50万美元,投资人不需要追加投资。

第四,直接投资移民并不适用所有的外籍投资人。直接投资要求外籍投资人自己亲自经营管理这个投资企业。而很多外籍投资人不具备在美国自己亲自经营管理投资企业的条件。 例如,受语言和文化限制,投资人无法在美国开展必要的业务往来,包括和员工沟通;又如,外籍投资人没有时间在美国亲自经营管理投资企业,等。

第五,事实上直接投资移民的失败率高。移民局有关投资移民未能成功地获得永久绿卡的过去数据表明,很多失败的投资企业是投资人直接投资最后无力承受在美国经营管理企业的财务负担或精神负担,而无法满足移民法规定的要求。有的直接投资人中途被迫放弃投资项目,不仅没有拿到永久绿卡,也没有收回投资款项(真正的血本无归!)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说,直接投资的风险甚至要大于区域中心的投资移民。

三、投资移民律师的建议

外籍投资人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理性选择投资移民的方式。那么究竟那些投资人比较适合做直接投资移民呢?下面三种外籍投资人:

1. 投资人有决心有信心并有足够的财政能力在美国经营管理新企业。不管整个投资移民过程需要多长时间和多少资金,外籍投资人拖得起时间,拿得出更多的资金来维持新企业的运转(支付所有开支包括10名全职员工的工资等)。如果投资人虽然缺乏经验或者项目本来规模不足,但是投资人有实力将项目提升到符合投资移民的要求,而且有实力承担整个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亏损,并有能力追加投资维持10个就业直到拿到正式绿卡的,这样的投资人也是符合做直接投资移民的要求的。

2. 投资人在美国有一定的商业经验,本来在美国就有比较大的投资项目和计划(投资额超过100万美元),而且该投资项目本来也需要雇佣10个工人的,那么建议投资人可以考虑通过直接投资移民申请美国绿卡。

3. 投资人虽然在美国没有商业经验,但是可以找到可信赖的美国合作伙伴一起投资项目,而且项目也符合上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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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投资移民区域中心的选择

选择EB-5的项目从选择区域中心开始,区域中心是指一个特有的申请美国投资移民的特许执照,持有这个特许执照的美国公司有资格按照EB-5的相关条例,让投资移民申请人的投资所创造的直接和间接的就业工作满足美国移民局的要求,从而为申请人获得美国绿卡。选择区域中心,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官方法律手续是否齐备:目前,市场上不乏浑水摸鱼的机构和个人,围绕EB-5的要求自行设计商业计划,打着各式各样的旗号迷惑申请人。孰不知,有些项目并不在区域中心的范围之内,也不属于投资移民要求的范畴,申请人若选择并掏钱,所谓的项目方很快就溜之大吉,不知所踪。针对此类骗术,上级主管部门虽有意识进行管理,奈何骗子隐蔽工作到家,待到发现骗子骗术,申请人的损失已经酿成。这些前车之鉴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所以,申请人在选择项目之前一定要考察该项目是否属于区域中心,该区域中心是否依照官方要求设立。

2、区域中心相对“偏僻”:在临时绿卡转永久绿卡的过程中,决定性因素之一即解决的就业人数。而关乎就业人数的核心要素则为目标就业地区(TEA)。目标就业区是依据地理区域或行政区划所建立的区域。该区域应位于城市或人口超过两万人、失业率为全国平均水平150%以上的市镇内。各州内的目标就业区由州长指定(哥伦比亚特区内由市长指定)。区域中心通常包含一个或多个目标就业区。举例来说,某一区域中心包括一个大型城市。人口普查记录显示该城市人口持续减少,当地的失业率持续偏高,则该城市可被指定成为目标就业区。

所以根据美国投资移民政策要求,区域中心应相对“偏僻”以适应失业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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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角度分析EB-5投资移民项目

分析项目前景——行业的选择很重要

2011年5月,美国研究机构IBISWorld发布了《美国十大增长最快的行业》报告。这十大行业包括:网络电话、风力发电、电子商务和在线拍卖、环评合规咨询、生物技术、电子游戏、太阳能发电、保险业第三方管理机构及保险理赔业、狱政管理、互联网出版和广播电视业。其中高科技和环保等行业在前十名中占据了八席。在结合美国投资移民推向中国市场的项目分析时,显然这些增长最快的行业没有纳入到投资移民的计划当中。所以,申请人在选择移民的项目类型时,可综合考量具有稳定增长潜力的相对传统的行业,如:教育、医疗、能源,以及近年来越发被重视的养老行业。

借助第三方评估报告

繁多的区域中心以及形式各样的项目让申请人眼花缭乱,每个项目都在强调自身的优势,居心叵测者会针对中国申请人喜好对项目进行再包装,如强调年回报率、房地产投资的稳定性等等,再加上移民中介为了一己私利推波助澜,申请人往往在项目方和移民中介组团忽悠的陷阱中迷失了方向,同时,专业能力及知识结构受限的申请人就更难挑选到稳妥的项目。聪明的申请人应该选择借助第三条通路——第三方的评估报告。

3-1.第三方的专业性:EB-5的项目是否具有可执行的商业逻辑,商业计划中设定的投入产出计划是否能顺利开展,需要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客观、公证的评断。

基于专业的前提和EB-5的独特性,评估机构要熟知常规的商业法则,了解该行业的过去、现在及未来的发展走向,了解美国的金融秩序及中国公民出入美国的相关规则。

3-2.第三方的权威性:“第三方”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权威性和可信服力。因此,在选择参照第三方的评估报告前,先考量第三方是否具有足够的品牌号召力及市场权威性。例如在市场调研方面,盖洛普公司、零点调查公司皆具有相当的口碑和丰富的经验,也深受市场认可。美国投资移民作为一种以投资为表现形式、以移民为最终目的的商业投资行为,应参照在投资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机构做依照,如能有权威投资机构或金融机构出具诊断书,将会对申请人的选择带来莫大的助益,极大降低申请人的投资风险。

考察执行团队的专业性和稳定性

美国投资移民区别于加拿大投资移民最大的地方在于风险因素的不可控性。加拿大投资移民由政府操盘,申请人只要符合条件,通过政府审核要求,投资资本的返还及绿卡的取得都具有保障。美国投资移民在申请的过程中以市场为导向,完全市场化运作,没有任何官方数据表明政府参与了具体的商业行为,投资资本的返还和绿卡的取得由不得政府做主,也由不得基金公司、律师、中介机构、申请人做主,在整个申请美国投资移民的链条中起到决定性作用的是项目执行团队,即通常所说的项目方。因此,选择美国投资移民的项目即是选择该项目的执行团队,执行团队的专业性和稳定性越高,项目执行的越成功,申请人投资本金的返还和永久绿卡的取得就越有保障。

4-1.执行团队的专业性:EB-5是典型的商业投资行为,有过商业运作经验的人就很容易理解执行团队的专业性对于完成项目执行的重要性。如果执行团队在运作某项目之前缺乏必要的行业经验,比如,执行团队曾经服务的行业为教育业,现在运作的项目属于酒店业,申请人在选择该项目时就要当心了。

4-2.执行团队的稳定性:团队的稳定性对项目的执行也有至关重要的影响。某些项目在执行的过程中,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团队成员变更频率已经超过了正常的比例,申请人在考察该项目的过程中要特别留意该细节。团队成员的频繁变化,是项目机制或其他原因引发的商业表现,至少表明该项目存有一定的问题,如果该问题一直未能解决,最终将直接影响申请人的投资本金及永久绿卡的取得。

考察项目的持续性

EB-5投资移民分为临时绿卡和永久绿卡两个阶段。按照现有的申请规则和进度安排,申请到永久绿卡的时间应至少在3年以后。如此长时间的等待,对于单一项目来说具有较大风险,对于某些可持续性开发和经营的项目来说,无意中规避了移民局对于项目必须存有风险的考核。专业人士认为,持续性运营的项目虽然表面上年回报率相对较低,但对于EB-5项目来说确实最为稳妥。主要表现在:能够持续性经营的项目一定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既具有传统行业的稳定性,又具有朝阳行业的收益预期,而这恰恰是美国投资移民申请人最为关注的核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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