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女子入加拿大籍口試失敗被拒

一個中國女移民申請入籍,雖通過入籍筆試,但她隨即返回上海,除保留卑詩醫療卡(BC Care Card)外,還繼續領“牛奶金”(child tax benefits)。移民部要她見入籍法官,在重考口試失敗後被拒入籍。女事主不服向聯邦法院上訴但被駁回。有本地律師警告,本案還是發生在通過《加強加拿大公民法》之前,未來勢必更嚴格要求入籍有加拿大居住的意願。

中國女子筆試通過口試失敗 入籍被拒

法庭文件顯示,44歲的王恆(Helen Han Wang,譯音)在2007年2月12日成爲本國永久居民,在住滿3年後,于2010年7月,與女兒一同申請入籍,遞件後就返回中國上海,與丈夫團聚。2011年9月,王恆通過入籍筆試後,但被要求填寫居住問卷,她于同年10月繳交問卷後,卻久久沒有收到回音。

被要求重新參加口試

王恆在2013年6月致電移民部,後來接獲會面通知,要見入籍法官,以確定她是否擁有足夠英法語能力及認識加拿大。2013年11月,王恆見入籍法官時,被要求重新口試,而內容也非選擇題筆試,一度要求給予更多准備時間,但被拒絕。王恆結果口試不及格,在20分中僅得6分,而通過分數需15分。

口試後,入籍法官除告訴王恆無權保留卑詩醫療卡外,同時指她未有遵守《所得稅法》,仍繼續領牛奶金,及要求貨勞稅/統一銷售稅(GST/HST)的退稅。

法庭文件指,王恆在申請入籍前雖住滿3年(1,095天),但入籍法官強調,入籍考試既以公民入籍參考指南《發現加拿大:公民權利與義務》(Discover Canada:The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of Citizenship)爲主,即使申請人參加過筆試,但基于測試申請人對加國真實認識,可要求重考。

代表律師:判決十分不合理

要求重考的兩點理由爲,第一,王恆在遞交入籍申請後就不住在加拿大;第二,王恆顯然不明白公民責任,例如她既然不住在加拿大,就不該繼續領牛奶金,及要求貨勞稅/統一銷售稅的退稅。

入籍法官還指,王恆在遞交入籍申請後,在長達3年半時間內,僅再回訪加拿大短短不到6周,令人關注已沒有與加國聯系。聯邦法庭法官倫尼(Justice Donald Rennie)于去年12月10日作出終裁決時,認同入籍法官見解,駁回王恆的上訴。

受委托代王恆上訴的溫哥華移民律師王仁铎在接受《星島日報》記者訪問時說,該判決十分不合理,入籍法官顯然逾越權限,並無理據證明申請人是否有權領取牛奶金。他說:“照理來說,除非證明申請人通過筆試是因作弊等特殊理由,入籍法官不該要求申請人重考。”

溫哥華移民律師李克倫(Richard Kurland)說,如果他是入籍法官,不會做此判決,但既然已裁決,僅能尊重。他認爲,本案顯然對未來打算入籍的申請人發出警告,未來入籍一定要有在加拿大居住的意願,遞交入籍申請案後,最好不要立刻返回原居地。

浏覽居外【名家專欄】欄目之加拿大,了解加拿大房産投資獨家專業解讀。

 

海外富豪在溫哥華投資買房移民助房市免泡沫化

最新報告顯示,包括加拿大在內的發達國家正面臨家庭債台高築、房地産市場過熱等問題,民衆的債務收入比例已經達到危險水平。不過有信貸機構專家認爲,來自海外的富有移民,或能幫助溫哥華避免房地産泡沫化。

海外富豪在溫哥華投資買房移民

麥肯錫全球研究院(McKinsey Global Institute)新公布的報告指出,多個發達國家的家庭債務收入比例過高,其中加拿大在2007年至2014年的增長幅度僅次于希臘,報告建議立即采取行動減輕家庭和政府的債務負擔,並給過熱的商地産市場降溫。

藍岸財務信貸聯盟(BlueShore Financial Credit Union)董事兼執行總裁卡利弗(Chris Catliff)指出,應對全球油價下挫,加拿大央行宣布減息0.25%,預期今年加國經濟增長將放緩,而央行的決定也很有可能導致資産泡沫問題。根據滿銀資料顯示,卑詩省民目前的舉債吃重情況僅次于亞省。

圖爲華人湧入房屋展銷中心考察房屋信息。(CTV)

“整體來看,加拿大的債務收入比在過去有所上升,但隨之穩定下降,”卡利弗說,“但隨著央行調息,這一比率將很容易再次攀高。”

但他認爲,溫哥華或可因爲一些特定情況避免房市在經濟不景氣階段遭遇“硬著陸”。比如來自中國、中東、歐洲和美國的富有移民湧入並在溫哥華購房。這些人往往在加拿大沒有收入,但從副業或投資中有大量現金資源,意味著房貸存在風險的機率也低。如果這些富豪不再來大溫,並且不再買房,溫哥華房市則將面臨大問題。

溫哥華房市高漲 獨立屋尤爲紅火

溫哥華1月房市熱絡,房價持續走高,尤其是供應量有限的獨立屋,買氣更是紅火,頻頻出現多組買家爭奪的盛況,日前溫市東區一戶獨立屋標價110萬元,挂牌不到7日就在數十組買家搶標情況下,以高出挂牌價數萬元售出。

地産公司Royal Lepage的經紀人Sebastien Albrecht 表示,導致獨立住宅市場強勁的主要因素是就業增長和低利率。

房價高企 在溫哥華購房年收入要15萬

找工網站Workopolis經過數據分析發現,在加拿大幾個主要城市中,溫哥華在負擔買房的收入要求上不出意料地高出其他地區。現在溫哥華平均房價已經達到81萬9336元,每月房貸償付款爲3570元,外加251元物業稅。因此,要想在溫哥華買房,家庭年收入須達到14萬7023元才能負擔。

值得注意的是,這是按照目前固定五年利率2.99%標准計算所得,若利率回升到2005年的水平,即6%,收入要求則將上漲到19萬581元,住房可負擔性將進一步惡化。

浏覽居外【名家專欄】欄目之加拿大,了解加拿大房産投資獨家專業解讀。

別大意:加拿大入籍通過筆試還不夠!

即使通過加拿大入籍筆試,也未必能順利成爲公民。一名中國女移民在居住時間庭審複查中,被法官要求口試以測試了解加拿大的程度。她雖然通過了入籍筆試,且居住時間合格,但因口試未通過,入籍被拒。

筆試通過仍會被拒

根據最新一期的《移民彙編》,44歲的申請人王海倫(Helen Han Wang,音譯)2007年2月12日移民加拿大,並于2010年7月9日爲自己和未成年女兒申請入籍。

2011年9月22日,王海倫通過書面入籍考試,之後她被告知要填寫一份居住問卷調查。同年10月,她將完成的問卷遞交給加拿大移民局。

此後,王海倫未收到有關其入籍申請及問卷的任何消息。2013年6月,她給加拿大移民局打電話詢問申請狀態。移民局去信告知她需要出席聽證會,法官會決定她是否滿足居住要求,信中還提到,安排上庭需要24至30個月,屆時申請者會收到通知。信中沒有進一步提到有關聽證會目的和內容。

出庭通知于2013年11月7日發出。通知稱,公民法官需要更多信息才能對入籍申請做決定,申請者必須出席。法官將在聽證會上決定申請者是否符合所有要求,同時他們也要接受詢問,以確定是否有足夠的英文或法語能力,以及充分了解加拿大。

在2013年11月29日的聽證會上,公民法官告知王海倫要進行口頭知識測試。王海倫要求給予時間複習,法官拒絕了她的要求。測試開始後,王海倫再次要求給予時間複習,被法官又一次拒絕。結果,王海倫20分中只拿到6分,未達到所需的門檻分15分。

在聽證會最後,公民法官告訴王海倫她沒有資格使用醫療保險,並讓她停用卑詩省保健卡。同時,公民法官也對她獲取GST/HST和兒童稅收抵免福利提出質疑,她不在加拿大期間一直獲取這些福利,這違反了所得稅法案(Income Tax Act)。

入籍申請被拒理由

公民法官發現,2007年2月至2010年7月5日期間,王海倫至少有1,095天身處加拿大,依據入籍法案(Citizenship Act)第5條(1)(c),她滿足居住要求。然而,申請人不符合入籍法第5條(1)(e)的要求,因此她的申請未被批准。入籍法案第5條(1)(e)要求申請者對加拿大要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並且充分知曉公民權利和義務。

公民法官認爲,申請者在聽證會上未能證明對加拿大有足夠的認識,而且不太明白公民的權利和義務。公民法官表示,在2013年11月7日發出的通知中,已明確告知申請者可能進行知識測試,且測試內容基于學習指南《了解加拿大:公民的權利和責任》(Discover Canada:The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of Citizenship)。

王海倫上訴稱,她已順利通過筆試,公民法官沒有權限在庭審中口頭重新測試她對加拿大知識的掌握。因爲入籍法案第5部分要求移民部批准符合所列要求的任何人,一旦申請人滿足所有要求,他或她必須被授予公民身分。

王海倫指出庭通知中對重新測試她了解加拿大程度這一信息不明確,如應指明“盡管你通過筆試,但面試時法官仍會測試你英語或法語,以及你對加拿大的了解,因此你應該複習學習指南《了解加拿大》。”

此外,她認爲聽證會重在查她的居住時間密度,並非了解加拿大,因爲她之前已經通過了筆試。王海倫還辯稱,對已經通過測試者進行重新測試本身就有問題。

公民法官表示,對申請者重新測試,是因爲她不認可之前的書面測試准確反映了申請者的情況。法官對此結論提出兩點原因:其一,她強調申請者提出入籍申請後沒有居住在加拿大;其二,申請者的一些行爲表明她不了解加拿大公民的責任,如申請者不居住在加拿大期間,仍繼續收取GST/HST和兒童稅收抵免福利。

上訴被駁回

2014年12月10日上訴法官駁回王女士的入籍被拒上訴。受理上訴案的法官倫尼( Justice Rennie)認爲,公民法官有權在聽證會上口頭測試申請人對加拿大知識掌握程度。

倫尼認爲,在這個案例中,公民法官有充分的理由進行複查,申請人在申請期間有134天不在加拿大,而她的丈夫從未在加拿大居住過,並在2012年失去永久居民身分。王海倫雖然在2011年9月22日進行入籍測試,且完成居民問卷調查,並聲明是真實的。但法官注明,2011年9月17日,申請者在上海。此外,問卷中關于離開加拿大的天數及原因中,注明“度假321天”,這足以成爲重新測試的原因之一,因爲不在加拿大近一年,不是度假。

公民法官在結論中表示,申請者自2010年7月5日遞交申請後,就沒有居住在加拿大,之後僅回加拿大總共不到6個星期。因此,申請者與加拿大、加拿大的機構、人民、價值觀和傳統失去接觸,爲了證明申請者滿足掌握知識的要求,因此必須進行測試。

多倫多法律事務評論員馮志強表示,他認爲公民法官在程序上沒有用過頭的條例,由于審理個案的公民官不滿意申請者的背景,因此需要在法庭上審核,且申請人事先已接到通知,她並不能以不清楚爲藉口。

馮志強表示,碰到要求出庭做安全檢查並不罕見,例如華人姓名變成拼音後有很多重名,有些有犯罪記錄,因此並非通過筆試就萬事大吉。

浏覽居外【名家專欄】欄目之加拿大,了解加拿大房産投資獨家專業解讀。

 

 

加拿大新投資移民計劃你知道多少?

2015年1月28日起,加拿大渥京根據新風險投資移民試點計劃(IIVC)正式接受海外投資移民申請。能爲加拿大投資200萬元的海外富翁可以申請。該計劃接受申請截止日爲2月11日,或到500個申請名額滿員爲止。

加拿大移民部長亞曆山大( 右)稱,希望通過新的投資移民計劃,吸引海外富翁,推動加拿大經濟增長。圖爲亞曆山大祝賀加拿大新公民

渥京去年12月宣布該最新投資移民修訂法,著重吸引能在加國投資200萬加元的海外投資者,希望他們能推動國內經濟增長。

根據這一試點計劃,渥京雖稱會最多接受500個申請,但最終只批准60個申請人,讓他們及其家庭獲得永久居民簽證。有政府消息人士稱,這60個名額是新計劃的第一步試點,以查看效果。這個名額今後有可能會增加。

根據新投資移民計劃,申請人必須承諾爲加拿大商業發展銀行(BDBC)旗下的BDC資本管理的一個基金提供15年200萬元的非擔保投資。

渥京表示,政府會用這筆基金對增長潛力巨大的國內創新公司進行投資,政府會根據投資表現定期將收益轉給投資移民。

據悉,移民部長亞曆山大在聲明中說,風險投資移民試點計劃的目的是吸引能極大造福加拿大國家經濟、能更好融入加國社會、並對加國長期繁榮和經濟增長作出貢獻的海外投資移民。 

此前的投資移民貢獻太小

渥京希望,新修訂投資移民法會比老投資移民法(IIP)産生更大作用。老投資移民法規定,投資移民以償還貸款形式對加拿大國內經濟投資80萬元,無需滿足多數經濟類移民計劃所規定的技能和能力要求。

渥京承認,研究表明根據老投資移民法吸引來的投資移民,與其他經濟移民相比,不太可能長期在加國居住,對加國經濟和稅收貢獻很小。

此外,老投資移民法極易被鑽空子,多有欺詐,因此被批評人士嘲諷爲“拿錢買加拿大身份”。

老投資移民計劃在2012年因積案太多而被喊停。因取消許多積案,一些等候多年的中國海外投資移民申請人因此聯合將聯邦政府告上法庭,但去年6月敗訴。

浏览居外【名家专栏】栏目之加拿大,了解加拿大房产投资独家专业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