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永久居民簽證真的“永久”嗎?如何才能正確維護身份?︱居外專欄

都說移民不易,除了需要下定決心舉家前往一個陌生的國度安家定居,好不容易一咬牙一跺腳,決定開始辦理,申請的時候,又是一頓披荊斬棘,方能換來一張永久居留簽證,稱為永久居民。但所謂的“永久居民”真的“永久”的嗎?今天就和大家一起來嘮一嘮這個話題。

我們先來普及一個概念,什麼是“永久居民”?以及如何證明您的永居身份?

所謂永久居民,其英文是“Permanent Resident”,通常也稱為“PR”。澳洲永久居民是用“簽證”來體現的,該簽證的有效期為五年如果簽證持有人一直生活在澳洲,那該永居簽證是不需要續簽的。如果五年內在澳洲居住滿兩年可以再續簽一個新的五年簽證。

但是很多情況下,有些新移民拿到PR後,由於種種原因不能長期在澳洲居住。那麼問題來了:

永居簽證會不會過期
如果五年內大部分時間都在不在澳洲,累計在澳洲居住的時間不夠兩年怎麼辦
還有些人離開澳洲超過五年,過了才想起來簽證已經過期了該怎麼辦?

難道好不容易拿到的澳洲永居身份就這麼沒了嗎?就沒有辦法再以澳洲永居身份回澳洲了嗎?莫著急,且聽我慢慢道來。


澳洲永居簽證是否會過期?

首先為大家解釋一下,什麼是澳洲“永居簽證”。很多朋友對澳洲“永居身份”有誤解,在很多人的概念中:移民 = 入籍 = 變成海外公民

其實“永居”和“入籍”並不是同一個概念。“永居”意為“永久居住權”,是指該類簽證持有人獲取了某國的”永久居住權“,但並不改變其國籍

如該簽證持有人有意願入籍,並滿足一定的居住要求,即可通過申請獲取澳洲的公民身份。一旦入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九條的規定,“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除此之外,澳洲公民前往中國需要辦理中國簽證,持有有效簽證方可入境中國,回到中國後,如居住在自己家/親友家中(非酒店),則需要在24小時內去居住地所在的派出所登記。這對於常常需要回國的華人來說就會顯得非常不便。所以,這也是很多華人只選擇只保留永居身份(PR)而不加入國籍的原因。

前文有提到,澳洲的永居是一個五年的簽證,允許簽證持有人在獲簽後五年內自由出入澳大利亞。不僅如此,如果持有永居簽證在“must not arrive after date”這一天或之前在澳洲境內,只要之後不離境就可以永遠在澳大利亞居住下去。簡而言之,永居簽證是會到期的,其實只是您的澳洲居住和出入澳洲的權利(travel facility)。

那麼,在五年永居簽證到期之後,打算離開澳洲出境又該怎麼辦呢?

五年到期之後,如果想繼續自由進出澳洲,就必須申請155/157居民返程簽證,俗稱“PR續簽”或者“PR回頭簽”。


什麼是155/157居民返程簽證?

155/157類居民返程簽證 (RRV) 本質上是永居簽證,允許簽證持有人在澳洲永久居住。通常分為五年(155居民返程簽證)、一年(155居民返程簽證)和三個月(157居民返程簽證)三種。具體移民局會給予多久的批復,取決於申請人在澳洲的居住情況、與澳洲的聯系以及離開澳洲的時間長短和理由等因素。

155/157居民返程簽證申請條件:

  • 是澳洲永久居民
  • 在申請簽證前的五年內,在澳洲境內累計居住滿兩年(730天)或以上
  • 通過品格測試

如申請人同時符合以上三個要求,即可獲得五年的155居民返程簽證。155/157居民返程簽證允許申請人在境內申請,也可以在境外申請。

舉一個極端的例子:

申請人A在過去一天都沒有在澳洲居住,TA在簽證到期前最後一天登陸澳洲,並在澳洲連續居住滿兩年,之後他遞交了155簽證申請,也可獲得五年有效期的155居民返程簽證。

那如果沒有滿足這個條件怎麼辦?沒關系!

移民局也不是那麼不近人情,如果在持有PR期間在澳洲居住至少一天,而且可以滿足並證明您與澳大利亞有:

  • 商業聯系
  • 文化聯系
  • 雇佣聯系
  • 個人聯系

將有機會獲得為期一年的155/157居民返程簽證

如果離開澳洲的時間比較久,比如超過了五年,但有令人信服的理由(compelling Reasons),可以解釋當初為何必須要離開澳洲,且能證明自己與澳大利亞在生意、文化、工作或個人關系上仍然有實質性的聯系(substantial ties of benefit to Australia),則仍然有機會獲得為期一年的155居民返程簽證

如果在過去五年內,以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的身份在澳累計居住時間不滿兩年但至少有一天,有令人信服的理由可以解釋自己離開澳洲的原因,仍有機會申請到為期三個月的157居民返程簽證。

為了方便大家理解,我彙總了如下表格:


什麼是令人信服的理由?

“令人信服的理由”是指當初不得不離開澳大利亞的原因。換句話說,申請人必須向移民局證明,當時離開澳洲是因為一些重大事件,迫不得已而為之。至於什麼樣的理由才算“令人信服”的呢?

以下情況可以被移民局接受為“令人信服的理由”:

➤申請人海外家人身患重大疾病或死亡;

➤申請人在海外居住是為了和澳籍配偶團聚,兩人的關系必須是持續穩定的;

➤申請人由於自然災害,政治事件或其它類似的事件無法返回澳大利亞;

➤申請人或申請人陪同的家庭成員在海外接受復雜或長期的醫療治療,且無法旅行;

➤申請人在海外有司法程序要走,並且時間不受掌控;

➤申請人由於重要的個人原因,推遲了返回時間,例如等待孩子在海外完成學業(通常時間不得超過12個月)。

需要注意的是:簽證官在判斷申請人的理由是否“令人信服”時,也會綜合考慮申請人之前在澳洲的居住時間以及之後返回澳洲定居的意願


什麼是實質性的聯系?

根據移民法Reg155.212 (3) and (3A),申請人如果在過去五年中沒有在澳州以永久居民或公民的身份居住滿兩年,您需要證明您與澳大利亞仍有實質性的生意、文化、工作或個人關系上的聯系並對澳大利亞有益(substantial ties of benefit to Australia)。以下是這四個方面的要點:

  • 商業聯系

    指在海外從事與澳大利亞有聯系的商業活動。比如公司雇佣了澳洲公民,給澳洲政府交稅,給澳洲帶來新技術,提供就業,帶來大額投資等等。

  • 文化聯系

    如果在澳洲從事知識、藝術、體育或宗教方面的事業,並且達到專業級別,而且還是澳洲相關文化或體育團體/協會的成員,就能證明自己在文化上與澳大利亞的實質性聯系。

  • 雇佣聯系

    如果在澳洲有穩定的工作,通常就可以滿足要求。但如果只是兼職或者打零工,移民局就要看過去兩年是否是在澳居住。如果只是拿到雇佣信(job offer),但還沒有開始工作,也沒關系,只要工作與所學學歷、資質相關,並能提供證據證明自己很快就會開始工作(如澳洲的租房合約、房產證等),同樣可以體現與澳洲在工作上有實質性的聯系。

  • 個人聯系

    包括與擁有澳大利亞公民資格或是澳大利亞永久居民的家庭成員(父母、兄弟姐妹)、朋友、配偶、孩子等的聯系。


由於澳大利亞移民法的高度復雜性,在此我們只能大致介紹155/157居民返程簽證的要點。最後要叮囑幾句:

1. 對於已經居住滿兩年的申請人,盡管申請比較簡單,但需要注意的是,任何簽證申請都會在移民局留下記錄,千萬注意材料的一致性

2. 對於沒有居住滿兩年的申請人,究竟能批多久?還需根據具體材料個案而論。許多您們不起眼的點很可能會對批復產生重大影響。因此,強烈建議尋求專業律師/移民代理的協助

如需簽證協助,請即預約專業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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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政府支持留學生成為永久居民|居外專欄

11月,加拿大政府頒布了《2019-2024年留學生戰略報告》。這並非一紙“總結報告”那麼簡單!與它的鄰居美國不同,加國政府在報告中勾勒出了一幅足以令普天下所有莘莘學子和家長怦然心動的藍圖!

該報告盛贊國際留學生對於加拿大經濟不可小覷的推動作用,宣布在接下來的幾年內,將用真金白銀和利好政策來支持留學生赴加學習、並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

三大方向,三條舉措

說到做到!政策方向和實施舉措已然涵蓋在了這份沉甸甸的政府報告中。這一次的“留學生戰略報告”主要涵蓋三個方向:

  1. 鼓勵加拿大本地學生去國外尋找工作以及學習機會;
  2. 鼓勵世界各國的留學生前往加拿大進行各個不同領域的學習;
  3. 政府將增加對於教育體系的投入。

為了促進這一方案有效落地執行,聯邦政府采取了如下舉措:

1. 為留學生提供更多便利簽證政策

加拿大政府在今後的五年內,將會大力推廣留學生直入簽證計劃(SDS)。目前的留學生直入計劃僅限於部分國家申請入境加拿大進行學習,而在之後,加拿大政府將通過SDS計劃,降低學簽申請難度,讓更多留學生能夠進入加拿大生活以及學習。

2. 簡化簽證、移民信息表格與流程

政府計劃大大縮短留學生申請工簽學簽以及提交移民申請的受理時間(劃重點),並且大力簡化提交材料,也就是說,今後學生提交簽證以及移民申請的流程將更加高效快捷!

在未來五年內,加拿大將會撥款五百萬加元,致力於留學生的獎學金項目,而政府也相信,可觀的獎學金數量將會吸引更多留學生前往加拿大學習、工作,甚至移民。

3. 為留學生提供百萬加元額外獎學金

未來五年內,加拿大將會撥款五百萬加元,致力於留學生的獎學金項目,而政府也相信,可觀的獎學金數量將會吸引更多留學生前往加拿大學習、工作,甚至移民。

1.479億加元,安家加拿大

加拿大緣何會如此花大力氣去給予留學生們諸多利好呢?

眾所周知,加拿大歷來是熱門留學國家,是全球各國學子的“應許之地”;同時,這些留學生也源源不斷為加拿大注入了經濟發展所需的新鮮血液。

該報告指出,2014年至2018年期間,加拿大留學生的數量激增了68%;截止2018年底,共有超過72萬名留學生在加拿大學習生活。其中,來自於印度和中國的留學生占比高達50%。

另一組數據同時顯示:僅2018年一個年度,留學生就為加拿大的GDP貢獻了約216億加元,為中產階級提供近170,000個工作崗位。

或許是看到了留學生背後蘊藏的巨大經濟潛力,或許是受困於人口老齡化嚴重的窘境,這一回,加拿大聯邦政府斥資1.479億加元,在未來5年發展利於留學生移民的新策略《2019-2024年度國際教育策略》。

並在之後的每年,持續提供800萬加元的輔助資金,目的是促進全球互聯並培育有活力的加拿大經濟,將國際留學生吸引到加拿大各省各地,在更多不同的專業領域上學習知識和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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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入籍法改革“重出江湖” 擬6月內提交國會 | 澳洲

據澳大利亞《星島日報》報道援引當地媒體報道,2017年因未獲足夠國會議員支持而被迫放棄的澳大利亞《入籍法》改革法案,內政部正准備“插隊”在6月內重新提交上國會。

該法案對入籍要求做出多項修改,包括入籍前持有永久居民身份的等候期由1年延長至4年、提高英文要求、設立新的價值觀測試,以及加強品格審查。此外,想申請入籍的永久居民,須展示自己已融入小區,包括“行爲一直與澳大利亞價值相符”。

澳大利亞入籍法改革“重出江湖” 擬6月內提交國會 | 澳洲

綠黨參議員麥堅(Nick McKim)5月22日在參議院估算聆訊上提出相關問題時,內政部政策事務副次長Linda Geddes表示,這項《2017年澳洲入籍立法修訂(加強澳洲入籍要求及其他措施)法案》將會以“優先狀態”方式,在“今年冬季會期內”推出。

國會今年冬季會期只剩下8天,包括本月18日至21日和25日至28日,但該法案仍未列入參議院的會議概覽文件(notice paper)。

一直反對法案的麥堅表示,他仍未見過新的立法草擬文件,但他堅稱會繼續反對令新移民更難成爲澳大利亞公民的法案,“我們會反對新法案,並與其他參議員合作,在國會阻止它(通過)。”內政部發言人仍未證實何日會交上國會,稱“推出立法的時間是政府的事務”。

去年,澳大利亞政府首度嘗試在國會遞交該法案,但被工黨、綠黨和現名“中央聯盟”(Centre Alliance)的辛魯風團隊(NXT)合力阻止,最後政府自行收回法案。

入籍法》改革法案的新要求一度寫在內政部的網站上,但最近被刪除。內政部沒有解釋刪除原因,只說“任何有關澳大利亞入籍要求的改變信息,都可在本部門的網站上取得。”

 

來源:中國僑網  

排版:Shelly Du

住房部長正面確認 拿不到綠卡買不到現房 | 新西蘭

12月1日上午,住房部長Phil Twyford在Manukau救世軍教堂發表支持者演講。這是工黨政府上任以來,Phil Twyford第壹次向公眾公開傳遞其住房政策。演講中Twyford表示,禁止非PR人士買房已經進入立法步驟。

昨天上午的演講主要針對房產市場以及如何通過提供政府住房來解決無家可歸者等問題。
Twyford表示,工黨政府認為大力發展公屋是必不可少的,考慮到目前的房地產市場情況,公屋比以往任何壹個時期都更為重要。同時,公屋署的所有盈利都將被用於繼續投入建造更多住房和翻新現有住房當中。
 
“我們希望公屋署成為壹個‘世界級’的超級房東,為人們提供公共住房。”Twyford說。此外他還提到建造10萬套可負擔住宅的問題,他表示,工黨政府認為從市場供給與需求的角度才能徹底解決房價問題。“畢竟世界上有許多比奧克蘭還大的城市並沒有這個(房價)問題。”
 
此外,工黨政府考慮修改租客養寵物的相關法律政策。工黨政府認為,允許租客養寵物是非常重要的,只要寵物能夠得到妥善照顧,不對鄰居產生騷擾和危險,那麽就應當被允許飼養寵物,因為飼養寵物也是人文關懷的壹部分。
 
在當天的演講中,Twyford再次確認了工黨政府在上任的100天內正著手推動立法,壹旦通過,將只有新西蘭公民和永久居民有資格購買現房。就此記者也在演講後再次向Twyford確認,住房部長明確表示:法律只保護公民和永久居民,而稅務居民屆時(工簽持有者)將不具備購買現房的資格。
 
另外,Twyford還表示工黨政府將推出壹個試行5年的“明線政策”,即房產持有者在5年內出售非自住房產,將被征收資本利得稅。此外,負資產稅優惠“漏洞”也將被關閉。
 
 
居外網提醒:新西蘭限購真的要來了,對於大部分中國買家來說,眼下真的是到新西蘭買房的最後機會了!馬上咨詢,把握這最後的機會!
 
 
來源:天維維度
 
責任編輯:Shelly Du

新加坡推永久居留申請電子系統 申請費用隨之增加 | 新加坡

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ICA)將於當地時間12月18日(以下均為當地時間),推出永久居留申請電子系統,即永久居民申請者從下月中旬起,可以上網提交所需資料,不再需要預約時間親自提交申請文件,但申請者要需要支付手續費。

新加坡推永久居留申請電子系統 申請費用隨之增加 | 新加坡
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ICA)官網

不過,在這項新系統下,申請永久居留證的費用也將增加。新加坡移民局2日發文告指,從12月18日起,新的電子永久居留(e-PR)系統下,申請人不必預約並親自交件,而是直接到當局的網站上填妥資料、掃瞄文件,透過網絡提呈申請表格。

從下個月的18日起,欲申請新加坡永久居留的人士,必須在填表格時繳交100元(新加坡元,下同)手續費,並在成功申請後再支付20元的再入境許可證。

此前,申請者不必支付手續費,但必須支付100元的入境許可證費用。這也意味著,使用新系統申請新加坡永久居留的費用,從100元調整至120元。

此外,新加坡移民局在文告中也表示,已在網站預約的人士,依然可繼續在指定的預約時間到移民與關卡局,提交申請文件,而這些已預約者不受新收費制度的影響。

來源:馬來西亞《東方日報》

責任編輯:Shelly Du

美國移民局新規定增加兩種綠卡面試 | 美國

美國公民與移民服務局8月28日稱,從10月1日起,職業移民、難民/政治避難者親屬申請成為美國永久居民(綠卡)者需接受面試。在此之前,這兩類移民申請不需面試。

根據公民與移民服務局發布的通知,需要面試的分別是遞交I-485表申請永久居民或者身份調整的申請人,即職業移民。以及遞交I-730表的難民/政治避難者在美國的親屬申請永久居民或身份調整。除此之外,還將繼續擴大其他移民種類的面試。

通知指出,這是配合13780號總統行政命令做出的改變。這個由特朗普今年簽署的行政令目的是為了“保護美國避免外國恐怖分子進入美國”,同時也加強服務局今後對移民欺詐的檢測和預防,增強移民制度的完整和誠信。

美國移民局新規:I-485與I-730移民申請需面試
美國移民局新規:I-485與I-730移民申請需面試

公民與移民服務局代理局長詹姆斯·W·麥卡蒙特說,這一變化體現了聯邦政府致力於維護和加強移民系統完整性的承諾,服務局與聯邦部門合作,共同努力為申請移民者建立更健全的篩選和審查程序。

移民面試將為移民官提供機會核實申請人信息,發現新情況,確定申請人的可信度。公民與移民局也將增加人員相關培訓以配合需求。任何人可以向該局報告移民欺詐和濫用。

(據中國新聞網)

當澳洲房產買賣因外匯管制而不能成交,應該如何處理?| 澳洲

沈寒冰-700x190

近幾年來,境外對澳洲房產投資量大幅增加。澳洲房地產成交額每年達一千億澳元,投資者們對於澳洲房地產市場的價值和穩定性都予以了很高的評價。這種資金流入的勢頭並未減慢。但是由於澳洲銀行貸款規則的增加,很多中國投資者將面臨很多問題。同時中國政府也開始對中國境外彙款施壓。

目前由於購房合同無法成交,很多中國投資者面臨著失去他們的首期定金的困境。

應該如何處理?

這個問題由很多環境因素。我們建議您同您的律師商討,他們可以根據您面臨的具體情況給您相應的建議。

如果您想要將房子過戶給其他家庭成員,這項操作會比較簡單,很快就能完成。但是,如果您是因為拿不到貸款或者別的原因而不能成交,情況可能會比較復雜。如果您不想失去您的首付款和印花稅,您就需要找到一個新的買主。需要您自己來找到新的買家,房產中介不會幫您完成。

當您找到了一個新的買主,您需要請律師起草一份新的協議。因為當地法律法規的差異,這項操作在某些州會比其他州更容易,花費更少。

常見問題

問:我可以拿回我的首付定金嗎?

答:在多數州,您的首付定金可在您找到了新的買家,並成交後,可被退回。

問:我可以拿回已付的印花稅嗎?

答:大多數情況下,您可以在新買主簽訂合約後申請退回您的印花稅。

問:其他家庭成員想要代替我成為買主,還需要再付一次印花稅嗎?

答:不用,但是需要支付小額的過戶費。

問:新的買家也需要FIRB許可麼?

答:如果他們是外籍,則需要FIRB許可。

問:我是一個在等待收到澳洲永久居民身份的過橋簽證持有者。我必須付出外國居民印花稅的額外支出麼?我現在持有過橋簽證,正在等待成為澳洲永久居民身份。我需要支付外籍居民印花稅嗎?

答:您需要支付這項費用。但是如果您在5年內成為澳洲永久居民,到時可申請退回這項費用。

本文英文原文由AHL法律律師,南澳最高法院律師及出庭律師,阿德萊德大學法學士姜孓歌(Jaeger Man)撰寫。

注:以上所有答案都可能根據您的房產所在州的不同而變化。您可以咨詢律師,他們將給您權威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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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永久居民掛名購買澳洲房產?你必須知道的十件事 | 澳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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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名購澳房”是指實際出資人借用他人的名義購買澳洲房產,並以他人的名義與身份登記房產所有權的行為。在這種情況下,掛名人並未實際出資,但仍在法律上享有房產的所有權。

近日,海外人士李先生對昆士蘭州黃金海岸一處價值70萬澳幣的房產垂涎三尺,便找到了在悉尼且擁有澳洲永居身份的老同學王女士,提出由自己作為實際出資人,由王女士作為掛名人替代李先生出價購買。結果,掛名人王女士成功“買”下此房產,並在律師幫助下成功完成交付,獲得所有權。此時,李先生的太太得知此幕後情況後馬上急了,越想約擔心,輾轉多處聯系到了Mr. Law。Mr. Law聞後,點了一支Marlboro,吐了三個煙圈,提出如下十點,供她參考:

  1. “掛名購澳房”可能的誘因1?規避簽證或身份問題:對於99%的二手房,FIRB設置了一系列門檻來限制海外人士直接購買。FIRB規定,海外買家一般被禁止購買澳洲已建住房,但在澳洲的臨時居民可以申請購買一處二手房作為並且僅能夠作為個人居住用途,但在簽證到期離開澳洲時需出售此住房。所以,沒有澳洲身份的李先生只能請求王女士作為“買家”掛名購買此房產。

(延伸閱讀:先拍賣還是先申請FIRB?“二手房豁免證書(拍賣)”全解析

  1. “掛名購澳房”可能的誘因2?間接獲得首次置業的補貼或印花稅減免:李先生作為有一定資產的海外人士,通常無法享受昆士蘭州政府給予的首次置業的補貼或印花稅減免。而掛名人王女士則很有可能通過滿足以下條件,為實際出資人李先生獲得優惠:

首次置業補貼(2萬澳元)申請條件:

  • 必須是澳洲永久居民或公民;
  • 購房者從未在澳大利亞任何州擁有房產;
  • 購房者年齡滿18周歲;
  • 必須購買價值不超過75萬澳元的新房。

首次置業印花稅減免政策申請條件:

  • 購房者從未在任何國家購買過房產;
  • 購房者從未申請過首次置業補貼;
  • 新房交付後,必須在該房產內連續居住12個月或以上;
  • 購房者必須年滿18周歲。
  1. “掛名購澳房”可能的誘因3?轉移資產:根據澳洲家庭法,即使李先生以自己的個人名義購買此房產,該房產也會歸為李先生和李太太雙方的婚姻共同財產。但此案例中,李先生雖然實際出資,但因為掛名買家為王女士,所以李太太?細…思…極…恐!

(延伸閱讀:深度解析王寶強離婚案:依澳洲婚姻法房產如何分?

  1. 實際出資人可能面臨的風險?澳洲實行托倫斯登記制度,該制度的核心為“登記生效主義“。因此“掛名購房”後,作為登記權利人的掛名人王女士一旦反悔,即使實際出資人李先生留有足夠充分的證據證明“掛名購房”事實存在,也會面臨繁瑣與漫長的法律舉證程序;更有甚者,如無法證明“掛名購房”事實的存在,李先生自身權利將無法得到保障,導致金錢房產兩失。
  1. 若掛名人轉賣該房產,實際出資人可以追回嗎?在托倫斯登記制度下,當掛名人王女士決定轉賣此房產,其實無需征得實際出資人李先生的同意。如果新買家為善意第三人且在已辦理產權變更登記的情況下,李先生已沒有可能要求取消此交易拿回房產產權。即使能夠證明“掛名購房”事實存在,也只能追究掛名人王女士的相應責任;同樣,若無法證明,則?細…思…極…恐!
  1. 難道掛名人賺了嗎?如果“掛名購房”考量的是掛名人的資格、條件以享受優惠或補助,則此後,掛名人王女士就失去了再次享受置業補貼或印花稅減免的機會。掐指一算,優惠很有可能超過5萬澳幣!可見,王女士在作為掛名人的情況下為李先生節省了一大筆錢,那她再以個人名義購買房產時?細…思…極…恐!
  1. 如果有銀行貸款呢?在2016年5月之後,海外人士貸款愈發收緊,甚是關閉。因此,通過有澳洲身份與本地收入的掛名人來取得貸款也成為一些實際首付出資人的考慮選項。實際出資人往往會與掛名人約定,所有貸款均仍由出資人償還。此案例中,若實際出資人李先生沒有適當履行還款義務,則會影響銀行對掛名人王女士的信用評級,或是強制要求王女士償還貸款。
  1. “掛名購房”中,實際出資人、掛名人與賣家三方的法律關系?“掛名購房”情形一般具有雙重性特征,涉及兩個法律關系:
  • 一個是由出借名義人(掛名人)和不具有購房資格或條件的人(實際出資人)之間形成的借用名義的法律關系
  • 另一個是由出借名義人(掛名人)與房產賣家之間形成的房產買賣的法律關系

一般情況下,實際出資人與掛名人通常關系較為密切,澳洲法院審理的“掛名購房”糾紛中甚至多有親屬關系。因此雙方基於信任,很多未簽訂書面協議或者協議約定並不明確。但由於借名購房本身隱藏著許多不可預測的因素,十分容易引起法律糾紛。因此,在考慮“掛名購房”前,務必確保雙方獲得了獨立且充足的專業法律意見。

  1. “掛名購房”的風險如何降低?上述8點分析了“掛名購房”情形產生的誘因與當事人可能面臨的風險。即使風險高,有時因為某些實際出資人的特殊背景與條件,他們不得不考慮“掛名購房”。此時,請務必牢記以下幾點,竭力控制法律風險:
  • 注意簽訂“掛名購房”協議。為與借款合同相區分,書面協議中應明確雙方的特殊的掛名合同關系,並由律師或太平紳士作為見證人。
  • 注意保留雙方洽談、簽訂“掛名購房”協議時的證據,如邀請獨立第三方作旁證、進行錄音錄像等。
  • 注意保存購房手續,付款證明(銀行轉賬記錄、收據收條或還貸記錄等),購房合同,繳稅證明等書面證據材料。
  1. “掛名購房”協議長什麼樣?怎麼簽?有效嗎?請透過居外編輯部聯系本人。

注:澳大利亞各州均有相應立法權,因此各州間的法律均有不同,以上文字內容可作參考方向,但非個案的專業法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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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 | 父母來澳5年簽證預計明年7月生效

聯邦助理移民部長霍克(Alex Hawke)今天宣佈,就向澳洲移民的年長父母簽發5年臨時居留簽證一事,開始向社會徵求意見。按照政府的計劃,5年期父母簽證將於明年7月1日起生效

霍克週五在悉尼宣佈向社會徵求意見時指出:「一家三代團圓具有巨大的社會利益,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聯盟黨政府)要宣佈這種5年臨時居留簽證。」他還表示「年邁的父母也是家庭的一種資產……而家庭則是社會的基石。」

按照政府的想法,移民的年邁父母在澳居住需要有私人醫保,並且由其在澳子女承擔經濟開銷。霍克表示,政府希望這一新的簽證計劃能在不增加納稅人負擔的情況下,比現有的簽證計劃更讓人容易承受。

霍克還提到,現在的父母移民計劃難以滿足社會的需求,導致某些情況下申請人需要等待30年之久。

現在澳洲公民及永久居民的父母簽證有兩種,一種是「非付費簽證」,審批時間長達18至30年,費用為7000元;還有一種是「付費簽證」,這種簽證需要付5萬元,但審批時間則在2年左右。

政府現在邀請社區領袖,就實施父母5年臨時簽證一事提交建議。霍克表示:「我今天宣佈,譚保(Malcolm Turnbull)政府將廣泛徵求意見,以便簽證設置能最大限度發揮作用。」

早前生產力委員會公佈的報告中指出,贍養移民父母令澳洲損失巨大,供養他們一輩子的總開銷在26億元至32億元之間。

報告中稱,考慮到移民父母對澳洲的貢獻很小,政府是在用「高昂成本供養相對小的團體。」生產力委員會還建議對父母移民簽證進行改革。

在今年的大選選戰期間,聯盟黨曾於今年6月承諾對澳洲永久居民及公民的父母簽發5年連續居住簽證。而現在這種簽證僅適用於已經提交了父母移民簽證、正在等待審批的申請者。工黨則承諾會向移民的父母發放連續居住3年的簽證。

目前澳洲公民和永久居民的父母來澳探訪,僅能最多連續居住12個月。

(據澳洲新快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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