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生孩子的利弊 3个要点需谨记

由于越来越多公众人物都选择到美国生孩子赴美生子这个话题再次被人们所提及。为什么赴美生子会得到人们的追捧?我想这个问题不用我多说很多人都知道,美国生孩子 的好处网上一搜一箩筐。当然,利弊乃是一对矛盾体,凡事有利必有弊,所以,到美国生孩子也是利弊相存的。不过,不管怎么,我们可以肯定的是,到美国生孩子 好处还是大于弊端的。关于赴美生子的好处,很多人在网上了解,可能也只是略知一二,在这里请容我再次为大家普及一下。
 
说到美国生孩子的好处,就不得不提一下美国的落地公民权。根据美国1868年宪法第14条修正案:“所有在美国出生或在美国归化,并受美国司法管辖的人, 都是美国公民以及其所居住州的居民,任何州都不能制定或执行任何削弱美国公民权利或豁免权的法律。”也就是说,只要在美国出生,就可以自然获得美国国籍, 从而享有相应的福利,而无需考虑其父母的国籍。这就是人们选择赴美生子的根本所在,说白了就是为了生个美籍宝宝,享受美国公民的福利。
 
作为全球最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美国对于本国公民有着丰厚的福利待遇。如果孩子成为美国公民,就将会获得以下权益:1.在教育上,可享受公立小学到高中的免费13年义务教育,在报考美国名牌大学、研究所时,门槛较低,且学费仅为外国学生10%%uFF0C 享受公民专享奖学金、1%%u4F4E利率助学金等等;2.在就业上,可以合法的在美国就业,获得远远高于国内的工资待遇。在美国,有一些就业岗位必须由 本国公民担任,美籍的孩子将获得与本土出生的公民一样的就业权利。3.在权益上,孩子不违反中国计划生,且会获得美国社会安全卡,享有一切公民权利育。未 来享受180多个邦交国免签证待遇,出入境非常便利。在年满21岁后,可为父母申请依亲移民,拥有永久绿卡,无需等待配额。
 
道到美国生孩子好处很多,但知道美国生孩子的弊端的人却不多,其弊端也只是切身经历过才深有体会。实际上,美国生孩子的弊端主要是因为一些准妈妈图省事把 前期的准备工作都交给中介公司来做,遇上黑中介的话,不仅钱打水漂,还会影响自己去美国生宝宝的各种事宜,甚至影响宝宝顺利出生。如今,赴美生子行业市场 比较混乱,其中不乏虚假经营的中介冒充直营月子中心服务机构。中介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进行欺骗心怀美籍宝宝美梦的妈妈们。其实,这些都是可以避免的,只 要妈妈们在选择服务机构的时候提高警惕,完全是可以识别出黑中介的。
 
通常,正规的直营月子中心是中美两地注册直营机构,而中介只是单纯的赚取利润的中间 人,并没有中美两地注册,整个服务流程是脱节的,服务、安全更得不到保障。当然,这只是识别是否黑中介的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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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美生子问题多 考虑清楚再决定

据美国《侨报》报道,去美国生孩子的中国孕妇王晓燕(化名)被房东从家里赶出来的那个夜晚,她完全不明白自己来美国是为了什么。王晓燕说,那个晚上是来到美国待产两个月以来最想放弃回国的时候。

王晓燕为了让孩子能够有更加轻松愉快的成长环境,才选择以旅游签证的方式,来美国生子的。

她说,除了她以外,国内她周围来美国生孩子的人很多。当时也是看到周围朋友都选择来美国产子,有了攀比心理,认为自己并不比别人混得差,所以在五个月身孕的时候来了美国。但是实际上,这个选择非常盲目,来美生子并不只是个生的问题,还有很多后续问题无法解决。

王 晓燕说,并不是来美国做公民就能够融入美国社会。其次,由于自己此行是拿着旅游签证进入美国的,前后加上产子做月子一共需要五个月时间。根据 她的了解,由于滞留时间太长,她下次进入美国海关很可能被人以签证欺诈的理由遣返。如果她想在美国常住陪伴孩子的成长,她则必须要缴纳高额费用投资移民。 王晓燕说:“就算移民,我也不想移民美国,但我现在骑虎难下。”

带着孩子回国上学,作为美国人,孩子至少每五年一次需要到美国更换新的护照,除此以外,孩子每两年需要办理旅游证,因为孩子在中国属于“旅居”。王晓燕说,距离中国最近能够办理旅游证的地方是泰国和韩国,这就意味着,她每两年就要带孩子出国办证。

前一段时间美国联邦探员突击检查加州的月子中心,让各位在美国待产的准妈妈们人心惶惶。

王 晓燕说,就是从那段时间开始,自己需要看着房东的脸色生活。“其实我每个月要承担家里所有的水,电,气,暖以及电视等全部费用,房租我与房东 平分,每个月要向房东交2000美金,中途风声最紧的时候还被房东赶出门过,虽然后来又搬了回来,但是被房东要求尽量不要随便出门,不要在外逗留太久,让 我感觉非常不舒服。”

王晓燕说,本来怀孕应该是一件愉悦的事情,孕妇应该受到呵护,但是她在待产的过程中,丝毫没有感觉到放松和快乐。“但是想到前期已经投入很多精力和金钱了,就觉得忍一下吧。”

虽 然住在朋友家躲过了月子中心的突击检查,但是还有两周就到预产期的王晓燕过得并不轻松。她说,由于她没有身份,因此各个保险公司都不愿意给她 投保。她曾经听说过在美国由于没有购买保险生孩子遇到难产,手术过后面临天价手术费用的妈妈。王晓燕说:“我现在压力很大,只希望生产过程平安顺利,否则 任何其他开销都是无法承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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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新网)

美移民局宣布2017财年H-1B将开放申请

6日,美国移民局(USCIS)宣布,2017财年H-1B工作签证将于2016年4月1日开放申请。由于预料之中巨大的申请数量,在审理申请之前将像过 去几年经过一个“抽签”的阶段。与往年略有区别的是,50人以上且半数员工是工作签证持有者的企业,为雇员申请H-1B时需要交纳4000美元的附加费。

美国移民局在公告中表示,2016年4月1日起将接受H-1B工作签证的申请。今年国会批准的名额照例是6.5万个一般名额和2万个预留给 拥有硕士以上学位申请者的名额。根据往年形势,开放申请5个工作日内收件数量就将超过实际名额,因此移民局将在开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收件,然后进行抽签。
 
美移民局宣布2017财年H-1B将开放申请
美国移民局在公告中表示,2016年4月1日起将接受H-1B工作签证的申请
 
由于数据录入需要时间,移民局表示将保证在完成抽签后,最晚5月16日开始进行“加急”H-1B申请案的审核。
 
在申请H-1B的费用方面,移民局进行了说明,雇主为雇员申请H-1B时都需要交纳325美元的基本申报费和500美元的防伪费。申请费方 面,公司员工超过25人的需要交纳1500美元,不足25人的交纳750美元。根据2015年新法案,所工作公司员工超过50人且其中一半及以上是持有工 作签证的雇员,还需交纳附加费4000美元。在新法案通过前,这个费用是2000美元。这项规定也适用于“跳槽”或工作签证3年期满后延期。
 
要求加急申请的将在15天之内得到申请结果,费用为1225美元;但是,移民局此前已经多次说明,申请“加急”无助于提高中签率。根据今天的公告,加急申请中签后,得到结果的“15天”将最晚从5月16日起算。
 
近年来,随着经济复苏而名额没有变化,H-1B的申请形势一年比一年紧张。2015财年,允许收件的1周时间内,移民局共收到了17.25 万份申请;2016财年,这个数字是23.3万。由于经济的进一步复苏、理工科毕业生OPT实习期延长、往年“积压”今年再申请等因素,料想2017财年 的申请数字“只多不少”。与此同时,正在进行的美国总统选中,H-1B项目常成为参选人辩论的重要议题。共和党参选人川普(Donald Trump)由于其对H-1B项目“不属于高技术移民项目”、“要提高工资标准”、“不能让外国劳工与美国人抢饭碗”乃至应当中止这一类签证申请等言论备 受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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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调高H-1B及L-1费 移民局公告生效日期

美国奥巴马总统2015年12月18日签署2016综合拨款法案(Public Law 114-113),其中包括《扎德罗加9/11健康和赔偿法案》(Zadroga 9/11 Health and Compensation Act))修正案,申请美国H-1B以及L-1签证费(附加费用)翻倍,分别由2,000美元提高到4,000美元,以及2,250美元调高到4,500美元,效期为10年。

美国移民局(USCIS)周二(12日)公告,邮戳日期在2015年12月18日之后的H-1B申请以及L-1A和L-1B申请,申请人必须缴纳调高的附加费用。

美调高H-1B及L-1费 移民局公告生效日期
邮戳日期在2015年12月18日之后的H-1B申请以及L-1A和L-1B申请,申请人必须缴纳调高的附加费用

公告摘要如下:

1.美国雇用50名或以上的员工,且50%以上的员工为H-1B或L(包括L-1A和L-1B)非移民身份的申请人,均需缴纳附加费用。

2.初次申请或更换雇主的申请,在递交H-1B或L-1申请时必须缴纳附加费用:

3.本附加费用不包含基本手续费、欺诈预防与侦查费、1998年美国竞争力与劳动力改善法案费,以及紧急处理费。

4.Public Law 114-113附加费用的有效期将持续至2025年9月30日。

5.美国移民局正在依据Public Law 114-113规定,修改I-129表格等相关申请表格,以供申请人继续完成申请。

6.本公告30天后,即2016年2月11日以后收到资料不完整的申请表格,或未缴纳附加费用,移民局或将拒收这类申请。

7.移民局将在公告后30天内,发出补件通知(Request for Evidence , RFE),以决定是否需要缴纳附加费用。

8.申请人应该完成有关I-129表格上面的问题,并在需要时缴纳适当费用。

9.由于移民局将发出缴费的补件通知,而不是以漏缴费用为由拒绝申请,移民局将保留初始申请日期为受理日期。

10.申请人应等候RFE,并回应REF以及寄出附加费用或对新费用不适用理由作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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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科技类移民人数10年增200万 亚裔超半数

根据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CSES)的统计,2003至2013十年中,在科学和工程方面工作的美国移民数量增长了近200万,由之前的340万提高到520万。同期,包括美国出生公民在内的所有科学家和工程师人口,由之前的2,160万,增至2,900万。

美科技类移民人数10年增200万 亚裔超半数

这十年中,在科学和工程领域工作的美国移民人口比例由之前的16%增至18%。该统计数据还显示,2013年63%的科学界和工程领域移民人口加入了美国籍,22%的人口获得了绿卡,15%的人持短期签证。(目前,报告提供的最近期数据截至2013年。)

在2003年到2013年期间,对科技移民而言,成长最快的三大就业领域分别是生命科学、计算几和数学,以及社会学和相关科学。

在科技移民中,从事计算机和数学工作的人口比例最大,为18%;其次是从事工程方面的就业人口,比例为8%。

美国科技移民中 超半数来自亚洲

2013年在美国居住的科学和工程领域移民的人口来源分别为:

  • 57%出生在亚洲;
  • 20%出生在北美洲(不包括美国)、中美洲、加勒比海和南美洲;
  • 16%出生在欧洲;
  • 6%出生在非洲;
  • 不足1%出生在大洋洲。

在来自亚洲的296万科技移民中,印度人占95万,继续成为此类移民人数最高的输出国。与2003年相比,印度科技移民人口在2013年增长了85%。

同期,来自菲律宾的科技移民增长了53%,来自中国(包括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的科技移民增长了34%。

科技移民学历水平更高

与在美国出生的科技人口相比,科学和工程方面的移民获得学士以上学历的人更多。

2013年,32%的科技移民拥有的最高学历为硕士,9%的人拥有的最高学历为博士;相比之下,29%的美国本土科技人才拥有硕士学位,4%的人拥有博士学位。

2013年,科技移民涉足最多的专业领域分别是工程学、计算机、数学、社会学及相关科学。

同年,80%的科技移民获得就业,与美国本土科技人口的就业率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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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移民美国的条件_移民美国要多少钱

如何移民美国是很多人关注的问题,其中美国技术移民,就是靠申请人的文化程度、职业技能、语言能力等方面的综合实力来申请美国技术移民类别。那么其条件是什么呢?移民美国要多少钱?下面居外为您一一讲解。

 

美公布明年1月移民排期 递件排期首见推进

美国国务院(DOS)12月9日公布明年1月的签证公告,港澳台申请人及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的各类亲属移民及职业移民类别的“绿卡最后批准日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简称“绿卡批准排期”)多有前进,最多移进4个月;至于已连续2个月原地踏步的“递交申请日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简称“递件排期”),本次部分申请者及类别有前进。

绿卡批准排期

在亲属移民的“绿卡批准排期”,中国大陆出生申请者及港澳台申请者均同步推进,但各类别推进日数不一,前进最多的是F-1类及F-2A类,均移进1.5个月,分别前进到2008年5月15日以及2014年8月1日。至于其它类别均前进1个月,F-2B类前进到2009年4月1日,F-3类前进到2004年8月1日,F-4类则往前移到2003年4月22日。

至于职业移民的“绿卡批准排期”,港澳台申请者的EB-3类移进1个月,来到2015年10月1日,其余类别均有名额。

中国大陆出生申请者的EB-2类仍是原地踏步,排期日为2012年2月1日,至于EB-3及EB-5类别则均有所推进。其中,EB-3类的非高等学历专业人员及技术劳工前进2.5个月,来到2012年7月1日,非技术劳工则往前推进4个月到2006年12月1日;EB-5类的优先日往前推进23天,来到2014年1月8日。

2
美国国务院2015年12月9日公布2016年1月签证公告中的绿卡批准排期表

另外,港澳台申请者及中国大陆出生申请者的EB-4类的宗教移民以及EB-5的区域中心移民,均由有名额改为无名额。

递件排期

已连续2个月原地踏步“递件排期”,明年1月港澳台申请者与中国大陆出生申请者在亲属移民类别均同步前进,最多前进5.5个月。2016年1月二者各亲属移民类别的递件排期日为:

  • F-1类:2009年10月1日
  • F-2A类:2015年6月15日
  • F-2B类:2010年12月15日
  • F-3类:2005年8月1日
  • F-4类:2004年5月1日
1
美国国务院2015年12月9日公布2016年1月签证公告中的递件排期表

至于职业移民的“递件排期”,仅港澳台申请者及墨西哥申请者的EB-3类前进4个月,均来到2016年1月1日。至于其他申请者,包括中国大陆出生申请者、印度申请者,以及菲律宾申请者则原地踏步。

注:

美国国会每年发放的亲属移民类别及额度如下:

  • 第一优先F1:美国公民成年未婚子女,每年23,400人。
  • 第二优先F2–A、F2–B: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及美国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每年114,200人。
  • 第三优先F3: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每年23,400人。
  • 第四优先F4: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每年65,000人。

美国国会每年发放140,000张职业移民签证,计有以下五个优先领域:

  • 第一优先 EB-1:杰出人才、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跨国公司高级主管或经理。
  • 第二优先 EB-2:拥有高等学历的专业人员,以及在艺术、科学或商业领域具特殊能力的人才。
  • 第三优先 EB-3:不具有高等学历的技术工人、专业人员、非技术工人。
  • 第四优先 EB-4:一些特殊移民,包括宗教工作者。
  • 第五优先 EB-5:投资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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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观点】投资者如何选择EB-5项目?美国移民专家教路

如何选择EB-5项目,各路专家各有各的套路。鉴于最近一些出事的项目,或多或少都带有一些典型特征,虽然这是事后诸葛,但不妨来聊一聊个人的一些想法,看看投资者能做哪些事,来避免选择那些亮着红灯的项目。个人想法,完全不成熟,仅供参考或者引发思考,而且本文不是一个实用指南,无法直接按图索骥。

个人观点,总结成八个字:好人好事、好款好卖

第一步:好人

选择项目的第一步是,找到好人,避免同烂人或者不合格的人合作。

简单说,就是人品 + 经验,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 人品商誉:项目方(开发商)及其合伙人,有良好的商业记录和个人信誉,是否官司缠身,是否一直在做同当前EB-5项目,同等资金规模、相同市场区域的同一种业务;
  2. 区域中心:区域中心及其合伙人,过往的个人和公司信誉,EB-5项目包装、运作、市场销售的经验;
  3. 项目团队:项目律师、经济学家、商业计划起草人,同USCIS(移民局)打交道的经验和记录。

这一步是基础,如果人品有问题,信誉不佳,恐怕应该尽早放弃;如果经验缺乏,不一定完全否定,但需更加多的求证。

投资者可以:

查查开发商、区域中心、及其合伙人,背景、经验、投资开发过的项目,有无官司等不良记录。

需要留意,了解下开发商之前开发的项目规模,是否有过类似大小项目的开发经验,尽量避免投资新手。众所周知,做任何事情都有学习曲线,开发项目也是一样。EB-5求稳,投资者应尽量避免投入到那些,开发商首次做如此大规模的项目,或者使出吃奶的力气才能运作的项目。

最近被SEC起诉的几个项目非常典型,开发商/区域中心,要么是纯忽悠(人品有问题),要么是从来没有做过类似业务或者这么大体量的开发投资(经验有问题)。如果在投资之前,查下过往他们的过往记录,应该不难避免。

如果这个功课做好了,没跟着骗子或急功近利者走,找个有经验靠谱的项目方,EB-5基本就成了一半。

最后,注意一点,申请美国绿卡要按照美国的游戏规则来,避免玩国人擅长的套路,否则最后被玩的恐怕就是自己。最近被告的项目就有,私下签定协议不交给USCIS,承诺若不能还款就给房子的,这违反了EB-5投资必须处于风险(at risk)的最基本要求,项目方吃准了中国人常有的投机心里,浑然不顾美国的游戏规则。不妨想想,业务健康不差钱的公司和老板,为啥非要铤而走险玩弄规则?结果SEC一查,公司都被接管了,你私下签的协议找谁去要房,若拿出来追索而曝光的话,USCIS还得把你的绿卡没收了。

第二步:好事

选择项目的第二步,是要能确认,所考量的EB-5项目,符合市场和移民的逻辑。

简单说,就是能开工有市场前景 + 符合移民条件,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 项目前提:有必要的审批、资金能够落实到位,能开的了工、收的了尾;
  2. 商业逻辑:有市场前景,能运作下去,能创造就业,能盈利,能再融资,能还钱;
  3. 项目类型:EB-5投资的回报是绿卡,投资收益再高都与俺无关,尽量图低风险低回报的项目。
  4. 移民逻辑:本人偏保守,希望看到该项目或者类似的项目,有在USCIS获批的过往记录。

投资者可以:

考量市场前景,这个比较难,需要对美国的相关市场了解,不同行业又不一样,如果看好哪个行业哪个城市哪类项目的市场前景,可以多从这方面着手。

分析项目类型,高风险高回报的那些高大上项目,适合风险投资来追逐高额利润。EB-5投资者,再高项目利润都与你无关,你能拿到的投资回报是绿卡和微薄的固定收益。所以,说得难听点,越是低风险低回报的土项目,越是传统的项目,恐怕越合适EB-5投资者。

考察移民逻辑,这个相对容易,类似的项目是否有获批记录,太新的模式是否会被拒,问一圈基本能了解。

如果一个项目,USCIS认为拿绿卡符合政策,市场前景看好又非高风险的,那就基本可以做到绿卡和还款双丰收了。

第三步:好款

好款,即好条款、好条件

往往投资者在评估项目时,一上来就被牵着鼻子走到这一步,最终被项目的某些亮点吸引而做出投资决定,个人觉得这是选项目的最大误区。只有在依次走完第一和第二步,确认了好人好事之后,才应该看某个EB-5项目能否给投资者提供好的条件。当然,并不是要否认EB-5项目条件的重要性,而是建议考量项目的先后次序。

通常,需要考量的项目条件,可能会有:

股权或债权模式、预审批、放款条件、抵押物、第几顺位、EB-5资金占比、开发商投入、银行贷款到位条件、就业系数、还款机制等等不一而足。每项都很重要,但是条件参数毕竟只是参数,只能放在同等条件下考量某一参数

而且,即便在同等条件下,一个开发商资金占比只有10%的项目,一定比占比30%的差吗?没错,开发商投入越大,可能意味着其承诺越大,越难独自抽身而退。但是,单单就这一个参数而言,开发商的投入,恐怕还得看是真金白银的现金投入,还是多年前购地经评估升值后的作价投入,等等不同情况下的资金占比。而且,就开发商的商业逻辑而言,在美国房产市场如此之好的当下,我一个项目好公司信誉又好不怕借不到钱,为何不能少放点自己的股权资金进去,多融点资,放大资金杠杆,去多运作几个项目呢?

同时,个人非常不建议,以某个参数作为选择项目的必要条件。譬如,一定要选一个有预审批的项目,一定要选择I-526通过后再放款的项目,等等这类限制条件,这种选择项目的方式,很可能会是舍本逐末。毕竟,我们的目的是,I-829获批并且收回投资款,上面所罗列的限制条件,并非是实现我们最终目的之必要条件。靠谱的人和事,比那些看起来有众多亮点的项目,更能确保实现我们最终的目的。

第四步:好卖

最近一年,市场上项目太多,产生了一个新的问题,就是不是所有的项目都能按计划顺利募资完毕。所以,最好多加一份考量,一个项目是否卖得好,能否能按照计划募集到所需资金?否则,万一迟迟不能募集到足够多的EB-5资金,银行通常是不见兔子不撒鹰也迟迟不会放款的,这样就会影响到开工运营,并可能会造成一系列的问题。

投资者可以打听下,项目方是否募资顺利,如果不能按时募集到预定的EB-5资金,是否有备选方案,备选方案是否会影响到我的绿卡和还款。

东拉四扯这么多,自己都绕糊涂了,还是回到开头那句话:好人好事、好款好卖。

最后,请朋友们批判指正。

 

EB5Sir专栏全集:

EB5美国投资移民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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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新闻】EB-5过期在即 草案要点逐个数

12月4日,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Chuck Grassley和其战友Patrick Leahy,对外公开宣布了一篇名为:Days Before Program Expires, Leahy & Grassley Urge Support for Legislation to Reform & Extend Job-Creating Foreign Investment Program(EB-5还有几天过期,Leahy和Grassley呼吁立法支持,改革及延期就业创造的外国投资计划)的宣传稿,并全文附上多方妥协后达成的EB-5法案草案原文和摘要(如需原文,请微信留言索取)。

闲话少说,草案摘要:

  1. EB-5计划延期至2019年9月;
  2. 增加DHS(国土安全部,移民局上级部门)权利,当有欺诈、违法滥用和对公共及国家安全时,拒绝或终止申请;
  3. 设立”EB-5诚信基金“,区域中心和投资者付费,支持DHS执行审查和现场调查,监督检测美国及海外的欺诈;
  4. 要求背景调查,对于区域中心和项目的合伙人;
  5. 要求对于投资者更多的信息披露,关于商业风险和利益冲突;
  6. 要求更多的项目监管以及更紧密的证券合规监督;
  7. 加强对于贫困地区的激励,使得更多的资金能够流向城市贫困区和乡村地区,一如国会初衷;
  8. 最低投资额升值80万美金,并设定调整机制;
  9. 改善就业计算机制,确保EB-5项目确实能为每个投资者创造所需的10个就业;
  10. 增进可靠性和透明度,要求DHS员工记录特定的交流文档并防止特殊处理;
  11. 缩短审批时间,通过提供优先处理流程和缴费,来调整满足高效处理。

摘要中没有提及的要点,也是我们最关心的问题:

  1. 儿童节条款废除,生效日为法案生效日,即不会追溯回已递案的投资者;
  2. 没有期待中的项目祖父化条款,法案一旦生效,立即对今后递案的所有投资者生效;
  3. 签证配额未放开,排期问题最终无解!
  4. TEA涨至80万美金,非TEA维持100万美元,5年调整一次;
  5. 就业计算,10%需要为直接就业,可以是NCE或者JCE;
  6. 2016财年起,为农村和城市低收入区分别预留2,000张签证,当年用不完可留到该类别下一年度,第二年再用不完,可以开放给别的区域使用;
  7. 设定审理时间,I-924为120天、I-526为150天,I-829为180天;

* 法条难懂,以上信息不一定准确,留待专家解读。

EB5Sir注:

该项草案,已经同行业协会IIUSA以及相关利益机构达成一致,并得到了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Bob Goodlatte的支持(至少宣传稿是这么说的)。

不过,非常蹊跷的是,大佬把草案(请注意不是提案更不是法案,而且是注明为Discussion Draft的文本)公之于众,呼吁支持,不免让人想起还另有一种阴谋论,拟定草案的大佬未获得更大的大佬的支持,在最后一周放手一搏。

能否通过,还有几天自有分晓。请密切留意我的专栏发布。

 

EB5Sir专栏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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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公布12月移民排期表 各类别均有推进

美国国务院(DOS)11月9日在官网公布了今年12月的签证公告,就针对港澳台及中国大陆申请人的各类亲属移民及职业移民类别而言,“绿卡最后批准日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有时简称“移民排期”)前进10余日至4个月不等;至于“递交申请日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即递件排期),各移民类别均原地踏步。

美公布12月移民排期表 各类别均有推进
国国务院11月9日在官网公布今年12月的签证公告,各类亲属移民及职业移民的“绿卡最后批准日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前进10余日至10个月不等,至于“递交申请日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即递件排期),各移民类别均原地踏步

在各类亲属移民的“绿卡最后批准日期”,中国大陆出生申请者、港澳台申请者以及印度申请者均同步推进,但各类别推进日数不一,前进最多的是F-1类,移进39天,由2008年2月22日推进到当年的4月1日,其他类别推进日数在15天到1个月不等:F-2A类别优先日来到2014年6月15日;F-2B及F-3类别分别来到2009年3月1日及2004年7月1日;F4类优先日往前移到2003年3月22日。

美公布12月移民排期表 各类别均有推进

美国国务院2015年11月9日发布的12月签证公告中的绿卡申请排期表

至于职业移民的“绿卡最后批准日期”排期,港澳台申请者的EB-3及非技术劳工往前移进15天,来到2015年9月1日,其余类别均有名额。

中国大陆出生申请者的EB-2类原地踏步,EB-3及EB-5类别则均有所推进。其中,EB-3类的非高等学历专业人员及技术劳工前进3个半月,来到2012年4月15日,非技术劳工前进4个月到2006年8月1日)。中国大陆出生申请者的EB-5类的优先日往前推进23天,来到2013年12月15日。

印度申请者在EB-2类的职业移民“绿卡最后批准日期”推进10个月,为本次排期推进最多者,由2006年8月1日推进到2007年6月1日。

美国国务院在今年9月9日发布的10月移民排期表推出“双轨制”,在原有的正式批准绿卡申请的优先日外,增设“递交申请日期”,方便那些长期卡在申请程序的美国境内申请人,可以先递交调整身份的I-485申请,以提前享受“准绿卡人士”的诸多便利。

美公布12月移民排期表 各类别均有推进
美国国务院2015年11月9日发布的12月签证公告中的递件排期表

注:

美国国会每年发放的亲属移民类别及额度如下:

第一优先F1:美国公民成年未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二优先F2–A 、F2–B: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及美国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每年114,200人。
第三优先F3: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四优先F4: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每年65,000人。

美国国会每年发放140,000张职业移民签证,计有以下五个优先领域:

第一优先 EB-1:杰出人才、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跨国公司高级主管或经理。
第二优先 EB-2:拥有高等学历的专业人员,以及在艺术、科学或商业领域具特殊能力的人才。
第三优先 EB-3:不具有高等学历的技术工人、专业人员、非技术工人。
第四优先 EB-4:一些特殊移民,包括宗教工作者。
第五优先 EB-5:投资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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