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簽證”主要吸引中俄人 西班牙獲利逾21億歐 | 海外

西班牙政府2013年底通過相關法令,開始發放投資移民“黃金簽證”。三年多來,投資者數量增至2236人,為西班牙帶來了21.57億歐元的投資,其中72%為不動產投資,主要來自中國(714人)和俄羅斯(685人)。

據介紹,共有27301人直接或間接通過“黃金簽證”取得西班牙長期居留。

自2013年以來,中國財富湧入西班牙,中國人在不動產、金融和企業項目的投資為西班牙帶來了7.16億歐元。

除西班牙外,在葡萄牙、愛爾蘭、英國、法國和德國都有類似的“黃金簽證”。為了吸引更多投資,提升西班牙的競爭力,2013年時任首相拉霍伊(Rajoy)通過了這項法令,允許非歐盟國家公民通過投資移民、技術移民或企業移民等方式獲得西班牙的長居。申請者可以購買至少200萬歐元西班牙國債、100萬歐元的西班牙公司股權或西班牙銀行存款,或者投資不動產至少50萬歐元。西班牙政府也歡迎可以創造就業,對區域經濟發展和科技進步有積極影響的企業投資。

起初的壹年半裏,效果不盡如人意。因此,2015年,政府決定放寬限制,不僅投資人的配偶和小於18歲的未成年子女可以同時申請居留,投資人的配偶、成年子女以及經濟上依靠投資人的直系長輩也可以同時申請。

此外,等待時間縮短,投資人在簽署買房合約並將定金存在西班牙賬戶以後,就能立即申請壹個為期6個月的居留證,可在西班牙直接申請,更新周期為5年,可在西班牙境外完成。居留證持有者也可享有就業權利,壹旦受聘即有權獲得和西班牙人同等的醫療福利和社會保障。

由於移民政策放寬,2016年,投資移民數增至2236人,其中2097人投資不動產。投資總額增至21.57億歐元,其中15.54億用於購買房屋和土地。據悉,近半數不動產投資流向了巴塞羅那、馬拉加、馬德里和阿里坎特。

(據西班牙《歐華報》援引國家報編譯)

HMRC敗訴,房主迎來春天 | 英國

「有了MUNFORD vs HMRC這樣一個案例,HMRC再也不能以申報居住時間太短為由剝奪房主免除CGT的權利了。」

HMRC敗訴,房主迎來春天 | 英國
HMRC敗訴,房主迎來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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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期要給大家介紹一個HMRC最近敗訴的CGT官司。這個官司判決的日期是2017年1月3日,也就是元旦過後的第一個工作日,可謂是新年第一案!希望這個對房主有利的判決是一個好兆頭。扭轉2015年以來房產投資者不斷受到政府打壓的不利局面。

案件的原告是MUNFORD夫婦。他們原來住在Hampstead,但是房子被burglar光顧了以後決定搬家。2004年6月在NW11買了一棟£4M的房子,同時也在Halsey Street,SW3以£1,050,000的價格購買了這一套房產。他們的計劃是先住在NW11。SW3的房子裝修以後搬入作為main residence。這樣的話男主人就可以很方便地去他在Mayfair的辦公室上班。而SW3房子也不算小,可以住得下他們夫婦和兩個小學年齡的孩子。

2005年12月19日裝修完畢,他們向HMRC申報這段時間這套房產是他們的main residence。然而一個星期以後,2005年12月26日,他們又向HMRC申報取消這套房子main residence的地位,而恢復NW11房子作為他們的main residence。

根據他們的說法,房子裝修完畢以後他們試圖入住。但是這個時候發現女主人又懷孕了。這樣的話SW3的房子不再適合他們居住。因為沒有nanny的臥室。門口又有五級台階等等。

2006年3月,他們把SW3的這套房產以£2,250,000的價格售出。扣除各種成本支出以後,MUNFORD夫婦一共獲得了£730,000的利潤。但是由於他們向HMRC申報了這套房產曾經是他們的main residence。因此他們對於這部分利潤一分錢的CGT都不交。

當然HMRC就不干了。說你只在這個地方住了一個禮拜就以此為由聲稱是自己的main residence而拒絕交CGT太過分了。完全不能接收。因此要求原告夫婦支付£190,000的CGT。原告不服,打官司到了First Tier Tribunal。結果大家現在都知道了。HMRC敗訴。Tribunal判決HMRC不能以一個禮拜太短為由否定原告的免稅申請。

需要指出的是從這個案子來看,原告確實有一定的客觀情境支持他們的說法。他們有意願,並且採取了一定的行動來表明試圖入住這套住宅。雖然在他們並沒有強有力的證據證明他們確實入住了。房子裡幾乎沒有家具。沒有任何他們整個家庭居住在這棟房子裡的照片或者別的證據。也沒有親戚朋友來證明到他們的這棟房子裡來做客過。但是HMRC無法證明原告夫婦是故意欺詐,從而也就無法剝奪原告夫婦以自住房名義免除CGT的權利。無論如何,只「住」一個禮拜也能以自住房名義免除出售獲利的CGT,這開創了一個案例。

世界上的法律體系粗略的分有兩種。一種是以法國德國為代表的所謂「大陸法系」,注重的是成文法典。另一種是以英美為代表的「英美法系」,也稱「普通法系」,注重的是案例。也就是說在英國,案例就是新的法律。有了MUNFORD vs HMRC這樣一個案例,HMRC再也不能以申報居住時間太短為由剝奪房主免除CGT的權利了。

(據英中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