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省凶宅,可退可赔! | 居外专栏

这两天微信上看了一篇题为《香港凶宅经济学》的文章,挺有意思。

文中谈到一般“凶宅因为死过人,非常晦气,不管是租还是买,价格都会低于市场价。”据香港专门投资凶宅,人称“凶宅大王”的名人伍冠流先生经过多年实践经验,还总结了一套独特的凶宅经济学,称:

“跳楼自杀的凶宅,合理价格应该是市场价的7折左右:因为在与买家谈价时,可以强调死者没有死在房间内。他杀及含怨等非自然死亡的凶宅,价格要打4折至5折。”

不过这些年来,随着人口增涨,在香港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这样的凶宅经济学已经渐渐失效了。很多发生过震惊全港惨案的凶宅反而十分抢手。据香港媒体统计,《射雕英雄传》中饰演黄蓉的翁美玲开煤气自杀后,她的“凶宅“在33年间被转卖过8次,2017年以900万港币再度售出。

看完了香港凶宅由贱变贵的命运变迁,不由想起魁北克的凶宅,显然因为这里地大人稀,它的命运还是符合凶宅经济学的基本规律。

就在2017年7月,一起凶宅案在魁北克历经3年的法庭审理,终于以买家在买房6年后成功取消买房合同结案。

2011年,安妮·奥克莱尔(Anne Auclair)在魁北克城莫雷恩街(rue des Moraines)购买了一栋平房,先是出租,后自己搬入定居。3年后,她从租客口中得知,2010年原房主在自家地下室上吊自杀。在得知这一消息的一瞬间,ANNE说:”地球仿佛已经停止了转动。“她说,她知道因为自己的信仰,如果知道这个自杀事件,她是决不会买下这房子的。”虽然很多人并不在意,这让我很恼火。“

于是她开始了漫长的司法程序。Anne Auclair起诉卖方、经纪人和房地产公司。她坚称,如果知道这是凶宅,她决不会买这个房。检验证据时,卖方的卖房声明中,在回答:“据你所知,大楼里是否曾经有过自杀或暴力死亡?”卖家勾选了“否”。其中一名卖家在法庭上称:他是遵循了经纪人的建议,隐瞒了自杀这一事实,因为被告知这会影响房子成交。经纪人随后在魁北克房地产经纪自律组织(OACIQ)承认有罪,因未能确定自杀已被宣布而被罚款四千元。最终ANNE成功取消了她的买房合同。

象ANNE这样的凶宅案在魁北克还发生过好几次。魁北克是整个加拿大里唯一一个省,明确要求房地产经纪必须向买家明示该物业是否与死亡,自杀,谋杀,艾滋病等严重疾病等有关的信息。如果买家事后才发现这些相关信息,可以向法院提出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精神赔偿。作为法院,也多次在同类案中明示,卖方或代理人漏报自杀或暴力死亡的事件构成欺诈,因为在房屋买卖交易中,物业里发生自杀或其他暴力死亡是可能影响交易的一条信息。如果没有这些信息,潜在买家就无法做出明智的决定。在没有得到全面信息的买家即使签下了买卖合同,这种合同是有缺陷的,因此无效。

所以在魁省的凶宅命运还是凶多吉少。地产评估师Sylvain Bigras曾在蒙特利尔北郊进行了一项研究。根据她的计算,在家中自杀造成该部门评估的房屋销售价格平均下降12.5%。

低过正常价格的凶宅你会买么?估计很少有人愿意尝试。不过就是不小心受骗买了,没关系,在魁北克,可以退房,也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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