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移民可自行入籍 國會通過料12月可實施
關慧貞曾向國會移民事務委員會提出多項建議,部分並獲接納。(關慧貞提供)
加拿大國會本周二(6月13日)投票再次通過C-6公民法修正法案,國會議員關慧貞對於早前提出的修訂建議獲接納感到高興,並期望法案能早日實施。移民律師李克倫(Richard Kurland)認為,修訂案獲得通過,是本國青年權利的大躍進,對未成年的移民是喜訊,因為即使其父母不申請入籍,他們仍可按個人意願自行申請。他預期法案可望在今年12月正式實施。
聯邦移民部去年提案修改《入籍法》(Citizenship Act),更改居住年期的要求,但法案因為在參議院再有修訂,需要重新提交國會討論及投票通過。最新的修訂法案,終獲國會投票通過,稍後再要取得禦準(Royal Assent),便可實施。
遭褫奪公民身分可上訴
曾向國會移民事務委員會提出多項C-6法案修訂的新民主黨移民、難民及公民事務評論員關慧貞說,獲參議院接納的3項修訂中,當中有兩項是由她向委員會提出,包括給予未成年移民自行申請入籍;以及政府廢除移民的公民身分時必須有獨立上訴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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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慧貞對於她提出的建議修訂獲接納感到高興,但對於壹些建議沒被採納仍感到遺憾。她舉例說,入籍申請人要接受兩次測試,包括第壹次語文能力測試及第二次採用法定語言應考加拿大知識,她認為加拿大知識考試內有很多專有名詞,因此建議讓有需要的移民採用翻譯員,不過建議卻未獲接納。
移民律師李克倫預測,根據現在國會排期審查法案速度,新例正式實施的時間,有機會是在今年12月22日。
李克倫認為,修訂案獲得通過,是本國青年權利的大躍進,對未成年的移民是喜訊。他解釋,經修訂後的法案容許未成年移民獨立申請入籍,即使其父母不申請入籍,他們仍可按個人意願自行申請。他提醒年輕壹代如想入籍,應認真整理過去五年出入加國的紀錄並做好計算。
加拿大C-6法案正式通過 移民入籍門檻大大降低
本周二(6月13日),廣受關註的C-6修正法案正式獲得通過,令加拿大移民獲得加國國籍的門檻大大降低。
據報道,早前聯邦保守黨政府曾通過C-24公民法法案,提高入籍門檻。自由黨上臺後,並未兌現選舉承將該法案完全廢除,而是推出C-6法案對前者加以修正。
C-6最新修正法案的要點包括:
縮短入籍時間要求:移民申請入籍所需要的居住時間從現在的6年裏住滿4年,改為5年裏住滿3年。移民前的居住時間(以難民、臨時居民、留學生身份等)也可以計算在內,不過留學生的居留時間以50%折算,最多可計算壹年。
取消“留加意圖”條款:入籍後若搬到加拿大境外,不會廢除其身份。C-6修正法案下,政府政府唯壹能取消國籍的理由是,在申請過程中造假。此外,政府廢除移民的公民身分時必須有獨立的上訴途徑。
語言要求降低:入籍括免語言測試的年齡由64歲降低至60歲。
減少報稅記錄時間:入籍需要提供的報稅記錄從塬先的6年內的4年,降低為5年內的3年。
未成年移民可以自行申請入籍:C-6修正法案允許未成年移民獨立於父母單獨申請公民。即便其父母申請公民被拒,未成年子女也不再需要再等到18歲再申請壹次。
聯邦新民黨議員關慧貞對C-6終獲通過表示歡迎,並盼望其早日實施。不過她也表示,現任的自由黨政府在這方面“做得不夠”。
她說,C-6修正法案去年6月17日就獲得眾議院通過,遞交到參議院,但是在那裏滯留了超過壹年,直到今天才算正式通過。自由黨當初若果兌現選舉承諾,在上臺後把C-24廢除,便不會拖延至今和浪費那麽多政府的資源來處理此事。
C-6法案僅僅推翻了C-24“這條把移民貶為二等公民的惡法”中的壹部分,而不是全部。仍有部份對移民不公平的條文未被修改而表示遺憾。
例如:C-24給與政府權力可以無限期地調查移民,關慧貞認為這是不公平和違反人權,政府對個人作出刑事調查有7年期限,不能無了期地把壹個人列作被調查目標,令他/她不能申請入籍和領取護照。
還有壹個應該被修改,但是沒有被修改的地方則是:入籍申請人接受兩次語言測試,第壹次是考語言,第二次是用官方語言考加拿大知識。關慧貞認為這項知識考試由於涉及很多專有名詞,所以建議讓有需要考試的移民可以采用翻譯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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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加拿大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