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溫哥華市長羅品信(Gregor Robertson)宣布2017年將向本市的空置房屋,征收最高2%的空置稅。
空置稅最高2% 僅限非自住房屋 屋主自行申報
市府下星期將推出此議案,在舉行公聽會後,11月份將批准最終的空置稅方案,預計2017年將開始實行,以迫使房東將房屋投放入租房市場。
羅品信說,新稅旨在鼓勵屋主將空置的房屋投放租房市場,“溫市出租空置率極低,讓租客無法忍受,而空置稅將是主要的第一步,將租賃房屋推向市場。”
重點打擊第二套房屋
羅品信明確表示,空置率打擊的是全年空置的非主要居所(primary residence),只在溫哥華居住部分時間的候鳥群或其他居民,不必擔心課稅,針對的是“第二套,投資性房屋”。
羅品信確信溫哥華居民幾乎不受影響,而願意支付空置稅的屋主,也是在爲改善溫市住房可負擔性出力。預期每年2百萬元的空置稅收入,將投入建設溫市可負擔房屋。“當然這只是象征性的,市府將利用一切工具,創造更多的出租房屋。”
溫市社區服務總經理托馬斯(Kathleen Llewellyn-Thomas)與羅品信一起參加了新聞會,她說,空置稅預計在0.5至2%之間,相當于一百萬豪宅的納稅額爲5000元至2萬元。
屋主自行申報
羅品信表示,房屋主人需要在2017年申報其房屋狀況,如果屬于空置屋,2018年報稅時就需要繳納空置稅。
溫市府將采取審核與民衆舉辦的方式,鼓勵人們誠實申報。
托馬斯說,早期執行該稅時,市府將強化審核監督制,確保人們誠實報稅。由于目前此空置稅仍然在公衆咨詢階段,她表示,違法者將面臨何種懲罰,仍然有待將來決定,如何有效地督促人們納稅。
居民必須提供住房證明
空置稅議案將在下星期呈交市議會,如果獲得通過,市府將舉行大範圍的咨詢,預計2017年開始執行。
該議案要求溫哥華的所有屋主,申報房屋是主要居住屋(或租賃屋),類似于申請屋主自住補貼(Home Owner Grant),來避免被征收空置稅。
另外,屋主爲了避免空置稅需要:
被審查時,屋主必須證明房屋,是自己或家庭成員的主要居住屋或租賃屋;
需要提供卑詩駕照或卑詩身份證、屋主自住補貼、租賃合同或類似文件;
如果屋主無法證明,過去一年此房屋是主要居住屋,居住時間滿足要求(居住時間將向公衆咨詢後決定),將面臨課稅;
如果沒有申報者,相關法律將自動要求屋主,支付空置稅;
等待申報開發許可或遺囑查驗的空置房屋,不在課稅範圍。
羅品信也承諾,不久將公布具體計劃,如何規管短期租房市場,比如Airbnb租房等。
省府批准溫市的課稅權限
今年6月份羅品信首次提出空置稅,敦促房屋投資者出租其空置房。根據溫市府的調查,溫市出租房空置率僅0.6%,而空置房屋與公寓數量達1.08萬套之多。
羅品信最早建議,省府在評估物業價值時,跟蹤追查房屋的空置狀況,或征收一新商業稅,同時也表示如果省府不作爲,他們將率先行動。
7月份,省府批准給予溫市府權限,可以征收空置稅,同時又在8月份,向外國購房者征收15%的物業轉讓稅,阻止房屋投機買賣。
別的城市也在觀望,此空置稅是加拿大首個,維多利亞市府曾經表示將緊隨其後,不過目前尚未提出類似的議案。
(據互聯網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