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中國公民投資美國EB-5移民的就業機會

美國EB-5移民:就業機會如何算。今年2月,移民局發表公開信答復部分EB-5區域中心在關於其項目中“租戶就業”的計算方法提出的疑問,聲明會依據其認可的經濟學計算模式承認其所創造的新增就業機會,此舉釋放出明確的信號:美國移民局對EB-5審核的標準將越來越嚴格。實際的影響到底有多大呢?

近年來市場火爆的EB-5投資移民項目中,“就業機會”的足量創造是申請人最終成功獲得綠卡的必要條件。移民專家表示,美國移民局關於EB-5項目就業計算壹直以來就是以新增就業機會來認定的,沒有新的變化。其認可的計算公式RIMS II(工作生成模型,原理是從直接工作機會利用參數推導出間接工作機會)與美國國家經濟分析局(簡稱BEA)開發的“就業系數”計算方法如出壹轍。

以蘋果公司為例,就業機會如何算?

蘋果公司作為全球最具價值的企業,與傳統企業通常雇傭較多職員的情況有所不同,壹直以來在創造就業方面受到外界很多質疑。下面我們以蘋果公司的就業機會創造為例,向申請人解釋EB-5投資移民項目中的就業機會是如何創造出來的。

近日,蘋果公司在其網站發布它在美國本土創造大量就業機會的研究報告,正是采用了BEA的“就業系數”公式。根據BEA的“就業系數”計算公式,基於公司2011年在研發、產品和服務等方面的直接投入成本,並去除掉壹些非直接關聯就業崗位後,得出了以下就業數據。

該報告顯示,蘋果在開發經營iPad、iPhone等產品的同時,2011年在美國本土創造了總計為51.4萬個直接和間接就業崗位,其中直接雇傭數4.7萬個。其中位處肯塔基、紐約以及得克薩斯的外包服務商,就已經產生了直接為蘋果服務的25.7萬個就業機會,而為iPhone、iPad提供應用軟件的蘋果應用商店,僅在美國國內也創造了約21萬個在線工作機會。而其他直接為蘋果服務的如快遞、運輸等間接就業數據還未包括在內。

移民局不認可“租戶就業”

移民專家指出,如果投資人的EB-5資金在綠卡條件解除前壹直處於正常運營之中,其根據RIMS II得出的直接和間接就業機會創造是得到認可的,市場大可不必為此擔心。移民局的上述這個聲明,實質是澄清了有關部分EB-5項目中出現的租戶只是將原有的雇員從其他地方轉移過來、並未創造新的就業機會,這種“租戶轉移就業”的間接就業數據,移民局是不認可的。

今年嚴查辦公樓醫院項目

由於投資移民美國申請人越來越多,整個美國移民局面臨非常大的壓力,今年2月17日,美國移民局向所有的區域中心發表了公開信,該公開信釋放出明確的信號,美國移民局將對EB-5審核的標準越來越嚴格。

今年美國移民局會重點調查如辦公大樓項目、醫院項目、大型購物中心等項目,並將對這些項目創造的就業機會進行嚴格審核,原來移民局對商業廣場、商業中心包括辦公大樓就業方式的計算通常是以租約的方式計算,而只要是租出去就算投資項目產生的就業機會。但是,從今年開始,這樣的就業機會計算將不再有效。

申請人選擇項目四大要點

建議申請人選項目時要考慮以下情況:壹是項目在移民局批準的就業崗位通常要越高越好,通常超過40%比較安全;二是不管是借貸模式還是投資模式,關鍵要看項目的退出機制是怎樣,若能結合這兩種模式的項目更好;三是政府投資資金越高越好;四是整個EB-5的投資資金最好不超過總投資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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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EB5投資移民常見問題Q&A

問:在準備投資移民的過程中,總聽到I-526 及 I-829. 何為I-526? 何為 I-829?

答:I-526 是指臨時綠卡這壹步的申請,這步得批後,才會日後在廣州領館面試, 或 在美國領館遞交調身份的申請;I-829 是指指永久綠卡申請.這壹步的申請要等到臨時綠卡得批1年零九個月後才能向美國移民局提交.

 

問:美國投資移民對於隨同子女的年齡要求是怎樣的?

答: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

 

問:辦理美國投資移民獲得身份後,是否要在投資項目經營的城市居住?

答:獲得美國綠卡後,可以在美國境內任何地方居住,並不受項目經營地點的限制。

 

問:美國投資移民獲批,登陸並取得美國綠卡之後,孩子是否馬上可以在美國讀書?

答:是的。而且目前只有美國的永久居民或公民可以到美國公立中學入讀,海外留學生則只能讀私立學校。

 

問:選擇美國項目,需要註意哪些因素呢?

答:選擇項目,我司認為,應該從商業的視角去評估。並且需要考慮項目的集資時間是否過長,是否能提供足夠的就業機會,是否能在五年之後有還款的能力等等方面綜合考慮。

 

問:在美國買房子可以作為申請移民的投資嗎?

答:不能。因為沒有創造就業機會,是不屬於投資移民的。雖然這個問題簡單,但的確有不少人問。

 

問:美國投資移民是否每半年登錄美國壹次就壹定可以維持身份?

在條例上要求永久居民離境時間不能超過半年。但我們的建議是還需要證明以美國為家。

 

問:我投資50萬美元申請EB-5移民,是否也可以帶上我的配偶和子女壹起移民

答:可以。您的配偶和未滿21周歲的未婚子女可壹同申請,即壹人申請,全家綠卡。

 

問:什麽樣的證據可以證明資金來源是合法的呢?

答:舉例說明:

1.中小企業家: 企業經營所得每年上千萬人民幣,小商品生產,資金積累:分紅和工資。出具公司資產負債盈利記錄等達到移民局要求

2.房地產買賣:中國房地產買賣是高盈利的。有些申請人不是企業家,而是國家公務員,企業高級管理,醫生等等。其實這些職位的申請人平時收入都比較高,這些申請人只要能夠解釋近年有合法積累去購買房產,如果這些房產在中國壹線城市,房價在近幾年基本上都翻了壹倍有餘。

3.申請人在美國持有H-1B, F-1等合法身份,通過父母贈與等等,父母也需要證明財產是通過股票、房地產等積累而來。

 

問:投資移民的50萬美金是否需要證明來源?

答:是的。只要能夠證明用於投資的50萬是合法來源所得。收入來源可以是公司經營所得,公司紅利,股票收益,房地產增值,遺產等等。也可以是借來的。比如說,房地產抵押借款等等。

 

問:壹般投資移民申請人在美國多久可以拿到綠卡呢?

答:如果投資移民申請人已經以合法有效的身份在美國居住,那麽以目前的審批速度,最快只需要4個月左右便可以拿到綠卡了。

 

問:目前投資移民申請人大多來自海外還是在美國居住呢?

答:投資移民申請人按居住所在地分為兩種,壹種是申請人已經在美國居住,持有合法非移民身份,如持有國際學生F-1簽證、工作簽證H-1B或L-1跨國經理簽證。另外壹種申請人在海外,比如居住在中國大陸。目前投資移民申請人來自海外的人數比較多。

 

問:投資移民有名額限制嗎?

答:有。國家批準項目每年的總數上限是10000名。3000個保留給投資指定區域中心的投資人。目前沒有用完,所以該類申請人目前還沒有移民排期,可以很快獲得綠卡。

 

問:除了投資50萬美元以外,這類EB-5移民還需要什麽條件?

答:EB-5移民沒有年齡、語言、學歷、經商背景、凈資產等要求。唯壹的條件就是投資款50萬美元是申請人通過合法途徑獲得的,可接受饋贈或繼承等方式。

 

問:條件綠卡與正式綠卡有什麽區別?

答:條件綠卡指的是兩年有效期的綠卡,條件綠卡到期前3個月需申請正式綠卡。除此之外,條件綠卡與正式綠卡持有人均享受相同的權利和社會福利。

 

問:如果我的移民申請被拒絕,投資款是否退還給我?

答:會的。在美國移民局尚未批準您的移民申請前,您的投資存款放於指定的監管賬戶,壹旦您的移民申請被批準,投資資金將投資於美國項目中;反之,投資款將自動從監管賬戶釋放到您本人的賬戶中。“即,先批準,後投資,資金監管安全。”

 

問:我的投資是否確保我獲得綠卡? 在臨時綠卡規定的兩年到期之前, 投資人獲得正式綠卡的百分比是多少?

答: EB5投資之關鍵在於對投資中心的選擇. 投資中心選擇正確, 投資人獲得臨時綠卡將不成問題. 同樣, 投資中心的正確選擇可使投資人獲得正式綠卡的風險降到最低.

 

問:投資的整體風險有多大?

答: 如前題所答, EB5投資之關鍵在於對投資中心的選擇, 選擇正確的投資中心可將投資風險降到最低. 雖然任何投資都有壹定的風險, 但如果對投資中心的選擇不恰當,投資風險會大大增加. 例如, 如果投資中心所投入的項目經營不佳,偏離在移民局備案時的軌道, 則投資金額將可能極具風險.

 

問:EB5投資移民需要多少資金? 是否可分階段性支付還是必須壹次性付清?

答: EB5 投資移民分兩類:壹類是個人投資:即將投資金額投入到新建企業或收購現存企業,並在移民局指定時間創造10個美國雇員的就業機會;另壹類投資移民是將投資金額投到移民局批準的區域投資中心。這類投資投資人免去了在移民局指定時間創造10個美國雇員的就業機會的義務。以上兩類投資移民的金額,根據投資地區的不同,可以是100萬美元的投資,也可以是50萬美元的投資。 對投資區域中心的投資金額必須壹次付清。

 

問:如果在我打算申請投資移民之時,我沒有足夠的合法收入來源, 我能否用未來可預知的合法收入作為投資資金,或把借貸的錢款用做所規定的投資金額?

答: 根據投資移民法律的要求,投資金額必須是投資人的稅後合法收入.所以未來可預知的合法收入不能作為投資資金. 至於借貸的錢款能能否用做所規定的投資金額, 如果所貸金額由妳的個人合法財產作全權抵押,是可以的.

 

問:區域投資中心對投資人的投資額是否上有保險? 若兩年臨時綠卡到期未能拿到正式綠卡, 所投資金是否退還?

答: 根據移民法的規定,任何投資必須本著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 因此區域投資中心對任何投資人的投資都不可能有擔保的約定。若兩年臨時綠卡到期未能拿到正式綠卡, 所投資金是不予返還的。但正如上邊對第二個問題的解答,選擇正確的投資中心可將投資風險降到最低.

 

問:作為投資人, 我是否要參加投資企業的運營?

答: 如果妳投資到移民局指定的區域投資中心,妳不需要實際參加企業運營. 妳可在全美任何壹個地方居住。

 

問:臨時綠卡得批後, 我可否將家眷接來美國?

答: 實際上,只要I-526 壹旦得批,投資人及其配偶和未滿21歲的未成年子女可以壹起在廣州領館申請獲得臨時綠卡。 當然,如果 I-526 得批之時,投資人已非移民的身份在美國居住,投資人必須先獲得臨時綠卡,其配偶和未滿21歲的未成年子女才可以在廣州領館申請獲得臨時移民簽證.

 

問: 如果投資人的正式綠卡被拒絕, 其家眷可否繼續留住美國?

答: 壹旦投資人的正式綠卡被拒絕, 其家眷, 包括其配偶和未滿21周歲的子女須與主投資人壹起離開美國, 除非他們持有其它有效簽證, 如學生簽證或非移民工作簽證等, 他們可繼續在美國留住.

 

問: 臨時綠卡得批後, 我可否在美國任選壹處居住?

答: 當然. 壹旦獲得臨時綠卡, 投資者可隨意在美國的任何壹方居住.

 

問:臨時綠卡得批後, 我可否在美國為任何公司工作?

答: 當然可以.

 

問:通過投資中心投資的優勢在哪裏?

答: 依據移民法, 如果不向區域投資中心投資, 而是通過個人渠道投資, 投資人則需要在兩年之內為美國解決10個就業人員, 並需提供相關的稅務報表. 這對於來美國不久的投資人來講將是個很大的負擔. 而投資區域中心, 則該中心會負責解決10個美國工人就業問題.

 

問: 提交I-526時我需要準備那些資料?我將如何制定經營計劃?

答: 屆時律師將給予投資人具體指導. 如果向區域投資中心投資, 投資人不需制定經營計劃.

 

問: 臨時綠卡獲得後, 如果投資的企業經營不善,後果將是什麽?

答: 依前面所述, EB5投資之關鍵在於對區域投資中心的選擇, 選擇正確的區域投資中心可將投資風險降到最低.否則, 投資風險會大大增加. 因此, 聘請壹位經驗豐富的移民律師幫助妳選擇正確的區域投資中心便顯得尤為重要. 不然, 壹旦在臨時綠卡得批後, 如若所選的區域投資中心所投入的項目經營不佳, 抑或倒閉, 則投資人將失去申請正式綠卡的資格.

 

問: 我為什麽要選擇投資美國?

答: 眾所周知, 美國是個多元化的國家, 其移民政策和投資環境較之其他國家更為適宜移民的生存與發展.

 

問: 饋贈是否被視為投資移民的合法收入來源? 是否需要提供證明其本身的合法性?

答: 饋贈可以作為投資金額, 只要投資人能夠提供證明該筆款項為饋贈人的合法收入. 換句話說,饋贈人必須證明贈與資金的合法來源。

 

問: 移民局是否要對EB5投資者進行背景調查以及對其投資金額做財務審核?

答: 移民局在審理EB5第壹步, 即I-526時, 會對投資金額的合法性進行嚴格的審核. 而對投資者個人的背景審核則放在調整身份階段, 即I-485 階段或領館簽證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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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直接投資移民(非區域中心投資移民)介紹

目前美國投資移民正在全球尤其是在中國的富裕家庭掀起壹陣熱潮。除了大家耳熟能詳的50萬美元的區域中心投資移民試點項目外,也有越來越多的人關註直接投資移民,也有叫”獨立投資移民”,”自主投資移民”, “投資人自己管理的投資項目投資移民”或稱”非區域中心投資移民”。為方便起見,我們這裏沿用”直接投資移民”。簡言之,就是外籍投資移民人不通過投資區域中心試點項目而由投資人自己在美國投資並創造就業來獲得綠卡的移民方式。

壹、直接投資移民的條件

1. 壹次性投資50萬或100萬美元。

就投資數額而言,直接投資移民與區域中心項目壹樣,可以是50萬美元,也可以是100萬美元。決定投資移民金額大小的條件是投資項目是否在TEA裏面。所謂的TEA即目標就業區域是指壹個失業率大於聯邦平均水平150%的地區,或者是非城市的鄉村地區。受投資機會或者商業條件的限制,直接投資移民很難恰好將自己的投資項目選定在TEA內。而許多區域中心項目走的是州政府指定TEA的途徑,這在直接投資移民的情況下不太可行。到頭來,直接投資移民項目通常都是投資100萬美元。

2. 需要創造10個新的全職工作機會。

與區域中心項目就業計算可以包括按照經濟模型計算出來的間接創造的工作機會不同,每份直接投資都必須創造10個新的直接的全職工作機會。所謂直接是指點人頭,實打實的。全職是指是每周工作35個小時以上的工作崗位。而且員工的身份必須是美國綠卡或公民,也包括其他持有合法工作許可的外國人,如難民,政治避難者等,但是不包括投資者本人及其配偶和子女,也不包括H-1B簽證持有人等持有非移民簽證的外國人。同時這些職位都必須是經由移民投資人的投資而新產生的,例如投資人不能收購壹個現存的企業的業務和資產,但是不包括它的員工,然後再把原來的員工返聘回來,因為這些職位原本就存在,美國並沒有因為投資人的投資新增10個就業。在創造10個工作機會這方面,直接投資途徑沒有任何捷徑可走。

3. 必須投資在壹個”新企業”。

對於直接投資移民來講,投資人可以在美國新設企業,或者與既存的企業合資,再或者收購既存的企業,但是無論是那種方式,投資人的目標企業都必須是壹家”新企業”,所謂新是指該企業是必須在1990年11月29日以後成立的,或者如果壹家企業是在1990年11月29以前成立的,則投資人必須:(1)收購這家企業並重組,使得其變成壹家新企業,或者(2)通過投資,使被投資企業的凈資產或者雇員人數達到原來水平的140%以上。

4. 投資資金必須是個人財產並能說明合法來源。

投資移民的資金必須是投資人的個人財產,投資人不能將公司的資金用於投資移民,即使這家公司是由投資人100%擁有的。此外。投資人還需要說明投資資金的合法來源。合法的資金來源有多種渠道,包括公司利潤,工資收入,投資收益,出售房產,他人贈與,繼承或者是借貸等。投資人需要在律師的幫助下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合理安排最佳途徑,證明自己投資資金的合法來源。

5. 必須是”風險”投資。

美國投資移民還必須是風險投資,即是承擔正常商業投資風險的投資。投資人在投資過程中必須自行承擔商業風險,不得有任何特殊的交易和安排來保證自己的投資實際不會承擔風險。任何有類似效力的安排或協議都會導致投資人的綠卡最終無法實現。

二、直接投資移民的優點與缺陷

因為直接投資移民是投資人自己經營管理自己的投資項目,所以直接投資移民的優點就是投資人自己掌控項目的壹切經營管理活動包括投資資金的使用情況。這是這種投資方式的主要優點。有壹部分投資人對直接投資移民感興趣,主要是因為區域中心的投資移民需要把錢交給項目方去管理,而許多來自中國的投資人由於中美兩國國情和文 化不同,往往不習慣把錢交給人家管理,只有錢在自己手上才放心。 這種心情可以理解。其實,直接投資移民有它的缺陷(風險)。

首先,直接投資的投資額高。直接投資的企業所處的地理位置決定投資人必須投資的數額。在發達興旺地區,直接投資的投資款必須是100萬美元。如果在不發達不興旺地區,直接投資的投資款可以降低到50萬美元,但是生意又不好做。

其次,直接投資的企業的運行費用高。直接投資移民在拿到永久綠卡之前必須聘用10個全職員工(不包括自己和家人)。就業計算上不能享有區域中心項目的優惠(可計算間接就業)。這樣,投資人投資50萬在美國辦理直接投資移民,必須考慮這筆投資款能否支付10名美國員工的幾年的薪水福利,如果不夠,自己還有沒有經濟能力繼續往投資企業上增加投資。所以直接投資移民在投資成本和商業經營成本上通常要高與區域中心的投資移民項目。

第三,直接投資必須考慮將來的資金增加,而且追加投資必須由投資人本人投入。如果直接投資項目因任何原因發生變化,例如當時對投資項目的計劃預測不周,或因為美國的經濟市場形勢發生變化,或對美國法律、市場的不了解以及對雇傭10人難度的低估,必然需要更多的投資來維持投資企業。否則會導致許多直接投資移民項目等不到綠卡轉正就已經中途失敗或者需要投資人持續追加投資來維持10個就業。直接投資這種情況下,投資區域中心項目就顯出優勢,只要壹次性投50萬美元,投資人不需要追加投資。

第四,直接投資移民並不適用所有的外籍投資人。直接投資要求外籍投資人自己親自經營管理這個投資企業。而很多外籍投資人不具備在美國自己親自經營管理投資企業的條件。 例如,受語言和文化限制,投資人無法在美國開展必要的業務往來,包括和員工溝通;又如,外籍投資人沒有時間在美國親自經營管理投資企業,等。

第五,事實上直接投資移民的失敗率高。移民局有關投資移民未能成功地獲得永久綠卡的過去數據表明,很多失敗的投資企業是投資人直接投資最後無力承受在美國經營管理企業的財務負擔或精神負擔,而無法滿足移民法規定的要求。有的直接投資人中途被迫放棄投資項目,不僅沒有拿到永久綠卡,也沒有收回投資款項(真正的血本無歸!)因此在某種程度上說,直接投資的風險甚至要大於區域中心的投資移民。

三、投資移民律師的建議

外籍投資人應該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理性選擇投資移民的方式。那麽究竟那些投資人比較適合做直接投資移民呢?下面三種外籍投資人:

1. 投資人有決心有信心並有足夠的財政能力在美國經營管理新企業。不管整個投資移民過程需要多長時間和多少資金,外籍投資人拖得起時間,拿得出更多的資金來維持新企業的運轉(支付所有開支包括10名全職員工的工資等)。如果投資人雖然缺乏經驗或者項目本來規模不足,但是投資人有實力將項目提升到符合投資移民的要求,而且有實力承擔整個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虧損,並有能力追加投資維持10個就業直到拿到正式綠卡的,這樣的投資人也是符合做直接投資移民的要求的。

2. 投資人在美國有壹定的商業經驗,本來在美國就有比較大的投資項目和計劃(投資額超過100萬美元),而且該投資項目本來也需要雇傭10個工人的,那麽建議投資人可以考慮通過直接投資移民申請美國綠卡。

3. 投資人雖然在美國沒有商業經驗,但是可以找到可信賴的美國合作夥伴壹起投資項目,而且項目也符合上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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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投資移民區域中心的選擇

選擇EB-5的項目從選擇區域中心開始,區域中心是指壹個特有的申請美國投資移民的特許執照,持有這個特許執照的美國公司有資格按照EB-5的相關條例,讓投資移民申請人的投資所創造的直接和間接的就業工作滿足美國移民局的要求,從而為申請人獲得美國綠卡。選擇區域中心,需要註意以下幾點:

1、官方法律手續是否齊備:目前,市場上不乏渾水摸魚的機構和個人,圍繞EB-5的要求自行設計商業計劃,打著各式各樣的旗號迷惑申請人。孰不知,有些項目並不在區域中心的範圍之內,也不屬於投資移民要求的範疇,申請人若選擇並掏錢,所謂的項目方很快就溜之大吉,不知所蹤。針對此類騙術,上級主管部門雖有意識進行管理,奈何騙子隱蔽工作到家,待到發現騙子騙術,申請人的損失已經釀成。這些前車之鑒應該引起足夠的重視,所以,申請人在選擇項目之前壹定要考察該項目是否屬於區域中心,該區域中心是否依照官方要求設立。

2、區域中心相對“偏僻”:在臨時綠卡轉永久綠卡的過程中,決定性因素之壹即解決的就業人數。而關乎就業人數的核心要素則為目標就業地區(TEA)。目標就業區是依據地理區域或行政區劃所建立的區域。該區域應位於城市或人口超過兩萬人、失業率為全國平均水平150%以上的市鎮內。各州內的目標就業區由州長指定(哥倫比亞特區內由市長指定)。區域中心通常包含壹個或多個目標就業區。舉例來說,某壹區域中心包括壹個大型城市。人口普查記錄顯示該城市人口持續減少,當地的失業率持續偏高,則該城市可被指定成為目標就業區。

所以根據美國投資移民政策要求,區域中心應相對“偏僻”以適應失業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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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角度分析EB-5投資移民項目

分析項目前景——行業的選擇很重要

2011年5月,美國研究機構IBISWorld發布了《美國十大增長最快的行業》報告。這十大行業包括:網絡電話、風力發電、電子商務和在線拍賣、環評合規咨詢、生物技術、電子遊戲、太陽能發電、保險業第三方管理機構及保險理賠業、獄政管理、互聯網出版和廣播電視業。其中高科技和環保等行業在前十名中占據了八席。在結合美國投資移民推向中國市場的項目分析時,顯然這些增長最快的行業沒有納入到投資移民的計劃當中。所以,申請人在選擇移民的項目類型時,可綜合考量具有穩定增長潛力的相對傳統的行業,如:教育、醫療、能源,以及近年來越發被重視的養老行業。

借助第三方評估報告

繁多的區域中心以及形式各樣的項目讓申請人眼花繚亂,每個項目都在強調自身的優勢,居心叵測者會針對中國申請人喜好對項目進行再包裝,如強調年回報率、房地產投資的穩定性等等,再加上移民中介為了壹己私利推波助瀾,申請人往往在項目方和移民中介組團忽悠的陷阱中迷失了方向,同時,專業能力及知識結構受限的申請人就更難挑選到穩妥的項目。聰明的申請人應該選擇借助第三條通路——第三方的評估報告。

3-1.第三方的專業性:EB-5的項目是否具有可執行的商業邏輯,商業計劃中設定的投入產出計劃是否能順利開展,需要專業的評估機構進行客觀、公證的評斷。

基於專業的前提和EB-5的獨特性,評估機構要熟知常規的商業法則,了解該行業的過去、現在及未來的發展走向,了解美國的金融秩序及中國公民出入美國的相關規則。

3-2.第三方的權威性:“第三方”要解決的核心問題是權威性和可信服力。因此,在選擇參照第三方的評估報告前,先考量第三方是否具有足夠的品牌號召力及市場權威性。例如在市場調研方面,蓋洛普公司、零點調查公司皆具有相當的口碑和豐富的經驗,也深受市場認可。美國投資移民作為壹種以投資為表現形式、以移民為最終目的的商業投資行為,應參照在投資領域具有豐富經驗的機構做依照,如能有權威投資機構或金融機構出具診斷書,將會對申請人的選擇帶來莫大的助益,極大降低申請人的投資風險。

考察執行團隊的專業性和穩定性

美國投資移民區別於加拿大投資移民最大的地方在於風險因素的不可控性。加拿大投資移民由政府操盤,申請人只要符合條件,通過政府審核要求,投資資本的返還及綠卡的取得都具有保障。美國投資移民在申請的過程中以市場為導向,完全市場化運作,沒有任何官方數據表明政府參與了具體的商業行為,投資資本的返還和綠卡的取得由不得政府做主,也由不得基金公司、律師、中介機構、申請人做主,在整個申請美國投資移民的鏈條中起到決定性作用的是項目執行團隊,即通常所說的項目方。因此,選擇美國投資移民的項目即是選擇該項目的執行團隊,執行團隊的專業性和穩定性越高,項目執行的越成功,申請人投資本金的返還和永久綠卡的取得就越有保障。

4-1.執行團隊的專業性:EB-5是典型的商業投資行為,有過商業運作經驗的人就很容易理解執行團隊的專業性對於完成項目執行的重要性。如果執行團隊在運作某項目之前缺乏必要的行業經驗,比如,執行團隊曾經服務的行業為教育業,現在運作的項目屬於酒店業,申請人在選擇該項目時就要當心了。

4-2.執行團隊的穩定性:團隊的穩定性對項目的執行也有至關重要的影響。某些項目在執行的過程中,基於各種各樣的原因,團隊成員變更頻率已經超過了正常的比例,申請人在考察該項目的過程中要特別留意該細節。團隊成員的頻繁變化,是項目機制或其他原因引發的商業表現,至少表明該項目存有壹定的問題,如果該問題壹直未能解決,最終將直接影響申請人的投資本金及永久綠卡的取得。

考察項目的持續性

EB-5投資移民分為臨時綠卡和永久綠卡兩個階段。按照現有的申請規則和進度安排,申請到永久綠卡的時間應至少在3年以後。如此長時間的等待,對於單壹項目來說具有較大風險,對於某些可持續性開發和經營的項目來說,無意中規避了移民局對於項目必須存有風險的考核。專業人士認為,持續性運營的項目雖然表面上年回報率相對較低,但對於EB-5項目來說確實最為穩妥。主要表現在:能夠持續性經營的項目壹定具有廣闊的市場前景,既具有傳統行業的穩定性,又具有朝陽行業的收益預期,而這恰恰是美國投資移民申請人最為關註的核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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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智庫研究報告:移民英語不好“拖後腿”

2月12日,華盛頓研究移民政策的專門智庫移民政策研究所(MPI)為壹份美國成年移民與本土出生居民技能差距的研究報告召開發布會。該報告指出,總體來說,移民的文化水平、計算能力、問題處理能力低於平均水平,而英語能力不僅在就業、職業發展等方面最容易拖移民的後腿,而且加劇其它方面能力的差距。

移民政策研究會關於移民與非移民技能差距報告的發布現場

報告的撰寫者之壹、MPI總裁邁克爾·費克斯(Michael Fix)在發布會現場說,雖然和美國本土出生的同齡人相比,成年移民閱讀、計算、問題處理能力偏低的比例較高,美國本土出生居民的相應能力在經濟發展與合作組織(OECD)的24國中作比較,即使剔除成年移民的影響,排名也不算高。發布這份報告,主要是為了引起政府重視,希望政府為移民提供更平等的環境、更多的再教育機會。而之所以把美國成人競爭力的指數(PIAAC)與OECD的其它國家相比,是因為該組織的成員國都是發達國家,歷史、文化比較相近,較具可比性。

報告數據顯示,40%的成年移民英語水平較低,48%的成年移民缺乏基本的計算能力。占美國成年人口(16歲-65歲)15%的成年移民,卻占文化水平低下群體的33%和計算能力低下群體中的24%,移民群體被技能較低的移民群體“過度代表”了。

該報告指出,經過必要的語言和其它技能的培訓,成年移民的就業前景和收入水平都有顯著提高,直接說明了加強英語培訓、職業能力培訓的重要性。但是,低技能成年移民往往由於語言障礙本身,以及信息缺失、家庭負擔等原因難以參與適合的培訓。

報告還顯示出強烈的代際進展,即移民第二代各方面已經和本土出生的同齡人差距不大。從年代角度看,移民時間較晚的成年移民各方面能力強於較早期移民。從族裔角度看,西語裔與非裔成年移民的低技能比例更高。這意味著亞太裔移民與本土出生居民的差距可能沒有總體顯示得那麽大。

在發布會上,專家還介紹了這份報告的其它重要發現,比如,文化水平和計算能力都低的移民其實比“雙低”的本土出生居民就業率高,但是只有他們的英語能力也有進步後才能和本土居民“同工同酬”;不論出身,識字率低的成年人往往健康水平也較低。另外,比較而言,學歷來自美國以外國家的成年人英語讀寫能力和計算能力總體弱於從美國獲得學歷的群體。

MPI此項研究成果為低技能的移民群體“發聲”,正逢下周壹移民局將開始按照奧巴馬移民改革行政令接受更多童年來美偷渡客的暫緩遣返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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