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EB-5项目审批 美国前移民局局长被查

日前国土安全部发布对前移民局局长、现任国土安全局副局长马约卡斯(Alejandro Mayorkas)的调查报告,指出其操纵投资移民(EB-5)项目审批速度与结果。这一调查让许多申请投资移民的华人慌了,他们担心调查会殃及池鱼,自己的签证会被取消,甚至到手的绿卡也难保。

美国前移民局局长被指控操纵投资移民(EB-5)项目审批速度与结果

 美国每年1万个投资移民名额中,来自中国大陆的华人是主要争抢者。早在2014年1月,国务院(Department of State)向移民律师协会(american immigration lawyers association)发出的预测报告中就指出,“中国籍申请者占了投资移民总数的80%以上”。一旦投资移民项目出现问题,被牵连的投资者中绝大部份都是中国人。因此,移民局前局长一出事,中国投资客都慌了阵脚。

马约卡斯被调查一事这周已在微博、微信等社交网路上传的风风火火,极具想像力的网友们甚至把它比喻成“美国白宫版的甄嬛传”。投资移民申请者开始在网上疯传“数万华人绿卡难保”,闹得人心惶惶。

有人猜测,在此次调查报告中被提名的三个区域中心的投资人虽然许多已经拿到两年的临时绿卡,但已审批的申请的有效性却遭到质疑,这使得他们绿卡转正的路将会异常艰辛。就算在此次调查报告中倖免于难的区域中心的投资人也不能掉以轻心,“投资移民背后隐藏的问题正在浮现,还有许多大型区域中心正在严格被审查,未来还有更多丑闻会被揭露”,大批投资人的签证和绿卡都十分危险。

不过,律师张军认为网上这些传闻杞人忧天,甚至耸人听闻。尽管马约卡斯被调查,但目前既没被起诉也未被定罪,甚至就连他在移民局多年的工作,社会各界评价也褒贬不一。国土安全部部长Jeh Johnson和美国移民律师协会(American Immigration Lawyers Association)都力挺马约卡斯,认为EB-5项目虽然有些问题,但他一直努力工作并致力于解决问题。

张军认为,国土安全部和移民局目前还未对投资人的绿卡给出任何说法,投资人现在就相互谣传绿卡不保,不免有些夸大其词。他建议,涉及三个被点名的区域中心的投资人可在未来关注发展态势,尤其是区域中心的商业项目是否会结束。即使绿卡有可能遭遇问题,也会经过漫长的听证程序,不会“明天就忽然将绿卡取消”。而绕过区域中心,通过自创项目办绿卡的投资者更是不在这次风波中,无须担心。

另一位不具姓名的律师表示,网上自媒体不负责任乱造谣,让许多客人甚至移民中介都慌神了,这几天连续接到几起咨询,都是担心绿卡会遭殃。他表示,美国是法治社会,推翻政府的裁定必须要上法庭,而且是大诉讼。

张军表示,区域中心从几年前“破败不堪”,到现在如雨后春笋般冒出500至600个,发展确实有些太快,导致区域中心良秀不齐。移民局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每段时间对投资移民项目的审查重点都会有所不同。从最初不存在区域中心,到10多年前整治有问题的区域中心,到近来来,审查重点转向投资人资本来源的合法性。尤其在中国政府“猎狐计划”之下,移民局更会注重金钱合法性,中国贪官现已很难获得投资移民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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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投资移民申请积压加剧 中国投资者等待时间变长

美国律师协会EB-5委员会副主席卡洛琳·李(Carolyn Lee)14日在上海透露,中国人对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的申请热情急速升温,预计从今年6月开始,签证积压的情况会继续产生,“这意味着中国投资人可能要等待更长的时间”。 

中国人对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的申请热情急速升温,预计从今年6月开始,签证积压的情况会继续产生

已实行了二十几年的美国投资移民计划,直到最近才受到中国人青睐。原因不外乎许多中国企业家和投资人看好并希望抓住美国经济强劲复苏的机会。

美国投资移民项目中,近来尤以EB-5签证计划风头最劲。全美律师协会EB-5委员会现任主席罗纳德·克莱斯寇(H·Ronald Klasko)当天说,2014年美国移民局发放的EB-5签证中,85%的投资人来自于中国。除非提高配额,否则以目前的申请量,“等待的时间会非常长”。

美国EB-5投资移民,是一个为期2年的条件式绿卡。为获取永久居民资格,投资人须在绿卡失效前,证明在美国的企业创造了就业,并拥有必要数额的资金。

美国Greenberg Traurig LLP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劳拉·富特雷夫(Laura Foote Reiff)告诉记者,目前,娱乐、酒店、办公楼、养老等行业领域较受中国投资人青睐。此外,美国一些市州的一级市政工程、基础设施项目如运动场馆等,近来也势头迅猛。

“由于担忧区域中心项目到期,美国国会不批准续签,所以中国投资人对直投项目产生越来越浓厚的兴趣,这里以制造业、连锁业如饭店为代表,”劳拉·富特雷夫说。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是,中国企业的“走出去”也为EB-5的投资人带去了商机。据受聘于绿地集团的全美律师协会前任主席伯纳德·沃尔夫斯多(Bernard P·Wolfsdorf)介绍,过去几十年不断看到美国公司进入中国,现在的趋势正好相反。比如绿地集团在洛杉矶10亿美元的绿地中心项目,以及在纽约40亿美元的太平洋公园项目,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进西方、走进美国,也为美国的就业与资本市场创造了机会。

早前,一则关于美国暂停投资移民的消息曾在互联网被疯转,令不少EB-5中国申请人恐慌,所幸最后证明此系误传。中国人申请美国EB-5投资移民随即恢复之前火热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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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EB-5提振经济成效存疑 贫困地区被指少获利

美国西雅图市中心一栋44层高摩天大楼的开发商,在其网站上宣称“它位于西雅图金融与创新科技术的劳动中心”,但在向州和联邦官员的描述则形容此开发案将为失业率高达两位数字的地区创造工作。

美国智库报告指出,EB-5签证计划非常晦暗不明,很难评断它为美国创造工作和降低失业率的有效性

西雅图是全美国成长最迅速的大都市,为何官方与民间对市中心的描述差异如此悬殊,且在官方文件上被形容得有如底特律般萧条?原因来自艰涩难懂的EB-5移民计划,每年提供大约一万个绿卡名额给海外富人,条件为投资美国至少创造10个永久性全职工作。

事实上,极少人确实花这么多钱,反之利用一个原意是帮助最萧条小区创建工作的漏洞,只要在乡间或高失业率都市地区投资50万元,而不是原本要求的100万,就可取得绿卡。相关规定在划定何为高失业区时,允许几个高失业率地区和一个低失业率地区一并计算,纽约曼哈顿与西雅图市中心就是其中两个例子,使开发项目可以在低失业率地区开展。

布鲁金斯智库(BI)发表的一份报告指出,EB-5签证计划非常晦暗不明,很难评断它为美国创造工作和降低失业率的有效性。

国土安全部检察长办公室在2013年亦毫不留情地批判当局,未追踪EB-5签证的投资流向,根本不可能证明此计划已实现创造就业机会的目标。

联邦规定让各州自行决定经济贫困地区的定义,华盛顿州同时使用整个人口普查地段(census tract)及面积更小的人口普查街区(census block group)来定义“特定失业区”,使得投资移民公司更易于合并高失业区与一个理想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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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钱财”更要“人才” 2014年各国投资移民政策调整一览

 2013年,随着欧洲买房移民的兴起,投资移民申请者的选择更为多样。不过,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仍占据大半江山。进入2014年,火热的投资移民市场还会有怎样的变化呢,且看居外网2014各国投资移民政策调整一览。

2015年美国EB-5投资移民:合法资金证明的最新规定

2015年2月26日,美国移民局举办有关EB-5的第一次 开放式互动电话会议,这是美国移民局新创立的面对公众的开放式电话会议,任何对EB-5美国投资移民有兴趣的人都可以参加,包括EB-5美国投资移民从业者及EB-5美国投资移民申请人。

2015年美国EB-5投资移民对资金来源证明有了新规定

与以前的EB-5美国投资移民利益相关者电话会议不同, 美国移民局定位这次会议为新的互动系列,并且强烈邀请已经和准备递交I-526的EB-5美国投资移民申请人参加。另一个与以往电话会议不同的是,这次移民局预先公布了会议的主题。本次会议主题也是我们业界和广大客户非常关心的焦点问题:EB-5美国投资移民资金合法来源的证明。

1 关于证资金明合法来源的证据标准

 优势证据标准 (preponderance of the evidence):在美国司法体系中,这是一个相当宽松的举证要求,远低于一般民事司法中的“明确并有说服力(clear and convincing evidence)”的举证标准。移民局在2013年5月30日的EB-5备忘录对这个标准是这样解释的:“申请人不需要消除审理过程中的所有疑问。即使审理人员对真实情况有一些疑问,只要申请人递交了相关的、有说服力的、可信的证据,能够让审理人员得出‘多半可能是真实的’或‘可能是真实的’这样的结论,申请人就满足了举证义务。由此可见,EB-5申请的审理标准是相当合理不严苛的,广大客户大可不必为证明合法来源太过紧张。

 整体情况评估法则(totality of circumstance approach):即移民局在审理EB-5申请时要根据所提交证据文件的“整体情况”进行判断,而不仅是过于依赖个别文件或信息。

2  证据力度/文件价值(Evidentiary Weight/Value of Documents)

最强(strongest):政府、税务或银行记录

中等(medium):由客观/独立的第三方提供的陈述/书面证词

最弱(weakest):由投资人或投资人的朋友/亲戚或投资人的公司提供的陈述

  • 这些证据的证明力度被认为最弱,因为他们具有利己性
  • 这些证据可以较好的用来支持或解释其它文件,但无法单独使用
  • 仅使用利己性的陈述而不提供其它文件将会导致USCIS发出补件通知(RFE)
  • 就资金来源(SOF)中的某一部分提供多种来源的证据将会增强证明力度

3 如果必要的文件发生缺失(if necessary documents are missing)

在客户声明和说明信中解释文件缺失的原因。

解释应尽可能详细。诸如“无法获取文件”之类的表述是不够的。必须说明无法获取的原因以及为了试图获取文件做了何种努力。

如果文件缺失的原因是由于它们年代久远,USCIS通常都会宽容对待,但仍须提供相应解释。

如果缺失的文件非常重要且时间较近,则应试图从多人处获得不同解释(例如,投资人声明+朋友/亲戚声明+银行出具的信函等)

在文件缺失的情况下,应立即提供相应说明,而不是等收到RFE后再提供说明。

  • 这样做可以避免不必要的RFE延误。
  • 这样做还可以测试USCIS对该说明的认可度。

考虑是否可以提供其它证据。

  • 例如,如果投资人受雇的前一家公司已经停业,则可以提供公司解散的证据。

4 文件的翻译(translation of documents)

投资人的声明必须被尽可能清楚地翻译,因为USCIS将通过该声明了解有关其它文件的支持性解释。

5 资金路径(Path of Funds)

资金路径与资金来源同等重要。

有关资金路径、变动和持有的过程的证据不能有任何断裂。

在使用多个账户的情况下,资金路径就显得格外重要了。

如果EB-5资金在银行账户中留存了较长时间,那么资金的持有情况就会成为关注焦点。

 例如,某投资人于2012年出售了房屋,但直至2014年才将出售所得用作EB-5投资款。

6 必须证明投资人将该资金持有了2年(需要提供2年的完整银行对账单以证明资金一直被存放在同一账户中)。

对于房产出售或公司借款/分红类别的文件来说,仅提供显示大额入账的银行对账单是不够的。投资人还应提供额外证据以证明钱款源自于购房人或公司。

如果售房人的银行账户无法显示出售房产与进账款项之间的联系,那么仅仅提供显示大额进账的售房人银行账户记录是不够的。

7 一致性(consistency)

文件的一致性非常重要。任何不一致都可能导致USCIS发出RFE,所以递交文件前应该仔细检查所有文件有无前后矛盾之处。(注:文件之间是否一致,有无矛盾,是移民局进行可信性判断的重要依据)。

文件前后不一致的问题在房产预售合同中较为常见,例如房产是在完工前购买的。在完工后,房产面积可能会有所出入,而房产价格和所支付的钱款也会因此与合同价格不同。

  • 如果发生该等情况,在客户声明和说明信中对文件的不一致进行解释。
  • 不提供解释èRFE“移民局要求补充证明”

8 证据和文件(evidence and documents)

不要将没有在投资人声明或其它文件中出现过的解释仅仅写入申请文件包的首页说明(cover letter)中,cover letter只用于帮助USCIS了解事实,其本身并非证据。说明信中的任何内容都必须能够被其它证据文件所支持。

不要递交与资金来源无关的文件和信息。这样做可能会迷惑移民官,导致不必要的RFE。

9 资金来源类型(types of Source of Funds)

房产出售

  • 如果投资人最初是用抵押贷款购买房产的话,则必须提供显示抵押贷款当前状态以及已还清与否的证据。
  • 应提供有关房产出售钱款/出售人或购买人支付房产转让税款的信息。

使用房产作为担保进行银行贷款

房产必须为投资人所拥有。如果房产为他人所拥有,则需要提供贷款资金的赠与协议,且必须提供最初购买房产时所用资金的来源。

在很多情况下,房产会在投资人的子女名下。

USCIS没有出台明确的政策说明这样的情况是否可行。有些时候USCIS会因此发出RFE,有些时候则不会。

公司股东借款

必须提供公司信息、最近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记录、投资人购买公司股份或股权出资的文件、购买股份/股权出资资金的来源、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股东会议文件、借款合同及资金转让文件

银行信贷(如无担保物)无效

向朋友或亲戚(而非银行)借款

USCIS并未出台政策说明是否需要证明朋友所提供资金的来源。但USCIS将会在晚些时候针对该问题发布相关指引。

10 行政管理费(Admin Fee)

USCIS最终确认,不需要解释行政管理费的资金来源。

但必须能够把行政管理费与50万美元投资款区分开。

11  “愚蠢的”(stupid)RFE——因USCIS的误解而错误发出

如果RFE要求提供不相关的文件或信息,则投资人应解释该文件或信息不必要的原因。但如果可能,按RFE的要求递交总是安全的。

如果RFE要求提供事实上已经递交的文件或信息,则投资人应说明文件已被递交并指明具体附件。但无论如何,也可按RFE的要求再次递交以帮助移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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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14年美国移民的五大事件

美国移民政策中心评选出了2014年美国5大移民事件

美国移民政策中心(Immigration Policy Center,IPC)近日发布了该中心评选出来的2014年美国5大移民事件:

1. 奥巴马总统的移民行政令

2014年全年最重要的移民新闻,直到临近感恩节的时候才发生。在2014年11月20号,奥巴马总统颁布了他的“移民行政问责法令”,该法令涉及范围很广,从对很多子女为美国公民但其父母为非法移民人士的暂时性保护,到高技术行业的合法永居方案,以修正过时的签证制度。

奥巴马宣布的这一系列的,改革、更新和临时性措施,都依赖于成功实施计划的扩张(也就是暂缓遣返法令),加强跨机构合作以使得移民执法与福利政策相结合,并试图将移民作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的工具。但这些仍然是临时性措施,它反映出行政令的约束性,在国会批准一项长期解决方案之前,它也只能是对破旧移民体系的小修小补。

2. 众议院移民法案改革失败

继参议院于2013年通过S.744移民法案后,2014年,人们也期待着众议院会推进移民法案的改革。在2014年1月,发言人博纳发布了共和党的移民改革准则,但这些准则并没有推动新改革的进行。众议院民主党人今年3月,提出“表决请愿书”试图迫使博纳,就H.R.15号决议进行表决,但是并未得到足够的选票。

众议院没有通过立法来解决,残破的移民体系所面临的问题,而只是表决通过一些零散的决议来修修补补。例如,在8月休会前,共和党议员通过一项法案,拨付一小部分资金用以解决孤儿的人道主义援助,并通过一项法案来结束暂缓遣返(参议院从未就此投票),因为许多共和党人声称该计划进一步激励了中美洲非法移民越过美国边境。

3. 中美洲家庭逃离暴力

在过去短短几年间,非法入境未成年的孤儿,一直呈令人担忧的上升趋势,而在2014年夏天,达到峰值,当成千上万的妇女儿童,通过艰辛的长途跋涉从中美洲和墨西哥北部来到美国南部边境地区时。这些孩子逃离的国家,不仅是世界上最暴力的,也是法治支离破碎的国家。

白宫要求国会,额外出资建立积极的边境执法策略,同时在新墨西哥州的Artesia设置一个临时拘留所。这些设施可收容这些妇女和儿童,并可以让政府尽快驱逐这些在本国受到死亡、强奸和滥用刑罚威胁的非法移民。2014年8月,美国移民委员会和一个联盟的移民团体,就其对非法入境的妇女儿童有失公平的政策,起诉联邦政府。尽管过去和当前的经验都证明,家庭拘留是不人道的、不符合法律程序的,但国土安全部还是在12月,在德克萨斯州的Dilly,开设了一个可容纳2,400张床位的永久拘留所。

4. 暂缓遣返续签开始

2014年6月15日,是奥巴马总统暂缓遣返令两周年纪念日,意味着法令的原始受益人又开始了临时为期两年的工作许可。暂缓遣返令避免了,符合条件的年轻人被驱逐出境,并使他们获得了可延续的两年期工作许可和社会安全号。虽然,暂缓遣返令没有为这些非法移民提供身份合法化的途径,但它却帮助了超过五十万合乎条件的年轻人进入主流生活,从而提高他们的社会和经济福利。在奥巴马总统11月的行政令中,扩大了之前暂缓遣返令中的年龄上限,并规定在2010年1月1日前已在美居留的都可享受该法案。此外,奥巴马政府宣布,伴随暂缓遣返所给予的2年期临时工作许可从2014年11月24日起延长为3年。

5. 持续的边境巡逻违法

2014年越来越多的关注集中于,联邦移民机构在边境滥用职权,美国移民委员会把焦点集中在缺乏问责机制和执法透明度上,这些同样对准美国边境巡逻队及其上级机构- CBP(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在一份名为:没有采取行动的报告中,CBP因缺乏问责制并滥用职权被投诉。基于通过FOIA获得的数据, CBP边境巡逻队还被指控虐待。作为回应,CBP领导公开表示将采取新措施,旨在提高机构的开放性和透明度。2014年12月,国土安全部部长约翰逊宣布,CBP将就刑事机关组织内的投诉进行调查。此外,CBP将采用一个统一的、正式的审查过程就使用武力事件进行调查,这将允许该机构及时有效地应对、调查、协调、报告、审查和解决使用武力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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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投资移民名额5月耗尽 9月底可能“涨价”

美国EB-5投资移民最近几年热度持续上升。2014年之前美国EB-5投资移民每年一万个移民名额从未有满额的现象,但是在2014年8月底,美国EB-5投资移民名额提前一个月用尽了,这是很多移民申请人始料未及的,也是自美国投资移民法案推出以来第一次出现名额用尽的情况。

业内分析成,美国投资移民的名额可能在今年5月耗尽,9月底可能“涨价”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原因很简单,2014年初加拿大联邦投资移民的“一刀切”使近6万个申请家庭受到影响,同时加拿大下辖各省省提名商业计划(PNP)则办理周期又太长,名额少,重新再申请的话不太现实。近6万个家庭,如果有5%的家庭转向EB-5项目,那就是近3000个家庭。美国EB-5投资移民的年度名额是10000个,听上去是个不小的数字,但考虑到平均每个家庭3个人,也才3000多个家庭。综合这些因素,2014年年度名额提前耗尽,虽让人意外但也合情合理。

随着英国把投资移民额度从100万英镑提高到200万英镑,中国香港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关停,我们预计2015年美国EB-5投资移民的热度将会进一步上升。相对于2014年8月份提前一个月名额用尽的情况,众多行内人士都认为2015年美国EB-5投资移民名额将会在5月份用尽。

根据之前美国民主、共和党两党在移民法案改革的多回合交锋中达成的一致共识,EB-5投资移民投资额度根据近20多年来的通货膨胀因素,将从50万美元,提高到80~90万美金。鉴于目前共和党已重新掌控参众两院,我们预期在今年9月底EB-5法案经国会重审时,不出意外,新的移民改革法案将会顺利通过,届时,投资移民的涨价传闻终将落实。

虽然最近业内传闻:移民局会在今年移民额度用完的话会考虑能把美国投资移民一万个名额放宽到一万个家庭,名额放大3-4倍。但传闻终归是传闻,如果这个传闻日后落实不了的话,对很多处于观望状态的投资人来说都是一个很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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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投资移民激增 审查不严诈欺隐忧浮现

美中经济与安全审查委员会26日公布报告指出,由于美国投资移民的EB-5签证计划管理松懈,可能遭到滥用,使近年申请EB-5签证激增的中国投资移民,诈欺隐忧浮现。

申请投资移民计划的中国人太多,一些地方的诈欺和管理松懈现象,使人对地方政府能否正确审查中国人的申请感到质疑

美国每年发放1万个EB-5签证,每个国家最多占7%。但其他国家的用度不足,美国国务院因许中国超额使用。获得EB-5签证的中国投资人因此从2011年的不到2500人,猛增到2013年的6985人,2014年占EB-5签证的85%。国务院去年8月因此首次宣布,在今年9月截止的2015会计年度前,将暂停中国人申请EB-5签证。

投资移民签证允许在美国投资100万元的外国人获得绿卡,在失业率高的地区是投资50万元。投资人和投资计划须由当地政府审查,才能发给签证。

但委员会的报告说,申请投资移民计划的中国人太多,一些地方的诈欺和管理松懈现象,使人对地方政府能否正确审查中国人的申请感到质疑。

一名房地产开发商去年被控招揽290名中国投资人,为芝加哥郊区的一座酒店工程融资9亿1200万元,结果是诈欺项目。南达科他州一个牛肉包装厂吸引中国的EB-5签证投资人,但资金管理不善,州政府一名官员被迫自杀。

实行已24年的投资移民计划,直到最近才受到中国人青睐。许多中国企业家和投资人看好并希望利用美国经济强劲复苏的机会。

EB-5签证计划是有条件绿卡,有效期两年。为获取永久居民资格,投资人须在绿卡失效前,证明在美国的企业创造了就业,并拥有必要数额的资金。

全美各地有617个投资移民地区中心,许多外国投资人要求地区中心证明他们符合EB-5签证的资格。外国人往往以为地区中心是美国政府赞助设立,尽管中心的成立需政府批准,但中心完全是营利的私营机构。联邦证券管理委员会和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都表示,地区中心提出的投资项目,都没经过他们的审查。

同时,地方政府出于考虑本地利益,对中国EB-5签证投资人的审查往往不严,因美国投资人不愿来,正好由中国的投资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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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投资移民忧诈欺 美国务院一度叫暂停

据联邦报告显示,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投资者借EB5办理投资移民,这一签证由于缺乏监管而令很多中国投资者陷入被骗的风险之中。

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投资者借EB5办理投资移民,这一签证由于缺乏监管而令很多中国投资者陷入被骗的风险之中

EB5投资移民鼓励外国投资者通过投资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投资移民不要求申请人拥有任何学历或者其它履历以及资质,无论申请人是什么国籍,是否有投资经验,是否有企业管理技能,甚至是否会说英文都可以申请。申请人投资50万美金即可按照程序申请。中美经济安全审查委员会就EB5签证计划提出了疑问,认为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投资者申请EB5,一些欺诈以及疏于监管的例子已经令人对当地政府是否有足够能力筛选符合条件的中国EB5申请者产生了怀疑。

EB5投资者将得到为期两年的临时绿卡,在得到永久居留权前,投资者必须递交证明证实他们确实已经建立了“商业企业”,投资了足够的资金并创造了就业机会。

很多外国投资者从全美的617个移民投资者区域中心了解符合签证项目的投资计划。但是很多投资者往往认为这些投资者区域中心属政府资助,但事实上,这些区域中心机构尽管需要政府批准,但却是私人营利组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及美国移民局都表示并未对这些促进投资的“区域中心”的质量进行审查。

美国每年发出约1万个EB5签证,每个国家有权占到7%,但是中国往往超出限额,而其他国家则用不完自己的配额。2013年,中国约有6985人拿到了EB5签证,在2011年,这一数字少于2500。2014年,中国投资者已经占据了EB5的85%。去年10月,美国务院一度宣布,将在2015财年开始前,暂停向中国人发放EB5移民签证。

此前,南达科他州北方牛肉加工厂(Northern Beef Packers,以下简称NBP)EB-5投资项目吸引上百位国外投资者,包括120位中国投资移民,在该案于2013年年宣布失败,导致他们绿卡泡汤、资金也血本无归后,其中70位中国EB-5投资人决定控告南达科他州区域中心(SDRC)负责人博伦(Joop Bollen),希望讨回公道,拿回属于自己的财产。因此,看上去很美好的EB5绿卡背后,中国投资人还是需要睁大双眼,谨防“竹篮打水一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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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美国移民排期表出炉 EB-5不需排期

美国国务院9日如期公布了2015年3月的移民排期表。对于大陆出生的申请者,各项类别均未出现排期倒退现象。非技术劳工一类自上个月取得进展后,又一次出现停滞现象。

亲属移民

2月亲属移民排期表
3月亲属移民排期表

F1:美国公民成年未婚子女

F2A: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

F2B:美国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

F3: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

F4: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

亲属移民排期方面,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者与港澳台的申请者排期仍是齐步前进。排期进展速度最快的仍是F2B类别,向前推进了1个月15天,目前排期进展为2008年7月8日。F2A类别向前推进1个月13天,目前排期进展为2013年6月22日。F4类别向前推进1个月 ,目前排期进展为2002年5月15日。F1、F3类别进展未超过1个月,分别向前推进10天和21天。

职业移民

2月职业移民排期表
3月职业移民排期表

EB-1:杰出人才,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跨国公司行政主管和经理

EB-2:具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员;在艺术、科学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技能的外国人

EB-3:没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员、技术工人、非技术工人

EB-4:特殊人员移民,包括宗教工作人员、美国政府的特殊海外工作人员、前巴拿马运河公司的工作人员、国际组织的退休工作人员、国际组织工作人员的家属、美国军队成员

EB-5:投资移民

职业移民排期方面,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者,EB-2的进展最大,取得5个多月的推进,目前排期进展为2010年9月1日。EB-3排期放缓,向前推进目前排期进展为2011年10月22日。非技术劳工一类又开始“原地踏步”,目前排期仍为2005年8月15日。EB-1、EB-4、EB-5不需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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