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西兰的货币(纽币兑人民币汇率)制度
(一)新西兰储备银行
新西兰储备银行是新西兰的中央银行,成立于1934年。依据《储备银行法1989》的规定,新西兰储备银行的职责主要有以下三项:
1、实施货币政策以维持物价稳定;
2、促进金融体系健全高效运行;
3、发行货币以满足公众的交易需求。《储备银行法1989》还赋予新西兰储备银行行使以上职责的法定独立性。
除以上三项主要职责外,新西兰储备银行还承担为商业银行提供支付清算服务、持有管理外汇储备、为政府提供现金和债务管理服务、向政府提出金融市场操作建议、为新西兰海外投资委员会提供日常秘书服务等职能。
新西兰储备银行由新西兰政府全资所有,实行行长负责制,有关政策决定均由行长作出,行长由财政部长任命,任期为5年。储备银行设有理事会,理事会成员由政府任命。理事会并不负责正式决策,而是监督行长和整个银行的履职情况,理事会还可提出储备银行行长的任命和免职建议。
储备银行主要职能部门有经济学部、金融稳定部和货币部。经济学部负责经济研究及为货币政策提供建议;金融稳定部负责监测金融市场、进行公开市场操作和管理外汇储备;货币部负责设计、发行新西兰钞票和硬币。新西兰储备银行还设有金融服务部、信息服务部、内审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目前新西兰储备银行职员大约有240名,总部设在惠灵顿。
(二)新西兰的货币
新西兰货币名称为新西兰元。新西兰储备银行拥有新西兰唯一的法定发钞权。1999年开始,新西兰引入塑质钞票,目前新西兰新发行钞票均为polymer钞票。新西兰钞票有5种面值:5、10、20、50、100元。硬币有5种面值: 10分、20分、50分、1元、2元。
二、新西兰的货币政策
(一)货币政策目标:
《储备银行法1989》明确新西兰货币政策的目标是“维持物价总水平的稳定”。该法案第9条款规定,新西兰储备银行行长和财政部部长必须签订独立的协议以明确维持物价稳定的具体目标。这一协议称为“政策目标协议”( Policy Targets Agreement)。自从《储备银行法1989》通过以来,新西兰储备银行行长和财政部部长共签订了7次“政策目标协议”。最近的一次协议签订于2007年5月,协议明确新西兰储备银行以维持物价总水平稳定作为货币政策目标,同时将货币政策目标具体化为将消费物价指数(CPI)中期的平均水平维持在1%至3%之间。
另一方面,《储备银行法1989》第12条款赋予新西兰政府越过中央银行实施 “政策目标协议”超越权力。政府可要求新西兰储备银行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以达到物价稳定以外的其它经济目标,超越权力的期限为12个月。目前为止没有发生这种情况。
(二)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1999年以前,新西兰储备银行运用多种手段作为货币政策工具以控制通货膨胀水平,如控制货币供应量,发布货币情况指数(Monetary Conditions Index)对金融市场做出信号指导等。
1999年3月开始,新西兰储备银行利用官方现金利率(Official Cash Rate)作为货币政策实施的工具。官方现金利率是新西兰储备银行对商业银行的隔夜借款利率,商业银行可按照官方现金利率向储备银行借款和存款,因此官方现金利率直接影响市场利率水平。
通常情况下,新西兰储备银行每年8次(约每6周一次)评估官方现金利率水平。储备银行根据国内国际经济形势、金融市场变化和宏观经济指标对官方现金利率作出评估,由储备银行行长作出是否调整官方现金利率水平的决定。如有突发事件时,如2001年9月纽约世界贸易中心遇袭时,储备银行也曾临时调整利率。
(三)货币政策的可信度与透明度
新西兰十分注重货币政策的可信度和透明度管理。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策目标协议”的内容和任何调整必须向公众公开;
2、新西兰储备银行以《货币政策公告》的形式公布每次官方现金利率水平的评估和决定;
3、每年至少两次发布《货币政策报告》详细说明货币政策的决定和实施情况,近年来《货币政策报告》均为每季发布;
4、储备银行理事会代表财政部监督行长和整个银行的履职情况,并向财政部报告;
5、新西兰议会金融与支出特别委员(Parliament’s Finance and Expenditure Select Committee)定期对储备银行进行审查;
6、新西兰储备银行每年发布年度报告公布货币政策实施、公开市场操作、外汇储备管理以及资产负债状况。
附件:“政策目标协议”( Policy Targets Agreement)《储备银行法1989》第9条款规定,新西兰储备银行行长和财政部部长必须签订独立的协议以明确维持物价稳定的具体目标。这一协议称为“政策目标协议”( Policy Targets Agreement)。“政策目标协议”在每次任命新西兰储备银行行长时签订,但财政部部长更换时不必重新签订。自从《储备银行法1989》通过以来,新西兰储备银行行长和财政部部长共签订了7次“政策目标协议”。最近的一次协议签订于
2007年5月,主要有以下四部分内容:
1、新西兰储备银行以维持物价总水平稳定作为货币政策目标。新西兰政府经济政策目标为促进经济持续均衡发展以保障充分就业、提高收入水平以及平衡收入分配;
2、新西兰储备银行货币政策目标为将消费物价指数(CPI)中期的平均水平维持在1%至3%之间;
3、当外部冲击导致消费物价指数偏离协议约定的中期目标范围时,新西兰储备银行需按照协议约定做出反应;
4、当实际或预测的年度通胀水平超出协议约定的目标范围时,新西兰储备银行应在货币政策报告中做出解释。储备银行应以持续、一贯、透明的方式实施货币政策,同时避免产出、利率和汇率不必要的波动。储备银行对实施货币政策中的决定和行为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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