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暂停海外投资!FIRB新政审批门槛收紧|居外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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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简介

根据澳大利亚财政部的宣布,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从2020年3月29日晚上10时30分开始,对于审批相关海外投资的最低限额将降至澳币0元。换句话说,所有适用的有海外资金注入的投资项目,不论价值,均需要通过FIRB审批,获批后方可进行。同时,FIRB审批时间的上限从30天延长至6个月,但表示不代表审批一定需时6个月。

政策时间

澳大利亚财政部表示,新规则是临时性质,适用于疫情期间。不过,由于疫情情况转变迅速,现阶段不能估计规则何时复旧,亦不知道即使疫情过后,政府会否有其他经济措施影响FIRB的政策。

行业限制

需要特别留意的是,政府新闻稿中并没有限制新规定适用于某些行业,意味着新规适用所有行业、所有投资,那么任何海外机构或个人购买、投资澳大利亚公司和生意都可能需要经过FIRB审批。

住宅审查

在购买澳大利亚住宅物业方面,在既有的限制下,海外人士购买任何住宅物业均需先行申请批准或申请豁免,在新规则下对于审批的范畴没有改变,还是要预先申请。故此,新规则对买澳大利亚住宅的资质没有实质影响,唯一的影响是审批时间会从30天内延长至6个月以内。

买家需要留意,买卖合同里面有关FIRB申请的条款是否允许买家有足够的时间获得FIRB批准,例如是否给买家稍长于6个月的时间给FIRB审批并通知卖家。如果时间不足,买家会需要与卖家商讨修改条款,应对FIRB新政策。如果已经签署了购买合同,合同已经交换的案件中,买家已经申请FIRB批准但是尚未获批的,需要仔细审查原先合同中的关于FIRB审批的条款,确保买家不会由此承担违约责任。

投资限额

在原有FIRB法律框架下,在很多领域和行业只有高于某一额度的海外投资才需要向FIRB申请,并且这个限额额度随不同性质、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投资而有所不同。新规则将面对澳大利亚所有行业、领域、性质的海外投资额度调为0,代表高于0元的投资都需要审批,所以效果就是所有海外投资都需要审批,即使该投资额为0(比如赠与、换股等交易类型)。

原因分析

普亚认为,FIRB新规则下的限制,是要保护澳大利亚企业在疫情导致经济下行的情况下不被海外资本恶意收购,以至影响国家利益。

例如,因为疫情而导致澳大利亚股市大幅下滑,导致公司市值蒸发,政府担心外资有可能会在这个时候海外资本收购澳大利亚公司或资产,澳大利亚资产被贱卖,新政策想要避免的是这种情况。

新政策没有分开处理普通和敏感行业,也是反映了疫情下所有行业都受影响,同时所有行业都可能在特殊时期对社会有战略功能,属于澳大利亚国家利益的事实。

深入分析

购买土地/物业

在FIRB新政策下,如果购买非住宅用地方面,原本规则下的农业用地、商业用地和矿产用地的审批最低限额都降至澳币零元,即现在购买所有种类的澳大利亚土地和物业,都需要向FIRB申请。

例如,原规则下,已开发商用地的审批最低限额是澳币$275,000,000或$1,192,000,000(视乎地区和自由贸易区背景,若干细节从略),现在限额变为零,代表许多相对小额的商用物业交易都将需要审批。

同理,原规则下,农业用地的审批最低限额由澳币$15,000,000到$1,192,000,000(视乎地区和自由贸易区背景,若干细节从略),现在都变为零。

如果您个人是海外人士或者您的公司被视为海外身份,要购买商铺或者办公楼的话,不论购买价格为何都会需要向FIRB申请;原本几百万的办公室商用物业在额度之下不需审批,现在都需要审批。

值得留意的是,在原规则下,不论价格,本来任何海外政府背景的买家购买任何土地都需要审批,而任何海外人士购买所有空置商用地都需要审批,这两点在新规则下没有改变。

住宅购买上文有专门阐述,在此不再赘述。

购买公司股份/生意/单位信托

在购买公司和生意方面,需要了解重大行为(Significant action)和需申报行为(Notifiable action)这两个概念。即使审批限额降至0,投资行为也需要是符合一定程度才会受FIRB审批影响。首先,重大行为不需申报,需申报行为才有必要申报。但是,如果财务大臣认为某项重大行为对国家利益有影响,可以要求还原该项重大行为,或命令放弃该项行为购置的资产。

所有购买公司权益/股份和资产的而导致公司控制权改变的行为,都是重大行为(农业业务不需控制权改变)。而所有购买公司权益/股份和资产,以至拥有公司20%或以上,就是需申报行为,需要FIRB批准,不论价值。例如海外人士购买澳大利亚公司达到20%的股份,不论价格多少,即使是一元的价格,都需要FIRB批准。如果是农业公司的话,则在旧规则下已经是所有投资均需FIRB批准。

影响分析

海外投资移民客户

由于投资移民签证188A类、132类等都需要海外身份的申请者在澳大利亚投资以满足签证条件或者以便申请永居签证比如888类签证,FIRB的新规则会令他们的投资计划或需要跨过审批的门槛。

之前此类签证持有者获签后可以考虑自己建立新公司,或者购买现有公司,或者投资入股成为现有公司的股东。但是在新政策下,第二、三种情况鉴于移民法律要求和需申报行为的特点,目前很大可能需要获取FIRB审批许可。

澳大利亚政府机构之间如何就新政策联动,现在尚未可知。客户需要特别留意审批时间对于他们符合签证投资时间要求的影响。

以签证188A为例,签证要求在投资项目中申请者要提升澳大利亚经济的竞争力,投入新科技,出口澳大利亚产品等等,在原则上都是促进澳大利亚利益的投资行为,在疫情影响经济下,这种投资似乎显得更为重要。在这个角度来看,虽然新规则可能令投资行为需要审批,但是如果该投资会促进澳大利亚的利益,这种投资在原则上应该会获批,但是获批时间会很长。同时增加了申请FIRB的各种成本。

海外企业投资并购

并购意味着公司的股权和控制权都会大幅改变,而海外企业会掌握澳大利亚企业的控股权。在这种情况下的投资并购都会需要FIRB批准。此情形需要考虑上诉需申报行为的定义。

海外房产投资

海外投资者需要与开发商沟通,确保购房合同的条款因应新规调整,放宽时间限制,以令买家不会因需要更多时间获得FIRB许可而蒙受损失甚至被取消合同。

Q & A

问:如果在新规则生效时间前已经签订商业合同,但股份/资产尚未过户,在新政策下会否有需要申请FIRB许可?
答:新规则不影响生效之前已经签订的合同和投资计划。

问:现有进行中的FIRB申请,审批时间会否受新政策影响?
答:FIRB表示会将现有FIRB申请的审批时间也延至6个月内,但不代表一定需要6个月才能审批完成。

问:海外人士或机构能否在澳大利亚成立新公司?
答:新规定没有影响既有开立新公司的规定,海外人士或机构仍然能在澳大利亚成立新公司开展业务。

违反规定的后果

如果没有就需申报行为申报或违反其他FIRB规定,可以处以监禁及/或罚款,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

结语

我们预期新政策涵盖的投资行为会导致大量海外机构和人士的投资计划受到影响,而影响会逐步浮现。政府应对疫情和经济危机的政策预期会不断更新,政策执行的细节也会越见完整。普亚律师事务所会密切留意相关政府宣布,寻求更详细的政策细节,并向大家分析有关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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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日澳洲投资移民政策新政总结

澳大利亚边境与移民部(DIBP)近日公布了关于澳大利亚商业和投资移民项目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一系列新政。请查阅以下关于这些新政的总结以及讨论。

特级投资者签证(PIV)

新的特级投资者签证(PIV)将从2015年7月1日起实施, 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Austrade)将作为PIV签证申请的唯一提名机构。澳大利亚州或领地政府将不会提名此类签证。此类签证要求的投资金额为1500万澳元,申请者将在仅仅12个月内获得澳大利亚永居签证。此签证对申请者并没有移民监要求。更多符合投资的细节将在以后的专栏中为您剖析。

重大投资者签证(SIV)

合规投资架构与2015年5月15日宣布。根据新方案,自7月1日起,重大投资签证500万澳元投资中:

•至少有50万澳元,即总投资额的10%于符合资格的澳洲风投资本或增长型私募股权基金,专门用于支持创业企业和小型私营公司。澳政府将依据市场反馈在未来两年内将这一标准提升至100万澳元;

•至少150万澳元投资于符合资格的管理型基金或上市投资公司(Listed Investment Companies),专门用于支持澳交所上市新兴企业;

•最高可投放300万澳元于管理型基金或上市投资公司,通过其进行‘组合性均衡投资’,符合资格的资产类别包括其它澳交所上市公司、企业债券或票据、年金、或不动产(住宅房地产投资上限为10%)。

基于以上变化,SIV签证的申请者或投资人的可投资范围将缩小。您必须拨出200万澳元并将其安置在以上提到的前两个选项内。当然,您还是需要慎重选择投资。我认为评判委员会还在观察市场将如何应对这些限制 – 尤其是对于保守型投资者。

移民监要求对于SIV签证者来说更加灵活

从2015年7月1日起,SIV签证主申请人满足每年在澳大利亚居住40天以上或者副申请人(配偶)满足每年在澳大利亚居住180天以上,即可取得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居留时间是以每年为标准并且在四年内累计计算。因此,主申请人满足四年内在澳大利亚累计居住160天以上或者副申请人(配偶)满足四年内在澳大利亚累计居住720天以上,即可取得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

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Austrade)从2015年7月1日起将成为提名SIV和PIV签证的提名机构。

从2015年7月1日起,除了澳大利亚州或领地政府以外,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Austrade)将成为另一个可以提名SIV申请者的提名机构。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Austrade)也将成为提名PIV申请人的唯一机构。

投资和商业创新类签证新政

以下改变仅适用于投资和商业创新类签证

•将重新启用角色转换,这意味着将允许副申请人替代主申请人履行申请永居签证的首要条件。

•EOI评分从原先的65分标准降低为50分

角色转换对于188A申请来说很重要。对于一对夫妻来说,其中一人满足申请188A签证的主要条件但是其配偶能够满足申请888永居签证条件,那么这对夫妻将一同获得澳大利亚永居签证。如果一对夫妻中的一位需要在海外长期打理业务,那么这个改动对他们来说将非常实用。

更低的分数标准意味着将有更多的人满足申请此类签证的条件。在一些国家汇率仍是使申请者无法满足分数标准并且还有一些必须满足的最低要求,但是我想在不久的将来会有更多人满足申请标准。我想这一切都表明澳大利亚非常希望吸引到更多的商务与投资移民。事实也证明,当这些信移民登陆澳大利亚后,他们确实为这里带来了新的生机。要了解更多信息,或是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澳大利亚签证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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