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習大大如期對英國進行了“超級國事訪問”,給英國人一個全新的中國概念,同時為中國經濟發展,走向世界帶來了更多的實際的收益。
同時,越來越多的中國留學生在日益繁榮的中國經濟大趨勢下,都希望能夠有機會在英國居住時間更長一些,希望能在畢業之後,獲得英國工作經驗以及進一步獲得英國綠卡。然而,隨著PSW簽證的取消,學生簽證到期後想要留英、獲得英國綠卡似乎越來越難。
本文僅就目前比較常見的比較適合中國留學生,或者有意向去英國發展,創業的,生活的同胞提供一個參考的解決途徑,供大家參考。
1. Tier 1 Investor
投資移民,適用:高資產人群家庭成員,投資導向
200萬英鎊直投 – 英國投資移民簽證適合意欲通過在英投資而移民的人士。申請人需持有至少200萬英鎊的資金,無英語語言要求,5年後可獲得永居權利。
- 優點: 簡單快捷,有一定投資回報,可以考慮購買賓館等商業地產自營。
- 缺點: 資金占用大,相對成本高。
- 時間: 3年+2年,5年獲得英國綠卡。
2. Tier 1 Entrepreneur
企業家移民,適用:高資產人群家庭成員,創業導向
英國企業家移民簽證適合意欲來英創業的人士,持有此簽證的人士在英期間僅能從事所申請項目的商業運作。企業家移民創業投資金額有5萬英鎊和20萬英鎊兩種,簽證路徑為3年+2年。
- 優點: 成本低,要求有英國學歷背景或者商業背景
- 缺點: 拒簽率相對較高,續簽要求相對復雜
- 時間: 3年+2年,5年獲得英國綠卡
3. Prospective Entrepreneur
預備企業家簽證,適用:擁有真正優秀商業計劃,希望吸引第三方投資的創業者
顧名思義,是移民局針對擁有成熟的商業計劃,希望獲得英國的第三方商業投資(至少 5 萬英鎊)的初創企業家們而設立。持此簽證可來英逗留 6 個月,申請人必須明確自己來英的目標是:確認風險投資,成立企業並運營企業。
預備企業家優勢:
該簽證除了沒有英語語言成績要求之外,還有以下重要優勢:
- 申請人可以在英國境內轉簽 Tier 1 Entrepreneur 企業家簽證,僅需確保有來自以特定機構投資的 5 萬英鎊即可。
- 中國境內通常沒有面試,英國境內轉簽時面試概率很小,通常面試的可能性不大。
簡單來說,預備企業家是為自身擁有創業計劃,但在短時間內無法提供 20 萬英鎊的資金的成熟申請人提供 6 個月的緩衝時間和獲得風投的機會,以此來通往 Tier 1 企業家移民簽證和英國綠卡的一條道路。
- 預備企業家簽證階段;
- 正式轉為 Tier1 企業家簽證階段;
- 續簽及申請永居階段。
4. Tier 1 Graduate Entrepreneur
畢業生企業家移民簽證,適用:優秀英國畢業生,有一定商業思路模式,創業導向
畢業生企業家簽證面向的是以下兩類人群:
- 擁有真實可行的商業想法的英國高校畢業生(本科或以上);
- 擁有真實可行的商業想法的國際高校畢業生(本科或以上)。畢業生企業家簽證路徑為1年+1年,在持有此類簽證期間,只要持有5萬英鎊可供投資的資金,就可 以隨時轉簽Tier1Entrepreneur簽證。持有此簽證的人士在英期間不可以作為醫生或者牙醫接受培訓,也不可以從事專業運動員(包括教練)活動。
此類簽證的要求如下:
- 申請者需持有本科或以上學位;
- 申請者的創業項目需要受到申請者所在英國高校或英國貿易投資總署(UKTI)的評估和支持;
- 申請者持有足夠維持在英生活的資金;
- 需要滿足相應的英語語言要求;
- 若申請的支持者為英國貿易投資總署,申請者還需要達到英國貿易投資總署的相關規定。
5. 海外公司首席代表簽證 Representative of an overseas business
適用:大型中國公司在英國設立分支機構並派遣高級管理人員
不得擁有大量股份,同時具有3年以上母公司高層管理經驗
隨著海外公司首席代表簽證曝光率的提高,此類簽證普遍被高資產、高素質人群認為是最經濟的移民英國途徑。相比較於大家已經比較熟悉的投資移民和企業家移民來說,前二者的門檻較高,且資金投入較大。
海外首席代表可以說是零成本的一種移民途徑。但此類簽證對於申請人所在公司的經營情況和申請人自身的資質要求較高。根據筆者多年從業經驗,以及對移民法的深入了解,成功幫助多名客戶走出申請海外首席代表簽證誤區,實現夢想。
對申請人基本要求:
- Must come from outside the EEA 申請者必須來自於EEA境外,且只能在境外遞交申請(不少在英申請者希望轉為此類簽證實現移民目的,但大部分在英人群不符合以下幾點條件)
- Not a majority shareholder 不能是公司主要股東(移民局的規定是不能持有公司50%股份,但根據實戰經驗來看,一般不建議持股超過20%)
- Employed directly by the company outside the UK 在英國境外直接受雇於公司,即作為銷售代理或與公司簽訂代理合同的第三方均不符合條件
- Has been a senior employee for at least 2 years 在公司至少有兩年以上高管經驗
- Being familiar with the company’s business 熟悉公司業務
- English Language ability A1 英語語言達到基本交流水平
- Sufficient maintenance funds 有足夠在英維生資金(主申請人有不少於3310英鎊在個人銀行賬戶存期連續90天)
- 對申請者就職公司的要求
- Trading and centred outside the UK 公司總部需位於英國境外並保持在英國境外,保持交易(新成立不久的公司及欲將總部移到海外的公司不符合要求)
- Has no other branch or subsidiary in the UK 公司在英無其他代表處或子公司
- Has no other previous representatives in the UK 公司在英無其他首席代表
6. Tier 2 General
工作簽證,適用:優秀英國畢業生,有雇主擔保,就業導向
此類普通簽證即為我們常說的工作簽證,根據移民局2014年4月6日的最新政策,二類普通簽證路徑已由之前的3年+3年、最多6年,變為5 年+5年了。普通簽證的持有者,在英期間僅能為簽證的擔保人(公司)全職工作,在滿足既定要求的情況下,還可以從事另一份兼職工作,可以進行志願工作,也 可以在不影響主要工作的情況下學習。申請二類普通簽證需要申請者達到以下條件:
- 獲得有資質的公司的簽證擔保;
- 年薪達到內政部要求的相應金額;
- 達到內政部要求的英語語言條件;
- 持有可維持在英生活的一定額度的資金。
- 持有Tier 2General簽證5年,並且年薪額度達到了英國內政部對於二類普通簽證申請永居的相應要求,則可申請英國永居。
- 其他非記點積分制下的簽證途徑
7. LONG RESIDENCY 10年永居 混合永居
適用:連續合法在英居留10年
根據英國現行移民法律條款,通俗的解釋10年永居——任何申請人在英國連續,合法居住滿足10年後,都可以申請英國的綠卡(ILR,永久居留)。從整個中國地區前往英國留學, 移民的數據上來看,2015~2016年將有很多10年前來自中國讀書的學生申請人有可能符合這個申請條件。很多申請10年永居的人擔憂這種永居申請的方 式會在不久的將來被英國政府取消,但我們從法源上來作出的判斷是英國政府完全取消此條款的可能性很小。首先,10年永居是歐盟人權法裡一條重要的規定,所 以除非英國完全退出歐盟,依據10年進行的永居申請將一直有效。
其實平日裡大家說的10年永居的正確講法應該是“依據長時間居住在英國申請永久居留權(Permanent Residency based on Long Residency Rule)”。那麼多長時間算是“長時間居留在英國呢?”,沒錯,就是 10年。
相關申請指南中(long residency policy guide)明確指出從某人入境英國那天算起,如果此人連續性並且合法(continuously lawful)在英國居住超過10年即有權申請英國永居。這裡要注意,10年期限的計算一定是從此人進入英國那天算起,而非此人拿到簽證的日期。由於簽證 有效期一般早於某人實際進入英國的日期,所以這裡我需要特此聲明。有關10年的期限,嚴格來講,其實申請人可以提前28天遞交申請,也就是說申請人如果在 英國合法連續居留9年11個月零2天即有權申請永居。
8. Spouse Visa 配偶/結婚簽證
適用:有英籍或者永居配偶認識,婚姻導向
如果申請人的伴侶是英國公民,或持英國永居,或正在英國避難或正受英國人權保護,您就可以考慮申請英國結婚簽證。2012年7月9日年英國移民政策經歷重大變更,英國全面提高外籍配偶移民英國的標准。
基本要求如下:
- 申請人為非歐盟國籍人士;
- 申請人需要滿18周歲;
- 您和您伴侶的關系必須真實並且為官方認可,滿足一下其中一點:
- 已結婚或已同性結婚
- 在戀愛關系下同居2年
- 已訂婚
- 在獲得簽證後,申請人有意向持續與伴侶生活在英國;
- 申請人的伴侶或申請人自己工資可以達到要求;
- 申請人和申請人的家人將有足夠的生活空間在英國居住;
- 申請人必須達到一定的英語水平。可以是通過移民局認證的英語考試並在聽寫考試中達到CEFR A1級別,或者持有本科以上由英語授課的學位證書。
9. EEA Family Permit
歐盟家屬簽證,適用:歐盟家屬,包括夫妻,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直系及非直系親屬
歐盟經濟區 (EEA) 包括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腊、匈牙利、冰島、愛爾蘭共和國、意大利、拉脫維亞、列支敦 士登、立陶宛、盧森堡、馬耳他、荷蘭、挪威、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斯洛文尼亞、西班牙、瑞典和英國。雖然不是歐盟成員國,冰島、列支敦士登及挪威的公 民享有跟其他歐盟公民同等的進入、居住以及在英國工作的權利。
歐盟經濟區和瑞士的國民可以自由進出英國,在這裡居住及工作。他們可以根據自己的選擇在任何歐盟成員國居住和工作。但是,個人必須這名他們有能力維持自己及家人的生活(若家人也在英國),不需依靠公共救濟,比如住房福利等。
非歐洲經濟區家庭成員
如果歐盟國民的家庭成員不是歐洲經濟區或者瑞士公民,他們可以跟該申請人一起進入英國,但受到相應的限制。在進入英國之前,需要申請歐洲經濟區家庭許可EEA Family Permit。
作者:Peter Liu, 劉鵬,彼得森律師行,英國移民局內政事務署注冊高級移民律師,英國移民律師協會資深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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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資訊綜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