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澳洲新房有較長等待期 投資該如何避免潛在風險?| 澳洲

購買樓花總是存在一定的風險,尤其當買家在選擇樓盤和戶型的時候看到的都只是圖紙和效果圖。從簽訂合同到實際交割收房,一般會有1~3年的等待期。這期間可能存在著各種不確定因素和可能性。那麼作為海外買家,特別是首次在澳洲購房的買家需要如何避免這些潛在風險呢?

售房合同的定金

買賣雙方在簽訂售房合同時,一般買家需要支付房價的10%給賣方律師或地產經紀的信托賬戶(詳細請看以下小貼士),並由持有方代為管理,直至房產交割後再由定金持有者交至賣家。

如果房產按合同條款規定進行交割,那麼在交割完成後,10%的定金才會由持有人轉入賣家/開發商的賬號。萬一合同因任何原因被終止或取消,那麼10%的定金將會由受損方獲得(例如:買方違約,賣方可以獲得者10%的定金)。一般這在售房合同裡都有明確條款說明。

特殊情況:

有一些售房合同規定,賣家有權提前動用10%的定金而無需等到房產交割。此時,買家應與其代理律師商議了解其中的風險再做出相應決定。

Tips:

信托賬戶

信托賬戶是由第三方監管的獨立於普通銀行賬戶的一種特別賬戶。換言之,賣家或開發商在房產正式過戶之前是無法拿到這筆定金的,對於買家而言是一種保障。當然,買方也無權使用或控制這個賬戶。

日落日期

樓花的售房合同裡一般不會有具體交房的日期,而是會有一個時間段,並再。加上一個最後日期,例如2016年7月31日,我們稱為“日落日期”。簡單來說類似截止日期的概念,即最晚需要交房的日期。

只要開發商在規定的日落日期前交房,都被視為履行合同義務,買家需要接受開發商指定的交房日期。

相反地,過了日落日期,開發商還不能交房(例如:房屋未造好,政府文件未登記好等),通常買方可以選擇繼續等待或反悔合同(每份合同內容不同,請務必在購房前與自己的代理律師確認)。如果選擇反悔合同,開發商需要將10%的定金退還給買方,雙方之前簽訂的合同被視為無效。但這其中不存在違約責任,因此不會有額外的賠償。

對於買家而言:10%的本金並沒有損失,而是喪失了2~3年等待期的機會成本。

對於開發商而言:雖也承擔了一定的風險,但在目前的市場情況下,也可以比較輕松地將造好的房屋轉賣給他人。

Tips

樓花合同裡規定的時間段一般都在2年或3年,所以時常可以聽到“2年樓花”或“3年樓花”的說法。

誤差

在買樓花中,最大的風險莫過於圖紙與實際交房時的誤差。產生誤差的可能性有千百個,尤其是買家看到圖紙時腦中浮現的畫面與現實的差距,而其中最直觀且在合同中有明確規定的要數面積大小了。

通常,購房合同會明確規定一定比例的誤差是合理的,買方必須接受(通常為5%-10%之間)。如果交房前,面積縮小超過合同規定的比例,那麼買家可以在規定時間內選擇退房,將10%的定金拿回來,但這其中不存在違約責任,所以不會有額外的賠償金。我建議,買家在簽訂合同前咨詢律師充分了解合同條款的內容。

澳大利亞的法律已相應地將購買樓花的風險降低,但有一些風險卻是無可避免。所以,除了選擇良好聲譽的開發商外,買家在購房時也應做好自我的規劃。如將投資樓花的最壞情況考慮進去,並覺得能夠接受(例如:反悔合同拿回10%的定金或是相應誤差),那麼這時您不妨考慮投資鏤花。如果覺得自身無法承受其中風險,那麼我建議海外買家將目光投向全新的現房可能更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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