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 | 澳大利亚购房的外国投资审查(FIRB)实例披露

上一期专栏我们讲到在澳大利亚购房的海外买家可以申请“拍卖豁免证书”,本期我们将与大家分享一些注意事项。

实例1

买家A申请了一份拍卖豁免证书,支付了1万澳元的申请费,拍卖豁免证书中列出的最高可购买物业价值为199万澳元。买家A参加了几处拍卖,但均无拍下心仪的房子。本周买家A又看中一处开价190万澳元的拍卖屋,并通过和中介协商在拍卖前就签订合同交付定金买下了该物业。合同签订后,买家A向FIRB申报更改批准函中的确切地址,想要获得最终的FIRB批准函,但却被告知其违反了FIRB条例。

这是为什么呢?

在澳洲列为拍卖的物业,有一些在原定拍卖日期举行拍卖,还有一些可能在拍卖前就被潜在买家通过私下协定的方式直接买走。我们不时看到网站上代售的物业写着“Sold prior to auction”,正是在拍卖前物业被买走了,因此拍卖不需继续进行。对于业主而言,拍卖虽然能将房子卖到好价格,但是也会产生更高的费用,例如佣金、拍卖师的费用、广告费等。因此,如果能在拍卖前将物业以满意的价格卖出,一些业主也非常愿意提前与买家签订购房合同。

然而,根据FIRB条例规定,拍卖豁免证书的目的是为了帮助需要参加拍卖的买家避免申请几个不同的批准函仅仅为了能够参加拍卖,且拍卖豁免证书上明确写明批准限制的条件之一是买家必须通过拍卖购买该物业,包括购买在拍卖后买下流拍的物业但前提是该买家参加了拍卖会。该证书并不能帮助买家在拍卖前通过私下协定或交易的方式购买该物业。如果买家在拍卖前通过私下协定的方式购买物业,则需要在签订合同前申请新的FIRB批准函(即非拍卖豁免证书的批准函)。

如上述案例中的买家A,为拍卖豁免证书支付了1万澳元的申请费,如果在拍卖前签订合同,则需重新支付1万澳元的申请费申请新的FIRB批准函。由于其在私下协定签订合同时没有申请新的FIRB批准函,因此违反了FIRB条例。

实例2

买家B在两年前购买了一处空地,于今年完成交地,正在等待建房。但此时由于其建房资金出现问题,暂时无法承担建房费用,但是原来的FIRB批准函中明确列出买家购买空地的限制条件即买家必须在审批日起24个月开始建房。那么此时买家B要如何满足FIRB的条件呢?

从目前看来,买家B可以有两个选择:

  • 向FIRB申请延期开始建房。买家B可以向FIRB递交申请将原来24个月的限制延长至48个月,则多了两年时间筹备资金建房。但是买家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土地已交割,因此在延期期内都需要承担持有土地的费用,例如:市政费及贷款利息等。
  • 向FIRB申请转卖该土地。买家B亦可向FIRB申请去除原批准函内要求买家24个月开始建房的限制条件,将该土地转手卖给新的合规买家。通常FIRB会考虑买家的实际情况,并给出6个月的时间由买家转卖该土地。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买家都需要支付更改FIRB限制条件的申请费(一般为5000澳元)。如果买家当初是购买了land and house package即购地建房项目,则除了考虑FIRB因素外,还应和承建商协商建房合同下的约定。

在澳洲投资固定资产的优点很多,除了长期稳定和可观的增值外,它还可以带来独特的资产折旧抵税额度,每年可为投资者省下一笔可观的税金,每年可达成千上万的现金返还,不仅可以增加他的现金流,进而提高投资的回报率。真可谓:交税是光荣,逃税是犯罪,省税是智慧。【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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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州20大最受澳大利亚购房者欢迎郊区出炉

据Domain报道,墨尔本房市每周清盘率靠近80%,说明房市依然走势强劲,但最热的地区是哪些地方?Domain集团根据7月Domain.com.au网站的买家搜索量来列出最受欢迎的热门地区。

维州最受欢迎的20大郊区和城镇有:

  1. 墨尔本 CBD
  2. South Yarra
  3. Richmond
  4. St Kilda
  5. Brunswick
  6. Hawthorn
  7. Point Cook
  8. Warrnambool
  9. Brighton
  10. Wodonga

其余,还有Ballarat(排在第16),Berwick,Carlton,Prahran,Elwood,Kew,Footscray, Toorak,Fitzroy和Port Melbourne。

墨尔本房市走势依然强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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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经济学家安德鲁(Andrew Wilson)说,出炉的20个热门地区并不令人惊喜,“它们也是最大的郊区之一,房市需求很大,很多地方都有公寓售卖,所以总的居住数量要更多。”并且,这20个地区受投资者偏爱。例如Point Cook就受到了投资者和首次置业者的欢迎,对于后者来说,当地的房屋还是可支付性较高的。

安德鲁教授还说,Ballarat和Wodonga两地区商业和就业增长都较快。

(据澳洲新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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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考虑时间并拥有反悔权 持牌律师谈澳洲购房合同下的法定“冷静期”

冷静期,顾名思义,就是给自己更多考虑时间,甚至可以反悔取消合同。在澳大利亚的一些合约签订前都会有法定冷静期,上至结婚登记(一个月零一天的冷静期),下至买房合同,给予投资者额外时间做决定。然而一旦过了冷静期,想要违约将会需要付出极大的代价。因此,在冷静期内考虑清楚自己的选择至关重要。

法定冷静期是指该冷静期是由各法案赋予的,一旦与卖家签订购买住宅房屋的售房合同,即合同生效后,就会自动产生冷静期,无需额外注明。在冷静期内,卖家是不可以接受其他的买房要求的,而买方可以利用这时间及时获取法律意见,安排对选中的房屋进行各类检查(例如虫害检查或物业检查),联系贷款银行办理相应手续。买家一旦发觉房屋有任何严重问题,或是无法办妥贷款手续,可以及时取消合同,而不至于损失太多。

如果投资者在冷静期内取消合同,将会损失部分订金(一般称为“小订”)作为支付给卖家的赔偿。例如在新南威尔士州,将会损失房屋售价的0.25%作为赔偿;在维多利亚州为房价的0.2%。相比起在冷静期外违约终止合同损失房价的10%加上额外赔偿,而如果在冷静期内取消合同的话,只需要支付给卖家相对较少的一笔赔偿款项。所损失的“小订”也被看作是限制买家在冷静期内无故取消合同的一种方式。由此也可看出,澳大利亚法律及售房合同本身对于买家和卖家做出不同的保护,希望在尽量公平的情况下使交易顺利完成。

值得注意的是,公开拍卖的房屋没有法定冷静期。而澳大利亚各州法定冷静期的天数也各不相同,例如:新南威尔士州的法定冷静期为合同交换后的5个工作日;维多利亚州为3个工作日;而在西澳的购房合同下是没有法定冷静期的。因此,应当在购买房产前获取相应的法律意见帮助您理解相关法律及合同条款。如果您准备参加公开拍卖,也应当在拍卖前获取相关法律意见,并做好相应检查和贷款等事宜的安排。一旦竞拍成功,当场就需和卖家签订售房合同。

此外,如果买卖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取消法定冷静期。一般这需要买家的律师出具一份法律文件证明买方同意取消法定冷静期。这也意味着一旦签订合同后如果终止合同,投资者可能需要支付给卖家房屋售价的10%加上额外赔偿金(视合同具体条款而定)。

而在房事火热的当下,许多卖家会要求买家同意取消法定冷静期,才愿意接受报价签订合同。尤其是购买楼花时,卖家通常都会要求买家取消冷静期。因为购买的是楼花,即还未造好的房屋,没有实体房屋可检查,而贷款手续也是需要到几年后房屋正式交割前才需要进行办理。因此应当在签订购买合同前就考虑清楚。当然,也应当委任律师审阅合同条款,以便了解自身的权益和责任,并将可能存在的损失及风险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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