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魁北克投資移民8月31日即將重啟

加拿大魁北克移民局當地時間2015年3月18日發佈2015-2016移民計畫:

移民局將於2015年8月31日至2016年1月31日重新接受申請( 有法語成績的申請,不受該名額限制,在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間均可遞交);

仍舊保持全球1750的全球限額,單一國家不超過1200個(中國包括中國澳門和中國香港);

所有的申請檔都要遞交至蒙特利爾,不允許在中國香港遞交;

魁北克移民局允許檔通過普通郵寄,快遞,或本人親自遞交;

魁北克移民局只接受完整檔的申請,不接受簡表檔的申請;

任何超出生效配額限制的申請都將被退回;

新的《檔清單》、《資產敘述檔/ND》、《申請表》將於近日出臺。

加拿大魁北克投資移民8月31日即將重啟

加拿大魁北克投資移民最新政策消息

申請條件依然保持不變

加拿大魁北克投资移民8月31日即将重启
  • 擁有不少於160萬加幣(約人民幣1000萬)的淨資產;
  • 資產是通過合法商業努力所得;
  • 最近5年中有2年以上企業管理經驗;
  • 投資80萬加幣,5年後政府歸還本金,無利息;或投資22萬加幣,一次性支付不返還;
  • 申請人全家符合體檢要求、安全背景調查要求並沒有犯罪記錄。

專案優勢明顯

一步到位拿綠卡,無需商業計畫書和創辦企業;

審核通過後才需要投資,無經營風險,無附加條件;

投資方式靈活:既可選擇投資5年後政府歸還本金無利息,還可選擇融資,向使館指定金融機構貸款;

專案成熟穩定,已有20餘年歷史;

無居住地的限制,可在加國任何地方居住;

無年齡、語言、學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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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移民申報財產切忌漏稅

當讀到這篇文章的時候,相信大部分人士已填報稅表,完成了2014年度的報稅了。報稅的單據繁多,特別是投資收入方面的報稅紙條,如 T3、T5、T5013等等,這些都是由銀行或有關投資的機構直接寄予納稅人。郵件的寄遞會有延誤或遺失,信件錯派地址不時有發生,因而導致報稅單未有及時寄到納稅人手中,以致造成漏報收入的情況。須知道,漏稅的罰款可以是相當沉重的! 

加拿大移民申報財產切忌漏稅
加拿大移民申報財產切忌漏稅

稅法第163第(1)節有關漏報收入的罰款條文,若納稅人漏報收入,而在過去三年內又曾有漏報事件的話,漏報罰款是按漏報的金額計算,聯邦罰款為10%,另加省的罰款10%,合共便是20%。

當漏報的收入被政府發現的時候,所漏報的收入當然要加入相關年份的稅表中評稅,若因而引致額外的稅款,欠稅固然要補交,同時,欠稅的利息亦不能倖免。再者,若相關的稅表仍沒有在限期內呈報的話,遲報稅表的罰款是按欠稅計算的(見附錄),即使漏報收入的稅表沒有誤期遲報,或者在加入了漏報的收入後亦不會引致額外的稅款,如在過去三年內曾有漏報事件,稅法第163條第(1)節的漏報罰則會被應用,罰款是漏報金額的20%,絕對不容忽視。

有一個案,納稅人遷居後沒有通知其投資機構,以致報稅單T5沒有寄到新住址,該納稅人因收不到T5稅單便漏報了相關的投資收入;幾年後被政府追查,才發覺漏報了幾年的投資收入。雖然所漏報的收入加入各年的稅表中仍不致產生額外的課稅,但在稅法第163條第(1)節的罰則之下,按漏報的入息額罰了20%。納稅人當然後悔不已,但亦無可奈何,唯有受罰。

因此,在收集報稅資料時,應徹底檢查,避免遺漏,特別是在過去三年內曾試過漏報的話,更要小心,因為再犯會墮入稅法163條第(1)節的罰款網羅中。

如在檢查收入的時候,發覺有應報的收入但仍未收到報稅單的話,應儘快與有關機構聯絡;若在報稅限期屆滿仍未收到稅單,可用一估計的數字先報上,並在稅表中注明為估計數字及略述原因,日後若收到正式報稅單,所示的入息與已報的有出入,可以去信政府更正。

假如在呈報了稅表後才發現漏報,應儘快通知政府;若因補報收入而須繳付額外的稅款,亦應從速繳付,以減少欠稅的利息。

稅法第163條第(1)節的罰則雖然嚴厲,若納稅人能證明已經盡力搜尋資料,以為報清,但仍有遺漏的話,可向政府要求罰款寬免,但證據必須要充份,因為政府的寬免乃基於適當的理由。

附錄: 遲報的罰則

稅表的呈報有限期,一般個人稅表的限期為翌年的4月30日,自雇人士的報稅限期延至6月15日,但所欠稅款仍須於4月30日前繳交,如果誤期遲報,遲報的罰款以所欠稅款計算,基本罰款為欠稅之5%,另外每遲報一個月再加1%,最高12個月(即12%),合共最高為欠稅的17%。如在過去三年內曾有過遲報而遭罰者,會雙倍罰款,即基本罰款為欠稅的10%,另每遲一個月再加2%,最高20個月(即40%),合共最高為欠稅的50%。

由於遲報的罰款乃按欠稅計算,如無欠稅,便不會有遲報罰款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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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移民新規:華人嫁娶非華人無鑽戒無蜜月即被疑假結婚

加拿大聯邦政府一份指導移民官如何辨識假結婚的指引,近日對外公開,當中“華人與非華人結婚”、“沒鑽石戒指”以及“沒有度蜜月”等,均被視為是假結婚的蛛絲馬跡。檔公開後多方譁然,認為內容冒犯,帶種族歧視色彩。

加拿大移民新規:華人嫁娶非華人無鑽戒無蜜月即被疑假結婚

這份3頁長的培訓資料,由移民律師辛湉王(Steven Meurrens)取得,題為《關係的證據》,列出移民官在評估擔保配偶赴加拿大的移民類別時,要注意的假結婚“跡象”,當中包括具大學學歷的華人與非華人結婚;申請配偶赴加的國民學歷和收入俱低,甚至正在領取救濟;以及只在酒樓擺小型婚宴等。

辛湉王稱:“對於華裔人士與非華裔人士結婚,以及貧窮加人想擔保配偶來加,竟然被白紙黑字寫明是假結婚指標,實在出乎意料。我認為大部分移民官都會明白這部分是多麼荒謬,會置之不理。”

多倫多律師吳瑤瑤(Avvy Go)則稱,她一直質疑移民部存在固有的階級和種族歧視,有關培訓內容證實她的想法正確:“移民官接受這種培訓,令人質疑這班有權決定一個家庭團聚或離散的官員的質素和能力,以及整個決策過程的可信性。”

檔公開後,惹來部分加拿大國民及其海外配偶在社交媒體表達不滿。37歲的軟體主管Sean Saulnier,2011年認識去多倫多修讀英文的巴西籍女朋友,二人去年5月在寓所屋子後園結婚,沒交換鑽戒,雙方父母也沒出席婚禮。 Saulnier說:“我們還以為那(指檔)是個玩笑,後來知道是真的後,覺得它完全是歧視,是違反憲法的。我在加拿大出生,這是種族歧視和冒犯。”他的妻子目前仍在等候取得永久居留權,加拿大國民海外配偶通常要等26個月,方能赴加永久定居。

報導稱,加拿大聯邦公民及移民部否認有關培訓教材含歧視成分,堅稱部門一視同仁,對來自全球所有地方的配偶移民申請者,都會以同一套準則平等評估。移民部發言人卡倫(Nancy Caron)向《星報》表示:“有關檔是接近5年前發出的臨時檔,針對當時觀察到突然增加的假結婚個案。”又稱指引已3年多沒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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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入籍嚴厲新政頻繁出臺 華人紛紛放棄加拿大國籍

加拿大新增宣誓入籍法 宣誓必須摘紗露臉

聯邦多元文化國務部長厄普爾(Tim Uppal)19日表示,政府引入一項新的“入籍宣誓法案(Oath of Citizenship Act)”,要求申請入籍者在入籍儀式上大聲宣讀誓言,並露出臉部。厄普爾稱,若有人在入籍儀式上拒絕宣誓“效忠女王”或拒絕摘去面紗,將被視為無法完成法定入籍程式。

厄普爾在昨日的電話會議上表示,聯邦政府昨日提出引入的“入籍宣誓法案”是為了要確保申請入籍者能在成為加國公民後,遵守加國法律,秉持加國精神價值及傳統。他說,宣誓不僅是一種儀式,更是成為公民的重要法定程式。誓言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契約,要成為公民,必須完成完整的流程。

厄普爾昨日還提到,誓詞中提及的“效忠女王”部分的確極具爭議,但這仍屬於誓言中的一部分,必須完成誓言誦讀才能算完成了完整的入籍程式。他說,誓言無關宗教,而是要體現申請人對成為加國公民後,願意遵守加國法律,並履行作為加國公民的責任和義務的承諾。

對於若有人在入籍儀式上,拒絕摘去面紗露出臉部宣誓,該如何處理的問題,厄普爾表示,若申請者拒絕露出臉部,將被視為未完成入籍程式,無法正式成為加國公民。

他說,自己曾和多個社區談及此問題,相信大多數加國民眾乃至有著不同文化背景的新移民都認為,申請人在宣誓時應該被清楚地聽到和看到。若有人在入籍時戴面紗,會有受到冒犯之感。厄普爾強調,宣誓是整個入籍過程和儀式的重要環節,不涉及宗教問題,也非針對某個族群,而是希望公平對待每一個人,尊重男女平等。

加拿大入籍資格全面收緊 移民監延長至4年

隨著國際交流的頻繁,華人移民加拿大的人數已不少。但是對於加拿大來說,一些華人沒有真正為移民加拿大後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這樣加政府不得不搬出新《入籍法》以來限制那些沒有給加拿大政府納稅,但是今後卻要享受福利的人。 

加拿大入籍嚴厲新政頻繁出臺 華人紛紛放棄加拿大國籍

加拿大聯邦移民部長亞曆山大6月26日表示,新的入籍法案(Bill C24)6月初起正式實施,亞曆山大提到,將入籍所要求的居住時間延長為六年內住滿四年是為確保申請者有意定居於此。另外,加拿大國慶日當天,全加拿大將舉行52場公民入籍儀式。

亞曆山大表示,本月初生效的新入籍法影響力巨大。在新的入籍法條例下,永久居民的居住時間由原來的四年內住滿三年,延長為六年內住滿四年。亞曆山大說,這是為了要確保申請入籍者在等待入籍期間,確實生活在加拿大,而非通過製造偽證等假裝居住在此。

亞曆山大表示,大部分新移民都遵守加國的規定,但過去曾發現有人在獲得永久居民身份之後,並不在加拿大生活。加國並非強制人們一定要留在這裏,但一部分並無真正意願要在加拿大定居的人卻假裝生活在此,以獲得公民身份。新法案的規定就是希望要杜絕此現象。

新法案生效後,申請入籍者必須在六年內於加拿大境內居住滿1,460天,且每年在境內的實際居住時間不得少於183天才符合入籍資格。而原本在成為永久居民前居住在加拿大的時間可以兩年折算成一年的做法也被取消。而入籍造假的懲罰措施更加嚴厲。

而多華會安居輔導部主任趙煒希則表示,新法施行前,還有很多人來打聽具體細則,但正式施行之後,問詢者人數大減。

當然了,不符合資格的人增多了,很多人原本是夠資格的,結果都不合規,最後都不願再等。

華人為何紛紛放棄入籍?

加拿大新《入籍法》(C-24法案)於2015年6月11日正式生效,這是加拿大入籍法自1977年開始實施以來第一次全面修訂,也是對入籍資格的全面收緊。加拿大新入籍法將提高一系列入籍門檻,其中包括延長“移民監”時間、擴大入籍考試年齡範圍、增加申請人個人所得稅檔、以及加重對提供虛假入籍材料者的懲罰等。對於這個新的法案,在加拿大的一些華人紛紛表示擔心和憂慮,更有華人準備放棄申請入籍。

華處執行總監譚黃梅初表示,新標準對很多華人移民不利。

與中國經濟相比,加拿大的機會少很多,目前中產階級的規模又不斷縮小,許多中國新移民在這裏找不到工作機會,只好回中國繼續做生意,養活已經在加拿大落地的一家老小 ,但這樣的可能性也被剝奪。

她指出,中國傳統文化講究孝道,如今團聚移民的大門已關小,老一輩的人只能用使用超級簽證來探望兒孫。兒孫為了盡孝選擇更多的時間留在中國,卻又受到《入籍法》的限制,讓這些家庭支柱處於兩難境地。

一名終於盼到了移民紙的中國女留學生說:“新入籍法實施後,獲得永久居民前在加拿大的留學和工作居住時間,不再累積到入籍申請的時間之內。加上原本居住滿三年提高到四年,我要比原來多等兩年才能申請入籍。”

不過該女生認為,新規根本上影響的是那些需要長期回國居住的人。而對於她這種無論何時入籍都會在加拿大長期生活的人,影響並不大。她說,“唯一的影響是,我的美國旅遊簽證還有兩年就到期了。按照舊規,我原本打算入籍後再去美國,現在看來,還得再申請一次美國簽證。”

移民律師李克倫(Richard Kurland)認為,對於留學生而言,新法和舊法猶如“蘋果和橘子”的關係,並無太大差異。因為舊法要求四年中住滿三年;而新法並不要求每年住滿,居住四年中每年只要求住滿183天,相對更為靈活。

新入籍法加入申請人必須宣誓有“長住加拿大意圖”,如果移民官發現申請者並無長居加拿大意圖,可拒絕申請。這讓一位華裔女子很是擔心。

因為她的先生在中國工作。她說,“我原本打算過兩年兒子讀大學了,我入籍後,回國陪先生。因為依照加拿大法規,我入籍後在中國陪伴先生的居住時間,算作先生在加拿大的居住時間。一來幫他留住加拿大身份,二來我也回去陪著他。現在看來這個計畫得重新考慮。”

現在她擔心,如果她一入籍就回國,移民局會認為她違背“長住加拿大意圖”,這樣連自己的身份都可能難保。加上“移民監”的延長,先生的身份也可能不保。

卑詩大學法律教授Catherine Dauvergne認為,按照新規,即使申請者已被簽發加拿大護照,移民局若後來發現申請者入籍後未實際長居加拿大,移民局依然可褫奪申請者的公民權,後果可以非常嚴重。

有移民律師擔心,新規實施後,不少家庭可能會放棄入籍的打算。

陳太太說,“來加拿大後,我一直就對是否要入籍很糾結。老人嘛,很難像年輕人那樣融入這個社會,如果入了籍,想回去還得辦簽證。現在好了,64歲以上才能免考英文,我已基本放棄入籍打算。”

馬先生雖然在溫哥華的工作和生活已十分安定,不過他暫時沒有申請入籍的打算。原因簡單,就是為了回國方便。馬先生說,“我每年多次回國。雖然現在回國可申請十年簽證,但還是覺得麻煩。” 馬先生表示,看到身邊不少朋友回國後混得不錯,總想著自己以後說不定也會回國發展。

陳女士對於新規提升入籍要求,非常支持。她認為,移民應該盡力學習加拿大的文化和語言,找到歸屬感,適應當地工作環境,並調整好心態。而加拿大護照不僅在國際上被廣泛認可和尊重,持有者還可享受多國免簽待遇,她相信會有更多的移民盼望成為加拿大公民。

陳女士說,“加拿大護照給我的生活帶來很多便利和機會。有一次,公司要派人前往美國出差,我因為持有加拿大護照,沒有簽證顧慮,所以得到了這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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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留學生移民政策放寬 留學工作移民三不誤

新政以前專業決定加拿大留學生移民資格

在以前,留學生移民加拿大有2個必須要考慮的因素:可以承認的學歷以及足夠的合格的工作經驗。而在加拿大找到一個合適的工作並不是一定取決於學歷的高低,更多的是關於你所學習的課程是否是對應就業市場的需求。

我們國內的同學在選擇專業的時候很多的選擇金融,會計這些已經出現飽和的專業,或者去追求碩士甚至博士的學歷。對於許多已經在讀本科或者已經本科畢業的同學來說,碩士變成了唯一的選擇。但高學歷並不等於就業的護身符。加拿大的學院裏面的課程對於留學生的就業,就顯得更加實際。如果我們的目的主要是移民那麼選擇一個合適的專業比如說,社工,比如說,環境技師或者健康助理,選擇這樣的專業可以有非常好的就業前景,然後通過兩年的學習拿到學院的文憑之後通過半年到一年的工作經驗就可以申請移民了。所以說,通過三年左右的時間可以達到這個目的。 

加拿大留學生移民政策放寬 留學工作移民三不誤

移民申請不受專業限制 程式簡化 

最近,加拿大移民申請程式簡化、留學生工作簽證年限延長和工作種類不受大學就讀專業限制大大的提升了留學生移民申請的通過率。留學生移民申請人不必在受到雇主證明、工作經驗積累時間不夠和工作經驗與大學所修專業不符的限制。申請人只要是從事加拿大國家職業標準中滿足移民條件的O/A/B任何一類職業即可。 

滿足個別省份移民條件即可移民

1 就讀加拿大院校的學位課程,公立院校文憑課程及證書課程滿8個月且順利畢業的留學生即可申請移民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申請人只需提供就讀相關課程證明和聘用合同,有無工作經驗均可。自然、應用或健康科學類的碩士及博士畢業生可省去聘用合同,直接申請移民。

2 曼尼托巴省的留學生移民要求為專科以上學歷和6個月工作經驗。且在成功移民後可以享受和當地公民一樣的免費醫療政策,連續6年每年申請10%的學費退稅,總數不超過25000加幣。

3 擁有加拿大眾多一流大學的安大略省規定碩士學位、雅思達到7.0的留學生即可申請移民。每年大約有1000個名額。博士學位留學生的移民限額為每年大約1000個,無需任何附加條件。有工作經驗的國際生可以申請經驗類移民。

4 加拿大新斯科舍省最新快速移民政策規定:凡是取得加拿大認可的一年制文憑和所學專業與勞動力市場需求緊缺職業對口,且連續在新斯科舍省工作3個月就可以申請移民。申請通過後被提名者及其配偶、19歲以下子女可以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

5 愛德華王子島省的移民政策規定留學移民申請條件為:加拿大認可的兩年制畢業證,與專業相關的雇傭合同,6個月的工作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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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意長期居住即遭撤銷加拿大國籍 移民新法會否出臺?

聯邦移民部向國會提交C-24公民法改革案,由於法律團體認為,法案賦予政府有更大權力,可容易撤銷擁有雙重國籍者的加拿大國籍,這個說法讓許多旅居海外的雙重國籍人士紛紛表示憂慮,並在網上發起請願行動;也有律師認為限制公民居住地有違憲之嫌,由於法案正在審議,呼籲民眾向當地國會議員表達關注。

無意長期居住即遭撤銷加拿大國籍 移民新法會否出臺?

聯邦移民部今年2月6日向國會遞交C-24公民法改革案,對移民申請入籍規定作出重大改變,包括送件前6年在境內須實際住滿4年、聲明入籍後有住在加拿大的意願、至少4年每年在境內住滿183天、須在加拿大申報個人所得稅、所有年齡介於14到64歲的申請人須附官方語言證明並取消移民前居住時間折抵的做法。

對此「加拿大難民律師協會」(Canadian Association of Refugee Lawyers)認為,新法若通過,不但難以入籍取得公民權,而且更容易遭當局撤銷。

因為新法除擴大需要語言證明的年齡層,又提高申請費,新移民從登陸(landing)到入籍的時間,由過去的4至6年,拖長到8至10年。

此外尤其受到關注的是,根據C-24法案,只要當局認定已入籍公民,若根本沒有有住在加拿大的意圖,即可撤銷其加拿大國籍。

這代表歸化的公民若想出國讀書、工作或搬到其他國家,公民權極有可能遭撤銷,至於在加拿大出生的本土公民,就沒有這種限制。

此外,歸化公民若在海外犯罪,即使是在欠缺民主法制的國家被判刑,公民身分也可能遭加國政府撤銷。

由於新法賦予移民部官員撤銷公民資格的權利,相關程式可能僅以書面方式完成,當事人根本沒有機會當面向官員申訴。不若現在,政府若想撤銷某人國籍,必須向聯邦法官提出申請,當事人會有口頭聆訊的機會。

律師協會對C-24法案的見解出爐後,讓許多目前身在海外的「歸化」公民相當緊張,擔心身分不保,甚至有人在網上發起連署請願活動,希望移民部收回成命。網址為︰https://www.change.org/en-CA/petitions/withdraw-bill-c-24-honour-the-charter-or-rights-freedoms,截至22日止,已有3100多人連署。

移民律師柯韓(David Cohen)也認為,C-24法案要求「歸化」公民住境內,但本地出生公民卻無此限制,不但將公民分為一等與二等,且牴觸憲法保障的遷徙自由,若真的實施,恐引發層出不窮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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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企業移民放寬入籍政策

有移民律師指出,移民部已悄悄對企業移民申請入籍採取寬鬆政策,不再嚴格要求他們提供「企業進度報告」及表格,只要未違反《移民法》,仍會批准他們入籍。移民律師李克倫(Richard Kurland)指出,他計算應有約500名企業移民家庭受惠,其中來自中港臺的家庭至少佔一半,等於有250個中港臺家庭不必擔心做生意未成功,令條件不能解除而喪失永久居民身分或是不能入籍。

加拿大企業移民放寬入籍政策

移民律師李克倫透過《資訊自由法》(Access to Information)取得的檔顯示,移民部在去年9月發佈企業移民解除條件規定作業指引,雖然移民部在去年取消「企業移民計畫」,但對於之前已透過該計畫移民的家庭,卻展現「網開一面」的態度,甚至暫停必須提交檔的要求。

討論紀錄說:「各個邊境入口的邊境服務官員必須告知企業移民類的永久居民,讓他們知道已不需提供「進度卡」(monitoring card),以及填寫IMM 5547的解除條件申請表」。

檔指出,「只有那些抵埗已超過3年,同時移民官擁有不利該永久居民身分的具體資訊,才會另外要求他們填寫IMM 5547表格」。

紀錄說,如果移民官未能掌握任何不利消息,例如違反《移民法》,則在他們申請入籍時,官員不能延遲其申請。李克倫說,移民部等於「放行」,讓尚未解除條件的企業移民能申請入籍。

「企業移民計畫」失敗索性取消

李克倫分析,之前移民部常對外說「企業移民計畫」如何失敗,所引進的企業移民,很多只是為了滿足移民條件而開辦生意,並非有心在加拿大立足,而申請人為瞭解除條件又經常造假,於是移民部在去年對投資移民一刀切時,同時取消企業移民。

至於取消企業移民並未引起申請人的過激反應,他認為主要原因應該是移民部在前幾年早已經將企業移民的年度配額減至只有一百至二百個,等於將企業移民邊緣化,已是移民的冷門專案。

不過,儘管如此,由於後期移民部對企業移民解除條件審查緩慢,再加上許多人經商失敗未能滿足解除條件的要求,令到去年已有條件未解除的企業移民仍有約500人。

李克倫說,移民部不再要求企業移民繳交報告及表格,等於豁免他們解除條件的責任,今後他們不必再煩惱生意做不成,全家移民身分成問題,或是擔心今後無法入籍的問題,對他們來說,是一種莫大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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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溫哥華,是伊甸園還是失樂園

最近,加拿大當地華人媒體接連有人拋出一種論調,說有人用肚子裡那點墨水兒在抹黑新移民的形象,把新移民的在加拿大生活環境說得艱難、不堪。也許這種所謂的「抹黑」影響了一部分行業的生意,因為影響了一部分人移民、留學、買房的信心。其實,新移民到底生活得好不好,不需要抹黑也不需要粉飾,應該是冷暖自知,人人心裡有本兒賬。那麼溫哥華對新移民來說是伊甸園還是失樂園?我只以一己多年所聞、所見、所感以及親歷來管窺天下。

移民溫哥華,是伊甸園還是失樂園

溫哥華的美麗的確如上帝創世之初給予人類的美好家園——春有櫻花爭豔,秋有楓葉絢爛,夏無酷暑,冬無嚴寒。一年四季城市綠草如茵,樹木蔥蘢,藍天白雲下,雪山舉目在望,驅車不足一個小時便可抵達。大多數初到溫哥華的觀光客都會被這裡的風景所打動。

暑假期間,溫哥華的旅遊旺季到來,陸續接待了一些朋友,他們一方面是旅遊觀光,一方面是為了孩子留學或家庭移民實地考察。但生活與觀光顯然不是一個概念。尤其當他們沉醉在溫哥華美好的風景中,激情澎湃地開始聽信各種傳說中的移民美好生活、恨不得明天就舉家而來,作為過來人對移民的任何客觀分析於他們都是耳邊風,或者特別不中聽。

大多數觀光客都把旅遊期間濃縮的美好當成了生活的常態來憧憬和期許,但實際上對任何移民來說,日復一日的生活,一種常態下重複疊加日子的瑣碎和庸常很快就會澆滅激情,讓你感受到生活堅硬而現實的一面。移民是從身到心的徹底換水土,「鬧鬧肚子」再正常不過,鬧到脫水休克的也大有人在。因此,服水土、適應新環境不是一個輕鬆的過程,能順利度過,就如同鳳凰的涅槃,可以享受到伊甸園的美好;反之,便可能是一個身在伊甸園,心在失樂園的痛苦分裂。

適應溫哥華的生活是一個學會放下的過程。要放下的是曾經的輝煌、曾經的優越、曾經的繁華甚至喧囂,然後讓心安靜下來,在安靜中重新審視生活,重新定位。在這個過程中,有人重生了,有人打道回府了,也有人選擇了極端的方式,讓一個家庭的悲劇成了社會話題的焦點。

很多移民之所以很長時間難以適應,鬱鬱寡歡,就是因為在這個放下的過程中無法承受巨大的心理落差,尤其對一些人到中年、又事業有成的人來說,很難在加拿大短時間內完成事業的對接,沒有生存壓力的,尚可通過學習尋找一份專業工作,但要想達到國內的高度一般是不可能了。在當地一個中文教師文憑培訓班裡,為數不多的十幾個學員當中有三分之一是國內大學老師,還有中文專業碩士以及各路碩博精英乃至國內在文史領域從事研究的人員。但海外中文教學即便就是教到高中12年級,其程度也不過是國內小學六年級的水平。至於拿來說事兒的所謂海外教學模式、教學理念、教學方法對這樣一批專業人員都是短時期內可以很快調整到位的。但是學成之後要麼一職難求,要麼就是經歷一番國內大學生畢業求職的經歷,諸如遞簡歷、面試、筆試、試講,試用、考核一樣兒都不能少。從頭做起的時候,備受考驗的不是你的專業素養而是心理承受能力。你能否把心態調整到位,拿著鐘點工一樣的小時工資,做著一大堆小時工資之外的教學計劃撰寫、學生作業批改、家長定期溝通的工作。尤其是教學中管理的細枝末節遠遠多於知識傳授的本身,你豐富的學術素養基本沒有用武之地。供求失當的中文教學市場狀況讓中文教師的工資還不如鐘點工,如果想藉此養家餬口,基本是痴人說夢;想藉此實現個人價值,也是天方夜譚。

初到移民國,如果消受不起坐吃山空的日子,那麼在踏上這片土地之後尋找工作就是當務之急,即使是一份鐘點工也得先干著。但鐘點工對體力的消耗也往往消耗了你繼續學習並尋找專業工作的精力、鬥志和勇氣,同時把一個人面對家庭、生活能夠平靜和包容的空間壓縮到極限。因此導致心態失衡、夫妻陷入爭吵而最後走向分崩離析的不在少數。

除此之外,語言的生澀在說話辦事中顯出的木訥和拙笨讓自信心回落到冰點,歧視的眼光和不屑的哂笑如芒刺在背。社會的公平、教育的優越、福利的豐厚會在一個又一個具體事情的細節中讓你越過曾經夢想的光環直接硬硬地著陸在現實的中心,那種震盪常常會讓你移民的期許變成一地碎片。你如何收拾這一地碎片、重整心情,揚起你那千瘡百孔的旗繼續在這片風景美好、人類宜居的土地上追逐你的夢想?

在溫哥華擔當全職主婦,生活的主線除了去ESL上英語課就是菜場、超市採購。很多在國內十指不沾陽春水的女人來到這裡才發現,生活的細節原來有如此多的挑戰。不僅買來的家具要自己拼裝,就連去超市購買生活所需都是一個體力活。從超市手提肩挑地搬上車,再從車裡一件件搬到家裡。這和在國內去超市買點自己喜歡的零食、小吃絕對是不一樣的,從心境到體力都不能比。在國內,不是有老公在旁、就是有父母在側,或者還有保姆、鐘點工幫忙,那個時候沒發現去超市是件體力活,沒發現家裡有這麼多、好像一輩子也幹不完的活。

有一個在國內長期和父母在一起、生活優渥的朋友深深感慨:在國內時享了多少福,來溫哥華就遭了多少罪。要維持一個家的正常運轉和所需,自己必須變成那個獨當一面的女漢子。曾經不能碰生肉、不敢殺活魚,歷練一些時候,不再是那個遠庖廚的君子,基本可以做到手起刀落的幹練。在這裡,作為一個家庭的女主人,脫離開職場,面對家務和孩子,如果長期掙紮在過去與今天的對比中,這個角色會擔當得苦不堪言。生活現狀直接拋出的問題可能就是:這就是我全部價值的體現?

畢竟大多數從國內移民到這裡的人要麼有豐厚的物質積累,在自己的企業中有著說一不二的權威;要麼有不俗的職場業績,在某個領域裡聲名赫赫。但是來到溫哥華,生活基本回歸到了最基本的訴求:柴米油鹽、持家教子。在面對柴米油鹽和教子持家時,所有的女人都是一樣的瑣碎和平庸。你怎樣定位自己,怎樣挖掘生活之於你的意義和價值直接讓你在無數叩問中把自己變成一個哈姆雷特式的哲學家。

一位國內某個學術領域的專家,整天忙於論文、專著的撰寫和出版。移民到溫哥華後,語言的障礙讓她變得像文盲一樣,不願和人交往,天天閉門不出,整個人陷入了很嚴重的抑鬱狀態。兒子正值青春期,新環境的挑戰和叛逆疊加在一起,孩子的壓力直接轉化成了和媽媽的衝突。這樣的狀態下,高知媽媽最後摔碎的不只是涵養與體面,連同接連不斷上演的摔鍋砸碗的戲碼,媽媽也徹底摔裂了和兒子之間的那份母子之情,幾乎成了仇人。其實這並不是極端的個例,在溫哥華的移民當中,很多人或多或少會有些抑鬱或焦慮的症狀。還有一個孩子的媽媽隔三差五帶孩子看家庭醫生,孩子的一點兒風吹草動她都緊張不已。最後,家庭醫生在和這位母親的交談中發現是媽媽患有比較嚴重的焦慮症,孩子其實沒什麼問題。

還有很多來到溫哥華的人走進教會,尋求信仰是一個方面,交託苦難是另一個方面,這種苦難更多是內心的苦毒。也有人到寺院去一步一跪拜地磕長頭,偌大的寺院一圈跪拜下來,那是要怎樣內心的焦灼才會如此去用身體的疲憊祈福心靈的平安。說起適應過程的艱難,人人一本血淚史。一個媽媽說,移民一段時間後,孩子終於匹薩、漢堡吃膩了,想吃餃子,於是又和面、又切菜,一個人連搟皮兒帶包餃子,折騰得滿身是面,這和在國內一家人其樂融融一邊聊天、一邊分工合作原來是如此不同。她說那個週末的下午,在冬季溫哥華陰陰的雨天裡,家裡四周除了寂靜就是回憶,一個人埋頭包著餃子,禁不住潸然淚下。中秋節的時候,沒有誰有勇氣獨自望月,大家一般都是幾家朋友相約相聚,熱鬧中驅散那份不敢靜下來面對的鄉愁。

對於溫哥華的新移民來說,放下過往的繁華,也不全然是一個被動隱忍的經歷,也是一個尋找希望和努力重塑自己的過程。有位朋友,初來時一句英語不會講,出門坐公交都是讀高中的兒子提前給她寫好紙條,「我媽媽在某站下車,請您提醒她。」就是這樣的基礎,她從ELSA一級讀起,一口氣讀到六級。現在出門辦事、和政府部門打交道都已經沒有障礙。當她帶著新來的朋友自由行走在這片土地上時,那份從容和自信是人生不可多得的一種收穫。還有人為了延續自己在國內時的醫學專業,人到中年竟然有勇氣從頭開始,8年苦讀最終拿到行醫執照。有人來了之後徹底改行,醫生出身做起了會計師,一個註冊考下來,端上了鐵飯碗。更有人已是國內國外各種博士頭銜加身,轉而攻讀神學,成為德高望重、牧養靈魂的牧師。

來到溫哥華,走進伊甸園一般的美好家園是上蒼賦予的機遇,也是一次試煉。從喧囂中安靜下來,當可以聽到自己的腳步聲的時候,當曾經過往成為漸行漸遠的一道風景時,當目光開始停留在前方而不是頻頻回首時,行走中會驀然發現,生活回饋的是生命的厚度和寬度,是一種視野,是一份不可多得的閱歷。只是,你是否有勇氣拿著你眼前的一片錦繡繁華置換這份日復一日刻苦體驗而來的醇厚?咖啡香濃,不是每個人都喝得了的,有時候它會讓神經脆弱的人失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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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企業家移民條件放寬 未在當地開企業亦可申請

據加拿大《世界日報》報導,加拿大聯邦移民部去年頒佈指引,對通過之前聯邦企業家移民類別,獲得有條件永久居民身份的移民開“綠燈”,即使沒有滿足移民身份附加條件(terms and conditions for landing),也不會影響他們的入籍申請。

加拿大企業家移民條件放寬 未在當地開企業亦可申請

在去年9月推出的指引中,移民部提醒入籍審核官員,如果符合有條件永久居民身份的企業家移民,即使沒有滿足在本地開辦企業等附加條件,只要證實沒有收到“不准入境報告”等對移民身份有負面影響的檔,則不應延遲這些人的入籍申請,應在全球申請案管理系統(Global Case Management System)下的Sub–activities一欄標明通過(passed)。。

此外,移民部從2012年2月開始停止對聯邦企業家移民的監控,企業家移民不再需要向移民部提供Mail-in Card(IMM 5548)、企業家移民條件移除申請表(Application to Remove Entrepreneur Conditions form,IMM 5547)、以及企業家監控報告表(Entrepreneur Monitoring Report Form,IMM 5486),除非移民部官員有特別要求。

新指引中要求入境口岸服務人員提醒在符合有條件永久居民身份的企業家移民入境時,不再需要提供以上材料。如果主動提交了以上材料,移民部可在申請人承擔運費的前提下退還原件,或銷毀。

移民律師李克倫指出,雖然企業家移民已經被取消,但仍有不少移民通過這一類別獲得永久居民身份,並曾因未能達成條件而面臨被遣返的命運,隨著指引的頒佈,預料有數百個移民家庭可以因此放下心頭的一塊巨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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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移民受限楓葉卡 每年六千移民丟身份

您的“楓葉卡”(Maple Leaf Card)什麼時候過期?雖然這張小小的卡片就在錢包裏放著,幾乎每天都能見上一面,但是還真沒有多少移民能準確地回答這個問題。正是由於這個原因,每年有高達6000名永久居民在出境旅行的時候楓葉卡過期,待到要回加拿大時卻發現沒有了有效身份證件,最終丟失了移民身份。

加拿大移民受限楓葉卡 每年六千移民丟身份

據悉,楓葉卡是聯邦政府在2002年推出的,替代原來的“登陸紙”(landing document)。從那以後,永久居民在離境後如再想入境,必須出示楓葉卡做為身份證明文件。楓葉卡有效期5年,持有人只有在這段時間內至少在加拿大住滿兩年,才有資格更新。

如果人在加拿大境內,由於一時忘記,讓楓葉卡過了期並不是什麼太大的事情,只要滿足了居住年限,就可以再向聯邦移民部申請更新。可是,如果在人在境外的時候讓楓葉卡了過期,就著實不妙了。

當然從理論上來說,人在境外的時候楓葉卡了過期,並不意味著回不了加拿大。雖然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持卡人不能在境外申請更新楓葉卡,但是可以申請一次性旅行檔(one-time travel document),並用該檔證明自己的移民身份過海關,待回到加拿大之後,再更新楓葉卡。

可是,據本地英文媒體《多倫多星報》取得的數據,從2010年至2014年這四年間,申請一次性旅行檔的通過率正在逐年下降。換句話說,越來越多的永久居民在出境旅行的時候因為楓葉卡過期,而又無法申請到一次性旅行檔,最終丟失了移民身份。

數據顯示,僅2013年一年之間,就有1.95萬名永久居民在離境後楓葉卡過期,在返回加拿大時不得不申請一次性旅行檔,但是只有1.32萬人獲批,另有5550人申請被拒,被拒率高達30%。雖然申請一次性旅行檔被拒後還可以找移民和難民委員會審裁處(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 tribunal)申訴,但是成功率極低,而且還在不斷下降,從2010年的32.1%急劇下降至2014年的15.5%(上圖)。

華裔移民律師王仁鐸(Lawrence Wong)表示,申請一次性旅行檔被拒後申訴失敗,再加上沒有提出申訴的人數,每年有五千至六千人因為楓葉卡過期而永遠地丟掉了移民身份。

數據還指出,由於楓葉卡過期,在返回加拿大前申請一次性旅行檔的最大族群為華裔,近4300人(2013年數據,下同);其次是印裔1800人、菲裔1545;然後是法裔、英裔等。

王仁鐸還表示,很多人在境外旅行時候遭遇楓葉卡過期的原因是,對申請更新楓葉卡的時間估計不足。有人剛剛滿足5年期間內居住2年的要求,在提交楓葉卡的更新申請後就匆匆離境了。殊不知移民部在計算居住年限的時候,並不是從入境那天開始算,而是從實際處理那天反推,於是很多人都栽在了這一點上。

當然,並不是所有在境外碰到楓葉卡過期的人都需要擔心可能回不了加拿大。一些特殊情況下的移民,比如在加拿大境外陪伴加拿大公民,或是被一家加拿大公司外派出國工作,不受最低居住年限的約束,所以也不用擔心這個問題。

不過對大多數人來說,還是及時注意楓葉卡的有效期、及時申請更新,在拿到新卡之前不要出境,才是保證身份不丟失的最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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