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洲分居,如何保护您的孩子及财产?|居外专栏

澳大利亚的离婚率较高,其中无疑有着移民背景不同、多元文化融合或传统意识保留等多方面宏观的原因。

澳大利亚的《家庭法(Family Law Act)》涵盖了大部分的家庭法律事务,内容涉及对特定家庭事务(如离婚子女及财产等问题)的处理。如果您已结婚或正与人同居,《家庭法》对关于您子女或财产方面的任何纠纷问题都已作出了相关规定。即使您未处于婚姻或同居关系中,《家庭法》也对与您有关的子女方面的纠纷作出了相关规定,例如孩子应在何处居住。

以下是您分居前应该考虑的十个问题。

Q: 什么是分居

A: 在澳大利亚,分居(Separation)是指您和您的伴侣不再作为夫妇生活在一起。

Q: 我是否需要别人许可才能分居

A: 这是您的个人决定,您不需要配偶或政府许可,就可以与配偶分居

Q: 我们能不能分居但住在同一个住房中?

A: 《家庭法》规定,如果您们不再以夫妇的身份一起生活或社交,那么您们即使仍然住在同一个住房中,也可以被认定为分居。

Q: 我如何证明自己已经分居?

A: 您不必向法院或任何政府机构提出分居申请,也无需填写任何申请表格。除非您申请离婚,否则您不会得到任何证明您已分居的文件。但为了更好地证明您和您的伴侣“不再以夫妇的身份一起生活或社交”,建议您:

  1. 通知您的银行、公积金和保险公司(若有),查询您有多少公积金和保险。这是为了帮助将您的财务与 前配偶分开,并且使您的财务资料保密;
  2. 规划好您的财务事宜:弄清楚如何支付债务和贷款以及怎样处理您们在同一银行帐户中共同拥有的钱财;
  3. 更改遗嘱;
  4. 将自己分居的情况通知Centrelink(社会保障部)、Child Support Agency(子女抚养费收取处)和Medicare(国民保健) 等政府机构;
  5. 子女的照料做出安排,并且告诉家人和朋友、医生或社区工作者;
  6. 获得法律帮助。

Q: 我们中的一方是否必须从家里搬出去? 如果人身有危险怎么办?

A: 不是必须。您想离开住所或是留下,这由您自己决定。如果您对自己的安全感到担心、受到威胁,或觉得自己无法与配偶平等地做出决定,您可以寻求帮助。如果您或孩子觉得不安全,您就应该迅速致电000报警。 警察的职责是确保您们安全并且在您们不安全时提供帮助。

如果您想留下并且有必要让配偶离开住所,您可以申请合适的法院命令,例如“家事法禁制令”(Family LawInjunction Order),该命令可以保护您和孩子的安全,禁止前配偶做出威胁或接近您们生活和工作的地方。

Q: 如果我从家里搬出去怎么办,我是否会失去对财产的权利?

A: 您不会因为搬离住所而自动自己对住房或其他财产份额的权利。但若可能,请在离开之前获得个案的法律建议。如果您的名字不在产权证上,您也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在家庭住房中的利益。这称为“警告”(Caveat)。对于您持有利益的物业,“警告”是向检查其产权证的人士发出的书面告诫。如果您做此安排,若有人企图登记其利益或者出售物业,您就会得到通知。

Q: 我可不可以带孩子离开家?

A: 可以。如果您感到担心,最好先考虑您和子女的安全。然而,如果您想要和子女一起搬走,而且搬家会使另一方家长难以见到子女,则您需要尽量先获得对方同意。 但如果您尝试得到另一方家长同意让您觉得害怕,而且您担心自己的安全,请在做出决定之前获得个案的法律建议。

Q: 当我离开家时,我应该带什么?

A: 建议您带上自己所有的个人法律与财务文件,如:

  • 出生证明、结婚证明及其它证明;
  • 遗嘱;
  • 护照和签证;
  • 银行存折和支票簿;
  • 银行、公积金、税务和其它财务文件;
  • 您不想留在家中的个人物品;
  • 您和孩子可能需要的物品。

Q: 分居是否会影响我的居留权?

A: 不一定,这取决与您的签证状态,分居或离婚有可能会影响您在澳洲的居留权。如果您正在考虑分居并且对自己的签证状态并不确定, 请在做出决定之前获得个案的法律建议。

Q: 如果我们复合然后又分居怎么样?

A: 如果您们作为夫妇复合不到三个月时间,然后再次分居,这不会影响离婚前所需要的12个月分居时间。这三个月必须是连续一段时间,不可以是断断续续的几段时间。如果您们作为夫妇复合的时间超过三个月,后来又决定分居,那么您们分居的时间必须达到12个月,然后才可以申请离婚。

 

中澳双证律师林汇铭专栏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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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子女移民年龄将上调至22岁 | 加拿大

加拿大联邦移民部早前对《移民及难民保护法》(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作出修改,从今年10月24日即下周二起,直系子女(Dependent Child)随父母申请移民年龄上限,从目前的19周岁上调至22周岁,及未结婚和有同居关系,意味那些有较大年纪孩子的家庭,将有机会一起拿到枫叶卡

从今年10月24日起,依亲子女随父母申请移民的年龄上限将从目前的19周岁上调至22周岁
从今年10月24日起,直系子女随父母申请移民年龄上限将从目前的19周岁上调至22周岁

新例无追溯期

2014年8月1日,联邦移民部将直系子女年龄限制从22岁以下改为19岁以下。许多19到21岁之间的青年因不符合经济类移民的申请条件,被迫与家人分离。在新规定下,许多大学生将可以跟随父母一起移民加拿大

不过,新例没有追溯期,在2014年8月1日後至2017年10月24日前提交的申请,会沿用旧制审批。

此外,若直系子女伤障或有心理疾病,需要父母在经济方面有所照顾,即使年龄高於22周岁,仍可跟随父母一同移民。

这次改革其实也是社会经济(socioeconomic)趋势的体现,因为过去几年,愈来愈多年轻成年人选择与父母居住。根据2017年8月的人口普查统计显示,自2001年至2016年,大约有35%年龄介乎20岁至34岁的年轻人愿意与父母两人中的至少一人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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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联邦移民部长胡辛(Ahmed Hussen)表示,放宽年龄限制能够让更多的家庭团聚,这对加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有所帮助,同时也提升加拿大魅力,让人们更愿意选择加拿大作为移民目的地。

来源:星岛日报

责任编辑:Zoe Chan

加拿大房产如何赠与子女

定居加拿大的华人购房者的一个普遍的问题是: 今后, 我该如何把房产转移给子女?笔者这里提供最常见的六套方案,且列出每套方案的均利弊以供参考。

>>>加拿大置业百科加拿大购房流程 |加拿大房贷流程 |加拿大房产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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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一:将自己所住房屋低价卖给子女

优点:父母通过将房屋低价出售给子女, 变相将资产转移给了子女,不用缴税。

缺点:如果该住房是父母的主要住宅,增值部分其实无需缴税,低价将住房卖给子女的同时,也将税务的负担交给了子女,就失去这个省税挣钱机会,尤其对于房产增值很大的业主,更是如此。

方案二: 父母将大房按加拿大房产市价卖出,自己换间小房,然后将多余的现金作为礼物给子女作为买房资金

优点:这种给子女的现金,也是不用缴税的。而且,比较灵活和容易量化。

缺点:必须要卖掉父母的自住房,对于希望保留自住房给子女的家庭,这个方案没有可行性。

方案三:帮孩子承担买房首付,但该首付作为给子女的无息按揭,子女卖房子时需要归还这笔首付(实际操作中,父母可不要回)

优点: 适用于子女家庭和婚姻尚不稳定的家庭。在这种方案下,子女如和配偶离婚,这笔钱是不能当作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个好处是制约子女,不让他们随便处理房屋。

缺点: 要由律师制定首付按揭的档,操作手续相对繁琐。

方案四:遗嘱继承:父母通过遗嘱将房产的实物直接留给子女

优点: 避免了在父母去世前分割财产。

缺点: 需要缴纳遗嘱验证税和清理父母的个人所得税

从理论上说,加拿大没有遗产税,也没有死亡(death)税、继承税(inheritance)等,但这并不意味着遗产就能完整继承。加拿大与遗产处理有关的税费主要有两项,一项是死者最后一次缴纳收入所得税;一项是遗嘱验证税。

当事人去世当年也要进行纳税的,会计师会对其名下的所有资产进行核对,然后按当年收入进行税务申报。对于如果积累了一定财富而又在生前又没有进行合理转移和规划的话,这最后一次纳税所付出的财产也是相当可观的。 举例说,如果某人有价值500万的财产,如果在去世那一年都被认定为收入纳税的话,轮到子女继承的话,就远远低于500万了,甚至可能只有250万。

而遗嘱验证税((probate fee, probate taxes)是指立有遗嘱的人一旦去世,其遗嘱(will)拥有法律效力处理其遗产(estate)。虽然遗嘱执行人(executor)法律上有权根据 遗嘱处理遗产,但当转移资产如投资、房产时,通常需要对遗嘱由法庭验证(court verification)。而验证是要收取费用的,通常的标准是遗产在2.5万元以上才收,每100万元收1.4万,200万元2.8 万,依次类推。这笔费用是在过世者最后一次纳税前扣除,之后才能进行所得税的申报。

方案五:通过遗嘱将房产信托,然后转移给子女

和方案四的原理相同,不同之处是有专业的信托公司来处理房产和继承事宜。

优点:对于较大总额的资产的继承,可以合理避税,是首选。最著名的案例是苹果公司创始人乔布斯生前将全部身价信托。

缺点:适用于大宗资产的继承,但对于普通家庭而言,手续太过繁琐。

方案六:父母和子女共有房产, 自然继承

许多配偶会将双方作为房屋共同所有人,一旦一方去世,房屋就会在无需遗嘱认证情况下自动转给在世一方。而在世的一方也可能将子女加在房屋共同所有人一栏,此举目的是让房子在父母都去世时无需缴纳任何遗嘱认证费而自动转给子女。

优点: 成本最低,手续最简单。

缺点: 在房产上,父母和子女承担联带责任。若父母想卖房或抵押房屋,还得经过子女同意。同时,无论父母或子女任何一方,陷入破产,离异,债务均可能引发纠纷。

(据温哥华优房产)

移民美国为孩子,最佳时机是何时?| 美国

越来越多的家庭通过投资的方式移民美国,其中很多都希望能让自己的孩子成为附属申请人,让孩子也可以在美国获得合法身份,在这之中就会涉及到许多关於孩子年龄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分析一下到底如何才能确保孩子成功获得绿卡

超龄

附属申请人的相关条件限定附属子女在获得绿卡时必须未满21周岁且未婚。由於《儿童身份保护法案》的影响,这个年龄得到了一定的宽限。公民或绿卡持有者为子女申请绿卡时,只要在子女21周岁前递交申请并且父母获得美国籍即满足条件。对於EB-5等有名额限制的移民申请人来说情况则要复杂些,需要将签证排期到达时子女的年龄减去移民局审理申请所用的时间,之後得到的年龄若小於21岁,则子女仍能作为附属受益人获得绿卡

附属申请人的相关条件限定附属子女在获得绿卡时必须未满21周岁且未婚
附属申请人的相关条件限定附属子女在获得绿卡时必须未满21周岁且未婚

继父母与继子女

继子女也可以作为附属申请人获得绿卡,但除了满足亲生子女所需的条件外,还要求其继父(母)与亲生母(父)结婚时其未满18周岁。

收养的子女

美国移民法同样允许养父母为收养的子女申请绿卡。除亲生子女所需的条件外,被收养的外籍子女在被收养时需不到16周岁,并且受养父母合法监护和共同生活的时间分别不得少於2年。另外,若收养的子女不满足孤儿的定义,养父母还需额外提交I-130表格。

(据中国新闻网)

避险避税?父母将澳房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利与弊 | 澳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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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半年来,海外人士的贷款限制对澳房市场着实有着不小的冲击。

不幸的是,汇丰银行也在约半个月前将申请“海外贷款”的VIP客户定存条件从3个月延长为6个月;新加坡银行也声明将停止向海外收入且购买布里斯班楼盘的中国大陆买家发放贷款

雪中送炭”的是,本人最近听闻中国银行有实行“留学生购房可依父母的海外收入申请贷款”的政策,这无疑是在这“海外贷款”限制大环境下的一利好消息,申请条件的关键词大概为:自住房非投资,可最多贷70%,父母还款,父母中一人与留学生必须联名购房。

本人并不精通贷款业务知识,法律专栏也不探讨此部分内容,但引发我思考的是若父母出资买澳房,到底该不该放子女的名字?或者,留学买房,到底用父母的名字还是自己的名字?相信房产界的朋友一定已经被各位家长询问过无数次了,那么此文将着重分析“父母将澳房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利与弊”。

(除非另有注明,本文讨论的“子女”多为在澳留学生或无稳定收入的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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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利? —— 为什么一些父母想把澳房登记在子女名下?
  • 规避各种税费: 将房子直接登记在子女名下,相比赠予、继承或过户等既省钱又方便,能省下不少税费,还不用担心未来澳洲是否有可能会实行遗产税。如果子女已获得绿卡,则更可以避免近半年澳洲各州相继实行的海外人士购房的附加印花税;
  • 规避家庭破产风险:有些家长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政治岗位,在经营良好时提前策划,以孩子名义购置房产,如果面临生意失败,资不抵债等风险,还能给自己保留一部分东山再起的资本,为自己和孩子都留条后路;
  • 规避FIRB申请费:如果子女已获得绿卡,则可以免交至少5000澳币的外资审查委员会的申请费;
  • 规避二手房的购房限制条件:FIRB规定,海外人士购买二手房有不少于12个月的签证要求。许多在中国工作生活的家长往往不能达到此要求,而留学在澳的子女往往有长达3年的签证,因此用子女的名字购买学区内的优质二手房无疑是一个变通的选择;
  • 担心子女的婚姻财产纠纷:因为对澳洲家庭法的不了解,许多家长误以为澳洲与中国同样实行同样的婚姻财产制度,所以为子女事先购置房产作婚前财产,以免担心之后可能发生的婚姻财产纠纷。殊不知,澳洲却实行婚姻共同财产制度,无婚前婚后财产一说;
  • 夫妻感情出现危机:夫妻之间产生矛盾时往往互不相让,谁也不愿在财产上吃亏,此时有些夫妻会共同出于对子女的爱护,从保护子女权益出发,协商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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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弊? —— 子女作产权人,可能带来的风险是什么?
  • 子女买澳房不能贷款:首先,《合同法》规定,未成年子女一般情况下不得独立签订购房合同;此外,买方若为未成年人一人,则该房屋买卖不能申请银行贷款,只能一次性付清房款;
  • 子女无法再获得首次置业补贴或印花税减免:澳洲政府有系列利好政策来支持与辅助青年人或新移民在澳洲安家置业,提供补贴与税务减免。如果父母在子女留学时,便与其联名购房,那么子女今后将无法获得再首次置业优惠;
  • 同居视为配偶,对方有权利申请分财产: 你或许不知道自己的孩子在澳洲有多会撩汉/妹,你或许也不知道他们已经同居,但在澳洲,同居一样是法律保护的合法行为,同居一年以上的事实婚姻伴侣享有与婚姻制度下夫妻的同等权益;
  • 留学生报税问题:若该房产为投资房,那么租金收入需要作为留学生在澳洲的收入用来报税,当年收入超过18,200澳币以上的部分则需要按规定缴税;此外,将来女子毕业留在澳洲工作的话,未来此房产的租金更要作为收入来缴税;
  • 父母无权处置房产:子女若作为唯一产权人,父母便不能随意出售、抵押子女名下的房产。若为未成年人,父母必须保证出售房产是为了未成年人利益的保证书,且出售房产所得款项应全部用于抚养未成年人。否则,子女可提出异议,认为父母侵犯其合法权益,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 父母离婚时易出纠纷:如果夫妻离婚,以子女名义购置的房产归属往往会引起法律纠纷。如果房产不作为共同财产来分割,那么该房产应属承担抚养孩子义务的一方与孩子共同居住,可能会由此引发抚养权争夺局面;
  • 父母想再收回房屋困难,且无法控制子女成年后擅自处分房产:一句话,多少留学生倒在赌城和美人的石榴裙下?并且,如果子女成年后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想收回房屋将会有很大的法律障碍。更需要注意,因为在澳长期生活的子女可能与你的传统观念与生活习惯是有很大不同的,实践中已有在澳子女成年后将房屋出卖,不让其父母探访或移民同住的情况发生。
  1. 如果现在一定要登记孩子的名字,那么我该怎么做?

依以上分析,各个家庭的情况各有不同,难评判利与弊,最好与最坏。一般来说,若父母购买澳房时,要求一定要加孩子的名字,可考虑以下方式:

1) 共同共有 – Joint Tenancy:联名购房时的一般原则。

  • “不分你我”:所有购房者共同拥有该房产,即房屋风险、权利和收益由所有联名者共同享有和分担;
  • “生还原则”(Principle of Survivorship):共同共有在遗产方面可以省掉许多麻烦,也少了很多法律的手续。如果其中一方过世,则其名下原有的权益便自动归其余还在生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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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按份共有 – Tenancy in Common

  • “比例分你我”:与上述共同共有不同的是,购房者可以按照份数比例自由分配每位购房者名下对该物业的所有权;
  • “自由分配”:联名者一方可以不需要获得其他共享权益业主同意的情况下,较为自由的将属于自己名下的利益自由转售或送赠给他人;
  • “出资不同”的首选:如果在最初购买这个房子的时候,双方所支付的首付是不一样的话,那么这种产权结构也是比较合适的。因为这种产权结构可以接受不同比例的拥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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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果现在没有登记子女的名字,那么未来怎么把房产留给子女最划算?

1) 在中国:根据中国《物权法》、《继承法》以及相关法律解释与税务制度,一般情况下,在继承、赠与和买卖三种方式中,购买房产后满2年再转卖给子女是将房产留给子女较为划算的方式:

  • 如果该房产为父母唯一住房,且已满五年,那么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都会减免,只需缴纳房屋总额1%的契税。
  • 相比继承和赠与,子女向父母购买该房产再出售时,只需再缴出售价1%的契税和1%的个税。而通过继承、赠与获得的房产在转让时要交差价20%的个税。
  • 以一朋友父母在温州的房子为例,假设他现在以500万人民币的市值向父母通过购买的方式获得,若3年之后他再以700万人民币出售该房产时,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的税务分别为:
(此表格来源于金装律师诉讼保全中心,非本人原创)
(此表格来源于金装律师诉讼保全中心,非本人原创)

2) 在澳洲

  • 读者思考题:何种方式将澳房留给子女最划算?
  • 可将答案留言至本人微信(lin61230),有理有据者即可获30分钟免费中澳两国法律咨询。

注:

  • 澳大利亚各州均有相应立法权,因此各州间的法律均有不同,以上文字内容可作参考方向,但非个案的专业法律建议;
  • 本文前言内容不构成贷款建议,请依个人情况与银行或贷款经理确定申请方案;
  • 本文涉及部分贷款业务知识,特此感谢NAB银行贷款经理Kevin 提供参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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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随父母申移民 年龄上限放宽至22岁以下 | 加拿大

根据加拿大官方网站显示,联邦移民部正式放宽子女随父母亲申请移民的年龄,由目前的19岁以下,提高到22岁以下,将自5月3日起生效实施。有律师指,这意味那些有年龄较大孩子的家庭将有机会一起拿到枫叶卡,这对占移民多数的华裔小区是一大好消息。

加拿大枢密院办公室(Privy Council Office)的公告显示,为加强家庭团聚,使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能够将年龄在19至21岁之间的成年子女带到加拿大,加拿大《移民及难民保护法》(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IRPA)已做出修改,规定22岁以下子女将可以作为依亲子女(Dependent Child)随父母一同申请移民。

此外,过渡性条款也规定,如果在2014年7月31日或之前曾提出申请,而申请案目前仍在进行中,提交申请子女的年龄仍在19至21岁之间,仍可能随父母一同申请移民。

移民律师赞好

2014年8月1日起,移民部在审批移民时对随行子女年龄的限制改为19岁以下,取代了之前的22岁以下。然而,许多19到21岁之间的青年并不符合经济类移民的申请条件,这让他们被迫与家人分离。联邦移民部此次放宽年龄定义,将令许多大学生将能够跟随一起移民加拿大。

大温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接受记者访问时称,这是一个好消息,联邦自由党政府兑现大选承诺,放宽子女随父母亲申请移民的年龄。

他说:“放宽规定后,包括父母团聚、技术移民、甚至卑诗省提名(PNP)商业移民申请人在移民时,都可以同为19至21岁之间成年子女申请移民,相信这对占移民多数的华裔小区是一大好消息。”

相关资讯:加拿大废除“配偶担保移民须共同生活两年”规定

 (据加拿大《星岛日报》)

澳洲 | 房价太高 财政官员也成“父母银行”

财政部秘书长弗雷泽表示自己也成为“父母银行”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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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布里斯班时报》报道,眼下澳洲房价一升再升,不少年轻一代买房成为难题,转而求助父母。财政部秘书长弗雷泽(John Fraser)表示,房价过高或危及父母一代养老金。

这位财政部官员近日称,自己不得不资助儿子买房,他担忧澳洲父母的养老金或难以保全。弗雷泽在参议院评估委员会听证会上表示:“父母银行(Bank of Mum and Dad)变成了一种担忧。”

“我跟很多跟我同年纪的父母谈过话,父母银行变得越来越普遍。这对养老金造成了一定的冲击,比如这笔钱的去向;它还会影响人们存钱养老的原因,他们存钱的目的变成了资助子女的住房。这还不仅仅包括买房,连租房也算在内。”

费雷泽表示,不只是作为专业从业人员踏入房市的年轻人有此倾向,特别指出低收入年轻人群向父母要钱买房的情况。

据CoreLogic最新房市数据,悉尼独立住宅的价格已在过去一年上涨了11%,墨尔本9%;两地公寓价格也分别涨了13%及9%。而按五年跨度算,两市价格涨幅已分别达到60%及27%。

当被问及房价飞涨原因及如何采取措施时,弗雷泽回应,已有四名财政部职员全力投入工作。

房价高企的部分原因在于限制土地供应的规划条规,此外,越来越多的富裕买家对房子的竞价也把房价炒得越来越高。

他指出:“其中一个主要的因素在于房子的财产性质。我们得到这样一个循环:高房价,高财产价值,如此一来,民众对再多负债也不会感到不自在。”

弗雷泽提醒,买家在举债买房前得慎重考虑自己的收入够不够应付债务,或者失业后的应对措施。

这位前伦敦商业银行家表示,房价过高已成全球问题,眼下的住房状况完全让人开心不起来。

(据澳洲新快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