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海外各国房市头条 当地视角让您更懂市场(9月23日)

本周海外各国房市头条 当地视角让您更懂市场(9月23日)

 

英国《金融时报》:谷底反弹交易活跃 投资者需警惕欧元区房地产风险fiancial

欧元区的房地产市场历经多年的低迷,已经走出谷底,并有可能进一步上升。西班牙、葡萄牙和意大利最近几年已经吸引了大量的资本流入,支持其房地产行业崛起。可是新研究表明,因为一心寻求高收益资产,热情过度的投资者低估了欧元区周边地区的房地产市场风险,包括营商环境、竞争水平、市场透明度、腐败程度和更广泛的经济状况。【阅读原文】

 

Propertywire房地产杂志:中国香港高端房产价格雄霸全球 超伦敦、巴黎50%UK-PROPERTYWIRE

第一太平戴维斯的新研究发现,中国香港高端物业之贵称霸全球,一个位于黄金地段的转手公寓,典型的价格是450万美元,分别超出伦敦和巴黎同类型房产45%和55%。在其他顶级国际城市中,新加坡高端物业的均价是230万美元,纽约210万美元,迪拜190万美元;米兰、悉尼、威尼斯和洛杉矶则可以找到性价比高的房产。【阅读原文】

 

海外房产新闻网站OPP. Today:美国房地产投资移民”两手抓” 居外、外联携手促进EB-5移民项目

中国领先的房地产平台居外网与顶级移民咨询机构外联出国顾问集团达成合作关系,共同促进美国EB-5投资移民签证项目。EB-5项目以“就业为基础”的美国联邦移民项目,外国人可以获得永久绿卡,只要他们在获得批准的项目中投资了至少50万美元,并证明这项投资在两年内创造至少10个就业岗位。这两家公司将独家合作营销数项获批准参与EB-5项目的地产开发项目。【阅读原文】

 

《澳大利亚时报》:澳洲房产投资贷款急剎車 你要如何突围?au

最近澳元的快速贬值鼓励外国投资者加入购房者的队列,称澳大利亚为财富的避风港。然而,为了避开房地产价格不断上升的影响,澳大利亚政府通过了针对银行房地产投资贷款的新规。除了增加投资贷款利率,银行针对房产投资贷款申请人也制定了更严格的规定。在当前的市场情况下,寻求专业的咨询可以节省你大量的时间和金钱。【阅读原文】

 

 

 

美国EB-5面临终结 屹今最详尽的数据报告出炉!

9月17日,BPC(the Bipartisan Policy Center),一家位于华盛顿,专注于就国家性议题提供两党共识的非盈利组织,组织了一场就EB-5投资移民计划的专题讨论会,同时发布了名为:EB-5 Program: Successes, Challenges, and Opportunities for States and Localities(EB-5计划:对于州及地方的成功、挑战和机遇)的报告。

美国EB-5区域中心计划还有数天就要到期之际,BPC这样的组织能加强游说显得颇为重要。EB5Sir带各位通过BPC报告中的数字和图表,看看EB-5计划对于美国的贡献。

该报告中,就签证和EB-5统计的一些基础数据,对于我们更为全面了解EB-5计划,还是比较有意义的。(有需要该报告原文的朋友,可以公众号留言索取。)

图一:美国年度67.5万张签证的分配情况(71%移民由家庭申请赞助) 表一:职业类移民签证年均占比(EB-5仅占职业移民的4%,所有移民签证的0.6%) 图二:EB-5签证年度发放数据 表二:EB-5审批数据 图三:区域中心统计数据 图四:EB-5签证年度发放数据(区域中心与直投项目的对比) 图五:EB-5签证中TEA和非TEA的百分比 图六:EB-5签证中主申请人与家人的比例 图七:EB-5签证中国人获批比例 图八:EB-5投资额对比图(3种评估方式) 图九:投资与就业创造图 表三:EB-5投资所带动的经济影响 表四:由政府直接出资设立的区域中心

 

EB5Sir专栏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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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投资移民EB-5持续升温 “千人项目”出现

9月30日是美国投资移民EB-5区域中心临时法案到期的时间,在此之前,美国投资移民EB-5是50万美元,在此之后,美国投资移民或涨价至80万美元。

美国投资移民EB-5持续升温

9月30日是美国投资移民EB-5区域中心临时法案到期的时间,在此之前,美国投资移民EB-5是50万美元,在此之后,美国投资移民或涨价至80万美元。眼下,许多移民公司和申请人都在为最后两个月时间准备“冲刺”。

在距离“9·30”最后的两个月里,要不要“冲刺”?这得一分为二来看:对于已经考虑成熟的申请人,建议尽快申请。因为“9·30”之后,面临两个变数,一是涨 价,从50万美元涨为80元美元;二是变难,在做申请文件时,资金越大,解释难度越大,出去的难度也越大。对于还在犹豫的申请人,也不应着急,从目前来看,美国投资移民EB-5在9月30日之后,还是会开放的,只是需要更高的成本,更多的精力,更长的申请时间。任何一个国家的移民政策都会经历“容易—— 变难——趋紧或关闭”,越往后越难走。

美国移民涨价大势所趋,在这个关键的时刻,应该更加冷静的分析对比,找出项目的安全度和持续性,还要考虑到目前 EB-5已经倒退排期近两年的时间。不应该跟风“冲刺9·30”。不抢EB-5,也可以关注EB-1C。选择EB-1C项目移民美 国,投资成本更低,且没有排期,无需资金来源解释,项目监管到位,可以全程了解项目运营管理情况,5年全额返还投资资金。

今年以来,美国投资移民EB-5持续升温,项目越来越多,甚至出现千人项目。移民公司的项目从早期的十几个名 额,到100多个名额,再到现在的五六百个名额,越有实力的移民公司,越有机会跟大开发商合作,拿到大项目来做,目前该公司旗下的一个移民项目,第一期达 到1300个投资人,第二期也是1300个投资人。据了解,类似这样的千人项目,在国内EB-5界,为数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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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同样可以申请美国EB-5投资移民

如今,越来越多的中国大陆留学生在筹划通过EB-5的方式申请绿卡。加之今年H-1B名额很快告罄,更使许多即使找到工作也因为没有H-1B名额而不能就职的留学生萌生申请EB-5的想法。 

EB-5投资移民根据目前的移民法规定,投资人投资50万或100万美元,创造10个全职就业机会,首期申请和获得有条件绿卡,之后两年,申请取消条件。 

留学生通过EB-5申请绿卡在时间方面的要求比较高,因为如果留学生已经在美国持F-1身份,许多EB-5申请人需要在自己毕业前或OPT到期前,顺利获得EB-5有条件绿卡批准并递交I-485调整身份申请,以获得依附在I-485申请上的工作许可证,并持此工作许可证在美国工作,以此来避免没有H-1B名额之苦。 

有这样一个申请案例,申请人李小姐,现在美国就读大学,父母在国内经营一家企业,积累了一定的资产,其父母决定为其办理美国投资移民。由于该客户已年满21周岁,无法作为依亲子女与父母一同申请。而且父母虽然经营企业,但现有的流动资金不足;其父母本人在国内生意非常繁忙,无暇去美国居住。 

因为美国移民的主申请人并没有被要求拥有经商或管理经验,移民律师认为,按照该家庭现有状况,可以考虑以孩子作为移民的主申请人,而父母则申请亲属移民。如此一来,既可以解决孩子学习及学习及工作的问题,又可以让父母继续在国内经营事业。至于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因为美国移民对于投资资金的来源要求比较宽泛,赠与、继承、中奖、贷款都是可以的。父母可以从公司提前预支分红,赠与给孩子作为投资资金。 

申请结果:该客户于2009年11月成功获得移民签证并于同月获得绿卡。 

另外一方面,如果留学生在美国之外的地方,则需争取赶在今年8月底美国各大学开学之前获得移民签证,以便以绿卡身份入境按时到美国入学。这部分留学生中,除了在中国的高中毕业生、大学毕业生外,还有一些以前到澳大利亚或其他国家留学的青年学生,现在希望转到美国继续高等教育。由于时间问题对于留学生EB-5申请人非常重要,所以,需要根据美国移民程序认真计算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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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EB-5投资移民申请成功案例简析

EB-5投资移民是指具有一定资产,并具有一定程度的工商业经营或管理经验的人士,以投资的方式取得美国永久居留权。申请人可以投资于美国政府批准的投资基金或合适的商业项目。该类申请人必须愿意将资金投资于该国家,以促进美国的国家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及丰富文化生活。 

申请人之一张先生,现为某公司经理,多年以来积累了相当数额的资金,并于2003年开始投入股票市场。该申请人虽为公司经理,个人收入也比较可观,但是缺乏工资性收入积累的相关证据。而且该申请人的其他资产相对有限,可供选择的范围比较小。 

移民律师与客户详细商谈后,认为虽然其资产不多,但是多年股票市场累积的资金足以满足美国投资移民50万美元的投资要求,且相关的股票交易记录完整清晰,是适合作为申请材料的。而美国对于投资款来源要求相对比较宽松,任何形式的收入包括赠予,贷款,工资收入都可以作为投资款来源。 

申请结果:张先生于2009年5月递交移民申请,2010年2月11日获得批准,同年10月获得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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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美国移民投资EB-5项目的注意事项

虽然美国移民投资EB-5项目成立时间较长,移民政策稳定,已经成为中国移民熟知的移民项目,但是一些美国移民投资EB-5项目的注意事项需要移民申请人熟知,为了能够提高美国移民投资EB-5项目的成功率,移民申请人不仅要将移民资料整理完善,还要随时关注美国移民局动态信息,下面为大家介绍美国移民投资EB-5项目的注意事项。。

美国移民投资EB-5项目的注意事项——政策形势

目前美国国家经济并不景气,失业率较大,为了提高美国的经济发展,会继续开放美国移民投资EB-5项目的标准,吸纳更多的移民申请人。虽然大政策如此,但是移民申请人应该随时关注美国移民投资EB-5项目的政策形势,为了提高国际资本的投资力度,美国移民局可能会提高投资标准,并且对就业数额提出更严要求。

美国移民投资EB-5项目的注意事项——审核力度

随着申请美国移民投资EB-5项目的申请人增加,越来越多的美国商业项目中,都有美国移民投资EB-5项目注资,但是由于一些商业项目的注资过多,该项目无法符合制造就业岗位标准,而且资金来源复杂,最终容易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形成烂尾。为了提高美国移民投资EB-5项目的成功率,美国移民局会加大审核力度,严格项目审批制度。

美国移民投资EB-5项目的注意事项——投资项目

在美国移民投资EB-5项目中,选择合适的投资项目是最为重点的内容,移民申请人如果选择合适的投资项目将能够顺利完成移民申请,并且提高移民速度,因此投资项目的选择与确定不是随意挑选的,一定要考察投资方的资格以及投资资金的组成,保证投资项目符合美国移民局要求。

美国移民投资EB-5项目的注意事项——人员组成

单独的移民申请人无法与投资项目签订风险协议,投资资金不会有实物担保或者资金担保,风险系数较大。但是几个移民申请人共同成立基金公司,或者以投资者身份加入一家成熟的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与企业进行合作,规定风险承担与具体义务标准,可大大降低投资风险。

以上是专家为您详细介绍的美国移民投资EB-5项目的注意事项,掌握这几点注意事项不仅能够帮助移民申请人更快的完成移民申请,提高移民成功率,还能够帮助移民申请人掌握投资风险,降低投资后的承担责任。选择一家好的移民公司办理美国移民投资EB-5项目还能够使申请人避开风险较大的商业项目,顺利登陆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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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EB-5投资移民项目中的“政府因素”

当前美国EB-5投资移民市场越来越热,各种EB-5投资移民项目也如同雨后春笋一般纷纷涌现。越来越多的各类国内移民中介也纷纷将目光对准了美国EB-5投资移民市场。为了迎合国人对”权力”和”政府”的迷信,许多移民中介和一些投资移民区域中心纷纷打起了政府牌,将自己的EB-5投资移民项目包装成所谓的 “政府项目”或者或多或少与美国政府有关的项目,甚至吹嘘成项目有”政府担保”,来获取投资人的信任。

纵观过去和现在的EB-5投资移民项目,那些”政府项目””政府因素”或”政府担保”现在市场上可能体现出以下几种形式:

1. 项目的开发资金获得政府财政补贴。

有些项目由于项目的设计符合相关政府法律的规定,如环境保护等,可以依法从政府财政得到一定的补贴。事实上任何私人公司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依法获得,项目并无任何政府背景。

2. 项目获得政府部门的初期投资。

有些地方政府为吸引开发商在该地区开发EB-5投资项目答应或者实际投资为EB-5投资移民项目开展一些基础建设,如铺设地下管道等。等项目建成,土地增值,经济旅游发展之后,政府可以在税收方面得到好处。然而,政府部门的初期投资不表示该投资项目就是政府部门的项目。

3. 项目获得政府贷款。

由于美国经济状况不佳,联邦和其他各级政府都出台了一系列的经济刺激措施,其中也包括一部分的刺激贷款。只要是符合条件的投资项目都可能获得此类贷款,项目并不需要有任何政府背景。而且在这类项目中,由于政府的贷款必须优先偿还,一旦商业风险发生,EB-5投资人会处于十分不利的境地。

4. 项目经政府批准可以发行债券。

这类项目也是由于符合相关法律的要求,经政府同意,可以就项目本身发行企业债,由项目资产进行偿还。同理为了债券的顺利发行,需要债券持有人获得优先偿还的顺序,一旦项目面临风险,EB-5投资人的资金偿还很成问题。

5. 项目由政府牵头。

有少数的EB-5投资项目是由当地政府牵头组织的,通常是由EB-5投资人投资于一个贷款项目公司,然后由项目公司出面将投资资金集合起来借贷给当地的困难企业或其他需要资金的项目。等于是低息贷款给融资困难的当地企业。其中政府只起到牵头作用,不会提供任何担保,借款方是那些当地需要资金的企业,以后由企业自行还款。这类项目政府不承担任何风险,只起到撮合作用,这样的项目虽然有政府出面,实际上风险很大,因为能否还款取决于实际用款企业的未来经营状况。投资者需要十分谨慎。

6. 项目推介会有政府官员参与。

目前许多在中国的项目推介会都有政府官员的参与,包括现任的或前任的官员,甚至有的是因为丑闻缠身已经下台的。这些官员参与项目推介有些是为了促进当地经济,吸引投资,还有的是纯为私人利益,是前来中国走秀的。但是不管项目有多少官员参与,都不能说明政府对这个项目进行了背书,会对项目的失败承担任何责任。这点美国和中国的国情完全不同,一切都要按照法律或合同条文的约定,政府和私人企业泾渭分明,大家都要按规定办事。

7. 项目投资于政府基建项目的债券。

最近有一个很具有迷惑性的所谓的”政府项目”。这个项目是由EB-5资金成立一个投资项目公司,然后由项目公司购买某个州政府的基建工程债券。实际上这是个合资购买债券的准金融投资项目,但是在项目宣传时就成了州政府的基建工程项目。这是明显的偷换概念,EB-5项目本身是个集合资金投资债券的金融项目,这些债券募集的资金和其他渠道募集的资金一起是用于政府的基建工程项目,但是并不是说这个基建项目就是EB-5投资项目。

8. 政府拥有的投资移民区域中心。

按照美国移民法,政府机构也可以申请设立投资移民区域中心,而且事实上有好几家投资移民区域中心或多或少挂在一级政府的每个部门之下。但是,这些区域中心下属投资项目可能是私人开发经营管理的,或者是区域中心批准书上的政府机构承包给私人的。同样,如果投资项目出现问题,区域中心批准书上的政府机构不会为不成功的投资项目的承担经济责任的。

总之,也是事实上,没有一个EB-5投资项目是政府项目,即由美国任何一级政府发起,参与实施并向外籍投资人承担责任的项目;还一个事实是,也没有一个EB-5投资移民项目是真正意义上由政府进行经济担保的。和美国任何一级政府或其官员”沾边”的EB-5投资移民项目都不能从根本上降低或豁免EB-5投资移民所承担的投资风险。所以EB-5投资人需要正视中美两国的国情差异,并在选择项目时不要迷信所谓的和政府沾边的投资项目。可能不同于一些政府,美国政府不会为任何一个EB-5投资移民项目的失败买单的,也没有钱来买单的。如果EB-5投资人只相信有政府”参与”的投资移民项目,建议仔细看看政府机构到底是如何参与的和如何承担项目风险的,口说无凭,须看生效的法律文件。如果减少投资风险是投资移民的首要考虑,投资人需要认真考察项目本身的商业风险,包括项目性质,市场前景,经营模式,资金构成,退出机制或途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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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中国公民投资美国EB-5移民的就业机会

美国EB-5移民:就业机会如何算。今年2月,移民局发表公开信答复部分EB-5区域中心在关于其项目中“租户就业”的计算方法提出的疑问,声明会依据其认可的经济学计算模式承认其所创造的新增就业机会,此举释放出明确的信号:美国移民局对EB-5审核的标准将越来越严格。实际的影响到底有多大呢?

近年来市场火爆的EB-5投资移民项目中,“就业机会”的足量创造是申请人最终成功获得绿卡的必要条件。移民专家表示,美国移民局关于EB-5项目就业计算一直以来就是以新增就业机会来认定的,没有新的变化。其认可的计算公式RIMS II(工作生成模型,原理是从直接工作机会利用参数推导出间接工作机会)与美国国家经济分析局(简称BEA)开发的“就业系数”计算方法如出一辙。

以苹果公司为例,就业机会如何算?

苹果公司作为全球最具价值的企业,与传统企业通常雇佣较多职员的情况有所不同,一直以来在创造就业方面受到外界很多质疑。下面我们以苹果公司的就业机会创造为例,向申请人解释EB-5投资移民项目中的就业机会是如何创造出来的。

近日,苹果公司在其网站发布它在美国本土创造大量就业机会的研究报告,正是采用了BEA的“就业系数”公式。根据BEA的“就业系数”计算公式,基于公司2011年在研发、产品和服务等方面的直接投入成本,并去除掉一些非直接关联就业岗位后,得出了以下就业数据。

该报告显示,苹果在开发经营iPad、iPhone等产品的同时,2011年在美国本土创造了总计为51.4万个直接和间接就业岗位,其中直接雇佣数4.7万个。其中位处肯塔基、纽约以及得克萨斯的外包服务商,就已经产生了直接为苹果服务的25.7万个就业机会,而为iPhone、iPad提供应用软件的苹果应用商店,仅在美国国内也创造了约21万个在线工作机会。而其他直接为苹果服务的如快递、运输等间接就业数据还未包括在内。

 移民局不认可“租户就业”

移民专家指出,如果投资人的EB-5资金在绿卡条件解除前一直处于正常运营之中,其根据RIMS II得出的直接和间接就业机会创造是得到认可的,市场大可不必为此担心。移民局的上述这个声明,实质是澄清了有关部分EB-5项目中出现的租户只是将原有的雇员从其他地方转移过来、并未创造新的就业机会,这种“租户转移就业”的间接就业数据,移民局是不认可的。

今年严查办公楼医院项目

由于投资移民美国申请人越来越多,整个美国移民局面临非常大的压力,今年2月17日,美国移民局向所有的区域中心发表了公开信,该公开信释放出明确的信号,美国移民局将对EB-5审核的标准越来越严格。

今年美国移民局会重点调查如办公大楼项目、医院项目、大型购物中心等项目,并将对这些项目创造的就业机会进行严格审核,原来移民局对商业广场、商业中心包括办公大楼就业方式的计算通常是以租约的方式计算,而只要是租出去就算投资项目产生的就业机会。但是,从今年开始,这样的就业机会计算将不再有效。

申请人选择项目四大要点

建议申请人选项目时要考虑以下情况:一是项目在移民局批准的就业岗位通常要越高越好,通常超过40%比较安全;二是不管是借贷模式还是投资模式,关键要看项目的退出机制是怎样,若能结合这两种模式的项目更好;三是政府投资资金越高越好;四是整个EB-5的投资资金最好不超过总投资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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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直接投资移民(非区域中心投资移民)介绍

目前美国投资移民正在全球尤其是在中国的富裕家庭掀起一阵热潮。除了大家耳熟能详的50万美元的区域中心投资移民试点项目外,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关注直接投资移民,也有叫”独立投资移民”,”自主投资移民”, “投资人自己管理的投资项目投资移民”或称”非区域中心投资移民”。为方便起见,我们这里沿用”直接投资移民”。简言之,就是外籍投资移民人不通过投资区域中心试点项目而由投资人自己在美国投资并创造就业来获得绿卡的移民方式。

一、直接投资移民的条件

1. 一次性投资50万或100万美元。

就投资数额而言,直接投资移民与区域中心项目一样,可以是50万美元,也可以是100万美元。决定投资移民金额大小的条件是投资项目是否在TEA里面。所谓的TEA即目标就业区域是指一个失业率大于联邦平均水平150%的地区,或者是非城市的乡村地区。受投资机会或者商业条件的限制,直接投资移民很难恰好将自己的投资项目选定在TEA内。而许多区域中心项目走的是州政府指定TEA的途径,这在直接投资移民的情况下不太可行。到头来,直接投资移民项目通常都是投资100万美元。

2. 需要创造10个新的全职工作机会。

与区域中心项目就业计算可以包括按照经济模型计算出来的间接创造的工作机会不同,每份直接投资都必须创造10个新的直接的全职工作机会。所谓直接是指点人头,实打实的。全职是指是每周工作35个小时以上的工作岗位。而且员工的身份必须是美国绿卡或公民,也包括其他持有合法工作许可的外国人,如难民,政治避难者等,但是不包括投资者本人及其配偶和子女,也不包括H-1B签证持有人等持有非移民签证的外国人。同时这些职位都必须是经由移民投资人的投资而新产生的,例如投资人不能收购一个现存的企业的业务和资产,但是不包括它的员工,然后再把原来的员工返聘回来,因为这些职位原本就存在,美国并没有因为投资人的投资新增10个就业。在创造10个工作机会这方面,直接投资途径没有任何捷径可走。

3. 必须投资在一个”新企业”。

对于直接投资移民来讲,投资人可以在美国新设企业,或者与既存的企业合资,再或者收购既存的企业,但是无论是那种方式,投资人的目标企业都必须是一家”新企业”,所谓新是指该企业是必须在1990年11月29日以后成立的,或者如果一家企业是在1990年11月29以前成立的,则投资人必须:(1)收购这家企业并重组,使得其变成一家新企业,或者(2)通过投资,使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或者雇员人数达到原来水平的140%以上。

4. 投资资金必须是个人财产并能说明合法来源。

投资移民的资金必须是投资人的个人财产,投资人不能将公司的资金用于投资移民,即使这家公司是由投资人100%拥有的。此外。投资人还需要说明投资资金的合法来源。合法的资金来源有多种渠道,包括公司利润,工资收入,投资收益,出售房产,他人赠与,继承或者是借贷等。投资人需要在律师的帮助下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最佳途径,证明自己投资资金的合法来源。

5. 必须是”风险”投资。

美国投资移民还必须是风险投资,即是承担正常商业投资风险的投资。投资人在投资过程中必须自行承担商业风险,不得有任何特殊的交易和安排来保证自己的投资实际不会承担风险。任何有类似效力的安排或协议都会导致投资人的绿卡最终无法实现。

二、直接投资移民的优点与缺陷

因为直接投资移民是投资人自己经营管理自己的投资项目,所以直接投资移民的优点就是投资人自己掌控项目的一切经营管理活动包括投资资金的使用情况。这是这种投资方式的主要优点。有一部分投资人对直接投资移民感兴趣,主要是因为区域中心的投资移民需要把钱交给项目方去管理,而许多来自中国的投资人由于中美两国国情和文 化不同,往往不习惯把钱交给人家管理,只有钱在自己手上才放心。 这种心情可以理解。其实,直接投资移民有它的缺陷(风险)。

首先,直接投资的投资额高。直接投资的企业所处的地理位置决定投资人必须投资的数额。在发达兴旺地区,直接投资的投资款必须是100万美元。如果在不发达不兴旺地区,直接投资的投资款可以降低到50万美元,但是生意又不好做。

其次,直接投资的企业的运行费用高。直接投资移民在拿到永久绿卡之前必须聘用10个全职员工(不包括自己和家人)。就业计算上不能享有区域中心项目的优惠(可计算间接就业)。这样,投资人投资50万在美国办理直接投资移民,必须考虑这笔投资款能否支付10名美国员工的几年的薪水福利,如果不够,自己还有没有经济能力继续往投资企业上增加投资。所以直接投资移民在投资成本和商业经营成本上通常要高与区域中心的投资移民项目。

第三,直接投资必须考虑将来的资金增加,而且追加投资必须由投资人本人投入。如果直接投资项目因任何原因发生变化,例如当时对投资项目的计划预测不周,或因为美国的经济市场形势发生变化,或对美国法律、市场的不了解以及对雇佣10人难度的低估,必然需要更多的投资来维持投资企业。否则会导致许多直接投资移民项目等不到绿卡转正就已经中途失败或者需要投资人持续追加投资来维持10个就业。直接投资这种情况下,投资区域中心项目就显出优势,只要一次性投50万美元,投资人不需要追加投资。

第四,直接投资移民并不适用所有的外籍投资人。直接投资要求外籍投资人自己亲自经营管理这个投资企业。而很多外籍投资人不具备在美国自己亲自经营管理投资企业的条件。 例如,受语言和文化限制,投资人无法在美国开展必要的业务往来,包括和员工沟通;又如,外籍投资人没有时间在美国亲自经营管理投资企业,等。

第五,事实上直接投资移民的失败率高。移民局有关投资移民未能成功地获得永久绿卡的过去数据表明,很多失败的投资企业是投资人直接投资最后无力承受在美国经营管理企业的财务负担或精神负担,而无法满足移民法规定的要求。有的直接投资人中途被迫放弃投资项目,不仅没有拿到永久绿卡,也没有收回投资款项(真正的血本无归!)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说,直接投资的风险甚至要大于区域中心的投资移民。

三、投资移民律师的建议

外籍投资人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理性选择投资移民的方式。那么究竟那些投资人比较适合做直接投资移民呢?下面三种外籍投资人:

1. 投资人有决心有信心并有足够的财政能力在美国经营管理新企业。不管整个投资移民过程需要多长时间和多少资金,外籍投资人拖得起时间,拿得出更多的资金来维持新企业的运转(支付所有开支包括10名全职员工的工资等)。如果投资人虽然缺乏经验或者项目本来规模不足,但是投资人有实力将项目提升到符合投资移民的要求,而且有实力承担整个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亏损,并有能力追加投资维持10个就业直到拿到正式绿卡的,这样的投资人也是符合做直接投资移民的要求的。

2. 投资人在美国有一定的商业经验,本来在美国就有比较大的投资项目和计划(投资额超过100万美元),而且该投资项目本来也需要雇佣10个工人的,那么建议投资人可以考虑通过直接投资移民申请美国绿卡。

3. 投资人虽然在美国没有商业经验,但是可以找到可信赖的美国合作伙伴一起投资项目,而且项目也符合上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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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投资移民区域中心的选择

选择EB-5的项目从选择区域中心开始,区域中心是指一个特有的申请美国投资移民的特许执照,持有这个特许执照的美国公司有资格按照EB-5的相关条例,让投资移民申请人的投资所创造的直接和间接的就业工作满足美国移民局的要求,从而为申请人获得美国绿卡。选择区域中心,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官方法律手续是否齐备:目前,市场上不乏浑水摸鱼的机构和个人,围绕EB-5的要求自行设计商业计划,打着各式各样的旗号迷惑申请人。孰不知,有些项目并不在区域中心的范围之内,也不属于投资移民要求的范畴,申请人若选择并掏钱,所谓的项目方很快就溜之大吉,不知所踪。针对此类骗术,上级主管部门虽有意识进行管理,奈何骗子隐蔽工作到家,待到发现骗子骗术,申请人的损失已经酿成。这些前车之鉴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所以,申请人在选择项目之前一定要考察该项目是否属于区域中心,该区域中心是否依照官方要求设立。

2、区域中心相对“偏僻”:在临时绿卡转永久绿卡的过程中,决定性因素之一即解决的就业人数。而关乎就业人数的核心要素则为目标就业地区(TEA)。目标就业区是依据地理区域或行政区划所建立的区域。该区域应位于城市或人口超过两万人、失业率为全国平均水平150%以上的市镇内。各州内的目标就业区由州长指定(哥伦比亚特区内由市长指定)。区域中心通常包含一个或多个目标就业区。举例来说,某一区域中心包括一个大型城市。人口普查记录显示该城市人口持续减少,当地的失业率持续偏高,则该城市可被指定成为目标就业区。

所以根据美国投资移民政策要求,区域中心应相对“偏僻”以适应失业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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