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内地政府推出「三条红线」,发展商资金紧绌,烂尾楼的出现自然并不是甚么新鲜事。上月笔者也曾撰文谈及此问题,但涉及的城市大多数在湖南、湖北、江西等等中西部城市,而本月初还有KOL在YouTube频道讲大湾区并没有栏尾楼的出现。
言犹在耳上周一班香港苦主向特首求助,他们是在2017年购入了一个位于横琴口岸上盖的楼盘。
笔者还记得当年开盘非常震撼,由于物业位置优越,紧贴横琴口岸及结合交通枢纽,加上外型设计时尚,即使呎价高达港币6000元以上,销售成绩也非常理想。
在电视上看到影片,也见到外墙已经大致完成,确实是一个标志性项目,对其要烂尾收场,笔者也感到震惊及可惜。
以往在港人最热衷置业的珠海及中山,间中也有小型烂尾个案,但大都是小型开发商或商舖㓥场。
物业去货难,开发商多数利用高回报包租等手段,吸引经验少的投资者上钓,真真正正的烂尾楼事件,已经是很久之前的历史了。
其中最重要的改变是开发商要预售楼花,必须获得「五证二书」等不同部门批文,证明已具备开工的条件,而且出售楼花获得的款项,必须存入指定户口受到监管,确保发展商不能胡乱挪用楼款于其他用途。
今次这大型项目,根据报导有齐相关文件,而且销售成绩非常理想,理论上应该没有资金断裂的问题。
除了烂尾,货不对办也是另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这个项目的用途是商业用途,产权也只有40年,跟一般70年产权的住宅有显著分别。
但开发商却包装成为「公寓」,可以商住两用,并以4米9的特高楼底作卖点,可以建复式设计,结果珠海政府其后否定这种做法,发展商固然未能实现4米9楼底的承诺。
据一些苦主诉说,连供应水及天然气的管道也没有建好,换句话说只能作商业用途,之前承诺的「商住」用途也泡汤了。
其实,这种货不对办在珠海并不是单一事件,在2021年珠海保税区也有些项目发生类似纠纷,开发商职员及代理中介在美轮美奂的示范单位内所承诺的,跟收楼时完全不一样。
根据笔者跟内地人士了解,在横琴置业也有些国企发展商出现类似问题,但处理得宜,肯对买家作出赔偿,事情没有闹大。由此可见,这种事情在当地并不罕见。
无论楼盘烂尾或货不对办,开发商固然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作为监管机构,也是需要负上一定责任。
在大湾区置业,对融入大湾区有莫大的帮助,但置业是重大投资,信心是重要基础,令苦主得到合理的赔偿及适当的协助,将有助重建买家的信心,希望政府能介入协调,令事情得到完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