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海外各國房市頭條 當地視角讓您更懂市場(9月23日)

本週海外各國房市頭條 當地視角讓您更懂市場(9月23日)

 

英國《金融時報》:谷底反彈交易活躍 投資者需警惕歐元區房地產風險fiancial

歐元區的房地產市場歷經多年的低迷,已經走出谷底,並有可能進一步上升。西班牙、葡萄牙和意大利最近幾年已經吸引了大量的資本流入,支持其房地產行業崛起。可是新研究表明,因為一心尋求高收益資產,熱情過度的投資者低估了歐元區周邊地區的房地產市場風險,包括營商環境、競爭水平、市場透明度、腐敗程度和更廣泛的經濟狀況。【閱讀原文】

 

Propertywire房地產雜誌:中國香港高端房產價格雄霸全球 超倫敦、巴黎50%UK-PROPERTYWIRE

第一太平戴維斯的新研究發現,中國香港高端物業之貴稱霸全球,一個位於黃金地段的轉手公寓,典型的價格是450萬美元,分別超出倫敦和巴黎同類型房產45%和55%。在其他頂級國際城市中,新加坡高端物業的均價是230萬美元,紐約210萬美元,迪拜190萬美元;米蘭、悉尼、威尼斯和洛杉磯則可以找到性價比高的房產。【閱讀原文】

 

海外房產新聞網站OPP. Today:美國房地產投資移民”兩手抓” 居外、外聯攜手促進EB-5移民項目

中國領先的房地產平台居外網與頂級移民諮詢機構外聯出國顧問集團達成合作關係,共同促進美國EB-5投資移民簽證項目。EB-5項目以「就業為基礎」的美國聯邦移民項目,外國人可以獲得永久綠卡,只要他們在獲得批准的項目中投資了至少50萬美元,並證明這項投資在兩年內創造至少10個就業崗位。這兩家公司將獨家合作營銷數項獲批准參與EB-5項目的地產開發項目。【閱讀原文】

 

《澳大利亞時報》:澳洲房產投資貸款急剎車 你要如何突圍?au

最近澳元的快速貶值鼓勵外國投資者加入購房者的隊列,稱澳大利亞為財富的避風港。然而,為了避開房地產價格不斷上升的影響,澳大利亞政府通過了針對銀行房地產投資貸款的新規。除了增加投資貸款利率,銀行針對房產投資貸款申請人也制定了更嚴格的規定。在當前的市場情況下,尋求專業的諮詢可以節省你大量的時間和金錢。【閱讀原文】

 

 

 

美國EB-5面臨終結 屹今最詳盡的數據報告出爐!

9月17日,BPC(the Bipartisan Policy Center),一家位於華盛頓,專注於就國家性議題提供兩黨共識的非盈利組織,組織了一場就EB-5投資移民計劃的專題討論會,同時發布了名為:EB-5 Program: Successes, Challenges, and Opportunities for States and Localities(EB-5計劃:對於州及地方的成功、挑戰和機遇)的報告。

在美國EB-5區域中心計劃還有數天就要到期之際,BPC這樣的組織能加強游說顯得頗為重要。EB5Sir帶各位通過BPC報告中的數字和圖表,看看EB-5計劃對於美國的貢獻。

該報告中,就簽證和EB-5統計的一些基礎數據,對於我們更為全面了解EB-5計劃,還是比較有意義的。(有需要該報告原文的朋友,可以公眾號留言索取。)

圖一:美國年度67.5萬張簽證的分配情況(71%移民由家庭申請贊助) 表一:職業類移民簽證年均占比(EB-5僅占職業移民的4%,所有移民簽證的0.6%) 圖二:EB-5簽證年度發放數據 表二:EB-5審批數據 圖三:區域中心統計數據 圖四:EB-5簽證年度發放數據(區域中心與直投項目的對比) 圖五:EB-5簽證中TEA和非TEA的百分比 圖六:EB-5簽證中主申請人與家人的比例 圖七:EB-5簽證中國人獲批比例 圖八:EB-5投資額對比圖(3種評估方式) 圖九:投資與就業創造圖 表三:EB-5投資所帶動的經濟影響 表四:由政府直接出資設立的區域中心

 

EB5Sir專欄全集:

EB5美國投資移民一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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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投資移民EB-5持續升溫 「千人項目」出現

9月30日是美國投資移民EB-5區域中心臨時法案到期的時間,在此之前,美國投資移民EB-5是50萬美元,在此之後,美國投資移民或漲價至80萬美元。

美國投資移民EB-5持續升溫

9月30日是美國投資移民EB-5區域中心臨時法案到期的時間,在此之前,美國投資移民EB-5是50萬美元,在此之後,美國投資移民或漲價至80萬美元。眼下,許多移民公司和申請人都在為最後兩個月時間準備「衝刺」。

在距離「9·30」最後的兩個月裡,要不要「衝刺」?這得一分為二來看:對於已經考慮成熟的申請人,建議盡快申請。因為「9·30」之後,面臨兩個變數,一是漲 價,從50萬美元漲為80元美元;二是變難,在做申請文件時,資金越大,解釋難度越大,出去的難度也越大。對於還在猶豫的申請人,也不應著急,從目前來看,美國投資移民EB-5在9月30日之後,還是會開放的,只是需要更高的成本,更多的精力,更長的申請時間。任何一個國家的移民政策都會經歷「容易—— 變難——趨緊或關閉」,越往後越難走。

美國移民漲價大勢所趨,在這個關鍵的時刻,應該更加冷靜的分析對比,找出項目的安全度和持續性,還要考慮到目前 EB-5已經倒退排期近兩年的時間。不應該跟風「衝刺9·30」。不搶EB-5,也可以關注EB-1C。選擇EB-1C項目移民美 國,投資成本更低,且沒有排期,無需資金來源解釋,項目監管到位,可以全程瞭解項目運營管理情況,5年全額返還投資資金。

今年以來,美國投資移民EB-5持續升溫,項目越來越多,甚至出現千人項目。移民公司的項目從早期的十幾個名 額,到100多個名額,再到現在的五六百個名額,越有實力的移民公司,越有機會跟大開發商合作,拿到大項目來做,目前該公司旗下的一個移民項目,第一期達 到1300個投資人,第二期也是1300個投資人。據瞭解,類似這樣的千人項目,在國內EB-5界,為數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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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生同樣可以申請美國EB-5投資移民

如今,越來越多的中國大陸留學生在籌劃通過EB-5的方式申請綠卡。加之今年H-1B名額很快告罄,更使許多即使找到工作也因為沒有H-1B名額而不能就職的留學生萌生申請EB-5的想法。

EB-5投資移民根據目前的移民法規定,投資人投資50萬或100萬美元,創造10個全職就業機會,首期申請和獲得有條件綠卡,之後兩年,申請取消條件。

留學生通過EB-5申請綠卡在時間方面的要求比較高,因為如果留學生已經在美國持F-1身份,許多EB-5申請人需要在自己畢業前或OPT到期前,順利獲得EB-5有條件綠卡批準並遞交I-485調整身份申請,以獲得依附在I-485申請上的工作許可證,並持此工作許可證在美國工作,以此來避免沒有H-1B名額之苦。

有這樣壹個申請案例,申請人李小姐,現在美國就讀大學,父母在國內經營壹家企業,積累了壹定的資產,其父母決定為其辦理美國投資移民。由於該客戶已年滿21周歲,無法作為依親子女與父母壹同申請。而且父母雖然經營企業,但現有的流動資金不足;其父母本人在國內生意非常繁忙,無暇去美國居住。

因為美國移民的主申請人並沒有被要求擁有經商或管理經驗,移民律師認為,按照該家庭現有狀況,可以考慮以孩子作為移民的主申請人,而父母則申請親屬移民。如此壹來,既可以解決孩子學習及學習及工作的問題,又可以讓父母繼續在國內經營事業。至於流動資金不足的問題,因為美國移民對於投資資金的來源要求比較寬泛,贈與、繼承、中獎、貸款都是可以的。父母可以從公司提前預支分紅,贈與給孩子作為投資資金。

申請結果:該客戶於2009年11月成功獲得移民簽證並於同月獲得綠卡。

另外壹方面,如果留學生在美國之外的地方,則需爭取趕在今年8月底美國各大學開學之前獲得移民簽證,以便以綠卡身份入境按時到美國入學。這部分留學生中,除了在中國的高中畢業生、大學畢業生外,還有壹些以前到澳大利亞或其他國家留學的青年學生,現在希望轉到美國繼續高等教育。由於時間問題對於留學生EB-5申請人非常重要,所以,需要根據美國移民程序認真計算和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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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EB-5投資移民申請成功案例簡析

EB-5投資移民是指具有壹定資產,並具有壹定程度的工商業經營或管理經驗的人士,以投資的方式取得美國永久居留權。申請人可以投資於美國政府批準的投資基金或合適的商業項目。該類申請人必須願意將資金投資於該國家,以促進美國的國家經濟發展、增加就業機會及豐富文化生活。

申請人之壹張先生,現為某公司經理,多年以來積累了相當數額的資金,並於2003年開始投入股票市場。該申請人雖為公司經理,個人收入也比較可觀,但是缺乏工資性收入積累的相關證據。而且該申請人的其他資產相對有限,可供選擇的範圍比較小。

移民律師與客戶詳細商談後,認為雖然其資產不多,但是多年股票市場累積的資金足以滿足美國投資移民50萬美元的投資要求,且相關的股票交易記錄完整清晰,是適合作為申請材料的。而美國對於投資款來源要求相對比較寬松,任何形式的收入包括贈予,貸款,工資收入都可以作為投資款來源。

申請結果:張先生於2009年5月遞交移民申請,2010年2月11日獲得批準,同年10月獲得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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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解讀美國移民投資EB-5項目的注意事項

雖然美國移民投資EB-5項目成立時間較長,移民政策穩定,已經成為中國移民熟知的移民項目,但是壹些美國移民投資EB-5項目的註意事項需要移民申請人熟知,為了能夠提高美國移民投資EB-5項目的成功率,移民申請人不僅要將移民資料整理完善,還要隨時關註美國移民局動態信息,下面為大家介紹美國移民投資EB-5項目的註意事項。。

美國移民投資EB-5項目的註意事項——政策形勢

目前美國國家經濟並不景氣,失業率較大,為了提高美國的經濟發展,會繼續開放美國移民投資EB-5項目的標準,吸納更多的移民申請人。雖然大政策如此,但是移民申請人應該隨時關註美國移民投資EB-5項目的政策形勢,為了提高國際資本的投資力度,美國移民局可能會提高投資標準,並且對就業數額提出更嚴要求。

美國移民投資EB-5項目的註意事項——審核力度

隨著申請美國移民投資EB-5項目的申請人增加,越來越多的美國商業項目中,都有美國移民投資EB-5項目註資,但是由於壹些商業項目的註資過多,該項目無法符合制造就業崗位標準,而且資金來源復雜,最終容易因為資金鏈斷裂而形成爛尾。為了提高美國移民投資EB-5項目的成功率,美國移民局會加大審核力度,嚴格項目審批制度。

美國移民投資EB-5項目的註意事項——投資項目

在美國移民投資EB-5項目中,選擇合適的投資項目是最為重點的內容,移民申請人如果選擇合適的投資項目將能夠順利完成移民申請,並且提高移民速度,因此投資項目的選擇與確定不是隨意挑選的,壹定要考察投資方的資格以及投資資金的組成,保證投資項目符合美國移民局要求。

美國移民投資EB-5項目的註意事項——人員組成

單獨的移民申請人無法與投資項目簽訂風險協議,投資資金不會有實物擔保或者資金擔保,風險系數較大。但是幾個移民申請人共同成立基金公司,或者以投資者身份加入壹家成熟的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與企業進行合作,規定風險承擔與具體義務標準,可大大降低投資風險。

以上是專家為您詳細介紹的美國移民投資EB-5項目的註意事項,掌握這幾點註意事項不僅能夠幫助移民申請人更快的完成移民申請,提高移民成功率,還能夠幫助移民申請人掌握投資風險,降低投資後的承擔責任。選擇壹家好的移民公司辦理美國移民投資EB-5項目還能夠使申請人避開風險較大的商業項目,順利登陸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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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EB-5投資移民項目中的“政府因素”

當前美國EB-5投資移民市場越來越熱,各種EB-5投資移民項目也如同雨後春筍壹般紛紛湧現。越來越多的各類國內移民中介也紛紛將目光對準了美國EB-5投資移民市場。為了迎合國人對”權力”和”政府”的迷信,許多移民中介和壹些投資移民區域中心紛紛打起了政府牌,將自己的EB-5投資移民項目包裝成所謂的 “政府項目”或者或多或少與美國政府有關的項目,甚至吹噓成項目有”政府擔保”,來獲取投資人的信任。

縱觀過去和現在的EB-5投資移民項目,那些”政府項目””政府因素”或”政府擔保”現在市場上可能體現出以下幾種形式:

1. 項目的開發資金獲得政府財政補貼。

有些項目由於項目的設計符合相關政府法律的規定,如環境保護等,可以依法從政府財政得到壹定的補貼。事實上任何私人公司只要符合條件都可依法獲得,項目並無任何政府背景。

2. 項目獲得政府部門的初期投資。

有些地方政府為吸引開發商在該地區開發EB-5投資項目答應或者實際投資為EB-5投資移民項目開展壹些基礎建設,如鋪設地下管道等。等項目建成,土地增值,經濟旅遊發展之後,政府可以在稅收方面得到好處。然而,政府部門的初期投資不表示該投資項目就是政府部門的項目。

3. 項目獲得政府貸款。

由於美國經濟狀況不佳,聯邦和其他各級政府都出臺了壹系列的經濟刺激措施,其中也包括壹部分的刺激貸款。只要是符合條件的投資項目都可能獲得此類貸款,項目並不需要有任何政府背景。而且在這類項目中,由於政府的貸款必須優先償還,壹旦商業風險發生,EB-5投資人會處於十分不利的境地。

4. 項目經政府批準可以發行債券。

這類項目也是由於符合相關法律的要求,經政府同意,可以就項目本身發行企業債,由項目資產進行償還。同理為了債券的順利發行,需要債券持有人獲得優先償還的順序,壹旦項目面臨風險,EB-5投資人的資金償還很成問題。

5. 項目由政府牽頭。

有少數的EB-5投資項目是由當地政府牽頭組織的,通常是由EB-5投資人投資於壹個貸款項目公司,然後由項目公司出面將投資資金集合起來借貸給當地的困難企業或其他需要資金的項目。等於是低息貸款給融資困難的當地企業。其中政府只起到牽頭作用,不會提供任何擔保,借款方是那些當地需要資金的企業,以後由企業自行還款。這類項目政府不承擔任何風險,只起到撮合作用,這樣的項目雖然有政府出面,實際上風險很大,因為能否還款取決於實際用款企業的未來經營狀況。投資者需要十分謹慎。

6. 項目推介會有政府官員參與。

目前許多在中國的項目推介會都有政府官員的參與,包括現任的或前任的官員,甚至有的是因為醜聞纏身已經下臺的。這些官員參與項目推介有些是為了促進當地經濟,吸引投資,還有的是純為私人利益,是前來中國走秀的。但是不管項目有多少官員參與,都不能說明政府對這個項目進行了背書,會對項目的失敗承擔任何責任。這點美國和中國的國情完全不同,壹切都要按照法律或合同條文的約定,政府和私人企業涇渭分明,大家都要按規定辦事。

7. 項目投資於政府基建項目的債券。

最近有壹個很具有迷惑性的所謂的”政府項目”。這個項目是由EB-5資金成立壹個投資項目公司,然後由項目公司購買某個州政府的基建工程債券。實際上這是個合資購買債券的準金融投資項目,但是在項目宣傳時就成了州政府的基建工程項目。這是明顯的偷換概念,EB-5項目本身是個集合資金投資債券的金融項目,這些債券募集的資金和其他渠道募集的資金壹起是用於政府的基建工程項目,但是並不是說這個基建項目就是EB-5投資項目。

8. 政府擁有的投資移民區域中心。

按照美國移民法,政府機構也可以申請設立投資移民區域中心,而且事實上有好幾家投資移民區域中心或多或少掛在壹級政府的每個部門之下。但是,這些區域中心下屬投資項目可能是私人開發經營管理的,或者是區域中心批準書上的政府機構承包給私人的。同樣,如果投資項目出現問題,區域中心批準書上的政府機構不會為不成功的投資項目的承擔經濟責任的。

總之,也是事實上,沒有壹個EB-5投資項目是政府項目,即由美國任何壹級政府發起,參與實施並向外籍投資人承擔責任的項目;還壹個事實是,也沒有壹個EB-5投資移民項目是真正意義上由政府進行經濟擔保的。和美國任何壹級政府或其官員”沾邊”的EB-5投資移民項目都不能從根本上降低或豁免EB-5投資移民所承擔的投資風險。所以EB-5投資人需要正視中美兩國的國情差異,並在選擇項目時不要迷信所謂的和政府沾邊的投資項目。可能不同於壹些政府,美國政府不會為任何壹個EB-5投資移民項目的失敗買單的,也沒有錢來買單的。如果EB-5投資人只相信有政府”參與”的投資移民項目,建議仔細看看政府機構到底是如何參與的和如何承擔項目風險的,口說無憑,須看生效的法律文件。如果減少投資風險是投資移民的首要考慮,投資人需要認真考察項目本身的商業風險,包括項目性質,市場前景,經營模式,資金構成,退出機制或途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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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解讀:中國公民投資美國EB-5移民的就業機會

美國EB-5移民:就業機會如何算。今年2月,移民局發表公開信答復部分EB-5區域中心在關於其項目中“租戶就業”的計算方法提出的疑問,聲明會依據其認可的經濟學計算模式承認其所創造的新增就業機會,此舉釋放出明確的信號:美國移民局對EB-5審核的標準將越來越嚴格。實際的影響到底有多大呢?

近年來市場火爆的EB-5投資移民項目中,“就業機會”的足量創造是申請人最終成功獲得綠卡的必要條件。移民專家表示,美國移民局關於EB-5項目就業計算壹直以來就是以新增就業機會來認定的,沒有新的變化。其認可的計算公式RIMS II(工作生成模型,原理是從直接工作機會利用參數推導出間接工作機會)與美國國家經濟分析局(簡稱BEA)開發的“就業系數”計算方法如出壹轍。

以蘋果公司為例,就業機會如何算?

蘋果公司作為全球最具價值的企業,與傳統企業通常雇傭較多職員的情況有所不同,壹直以來在創造就業方面受到外界很多質疑。下面我們以蘋果公司的就業機會創造為例,向申請人解釋EB-5投資移民項目中的就業機會是如何創造出來的。

近日,蘋果公司在其網站發布它在美國本土創造大量就業機會的研究報告,正是采用了BEA的“就業系數”公式。根據BEA的“就業系數”計算公式,基於公司2011年在研發、產品和服務等方面的直接投入成本,並去除掉壹些非直接關聯就業崗位後,得出了以下就業數據。

該報告顯示,蘋果在開發經營iPad、iPhone等產品的同時,2011年在美國本土創造了總計為51.4萬個直接和間接就業崗位,其中直接雇傭數4.7萬個。其中位處肯塔基、紐約以及得克薩斯的外包服務商,就已經產生了直接為蘋果服務的25.7萬個就業機會,而為iPhone、iPad提供應用軟件的蘋果應用商店,僅在美國國內也創造了約21萬個在線工作機會。而其他直接為蘋果服務的如快遞、運輸等間接就業數據還未包括在內。

移民局不認可“租戶就業”

移民專家指出,如果投資人的EB-5資金在綠卡條件解除前壹直處於正常運營之中,其根據RIMS II得出的直接和間接就業機會創造是得到認可的,市場大可不必為此擔心。移民局的上述這個聲明,實質是澄清了有關部分EB-5項目中出現的租戶只是將原有的雇員從其他地方轉移過來、並未創造新的就業機會,這種“租戶轉移就業”的間接就業數據,移民局是不認可的。

今年嚴查辦公樓醫院項目

由於投資移民美國申請人越來越多,整個美國移民局面臨非常大的壓力,今年2月17日,美國移民局向所有的區域中心發表了公開信,該公開信釋放出明確的信號,美國移民局將對EB-5審核的標準越來越嚴格。

今年美國移民局會重點調查如辦公大樓項目、醫院項目、大型購物中心等項目,並將對這些項目創造的就業機會進行嚴格審核,原來移民局對商業廣場、商業中心包括辦公大樓就業方式的計算通常是以租約的方式計算,而只要是租出去就算投資項目產生的就業機會。但是,從今年開始,這樣的就業機會計算將不再有效。

申請人選擇項目四大要點

建議申請人選項目時要考慮以下情況:壹是項目在移民局批準的就業崗位通常要越高越好,通常超過40%比較安全;二是不管是借貸模式還是投資模式,關鍵要看項目的退出機制是怎樣,若能結合這兩種模式的項目更好;三是政府投資資金越高越好;四是整個EB-5的投資資金最好不超過總投資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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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直接投資移民(非區域中心投資移民)介紹

目前美國投資移民正在全球尤其是在中國的富裕家庭掀起壹陣熱潮。除了大家耳熟能詳的50萬美元的區域中心投資移民試點項目外,也有越來越多的人關註直接投資移民,也有叫”獨立投資移民”,”自主投資移民”, “投資人自己管理的投資項目投資移民”或稱”非區域中心投資移民”。為方便起見,我們這裏沿用”直接投資移民”。簡言之,就是外籍投資移民人不通過投資區域中心試點項目而由投資人自己在美國投資並創造就業來獲得綠卡的移民方式。

壹、直接投資移民的條件

1. 壹次性投資50萬或100萬美元。

就投資數額而言,直接投資移民與區域中心項目壹樣,可以是50萬美元,也可以是100萬美元。決定投資移民金額大小的條件是投資項目是否在TEA裏面。所謂的TEA即目標就業區域是指壹個失業率大於聯邦平均水平150%的地區,或者是非城市的鄉村地區。受投資機會或者商業條件的限制,直接投資移民很難恰好將自己的投資項目選定在TEA內。而許多區域中心項目走的是州政府指定TEA的途徑,這在直接投資移民的情況下不太可行。到頭來,直接投資移民項目通常都是投資100萬美元。

2. 需要創造10個新的全職工作機會。

與區域中心項目就業計算可以包括按照經濟模型計算出來的間接創造的工作機會不同,每份直接投資都必須創造10個新的直接的全職工作機會。所謂直接是指點人頭,實打實的。全職是指是每周工作35個小時以上的工作崗位。而且員工的身份必須是美國綠卡或公民,也包括其他持有合法工作許可的外國人,如難民,政治避難者等,但是不包括投資者本人及其配偶和子女,也不包括H-1B簽證持有人等持有非移民簽證的外國人。同時這些職位都必須是經由移民投資人的投資而新產生的,例如投資人不能收購壹個現存的企業的業務和資產,但是不包括它的員工,然後再把原來的員工返聘回來,因為這些職位原本就存在,美國並沒有因為投資人的投資新增10個就業。在創造10個工作機會這方面,直接投資途徑沒有任何捷徑可走。

3. 必須投資在壹個”新企業”。

對於直接投資移民來講,投資人可以在美國新設企業,或者與既存的企業合資,再或者收購既存的企業,但是無論是那種方式,投資人的目標企業都必須是壹家”新企業”,所謂新是指該企業是必須在1990年11月29日以後成立的,或者如果壹家企業是在1990年11月29以前成立的,則投資人必須:(1)收購這家企業並重組,使得其變成壹家新企業,或者(2)通過投資,使被投資企業的凈資產或者雇員人數達到原來水平的140%以上。

4. 投資資金必須是個人財產並能說明合法來源。

投資移民的資金必須是投資人的個人財產,投資人不能將公司的資金用於投資移民,即使這家公司是由投資人100%擁有的。此外。投資人還需要說明投資資金的合法來源。合法的資金來源有多種渠道,包括公司利潤,工資收入,投資收益,出售房產,他人贈與,繼承或者是借貸等。投資人需要在律師的幫助下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合理安排最佳途徑,證明自己投資資金的合法來源。

5. 必須是”風險”投資。

美國投資移民還必須是風險投資,即是承擔正常商業投資風險的投資。投資人在投資過程中必須自行承擔商業風險,不得有任何特殊的交易和安排來保證自己的投資實際不會承擔風險。任何有類似效力的安排或協議都會導致投資人的綠卡最終無法實現。

二、直接投資移民的優點與缺陷

因為直接投資移民是投資人自己經營管理自己的投資項目,所以直接投資移民的優點就是投資人自己掌控項目的壹切經營管理活動包括投資資金的使用情況。這是這種投資方式的主要優點。有壹部分投資人對直接投資移民感興趣,主要是因為區域中心的投資移民需要把錢交給項目方去管理,而許多來自中國的投資人由於中美兩國國情和文 化不同,往往不習慣把錢交給人家管理,只有錢在自己手上才放心。 這種心情可以理解。其實,直接投資移民有它的缺陷(風險)。

首先,直接投資的投資額高。直接投資的企業所處的地理位置決定投資人必須投資的數額。在發達興旺地區,直接投資的投資款必須是100萬美元。如果在不發達不興旺地區,直接投資的投資款可以降低到50萬美元,但是生意又不好做。

其次,直接投資的企業的運行費用高。直接投資移民在拿到永久綠卡之前必須聘用10個全職員工(不包括自己和家人)。就業計算上不能享有區域中心項目的優惠(可計算間接就業)。這樣,投資人投資50萬在美國辦理直接投資移民,必須考慮這筆投資款能否支付10名美國員工的幾年的薪水福利,如果不夠,自己還有沒有經濟能力繼續往投資企業上增加投資。所以直接投資移民在投資成本和商業經營成本上通常要高與區域中心的投資移民項目。

第三,直接投資必須考慮將來的資金增加,而且追加投資必須由投資人本人投入。如果直接投資項目因任何原因發生變化,例如當時對投資項目的計劃預測不周,或因為美國的經濟市場形勢發生變化,或對美國法律、市場的不了解以及對雇傭10人難度的低估,必然需要更多的投資來維持投資企業。否則會導致許多直接投資移民項目等不到綠卡轉正就已經中途失敗或者需要投資人持續追加投資來維持10個就業。直接投資這種情況下,投資區域中心項目就顯出優勢,只要壹次性投50萬美元,投資人不需要追加投資。

第四,直接投資移民並不適用所有的外籍投資人。直接投資要求外籍投資人自己親自經營管理這個投資企業。而很多外籍投資人不具備在美國自己親自經營管理投資企業的條件。 例如,受語言和文化限制,投資人無法在美國開展必要的業務往來,包括和員工溝通;又如,外籍投資人沒有時間在美國親自經營管理投資企業,等。

第五,事實上直接投資移民的失敗率高。移民局有關投資移民未能成功地獲得永久綠卡的過去數據表明,很多失敗的投資企業是投資人直接投資最後無力承受在美國經營管理企業的財務負擔或精神負擔,而無法滿足移民法規定的要求。有的直接投資人中途被迫放棄投資項目,不僅沒有拿到永久綠卡,也沒有收回投資款項(真正的血本無歸!)因此在某種程度上說,直接投資的風險甚至要大於區域中心的投資移民。

三、投資移民律師的建議

外籍投資人應該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理性選擇投資移民的方式。那麽究竟那些投資人比較適合做直接投資移民呢?下面三種外籍投資人:

1. 投資人有決心有信心並有足夠的財政能力在美國經營管理新企業。不管整個投資移民過程需要多長時間和多少資金,外籍投資人拖得起時間,拿得出更多的資金來維持新企業的運轉(支付所有開支包括10名全職員工的工資等)。如果投資人雖然缺乏經驗或者項目本來規模不足,但是投資人有實力將項目提升到符合投資移民的要求,而且有實力承擔整個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虧損,並有能力追加投資維持10個就業直到拿到正式綠卡的,這樣的投資人也是符合做直接投資移民的要求的。

2. 投資人在美國有壹定的商業經驗,本來在美國就有比較大的投資項目和計劃(投資額超過100萬美元),而且該投資項目本來也需要雇傭10個工人的,那麽建議投資人可以考慮通過直接投資移民申請美國綠卡。

3. 投資人雖然在美國沒有商業經驗,但是可以找到可信賴的美國合作夥伴壹起投資項目,而且項目也符合上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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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投資移民區域中心的選擇

選擇EB-5的項目從選擇區域中心開始,區域中心是指壹個特有的申請美國投資移民的特許執照,持有這個特許執照的美國公司有資格按照EB-5的相關條例,讓投資移民申請人的投資所創造的直接和間接的就業工作滿足美國移民局的要求,從而為申請人獲得美國綠卡。選擇區域中心,需要註意以下幾點:

1、官方法律手續是否齊備:目前,市場上不乏渾水摸魚的機構和個人,圍繞EB-5的要求自行設計商業計劃,打著各式各樣的旗號迷惑申請人。孰不知,有些項目並不在區域中心的範圍之內,也不屬於投資移民要求的範疇,申請人若選擇並掏錢,所謂的項目方很快就溜之大吉,不知所蹤。針對此類騙術,上級主管部門雖有意識進行管理,奈何騙子隱蔽工作到家,待到發現騙子騙術,申請人的損失已經釀成。這些前車之鑒應該引起足夠的重視,所以,申請人在選擇項目之前壹定要考察該項目是否屬於區域中心,該區域中心是否依照官方要求設立。

2、區域中心相對“偏僻”:在臨時綠卡轉永久綠卡的過程中,決定性因素之壹即解決的就業人數。而關乎就業人數的核心要素則為目標就業地區(TEA)。目標就業區是依據地理區域或行政區劃所建立的區域。該區域應位於城市或人口超過兩萬人、失業率為全國平均水平150%以上的市鎮內。各州內的目標就業區由州長指定(哥倫比亞特區內由市長指定)。區域中心通常包含壹個或多個目標就業區。舉例來說,某壹區域中心包括壹個大型城市。人口普查記錄顯示該城市人口持續減少,當地的失業率持續偏高,則該城市可被指定成為目標就業區。

所以根據美國投資移民政策要求,區域中心應相對“偏僻”以適應失業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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