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二手房買賣的防坑秘籍|居外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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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外國投資審查委員會(Foreign Investment Review Board/FIRB)規定,如果不具有澳大利亞國籍或者永久居留權的人欲要在澳大利亞置業,需要向外資委員會遞交申請(最低申請費為5600澳幣/每次置業行為),申請獲批後方可進行置業行為。若以物業屬性區分,外資委員會對海外人士的置業行為規定如下:

那麼,在澳洲進行二手房買賣,有那些“防坑”秘籍呢?

1) 房屋風險轉移何時發生?

【規則】:以昆士蘭州房地產協會標准合同為例,房屋的責任風險從合同簽訂日後第一個工作日的下午5 點起從賣方轉移到買方。此後房屋如果發生損毀,如遇自然災害﹑火災﹑或其他事故等,即使尚未完全成交,造成的損失也將由買方承擔。

【評析】:買方需要在合同簽訂之後盡快安排適當的保險,以保障自己的權益,否則就有可能會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如果買方需要向銀行貸款,多數銀行也會要求買方先購買房屋保險。

2) 售房合同生效後,賣方另行簽訂抵押合同?

【規則】:合同為當事人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合同有效,賣方人將房屋另設抵押導致買方無法辦理過戶的情況並不影響買賣合同的效力。

【案例】: 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賣方將位於新南威爾士州的一處房產出售給買方,該房屋買賣合同為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且合同簽訂後買方已經入住房屋並自住至今,因此買賣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合法有效。

雖然賣方出售房屋後未為買方完成房屋產權過戶手續,並用該房屋抵押在他處另行辦理了抵押貸款,但不影響買賣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買方有權利要求賣方解除所有抵押貸款,完成過戶手續。

3) 以貸款條款撤銷合同?

【規則】:以昆士蘭州房地產協會標准合同為例,房屋買賣可以以買方在”貸款日”到期前成功從”貸款銀行”處得到所需”貸款數額”的貸款批准,並且貸款條件令買方滿意為條件,前提是合同中”貸款數額”、”貸款銀行”以及”貸款日”三項都要正確填寫。換句話說,如果買方經過努力仍無法得到滿意的貸款,可以以此為理由終止合同。

【評析】:合同同時要求買方必須盡力安排貸款,如果買方不安排貸款,或者在決定貸款條款是否滿意時不實事求是,都將被視為違約。在此情況下,賣方將可以沒收全部訂金,還可以對由此造成的損失要求賠償。如果在貸款日前買方無法獲得貸款批准,則可以通知賣方終止合同。

買方在向賣方確認貸款成功前必須仔細閱讀貸款合同上的條款,確定所有貸款條件都是可以接受的。一旦確認了貸款成功,但是銀行最後卻不能提供貸款,從而導致無法按時成交的話,買方將有可能損失掉全部合同定金,並且被要求賠償對賣方造成的損。

4) 以建築及害蟲檢查條款撤銷合同?

【規則】:以昆士蘭州房地產協會標准合同為例,合同可以以買方獲得滿意的書面房屋檢察與害蟲檢查報告為前提條件。和貸款條款一樣,”檢查時間”、”房屋檢查人”和”害蟲檢查人”三項都必須正確填寫,否則此條款無法生效。

【評析】:買方必須盡力安排檢查並得到報告,如買方不安排檢查,或者在判斷檢查結果是否滿意時不實事求是,都將被視為違約。如果買方在合理考慮的情況下依然覺得報告結果不能使其滿意,即可以向賣方提出終止合同。這個要求也必須在合同上規定的檢查時間當天下午5 點之前提出。

5) 交割後發現賣方違約,買方可否仍主張賠償損失?

【規則】:未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造成損失的,應當繼續履行並賠償損失。

【案例】: 陽台移門與車庫陽蓬屬於固定裝修,按照約定應隨房屋一並轉讓。賣方若拆除移門和車庫陽蓬,損害了買方的合法權益,造成買方損失,買方有權利主張向賣方要求賠償損失。

6) 合同已經履行,但遲遲無法過戶?

【規則】:過戶文件是向政府部門提供房屋買賣詳細情況的重要文件。賣方必須按照法定要求提供產權轉讓文件,協助過後;買方繳納印花稅後必須在過戶文件上加蓋已繳印花稅的圖章。

【評析】:如果委托律師辦理房屋買賣事宜,律師會為您辦理其中手續並代繳印花稅。如果選擇自己完成交易過程,則需要到州政府的財政稅務部(Office Of State Revenue)繳納印花稅並在過戶文件上加蓋印章。成交後買方或買方的貸款銀行需要向產權辦公室提交過戶登記申請,把買方登記為房產的所有人,並將貸款銀行登記為按揭權人。

在登記後產權辦公室會告知各相應政府部門房屋產權的轉變,如市政府及州財政稅務部門等。如果您購買的房產是連體別墅或市公寓等有管理公司負責管理的房產,還需要填寫相應表格已通知管理公司產權的轉變。政府部門不會主動提供實體的產權證明,需要業主主動申請。但是,業主可以通過產權檢索(Title Search)找到物業所有權的證明。

7) 房屋被查封會影響合同效力嗎?

【規則】:房屋被查封暫時無法辦理過戶手續,但合同效力並不受其影響。

【案例】: 買賣雙方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系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未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法有效。雖賣方因違章建築與稅務欠款被州政府部門處於查封狀態,暫時無法辦理過戶手續,但不影響上述《房地產買賣合同》的效力,故買賣雙方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有效,賣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辦理過戶手續。

8) 賣方要求買方放棄冷靜期?

【規則】:以昆士蘭州房地產協會標准合同為例,當買賣雙方在合同上簽字,並且買方或其律師收到簽字的合同後,按法律規定,買方享有五個工作日的合同冷靜期且可以拒絕賣方的放棄要求。

【評析】:在此期間買方隨時可以終止合同,但是賣方可以要求買方繳納相當於合同目標金額0.25% 的罰金。但是,拍賣達成的買賣合同往往不會附有冷靜期。

9) 海外人利用本地人的PR身份掛名買房?

【規則】:若房屋買賣合同被認定為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例如逃稅),合同無效。

【案例】:若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並非正常交易,其真實目的是為了取得銀行貸款或逃稅騙稅。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無效。

10) 交割日臨近,買方只要求一天延期,賣方卻“死不答應”?

【評析】:此種情況下,賣方有權利同意無息延期,同意有息延期戶或拒絕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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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生在澳洲購房需要注意的問題|居外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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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有讀者與客戶來信咨詢關於“留學生購買澳洲房產”的問題,特別是關於留學生是否可以購買二手房等等。本文將就咨詢頻率較高的問題作統一的答復與解釋,與各位讀者解惑分享。

1. 留學生可以買澳洲新房嗎?

無論留學生是否擁有持有允許他們在澳洲持續逗留12 個月以上的臨時簽證,他們都可以通過申請FIRB(澳大利亞外國投資審查委員會Foreign Investment Review Board 的簡稱),獲得批准從而購買空地用於建房,購買新房和樓花等等,無論是用於自住或是投資目的。

2. 留學生可以買澳洲二手房嗎?

根據FIRB的規定,留學生持有500留學簽證(允許其在澳洲合法持續逗留十二月以上)是被認定位澳洲臨時居民, 因此可以購買一套二手房作為自住用途(即該居民必須使用該物業作為其在澳的主要居所)。需要額外注意的如下:

  1. 簽證到期或離境3個月內需要賣出(即在該居民停止使用該物業為其主要居所的3個月內出售此物業);
  2. 均需要申請FIRB,根據房價申請費各不相同,100萬以內的房子申請費為5,600澳元。
  3. 不可以出租、分租,否則視為違反FIRB規定(即該居民不得出租此物業或其中任一部分,同時需要保證在物業成交時期內是空房並無任何人居住)。

請務必注意,在留學生簽證過期後,如非法繼續持有該二手物業,根據法律的規定被查處將面臨最高12.75萬澳元的罰金或三年監禁,他們還將可能被處罰購房價格的25%。

3. 留學生購買澳洲新房與二手房的法律差別?

二手房的競爭比起新房和樓花可能更為激烈。一般來說,樓花和新房是定價銷售,而二手房一般為出價或拍賣等形式出售,簡單來說即價高者得。同時,如果購房者遞交了海外人士買房許可FIRB申請最後卻未能拍得該二手房,那FIRB的申請費是不退的。目前,FIRB批准函內會注明購買該物業的最高價限制,如果最後拍得的價格超過FIRB批准函,可能會面臨額外的費用。因此,在購買二手房時可能需要更多的技巧及准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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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留學生購房合同中必加的條款?

除非開發商已經獲得了FIRB“新建住宅豁免申請證明”(New Dwelling Exemption Certificate),不然一般來說無論是購買新房或是二手房,留學生購房都是需要單獨申請FIRB批准的。

留學生在購買二手房時,我們會強烈建議在合同上加入“Subject to FIRB”條款(盡管獲批率較高),即如果在28-45天之內,FIRB申請未獲批准則合同自動終止,已付的定金應該全額退回。

5. 留學生購買澳房所應支付的稅務與費用?

以來自天津的小白為主人公為例,小白在昆士蘭大學就讀化學研究生,也打算長期在布裡斯班生活發展,父母便打算資助小白購買一套80萬澳元的房產為例(無論新房或二手房,並不影響稅務與費用),作為首次置業的自住房,那麼應繳的相關費用(無貸款前提下)預估為:

  1. FIRB申請費:約5,600澳元(假設開發商或賣家未獲得FIRB豁免)
  2. 產權注冊費:約2,357澳元
  3. 基礎印花稅:約21,850澳元
  4. 海外人附加印花稅:約56,000澳元
  5. 律師費:約1,500澳元

同時,留學生家長們也可以通過以下鏈接,獲得一個相關稅務與費用的估算:https://stampduty.calculatorsaustralia.com.au/。但請注意,該估算器的內容不能作為法律依據,請最終以您的律師給您所作的精確計算為准。

6. 留學生購買澳房可以貸款嗎?

如果留學生買房准備要辦貸款,那麼在購買前請務必聯系好自己的貸款經理和律師,了解相應政策後在進行購買。因為銀行在辦理貸款業務時主要看房屋的價值及貸款人的還款能力,那麼作為在澳的全職學生,是很難達到銀行貸款的收入要求的。尤其是留學生在澳每周僅有20小時的合法打工時間。但是,部分銀行或基金公司接受留學生父母作借款人或作擔保的貸款方案。無論留學生以什麼身份貸款,收入證明都是必須的。留學生雖然沒有收入或是收入較少,但是可以以父母為擔保人,以擔保人的收入來擔保你的貸款。

此外,如果貸款比例超過80%的話,是會被要求出示3個月以上連續存款的能力證明,貸款還款的期限一般是30年。因此,留學生購買二手房務必准備好充足的資金,尋求貸款經理的融資建議等。

7. 留學生購買澳房有年齡限制嗎?

留學生在澳購房一般需要18周歲以上,其他沒有嚴格的年齡限制。但是年紀較小沒有足夠收入的學生如需辦理貸款購房,可能會面臨不小的障礙。特別是考慮到全職學生的收入會非常有限。因此如果需要辦理貸款,還是需要有足夠經濟來源的人士來買房較為穩妥。如果以父母名義購房,則可在申請FIRB許可後購買澳洲新房或樓花。

8. 留學生可以和父母聯名購買澳房嗎?

許多客戶或朋友都會在購房時詢問以誰的名義作為產權人最合適:自己一個人的名字,父母的名字還是孩子的名字呢?其實在澳大利亞完善的土地法和財產法體制下,聯名購房是一個非常靈活的購房方式,主要分為以下兩種方式:

  1. 共同共有(Joint Tenancy):在聯名購房時,除非購房者作出特別聲明,一般都會按照共同共有來簽訂購房合同。所有購房者共同擁有該房產,即房屋風險、權利和收益由所有聯名者共同享有和分擔。此外,共同共有在遺產方面可以省掉許多麻煩,也少了很多法律的手續。如果其中一方過世,則其名下原有的權益便自動歸其余還在生的一方。
  2. 按份共有(Tenancy in Common):與上述共同共有不同的是,購房者可以按照份數比例自由分配每位購房者名下對該物業的所有權。此外,聯名者一方可以不需要獲得其他共享權益業主同意的情況下,較為自由的將屬於自己名下的利益自由轉售或送贈給他人。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最初購買這個房子的時候,雙方所支付的首付是不一樣的話,那麼這種產權結構也是比較合適的。因為這種產權結構可以接受不同比例的擁有制度。

9. 父母出資為留學生子女購澳房,將來如何保護父母利益?

出於稅務和資產保護方面的考慮,也有很多投資人會采用家庭信托基金(Family Trust)或房產投資信托基金(Property Investment Trust)的形式來買房。它有以下的好處

  • 允許將實際出資者和產權所有人區分,也允許將資產所有人和受益人分離,假如在離婚、繼承或遭遇相關法律糾紛的情況下,達到保護資產的目的;
  • 允許將信托基金內產生的收入分配給家庭成員來減稅;
  • 允許將資產傳遞給後代而避免交遺產稅。

此外,衡平法救濟是在澳洲托倫斯土地登記制度(Torrens Title System)中一下特殊的救濟方式。衡平法是澳大利亞普通法的一大特色,法官被允許在公平合理的原則下,運用自由裁量權作出公平的判決。因此,父母和子女產生財產糾紛時,即使實際出資人不是法律上的產權所有人,那麼在充足證據的證明下,實際出資人仍可獲得房產的產權和收益,從而對房產進行處置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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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悉尼商用物業成交創下新紀錄︱居外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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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在亞太地區,每年春季,買賣雙方達成的交易量都會增加。而今年,專家們認為商用房地產行業將迎來一股搶購熱潮,其中澳大利亞悉尼將成為最熱門的商用物業市場之一。目前,悉尼商用物業的回報率遠遠高於澳大利亞各地的住宅物業。

根據Cushman&Wakefield發布的最新數據,在2019財政年度,商用房地產的投資交易額已攀升至426億澳元。悉尼和墨爾本的商用物業空置率達到了歷史低點,其租金也有一定的增長。這些有利因素使辦公樓的交易量在2019年財政年度提升了22.6%,達到了231億澳元。此外,整體商用物業426億澳元的投資交易額意味成交量同比上漲了22%。

促使辦公樓交易量提升的主要動力是悉尼和墨爾本辦公樓物業的空置率創下新低。這不僅支撐不斷上漲的租金,還釋放了積壓的需求,實現了較高的預先承諾水平。

在受到一些辦公室退出市場影響,同時經濟強勁發展的背景下,悉尼辦公樓市場持續受到積壓需求和高預先承諾水平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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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6月底的12個月內,悉尼中央商務區商用物業的主要有效總租金實現了9.1%的增長,遠高於長期平均水平,而空置率下降至4.1%。行業數據顯示,外國投資占第二季度總投資額的37%,占本財年的比例為45%,總金額為190億澳元。

2017至2018年期間,外國年度滾動投資額占比為31%(108億澳元)。2019年財年結束時,該指標已上升至45%。2017至2018年期間,辦公樓外國投資額占比為42%(108億澳元)。2019年財年結束時,其占比已提升至53%。

新南威爾士州的辦公樓投資額最高。2019財年,改地區的辦公樓投資總額達到了102億澳元。

悉尼都會區市場的交易也相當活躍。喜達屋資本(Starwood Capital)和阿羅資本(Arrow Capital Partners)以4.382億澳元的價格買下了位於查特伍德(Chatswood)的天頂中心(Zenith Centre),創下了中央商務區以外辦公物業的最高售價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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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幾周,其他悉尼都會區物業的大額交易還包括香港億萬富翁蔡志明的旭日實業(Early Light)以3億澳元的價格買下了悉尼北部北角大廈(Northpoint Tower)剩余的一半股份;同時新加坡的桑代克公司(Suntec)斥資2.97億澳元購買了皮爾蒙特哈裡斯大街21號( 21 Harris Street)的物業。

2019財年,債券收益率下降了約130個基點,而辦公樓的收益率保持穩定,因此商用物業的相對吸引力也有助於刺激投資者的需求。選擇悉尼中央商務區物業的投資者會發現,入門級商用房地產的價格表現十分強勁,可能在聖誕節前創下新紀錄。

悉尼零售物業售價最高紀錄的保持者是位於皮特街70號的2號商鋪。該物業於2015年售出,目前被用作咖啡館。其面積僅為19平方米,但售價高達216萬美元,每平方米的均價為11.36萬美元,打破了之前的紀錄。業主以五年期租約的形式將該物業出租給了諾姆科爾咖啡館(Normcore Coffee),可續租五年,租金每年提高4%,年租金收入為9.2萬澳元。

悉尼市中心商鋪

第一太平戴維斯代理人尼克·洛爾(Nick Lower)表示,盡管人們普遍認為零售物業是表現不佳的資產類型之一,但位於中央地段的小型房地產,尤其是街道上的小型房地產,目前非常受投資者歡迎。

“我認為很多人都希望把他們的錢投入安全可靠的資產,但很少有房地產能在安全性方面擊敗悉尼中央商務區的物業,特別是商用物業。中央商務區核心地段的人流量很高,而且周圍都是大型企業,”他說道。

對於今年春天打算購買商用房地產的投資者來說,悉尼應該成為其首選的置業地點。預計該地區的物業在年底前將創下更多紀錄。

 

美國和澳洲頂尖拍賣師James Pratt專欄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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