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婚前財產的5大“隔離工具”|居外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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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大利亞,有三分之一的婚姻最終以離婚告終,如何保衛婚前財產,應該是財商必修課之一。今天的文章,就來為大家分析一下澳洲的離婚成本和財產保衛措施。

中國離婚需要雙方的簽字不同,在澳洲離婚,只要夫妻雙方分居12個月,一方就可以單方面提出離婚訴求。

此外,澳洲奉行“無過錯離婚原則”,即感情沒有誰對誰錯。《澳大利亞1975家庭法》規定,申請人離婚,無需證明自己或者對方有過錯,即無過錯離婚原則;這意味著法院不能認為夫妻雙方的任何一方在婚姻破裂中是有過失的。

所以在澳洲,不分婚前、婚後的財產,也不存在過錯方。即一旦雙方結婚或同居(事實婚姻),那麼大部分財產都會被視為婚姻共同財產。除非雙方有財產(婚前、婚後或離婚時)分配協議,不然法院會將婚姻共同財產統一進行財產分配。

通常,給法院的離婚申請費是900澳元,加上其他費用,一般無糾紛的離婚在2000澳元內就能解決。而有糾紛的離婚,需要花費15000澳元以上,這已經趕上八大一學期的學費了。遵循“無過錯原則”,澳洲婚姻法規定夫妻就各付各的律師費。

所以,為了避免因婚姻破裂而產生的財產歸屬問題,一部分澳洲夫妻會選擇設立一些婚前財產“隔離工具”。根據《澳洲金融評論報》披露,目前,越來越多的澳洲父母,也開始為他們子女和另一半的財產分割問題,進行 “強勢插足”與“苦口婆心”。

澳洲五大婚前財產隔離工具:

1、婚前財產協議

簽署婚前協議/財產分配協議呈絕對性增長趨勢。這類協議在澳大利亞的受歡迎程度也日趨上升,目前我們每年受理客戶婚前協議達近百起。

當然,婚前協議/約束性財務協議之所以受歡迎程度不斷上升,家長希望在子女離婚後保護自己贈予其財產只是其他的一個原因。越來越多的父母也期望自己的子女簽署這類婚前協議,以保護自己贈與子女的財產。

很多再婚人士在步入下一段婚姻前簽署此類婚前協議呈現快速上升的趨勢。尤其是在第一段婚姻失敗,有過因財產分配問題身心俱疲經歷的群體,他們極有可能在開始下一段婚姻前簽署財務協議。

除了婚前協議,很多夫妻在婚姻延續期內簽署“財產分配協議”也開始不斷增加。這部分群體之所以簽署財務協議,是想避免日後就財務問題需要法庭介入進行財產分配的情況。

那麼,一份婚前財產協議究竟怎麼樣才算有效成立呢?

  • 根據法律規定,財產協議必須要雙方在 各自的律師的見證下簽字,並由律師出具證明,才具備效力。
  • 簽署協議時,雙方必須公開全部財產信息;否則由於有欺騙或欺詐嫌疑,此份協議很可能在簽訂後被推翻。
  • 如若在簽訂後各自的財產產生了重大的變化,也需要咨詢律師是否有必要留存證據,或重新簽訂協議。規範已有的財產關系在操作程序上相對簡單,規範未來的財產變化就比較困難,甚至在某些情況下根本不可行。

相比訴訟至法院,由法院來判定財產分配,這類財務協議更方便,也更具成本效益。此外,在夫妻雙方簽署這份文書並經律師確認的情況下,具有和法院判決同樣的效力。

2、代持協議

父母給子女資產的時候簽訂代持協議,證明子女手上資產的所有權是父母而非子女。這樣將來父母過世,子女也無需再交高昂的遺產稅。但是在實際操作中,風險也是很多的,比如:代持人身故、資產算遺產、代持人惡意處置等。

3、借款或贈與

如果父母在為子女出資購房時,是以借貸的形式借予子女,則房產這份貸款債務以及利息會在計算夫妻總財產時扣除。即相當於婚前購得的財產是獨立於共同財產的。但是這僅包括初始出資,通常並不包括房產的增值部分。如果夫妻正在共同還款,假如雙方訴諸法院,法庭很難將房子直接剔除出財產池。

而且,父母對子女的出資到底是饋贈還是借款,經常比較難以判斷。父母的不同出資方式將會成為法院判定此婚前財產是否為婚姻共同財產的依據之一。普遍情況下,父母借款給子女不會簽訂專門的協議。因此,購房的同時,子女簽署由律師擬定的借款文件,並由其配偶簽署知情書,會使得事情變得更加重要且簡單明了。

4、巨額保單做嫁妝,終身守護子女

年金保險(Annuities Insurance)是財產隔離的一個有效工具,且適用於不同國家身份的家庭人士。父母作為投保人為子女配置大額保單,生前受益人寫子女,讓子女每年領取足夠的生活費、滿足富足的生活;身故受益人寫父母,避免保單所有權外流。其中領取賬戶都是專用賬戶,這樣就可以實現:保單資產是父母財產,子女婚變對保單歸屬無影響。

5、巧妙設置信托

通過設置信托也可以達到婚前財產的有效“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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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張圖演示澳洲房產4大間接投資架構 | 澳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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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海外人士如何用“澳洲公司”投資澳房?》發文後,許多讀者與投資者紛紛詢問實踐運作或討論其它的投資架構。

的確,在進行投資行為之前,最關鍵的步驟是確保投資結構設計適當,以避免發生不利或其他意料之外考慮到法律、會計、稅務、資產安全與繼承等問題。因此,選擇購買主體、收購架構和投資工具對於搭建擬議交易結構十分重要。

欲投資於澳大利亞房地產行業的讀者主要可以通過直接購買,或采取間接方式,收購持有房產的公司或信托結構的所有權等投資架構來實現交易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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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 King & Wood Mallesons LLP,
  • Managed investment trusts, ATO: https://www.ato.gov.au/General/Trusts/In-detail/Managed-investment-trusts/Managed-investment-trusts—overview/
  • , TaxTalk—Insights Financial services
  • 深圳證券交易所綜合研究所,《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研究》

聲明:《法律專欄》僅供一般性參考,並無意提供任何個案法律建議,內容受作者本人原創保護且作者與本平台明示不對任何依賴本文任何內容而采取或不采取行動所導致的後果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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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菲勒第三代辭世,傳承六代的秘密全靠家族信托 | 海外

真的“富不過三代”?據英國路透社3月20日報道,美國億萬富豪戴維·洛克菲勒去世,享年101歲。洛克斐勒家族是少數能夠財富傳承六代人的家族,至今有240幾位家族成員,但從無壹人爭產,始終保持和諧繁榮!

洛克菲勒家族“傳承六代”的秘密

假如老洛克菲勒活到今天,他的財富將比全球前十大富豪的總資產還多10%。這些驚人的財富除了用於慈善,大部分被他傳給了兒子小洛克菲勒。小洛克菲勒又分別在1934年、1952年設立壹系列信托,分別把財富傳給妻子、子女和孫輩。在信托委員會和別名“5600房間”的家族辦公室的打理下,老洛克菲勒當年積累的財富已傳遞到家族第六代成員。

約翰·戴維森·洛克菲勒(JohnDavison Rockefeller,簡稱“老洛克菲勒”),標準石油(Standard Oil)的創始人,他是美國第壹個財富達到10億美元的富豪,他所積累的財富至今仍然在為家族服務,現在這壹家族已經走到了第六代。

在財富內部傳承之外,洛克菲勒家族更是運用他們的財富為社會做出貢獻,並使家族的影響力滲透到世界各地。洛克菲勒家族的財富是如何傳承及管理的?他們又是如何通過財富增加家族影響力的?

創富傳奇

出生於普通家庭的老洛克菲勒第壹份工作是簿記員,年輕時每個星期掙5美元,而在他此後人生的壹長段時間內,他平均每半分鐘就能賺5美元。就算以今天的眼光看,他也是壹個成功的企業家,他註重技術、成本以及營銷,把石油事業做成了標準化的連鎖企業,他的公司經常送出燈籠,為了讓更多的人使用煤油。他是壹個低調的富豪,在壹部分人眼中,他是壹個邪惡的資本家,而在另壹部分人眼中,他又是善良的慈善家。在生意上,他壯大自己,打擊對手,建立托拉斯;而在慈善上,他慷慨解囊,毫不吝嗇,他的資本服務著很多有需要的人,因為他是壹個虔誠的基督教徒並嚴格按照浸禮會的教條生活,所以他相信沒有善舉的信仰是沒有意義的。

老洛克菲勒的壹生充滿傳奇和爭議,而這壹切都始於1870年其創立的標準石油公司,他本人持股25%。老洛克菲勒在商業上是壹個冷血的天才,他和合夥人用了不到30年的時間就壟斷了全美90%的石油市場,這讓美國政府不得不專門立法來阻止他們的壟斷。1911年,美國最高法院判定標準石油公司違反《謝爾曼反托拉斯法》,從而將公司拆分成34家小公司,而老洛克菲勒的持股也被平均替換成了這34家公司的股票,這些股票此後成為洛克菲勒家族財富的主要成分。

被分拆後的那34家公司並沒有從此衰落而走向消亡,其中的壹些公司通過重組合並,逐步演化成了如今的石油巨頭:埃克森美孚(Exxon Mobil)、雪佛龍(Chevron)、BP以及康菲(ConocoPhillips,表1)。

洛克菲勒第三代辭世,傳承六代的秘密全靠家族信托 | 海外老洛克菲勒到底有多少財富?這個問題沒有確切答案,因為他的財富基本是以股票的形式存在。老洛克菲勒去世那年,外界對他財富的估值是14億美元,當年美國的GDP是920億美元,他的財富占GDP的1.5%。1906年有壹個統計學家預測,如果老洛克菲勒繼續讓財富利滾利30年,他將擁有900億美元。2006年,《福布斯》參照各時期美國國內生產總值(GDP),將歷史上富豪的個人資產轉化為 2006年的美元,結果顯示洛克菲勒的資產為3053億美元,而當年福布斯全球富豪榜前10位富豪的總資產為2774億美元。也就是說,如果老洛克菲勒活到今天,他的財富比全球前10大富豪的資產合計總數還多10%。2012年,埃克森美孚、雪佛龍、BP、康菲四家石油公司的市值在8000億美元左右,如果洛克菲勒家族仍然持有25%股份,那僅僅股票就值2000億美元。

老洛克菲勒的資產價值是驚人的,而資產還會帶來收入。有壹份數據顯示了老洛克菲勒在當時的真實收入情況,在1882-1906年的24年間,老洛克菲勒共從標準石油公司獲得分紅1.45億美元,平均每年600萬美元,而當時壹個工人的年收入為700美元,老洛克菲勒壹年的收入是普通工人的8500倍(表2)。

洛克菲勒第三代辭世,傳承六代的秘密全靠家族信托 | 海外

如此巨大的財富要如何處置,也成了老洛克菲勒必須要面對的問題。

財富傳承觸發點

1917年,老洛克菲勒78歲,這壹年之前,他累計給了子女價值3500萬美元的資產。當時他唯壹的兒子小洛克菲勒43歲,其個人資產在2000萬美元左右,而那時壹個美國人的平均工資是800美元/年,這些財富應該已經是天文數字了,然而在接下來的6年內,小洛克菲勒還將從他的父親那裏收到總價值將近4.7億美元的股票,他也將成為擁有5億美元資產的全球第壹富豪。

在那個時點,用這麽快的速度把那麽多的財富傳給小洛克菲勒,原因應該有兩點。

第壹,拉德洛事件。

1913年,科羅拉多燃油與鐵礦公司(CF&I)的工人舉行罷工。CF&I是全美第二大鋼鐵公司,洛克菲勒家族持有其40%股份,家族雖不直接參與經營,但小洛克菲勒仍然在董事會任職。罷工事件導致公司警衛與工人的暴力沖突不斷升級,致使當地州長派遣國家警衛隊增援,1914年,雙方在壹次激烈的沖突後發現,11名婦女和兒童在壹個燃燒的小帳篷中死於窒息,工人們的憤怒讓事件進壹步升級,直到威爾遜總統派遣聯邦軍隊鎮壓才宣告結束。

壹開始,洛克菲勒家族對拉德洛事件是采取強硬措施的,這也是老洛克菲勒壹貫的作風,因為他厭惡工會。這導致了民眾極大的憤怒,他們情緒激動,在洛克菲勒家門口遊行,洛克菲勒家族承受著極大的壓力。壓力最大的是小洛克菲勒,因為他壹直致力於凈化洛克菲勒這個姓氏,而拉德洛事件卻有可能讓他過去多年的努力付諸東流。經過艱苦的思考,小洛克菲勒承認,他壹直依賴的父親在勞工關系方面的思想是陳舊與不正確的,他必須脫離老壹輩的思想禁錮從而作出自己的決策。

小洛克菲勒也明白,憑他壹個人要處理好拉德洛事件是不夠的,所以他找來了日後成為加拿大總理的麥肯齊·金(Mackenzie King)。金在25歲時就成為了加拿大勞工部副部長,34歲成為部長,不過小洛克菲勒找到金的時候他正處於人生的低谷,1911年,他所在的加拿大自由黨競選失敗,他也隨之失去了部長的職務。金在拉德洛事件中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經過了漫長而艱難的工作後,他和小洛克菲勒壹起處理好了拉德洛事件,重塑了家族和勞工的關系,這壹事件也被後人認為是洛克菲勒家族以及小洛克菲勒的轉折點。

說拉德洛事件是小洛克菲勒的人生轉折點,是因為他在金的幫助下增強了對自己判斷力的信心,他在嚴峻形勢下表現出來的堅毅果斷以及能力與勇氣,也證明了他有資格擔負起管理整個家族的重擔。老洛克菲勒決定通過把財富集中在兒子壹人身上的方法,讓他的財富影響力在後世發揚光大,而在拉德洛事件之前,他曾經考慮過把絕大部分財富捐獻給慈善事業。

第二,遺產稅以及饋贈稅。

1916-1917年,美國政府三度上調了遺產稅的稅率,從最初的10%上調到25%。由於擔心未來繼續上調遺產稅以及征收饋贈稅的可能,老洛克菲勒加快了傳承財富的速度。後來的事實證明他的擔心完全正確,美國政府在1924年首次開征饋贈稅,最高稅率40%,而此之前,饋贈是不需要交稅的,也就是說,老洛克菲勒在1917-1922年的6年間傳給小洛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