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务院(DOS)本周一(2月8日)公布今年3月的签证公告,港澳台及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的亲属移民及职业移民各类别“绿卡最后批准排期”均有移进,以EB-3类移进幅度最大(8个月)。“递交申请排期”方面,同样以中国大陆申请人EB-3类别移进幅度最大,达1年零7个月,EB-5投资移民排期则原地踏步。
美国国务院3月发布的签证公告中,中国大陆申请人EB-5投资移民的“递交申请排期”倒退1年3个多月绿卡批准排期
亲属移民的“绿卡最后批准排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简称“绿卡批准排期”),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及港澳台申请人同步前进,各类别移进幅度在1周到1个月不等,具体如下:
F-1类:移进1个月,由2008年7月8日来到2008年8月8日
F-2A类:移进21天,由2014年9月1日移进到2014年9月22日
F-2B类:移进7天,由2009年5月15日移进到2009年5月22日
F-3类:移进14天,由2004年10月1日移进到2004年10月15日
F-4类:移进23天,由2003年6月8日移进到2003年7月1日
至于职业移民的“绿卡批准排期”,对港澳台申请人来说,EB-3类及其他劳工类移民,排期前进3个月,来到2016年1月1日,其他类别仍有名额;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除EB-1类及EB-4类维持有名额外,其余各类移民排期都有不同程度推进:
EB-2类:前进5个月,由2012年3月1日移进到2012年8月1日
EB-3类:前进8个月,由2012年10月1日移进到2013年6月1日
EB-3类(其他非技术劳工):前进41天,由2006年12月22日移进到2007年2月1日
EB-5类(非区域中心投资移民):前进7天,由2014年1月15日移进到2014年1月22日
EB-5类(区域中心投资移民):前进7天,由2014年1月15日移进到201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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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务院2016年3月签证公告中的绿卡批准排期(2016年2月8日公布)递件排期
美国国务院签证公告自去年10月起实行双轨制,在“绿卡批准排期”之外增加了一项“递交申请排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简称“递件排期”)。
从3月的递件排期表来看,亲属移民的所有类别仍延续上月原地踏步。职业移民类别中,港澳台申请人EB-3及其他劳工类别从有排期变成了有名额;对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来说,EB-2类别前进了5个月,来到2013年6月1日;EB-3类别前进1年零7个月,来到2015年5月1日;其他劳工类别前进7个月,来到2007年8月1日;EB-5类别则原地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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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务院2016年3月签证公告中的递件排期表(2016年2月8日公布)注:
美国国会每年发放的亲属移民类别及额度如下:
第一优先F1:美国公民成年未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二优先F2-A 、F2-B: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及美国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每年114,200人。
第三优先F3: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四优先F4: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每年65,000人。
美国国会每年发放140,000张职业移民签证,计有以下五个优先领域:
第一优先 EB-1:杰出人才、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跨国公司高级主管或经理。
第二优先 EB-2:拥有高等学历的专业人员,以及在艺术、科学或商业领域具特殊能力的人才。
第三优先 EB-3:不具有高等学历的技术工人、专业人员、非技术工人。
第四优先 EB-4:一些特殊移民,包括宗教工作者。
第五优先 EB-5:投资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