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移民多倫多購房須知:輕鬆生活源於適合自己的房子

多倫多是一個自然資源和社會資源都非常豐富的城市,每年都有十多萬來自世界各地新移民,懷著美好的夢想來到多倫多,他們當中的大部分人都能在多倫多實現他們的輕鬆,快樂,和自由人生,體現他們的人生價值。但也有一小部分新移民受國內生活方式影響極深,在多倫多這樣真真實實的世界繼續玩“虛的”,愛慕“虛名”。

新移民多伦多购房须知:轻松生活源于适合自己的房子

不論做什麼事,都得有點“名”才覺得稱心,才覺得有面子,才覺得對得起自己。也不論得到這個“虛名”需要自己和家人付出多大的代價,也不論這個“虛名”對自己和家人是否有益,只要有“名”就認為“值”。在這方面表現最為突出的就是新移民選擇買房上,有些新移民為選擇所謂的“名校區”,“名社區”付出很大代價。但實踐證明這完全得不償失,是一種無謂的犧牲。當然,如果家庭條件確實很殷實,那當別論。但如果沒有那個經濟實力,那真沒有那個必要做那個無謂的犧牲。因為在多倫多,新移民買個適合自己的房子,非常有利於新移民在加拿大過上輕鬆的生活。因為這樣的房子,不但有利於新移民的孩子成長,也有利於新移民本身在多倫多的發展。

首先,選擇所謂“名校區”最累的是孩子。當初,很多新移民是由於不喜歡國內的應試教育,為了給孩子一個找一個既有優質教育,既有輕鬆的教育環境,又有廣闊發展前途,而移民加拿大的。這是很多新移民的初衷,但一旦來到多倫多,感覺這裏的中小學基礎教育太輕鬆,太自由了,心裏不踏實。

一部分人就又懷念起國內的應試教育,認為還得給孩子選擇一個靠的住的學校,選擇一個華人孩子比較集中的學校。在那裏,華人不知不覺地形成一個民間版的應試教育環境。孩子的學習環境和國內沒有任何差別,孩子不但在學校學習,放學後,還得參加這個輔導班,那個輔導班去學習,苦不堪言。但究竟是那種學習環境對孩子的未來有好處呢?人類進步的發展史無疑證明那種看似鬆散的西方式教育是具有成果的。這緣由,一時還不能用理論說明清楚。但近二百年來,每個時代引領時代方向的傑出人物,世界著名的思想家,文學家,政治家,和科學家等等都來自西方式教育體制,像牛頓,瓦特,愛因斯坦,和當今的比爾蓋茨都出於這樣西方教育體制。反觀我們的應試教育,如此龐大的教育體制和受教育人數,卻很少出現像上述對人類進步起引領作用的人物。事實證明西方式的寬鬆的,自由的教育方式一點也不比我們的刻苦的,繁重的應試教育體制差。所以,我們買房子根本沒有必要選擇房子貴,孩子讀書又累,又得不償失的“名校區”房子。

其次,選擇名社區根本沒有必要,而且還使家人受累。大家知道,多倫多所謂的“名社區”是動態的。前幾年,這個社區是好社區,過幾年,另個社區可能變成好社區。比如,在二十年前,地鐵沿線的社區並不被人們看好,房價也沒有那麼貴。

因為,按西方的城市觀點,地鐵沿線是工人階層居住地點。但現在,多倫多地鐵沿線和多倫多以北社區的房屋價格已經長得離譜。有些隨機因素也會改變一個社區的狀況,市政府的一個城市規劃,就會將一個不被看好的社區轉變成一個被人熱捧的社區。比如,市政府要在士嘉堡興建地鐵,一旦地鐵建成,那士嘉堡沿線的房屋就會升值。既然是社區的情況是動態的,人們就沒有必要花特別高的價格買同樣的房子。比如,有的客戶,一樣的房型和類似的社區,一定要多花40多萬加幣。如果家庭特別有富裕,那另當別論;如果也是在多倫多做普通工作,每小時工薪十幾,二十幾加幣。那40多萬加幣,外加MORTGAGE 放大成六,七十萬加幣。一家人不得不多工作二,三十年。而二,三十年過去,基本人生大部分美好時光也就過去了。這等於用一家人一生的美好時光買個所謂的“名社區”房子。仔細想一想,這樣做根本不值。

最後,需要澄清一部分人對有些良好社區的誤解。當地產經紀帶客人看房子時,通常會遇到這樣的現象。就是一小部分新移民受誤導特別嚴重。他們總是將某些實際上很好的社區描繪成很可怕。通常情況是嚴重誇大某些負面因素。

比如,當地產經紀提到多倫多東別社區的房子又便宜又好時,有些客戶就會說那裏有距離核電站太近。房屋再便宜,也不能去,其實,那裏距離核電站與所謂的“名社區”相差就幾公里,開車就幾分鐘。如果核電站真的萬一出事,大家的命運不會有任何差別。但是這裏的核電站的安全係數很高,也根本就不會有什麼核洩漏事情發生。

在多倫多,不要提核洩漏,即便是人們為車換機油,換下來的機油也不能隨便灑,都得放在集中回收的地方,更不用說核污染了。更有甚者,如果某個社區曾經出現過刑事案件,就將整個社區定義成不安全社區。

在多倫多,人們只要稍加留意,就會體會到整個多倫多基本都是安全社區。人們可以開車到您所認為的不安全社區看一看,看看那裏住戶有沒有像國內的安全鋼鐵門,鋼筋窗戶。根本沒有,甚至,人們有時都連門都沒有必要上鎖。這樣的社區怎能定義成不安全社區呢?人們又為什麼捨棄這樣非常好的社區,放棄這樣廉價房子,放棄輕鬆的生活不過,非得讓一家人多幹十幾年,二十幾年又苦又累的工作呢?僅僅是為了那所謂的不斷變化的“名社區”?

總而言之,多倫多是一個資源非常豐富,機會非常多的發展非常快的城市。新移民在多倫多有很多發展機會。孩子在這裏的學習環境非常好,不但學習非常輕鬆,將來的就業機會也比國內多而且好。成年人所有的後顧之憂,如醫療,養老,和孩子的就學,就業之憂也完全解除。新移民只要不在這裏追逐“虛名”,尤其在選擇買房時,不花高的離譜價格買那些所謂的“名校區”,“名社區”房子。

在多倫多過輕鬆快樂生活並不難。可以說,大多數新移民都能在較短時間內適應多倫多,並在多倫多發展家庭事業和在多倫多過上比國內更好地日子。同時,人們也看到確實有些新移民盲目追逐“虛名”,尤其是對所謂的“名校區”和“名社區”的盲目追逐。不惜支付高價買下這樣的房子。

讓孩子在所謂的“名校”受應試教育,新移民為此付出一生美好時光。這看似很富有犧牲精神,看似一家人辛辛苦苦,大人苦,孩子累。但這樣的生活已完全背離當初移民加拿大的目的,這絕對不是新移民之夢!也不利於孩子健康成長,也不利於孩子接受的正規西方教育。而是一部分新移民自己參照國內應試教育體制營建的小“名社區”和“名校區”,人為推高社區內房價。人們在這樣的社區生活,不但大人苦,孩子更累。所以新移民選房時,不要為這樣的“虛名”所累!去買適合自己的房子,這樣非常有利於新移民在加拿大過上輕鬆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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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解讀中澳自貿協定成果:澳洲簽證篇

6月17日,中澳兩國人民期待已久的自由貿易協定終於簽署!中澳自貿協定談判於2005年4月啟動,歷時十年。經過雙方共同努力,國家主席習近平2014年11月對澳大利亞進行國事訪問期間,與澳大利亞總理阿博特共同確認並宣布實質性結束談判。此次協定正式簽署,為兩國分別履行各自國內批准程序、使協定盡快生效奠定了基礎。

中澳自貿協定在內容上涵蓋貨物、服務、投資等十幾個領域,實現了“全面、高質量和利益平衡”的目標,是中國與其他國家迄今已商簽的貿易投資自由化整體水平最高的自貿協定之一。

中澳自貿協定的簽署,除了給中國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帶來巨大好處,為中澳兩國企業投資創造更加便利條件,同時還在便利各類中方人員赴澳方面達成了一項豐碩的成果。為了讓廣大網民更好地了解中澳自貿協定內容,商務部新聞辦公室特別推出對中澳自貿協定成果進行獨家權威解讀。

具體來看:

商務部新聞辦公室特別推出對中澳自貿協定成果進行獨家權威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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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購房移民————入鄉隨俗比較好

猜測歐洲房產哪裏值錢、哪裏最適合投資顯然是不靠譜的,當地的房產價格肯定不會根據投資人的選擇而升值或貶值。要選擇歐洲購房移民,最好還是遵循歐洲的風格來辦事。那麽歐洲看重什麽,在歐洲購房的規則是什麽呢?

歐洲購房移民————入鄉隨俗比較好

歐洲人看重居住環境多於坐落地點

在西班牙巴塞羅那,有壹片地區叫高區,那裏地勢高房價也高,西班牙的名人、作家都集中在這個區域。而這個坐落地點卻不是投資者眼中的好地點,因為距離市中心有壹段距離,也不臨近任何名勝景點,沒有任何特點。

歐洲人眼中的好房產,首先需要居住非常舒適,周邊配套設施要齊備,周圍住宿的人口最好是當地人。他們反而不喜歡喧鬧的市中心,即使可以很快到達購物區或者景區,但龍蛇混雜的住宿環境卻讓人煩惱。安靜、安全、舒適是歐洲人對好房產的定義。往往這類的房產才會非常值錢,適合自住、方便出租、未來具有升值空間。

所以移民者購買房產時,不必要去問是否坐落於市中心,是否距離某名勝景點非常近。真正的好房產並不講究這些,還是要看周邊配套設置是否齊備,和妳的鄰居都是哪裏人比較重要。

歐洲人看重交通便捷更多於是否位於城市中心

歐洲國家大多都交通發達,從大城市周邊的小城市或郊區到市中心上班,往往要比從城市內部過去要快得多。所以歐洲人不局限自己只住在城市裏,周邊地區很受他們的歡迎。

選擇城市周邊住宿可以避免城市堵車問題,而且居住環境更加安靜,空氣也更為清新。

投資人在購買歐洲房產時,交通便利的城市周邊房產也可以考慮,而且這個領域房價往往並不會很高,但優勢卻十分明顯。很多投資者紮堆購買城市房的現在,反而另辟蹊徑,購買同樣受歡迎的郊區房,不失為壹種良策。

歐洲人不知道什麽是學區房

中國人為了孩子上學,覺得買學區房比較好,而在歐洲人的印象中,根本沒有學區房這壹概念。因為西班牙遍地都是學校,周邊設施也已經完善,周圍都會圍繞著各種基礎教育或高等教育,房產距離學校不會超過10分鐘的車程。

買到距離學校非常近的房產作用是方便孩子上下學,也可以租給在附近上學的學生。不過歐洲學區房的作用並不大,所以投資人選擇房產時是否學區不造成影響。

加拿大移民後遺症,你犯了嗎?

移民之後,就好像一個人做了換腎手術,需要終生服藥抑制排異反應。拿到移民的門票,跨過那道門檻兒,不是完事大吉了,而是有無數後遺症等著你一一去面對,無論是適應加拿大生活環境還是維持生活舒適度,一種叫做「糾結」的情緒將和你如影隨形,直到終老。

相對早期移民那種徹底告別母國,一到移民國即便是住地下室、打labor工也抱著安營紮寨、安家落戶的勇氣來的移民前輩們,近些年的移民大多是一家兩制,家庭成員中那個負責夯實經濟基礎的一般是拉著行李箱做候鳥,另一半留守陪伴孩子讀書。這種家庭體制導致一個家庭在對未來的規劃中充滿了觀望和舉棋不定。而今實力不可小覷的各類新移民們抵達之後便可入住豪宅或當地高尚社區,但特殊的家庭體制將原本可能沉悶、單調但卻完整的生活割裂,腳踏兩隻船的行程總是充滿了各種潛在的風險和不確定性,於是動盪的心很難把這片天空永遠蔚藍、綠草四季如茵、霧霾終年不見的土地當做自己真正的家。候鳥們一年四季處在遷徙的狀態中,留守的主婦們或盼著孩子早日入讀大學,擺脫這份陪讀的羈絆;或「移民監」中一口氣住夠時間,拿到公民身份,以期獲得一份行走的自由。

但這依然只是一種期待中的生活,移民後遺症的形影相隨,讓這些貌似來去自由的人實際上經歷著最難以給局外人講解清楚、且技術含量頗高的牽掛和羈絆。

加拿大移民後遺症,你犯了嗎?

以保留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為例,候鳥們如果還想保住這個身份,要在五年中住滿兩年。不要以為這兩年是白駒過隙,對相當一部分人來說就是度日如年。國內生意如過山車一般牽扯著每根神經,加拿大清淨到寂寞的日子實在不好打發,哪裡能安心住下來?有的人幹脆放棄這個身份,拿個10年簽證,但這就意味著你將不能再享有當地政府給永久居民的各種福利。有的心有不甘便委託一些中介機構想「辦法」。弄虛作假多了,移民局就開始給所有移民「服藥」。現在當第一張楓葉卡到期要換第二張楓葉卡時,手續變得格外繁冗、嚴苛。為了證明居住時限達標,移民局要求你提供護照中所有出入境記錄,包括空白頁都要複印出來,中國海關印章沒有英文,必須拿到有資質的英語翻譯部門一個章一個章翻譯出來,同時出具翻譯機構確保真實性的聲明。除此之外,還要提供每年的納稅證明、讀書或工作證明、租房證明、買房的每年繳納地稅的證明、孩子的就讀證明甚至成績報告……凡此種種,就是要證明你真實地住在這裡。此外,所有提交的複印件要有家庭醫生、牧師或會計師等政府信得過的人關於真實性的聲明和簽字。現在醫生、牧師願意簽這個字的越來越少,很多人幹脆拿到律師事務所公證。

一位拿著永久居民身份的女士在加拿大完成生子任務後,回到國內和親朋好友大力褒獎在加拿大生孩子享受的超乎想像的優越待遇,關鍵是費用全免。結果沒多少日子便收到了醫院三萬加元的巨額賬單,原因是在加拿大的居住時間不夠,不能享受當地醫療保險。 加拿大的失業保險有時候比上班的人工資還高,但一旦離境便不再享有。還有十八歲以下的孩子享有的兒童福利(俗稱「牛奶金」),也是在離境之後便不能領取。為了打擊一些離境後還在拿這項福利的人,加拿大稅務局不斷加大抽查力度,而且年年抽查,一封信寄到家裡,便要你提供居住證明,孩子的在校證明,40天內沒有將資料寄到稅務局,福利立刻停止。隨後便可能面對更多的調查,如果真的是冒領了,那就意味著吐出這些錢的同時還要接受罰款。現在加拿大一些部門已不再相信私人之間的租房合同,為了證明你的真實居住,甚至要你提供半年的水電費、電話費的繳費賬單。

很多移民想,乾脆入籍吧,成為公民就不用每天算著日子居住,可以一勞永逸了。現在不僅這種一勞永逸行將被打破,就連入籍的門檻也讓很多人望而生畏了。今年2月,加拿大移民局將入籍申請費從每人200加元直接漲價到400加元。儘管很多人認為錢不是問題,但移民局讓相當數量的人的語言能力成了一個很嚴重的問題。所有申請人必須提供政府承認的ELSA(英語第二語言)聽、說、讀、寫四項技能四級或四級以上的證明,包括學習期間的出勤記錄。以前50歲以上的申請人可以免入籍考試,現在一個即將通過的法案將年齡上限提到了65歲,這就意味著你得用英語參加入籍考試的筆試和面試。筆試如果還可以突擊惡補的話,移民局官員面前隨機話題的對答如流可就不那麼容易了。新法案通過後,入籍居住時間也從四年住滿三年變成六年住滿四年。最關鍵的是入籍之後也不再來去自由,醫療保險住夠規定時間方能生效只是限制條件的其中之一,預計未來還會有更多的細則對居住時間進行限制。

早年已經入籍的移民們,現在即便回到母國居住,因為已經是外國人了,母國也不得不對其見外了。很多手持加拿大護照的加籍華人回國看父母、和老公團聚,在申請中國簽證時還得提供國內的邀請函。還有相當一部分已經入籍加拿大的華人在國內有房產和銀行賬戶。為了保證這些個人財產的安全性,他們又不敢隨便把國內戶口註銷,否則你一個拿著外國護照的人怎麼說清楚你本人就是那個房的房主和銀行賬戶的戶主?因此,他們不敢享受國內給徹底沒戶口、沒瓜葛的外籍華人的某些便利政策,只能在擦邊球的狀態中手持外國護照,拿著中國簽證,回到國內居住滿三個月就得出趟國再簽一次。

一位回流國內定居的朋友,每三個月出境一次,「旅行」成了他生活的常態,儘管這張護照可以走遍世界150多個國家,但回國就為多掙兩個錢的他還得選擇最經濟的路線——中國香港。就因為手裡那張加拿大護照,這些年是不用算在加拿大的居住時間了,在自己家卻要天天掐著點兒過日子,遠不是傳說中的那種來去無牽掛。即便不用算在加拿大的居住時間了,但每年四月報稅的季節還得回到加拿大去報稅,作為這個國家的公民畢竟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切斷之後將來一旦你回去居住了又是一堆麻煩等著你。還有房子的麻煩事,冬天得有人給你鏟雪,一年四季還得有人幫你除草,沒人居住卻要年年給政府繳納高昂的地稅。這個朋友說一年到頭被兩個國家的種種細節搞得快人格分裂了。

候鳥的生活也不是別人眼中所豔羨的那樣,越到老後遺症越多。超過四十歲以上,長途飛行就開始變成一種煎熬。就是頭等艙中的富貴鳥也一樣要面臨倒時差的折磨,年齡越大越經不起這種折騰,而且不久前就已經有人因為這種遷徙、奔波命隕溫哥華。那些現在在國內打拚、籌劃著老了以後回溫哥華安享晚年的候鳥們,很多連身份都沒有了,多病多災的老年是可以承受得了加拿大高昂的醫療費用呢還是可以經受得住十幾個小時的長途飛行回國就醫呢?一家兩制的移民家庭,老到飛不動的時候,一個人的社會福利全部在加拿大,一個人的社保、醫療等等全部在中國,牛郎織女的日子難道還要持續下去嗎?到那個時候,在哪裡居住、誰來陪伴誰將是一個更加現實並兩難的選擇。

鑑於新一代移民的這種頻繁遷徙中的諸多不確定性,移民國深感這些移民對當地經濟貢獻遠遠低於預期,對當地社會的融入程度和適應性也差強人意。2011年,加拿大政府一刀切了30萬技術移民,當時有媒體形容是「哀鴻遍野」。震驚之餘很多已經拿到移民「入場券」但還在國內糾結「去,還是不去」的人,不再每天在加拿大華人移民論壇中反反覆覆地問那些過來人「自己的狀況到底適合不適合去那裡生活」 了。因為他們突然發現了這張「入場券」因為緊俏必須珍惜了,至於那場子裡的戲是否真的精彩已經不重要,重要的是不能浪費了這個入場的機會。2014年,被指責為「只認錢」的加拿大政府再次舉起六親不認的刀切了6.5萬投資移民。這回是富人頭上動刀,動靜可就不是一般的大了。這下不是「哀鴻遍野」而是「沸反盈天」,國內、國外的媒體跟著熱鬧,喊著打官司的有錢人還在和加拿大政府分庭抗禮、連連叫板。這是一個從「入場券緊俏」到「禁止入場」的質變,場外的人不論是排隊等候的還是壓根兒就是遠遠觀望的都急眼了。其實場子還是那個場子,就因為關了門,彷彿場子裡的戲更精彩了,人人都想擠進去一看究竟。

實際上,那些已經入場的人們面對這場人生大戲的諸多無奈和求解無解的情況,相比國內的人們面對霧霾、食品安全、子女教育有著只多不少的糾結。習慣了這山看著那山高的人們,對面山頭上的人兒真的不比你幸福更多,那裡的美好多半是你心中的海市蜃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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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中國移民圈子裏的十大訛傳

“中國移民圈子裏的訛傳太多了!”

跟朋友聊天,經常聽到這樣的感慨。

的確,由於語言、文化背景、思維方式的不同,更加上對於當地法律的不了解,初來加拿大,甚至很多來了很多年的中國移民,對加拿大都有很多誤解,而很多錯誤的認識最初都來自於以訛傳訛的訛傳。偶有閒暇,便想到把那些幾乎人人都那麼說,以至於人人都信以為真的最具誤導性的訛傳總結批判一番,目的是讓後來的朋友盡可能少受這樣的誤導。

加拿大中國移民圈子裏的十大訛傳

 十大訛傳之第一名:海外資產申報

 

關心“海外資產申報”問題的朋友其實關心的無外乎是兩個問題:

匯進加拿大的錢會不會被徵稅?放心,加拿大沒有匯款稅。

移民以後在中國繼續還有收入會不會被徵稅?加拿大是對居民的全球收入徵稅。

十大訛傳之第二名:新移民登陸兩年內匯進加拿大的錢稅務局不管,兩年以後再匯進錢可能會被當作收入徵稅​

 

加拿大是沒有匯款稅的。如果你今年的應納稅收入是0,那麼你就算從你在北京中國銀行的帳戶向你在溫哥華皇家銀行的帳戶匯款1個億,你也1分錢稅不用繳。

在你是稅務意義上的加拿大居民的前提下,你認為,如果你今年在中國掙了(或者賺了)100萬元應納稅收入,但是你1分錢也沒匯進加拿大,你就不用向加拿大繳稅嗎?當然不是。如果你今年有100萬元應納稅收入,你就算1分錢匯款或轉帳都沒有,甚至這100萬元連你的銀行帳都沒進,還是別人打欠條欠著的,你今年都必須為這100萬向加拿大繳稅。

這就是匯款與應納稅收入及收入稅的關係。至於新移民在國外的錢必須在兩年之內轉進加拿大,這個說法更是純屬無稽。

 

十大訛傳之第三名:太太孩子住在加拿大先生就一定要報稅

這個訛傳的危害是可以用金錢來計量的。

我曾經掰著手指頭把身邊熟悉的朋友白交給加拿大稅務局的,而依法並不應該交的稅款粗略加了一下,那已經是一個7位數。這不僅讓我倒吸一口冷氣:這些年來,我們的空中飛人們誤交給加拿大稅務局的稅有多少啊?

但是,至於是否屬於加拿大居民,應該完全真實述說自己的情況,由CRI做出判斷。在加拿大,判斷自己是否屬於稅務居民是自己的事情,但如果故意隱瞞消息避稅,是會受到嚴重懲罰的。

十大訛傳之第四名:稅務居民與非稅務居民

這可算得上是個大訛傳了。在加拿大稅務局的詞典裏,其實根本就沒有“稅務居民”,也沒有“非稅務居民”,而只有“居民”與“非居民”。

在加拿大的稅制下,你在加拿大的納稅義務取決於你的居住狀態,即你是居民還是非居民。
如果你在加拿大居住,以加拿大為家,那麼你就是稅務意義上的居民;如果你的家在另外一個國家,你只是持楓葉卡來加拿大探親度假,那麼你就是稅務意義上的非居民。

舉兩個極端的例子說明這種關係:

例1:你家住臺灣,持中華民國護照,在某臺灣公司工作,你的公司經常派你來溫哥華出差,每次來你都住在downtown的香格里拉大酒店,如果在2010年你在溫哥華累計住了183天,那麼對不起,雖然你沒有加拿大護照,也沒有楓葉卡,也沒有工作簽證,也沒有學習簽證,甚至在加拿大也沒有1分錢收入,只因為你今年在加拿大累計住了183天,在2010稅務年度,你也要被視同加拿大居民,你必須為你的全球收入包括從臺灣公司所取得的工資收入向加拿大納稅。

例2:你是加拿大公民,持加拿大護照,你家住在北京,在北京做生意,你每年從北京的生意能賺1個億,只要你沒有加拿大來源的收入,你就不用向加拿大交1分錢的稅,只因為你的家在北京,你是中國居民,是加拿大非居民。

 

十大訛傳之第五名:“教育基金”跟RESP是一回事兒​

‘教育基金’跟RESP的確不是一回事兒。RESP是政府給有孩子的居民提供的一種福利專案,通常所說的RESP指的是RESP帳戶,RESP帳戶是一種註冊投資帳戶,用於儲蓄和投資積累供孩子受高等教育的經費;而‘教育基金’只是可以在RESP裏使用的無數種投資工具中的一種,也就是說,如果你利用RESP為孩子做教育儲蓄投資,‘教育基金’是一種可供你選擇的投資工具,但並不是你唯一的選擇。

RRSPs的另外一個好處是,加拿大政府為鼓勵投資RESPs而提供一個叫做Canada Education Savings Grants(CESGs)獎勵。在孩子年滿18歲以前,你每年往RESPs存入的頭500元,政府再幫你多存入:

  • 最多200元,如果你的家庭收入低於40,970元;
  • 最多150元,如果你的家庭收入介於40,970元與81,941元之間;
  • 最多100元,如果你的家庭收入大於81,941元。
  • 如果你存入的多於500元,那麼政府為你多存入的另外2000元再幫你多存最多400元。
  • 政府給每個孩子的CESGs是終生最多7200元。

    十大訛傳之第六名:第一次買房子免房地產交易稅

在BC 省,房地產交易是要繳納房地產交易稅的,但是按照政策,在你的情況和你買的房子的情況滿足一定條件時,這個房地產交易稅是可以獲全部或部分豁免的。

獲得全部豁免的條件是:

  • 房子的公平市場價值不高於$425,000。
  • 土地不大於0.5公頃。
  • 這個房子將只被用作你的主居所。
  • 你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 在這個房產登記前你已經在BC省連續住夠12個月,或在過去6年內報過2次稅。
  • 你在過去的任何時間在全世界的任何地方都從來沒有在一個主居所內擁有權益。
  • 你還從來沒有享受過這個免稅政策。

    你看,所有這7個條件裏面沒有一個是你第一次買房子,與此沾邊的只有第6條:你在過去任何時間在全世界的任何地方都從來沒有在一個主居所內擁有權益。

    從來沒有在一個主居所內擁有權益,不等於從來沒有買過房子。比如,你以前可能買過10個房子,但是其中6個是用作出租,3個用作度假屋,1個空關在那裏,都不是你的主居所,那麼,儘管你已經買過10個房子,但你仍然是從來沒有在一個主居所內擁有權益。

 

而從來沒有買過房子,也不等於從來沒有在一個主居所內擁有權益。比如,在你結婚前你的男朋友已經擁有一套房子,結婚後這套房子成為你們的家,並且你親愛的老公還把房產證上加上了你的名字。那麼,儘管你從來沒有買過房子,但是你還是已經在一個主居所內擁有過權益。

十大訛傳之第七名:加拿大稅比中國高​

這個訛傳也是“深入人心”的,幾乎所有移民在還沒有來加拿大的時候就已經有個這個印象:

加拿大是個高稅收的國家。你要是跟中國香港比,跟新加坡比,加拿大的稅是高,但是,如果你是跟中國大陸比,事實上,加拿大的稅一點也不高。

比如說,你今年掙了5萬加元的工資,如果你是加拿大BC省居民的話,你要交給加拿大稅務局的稅是多少呢?大約8,800加元,相當於大約17.6%。
而如果你是中國居民的話,你應交中國稅務局的稅是多少呢?大約9,000加元,相當於大約18%。

如果你是做企業的,你在中國的企業通常適用25%的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交完稅後分配到你手裏的紅利,你還要再交20%的個人所得稅,二稅加在一起相當於企業所得的40%。如果是在加拿大,要交企業收入稅,但是你從企業分得紅利繳納個人收入稅,政府為避免重複徵稅又給你一個稅款抵減額,最終二稅相加以後的稅率通常還是大約相當於等額工薪收入的稅率,其平均稅率通常並不比中國的40%高。

至於消費要交稅,比如在BC 省,你所購買的大部分商品在付款時你都要在加上一個12%的HST。可是在中國,你在花錢消費的時候同樣是交了消費稅,只是那稅是含在商品價內而沒有在價外,中國的增值稅基本稅率是17%,就是那個低稅率13%也比BC 省的HST要高。

十大訛傳之第八名: 入境只能攜帶少於1萬加元的現金​

這是一個貽害甚深的訛傳。

身邊的很多朋友都是因為聽信了這個訛傳, 在攜帶大額現金入境時,在入境申報單上“是否攜帶相當於1萬加元或更多現金”一欄勾No。豈不知,這樣做是相當相當危險的,而且這個險犯得一丁點意義都沒有。入境帶多少現金都是合法的,你根本就沒有一絲一毫的必要欺騙邊境控制官員。

加拿大法律規定,入境攜帶相當於1萬加元或者更多的現金必須申報,但是並未限制你攜帶入境現金的金額。而如果你明明帶著5萬加元現金卻說沒有,要是不幸被邊境控制官員抓住的話,最嚴重的後果可能是什麼呢?可能是牢獄之災。

你帶著錢並且說謊,官員首先會懷疑你帶的錢是黑錢,道理很簡單,如果不是黑錢你為什麼要說謊呢?又不是不讓你帶。你說謊穿了幫就算你最終能夠讓官員相信你的錢不是黑錢,你還是要被罰款並被列入邊境控制黑名單。

十大訛傳之第九名:法律規定,同居滿12個月後分手,前伴侶有權分走一半財產

事實上,至少在BC省,普通法同居伴侶是沒有財產權利的,分手時財產在誰名下就還是誰的,另一方無權索取。不過,如果你考慮把一部分財產放在尚未成家立業的孩子名下,還是要慎重考慮,因為形成普通法同居伴侶關係的男女朋友分手,因分手而造成生活困難的一方雖然無權向另一方索取財產,但是有權向另一方訴求長期生活費資助,這仍然有可能導致你的孩子被迫把你給他/她的財產出售變現。

十大訛傳之第十名:法律規定不滿12歲的孩子不得獨自在家

事實上,至少BC省的法律並未規定孩子可以獨自在家的最低年齡。孩子能否獨自在家,並非由其年齡決定,而是由孩子是否足夠成熟和你是否有恰當安排保證其安全來酌情決定。不信的話,給警察局打個電話吧。

注意,澄清此訛傳的目的並非鼓勵家長留年幼的孩子獨自在家。在你留你的孩子獨自在家之前,你必須確定你的孩子足夠成熟,孩子必須知道基本的安全事項,知道有人敲門或打電話怎麼應對,知道怎麼隨時聯繫上你,知道聯繫不上你可以找哪家鄰居的叔叔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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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解讀:中國公民投資美國EB-5移民的就業機會

美國EB-5移民:就業機會如何算。今年2月,移民局發表公開信答復部分EB-5區域中心在關於其項目中“租戶就業”的計算方法提出的疑問,聲明會依據其認可的經濟學計算模式承認其所創造的新增就業機會,此舉釋放出明確的信號:美國移民局對EB-5審核的標準將越來越嚴格。實際的影響到底有多大呢?

近年來市場火爆的EB-5投資移民項目中,“就業機會”的足量創造是申請人最終成功獲得綠卡的必要條件。移民專家表示,美國移民局關於EB-5項目就業計算壹直以來就是以新增就業機會來認定的,沒有新的變化。其認可的計算公式RIMS II(工作生成模型,原理是從直接工作機會利用參數推導出間接工作機會)與美國國家經濟分析局(簡稱BEA)開發的“就業系數”計算方法如出壹轍。

以蘋果公司為例,就業機會如何算?

蘋果公司作為全球最具價值的企業,與傳統企業通常雇傭較多職員的情況有所不同,壹直以來在創造就業方面受到外界很多質疑。下面我們以蘋果公司的就業機會創造為例,向申請人解釋EB-5投資移民項目中的就業機會是如何創造出來的。

近日,蘋果公司在其網站發布它在美國本土創造大量就業機會的研究報告,正是采用了BEA的“就業系數”公式。根據BEA的“就業系數”計算公式,基於公司2011年在研發、產品和服務等方面的直接投入成本,並去除掉壹些非直接關聯就業崗位後,得出了以下就業數據。

該報告顯示,蘋果在開發經營iPad、iPhone等產品的同時,2011年在美國本土創造了總計為51.4萬個直接和間接就業崗位,其中直接雇傭數4.7萬個。其中位處肯塔基、紐約以及得克薩斯的外包服務商,就已經產生了直接為蘋果服務的25.7萬個就業機會,而為iPhone、iPad提供應用軟件的蘋果應用商店,僅在美國國內也創造了約21萬個在線工作機會。而其他直接為蘋果服務的如快遞、運輸等間接就業數據還未包括在內。

移民局不認可“租戶就業”

移民專家指出,如果投資人的EB-5資金在綠卡條件解除前壹直處於正常運營之中,其根據RIMS II得出的直接和間接就業機會創造是得到認可的,市場大可不必為此擔心。移民局的上述這個聲明,實質是澄清了有關部分EB-5項目中出現的租戶只是將原有的雇員從其他地方轉移過來、並未創造新的就業機會,這種“租戶轉移就業”的間接就業數據,移民局是不認可的。

今年嚴查辦公樓醫院項目

由於投資移民美國申請人越來越多,整個美國移民局面臨非常大的壓力,今年2月17日,美國移民局向所有的區域中心發表了公開信,該公開信釋放出明確的信號,美國移民局將對EB-5審核的標準越來越嚴格。

今年美國移民局會重點調查如辦公大樓項目、醫院項目、大型購物中心等項目,並將對這些項目創造的就業機會進行嚴格審核,原來移民局對商業廣場、商業中心包括辦公大樓就業方式的計算通常是以租約的方式計算,而只要是租出去就算投資項目產生的就業機會。但是,從今年開始,這樣的就業機會計算將不再有效。

申請人選擇項目四大要點

建議申請人選項目時要考慮以下情況:壹是項目在移民局批準的就業崗位通常要越高越好,通常超過40%比較安全;二是不管是借貸模式還是投資模式,關鍵要看項目的退出機制是怎樣,若能結合這兩種模式的項目更好;三是政府投資資金越高越好;四是整個EB-5的投資資金最好不超過總投資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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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EB5投資移民常見問題Q&A

問:在準備投資移民的過程中,總聽到I-526 及 I-829. 何為I-526? 何為 I-829?

答:I-526 是指臨時綠卡這壹步的申請,這步得批後,才會日後在廣州領館面試, 或 在美國領館遞交調身份的申請;I-829 是指指永久綠卡申請.這壹步的申請要等到臨時綠卡得批1年零九個月後才能向美國移民局提交.

 

問:美國投資移民對於隨同子女的年齡要求是怎樣的?

答: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

 

問:辦理美國投資移民獲得身份後,是否要在投資項目經營的城市居住?

答:獲得美國綠卡後,可以在美國境內任何地方居住,並不受項目經營地點的限制。

 

問:美國投資移民獲批,登陸並取得美國綠卡之後,孩子是否馬上可以在美國讀書?

答:是的。而且目前只有美國的永久居民或公民可以到美國公立中學入讀,海外留學生則只能讀私立學校。

 

問:選擇美國項目,需要註意哪些因素呢?

答:選擇項目,我司認為,應該從商業的視角去評估。並且需要考慮項目的集資時間是否過長,是否能提供足夠的就業機會,是否能在五年之後有還款的能力等等方面綜合考慮。

 

問:在美國買房子可以作為申請移民的投資嗎?

答:不能。因為沒有創造就業機會,是不屬於投資移民的。雖然這個問題簡單,但的確有不少人問。

 

問:美國投資移民是否每半年登錄美國壹次就壹定可以維持身份?

在條例上要求永久居民離境時間不能超過半年。但我們的建議是還需要證明以美國為家。

 

問:我投資50萬美元申請EB-5移民,是否也可以帶上我的配偶和子女壹起移民

答:可以。您的配偶和未滿21周歲的未婚子女可壹同申請,即壹人申請,全家綠卡。

 

問:什麽樣的證據可以證明資金來源是合法的呢?

答:舉例說明:

1.中小企業家: 企業經營所得每年上千萬人民幣,小商品生產,資金積累:分紅和工資。出具公司資產負債盈利記錄等達到移民局要求

2.房地產買賣:中國房地產買賣是高盈利的。有些申請人不是企業家,而是國家公務員,企業高級管理,醫生等等。其實這些職位的申請人平時收入都比較高,這些申請人只要能夠解釋近年有合法積累去購買房產,如果這些房產在中國壹線城市,房價在近幾年基本上都翻了壹倍有餘。

3.申請人在美國持有H-1B, F-1等合法身份,通過父母贈與等等,父母也需要證明財產是通過股票、房地產等積累而來。

 

問:投資移民的50萬美金是否需要證明來源?

答:是的。只要能夠證明用於投資的50萬是合法來源所得。收入來源可以是公司經營所得,公司紅利,股票收益,房地產增值,遺產等等。也可以是借來的。比如說,房地產抵押借款等等。

 

問:壹般投資移民申請人在美國多久可以拿到綠卡呢?

答:如果投資移民申請人已經以合法有效的身份在美國居住,那麽以目前的審批速度,最快只需要4個月左右便可以拿到綠卡了。

 

問:目前投資移民申請人大多來自海外還是在美國居住呢?

答:投資移民申請人按居住所在地分為兩種,壹種是申請人已經在美國居住,持有合法非移民身份,如持有國際學生F-1簽證、工作簽證H-1B或L-1跨國經理簽證。另外壹種申請人在海外,比如居住在中國大陸。目前投資移民申請人來自海外的人數比較多。

 

問:投資移民有名額限制嗎?

答:有。國家批準項目每年的總數上限是10000名。3000個保留給投資指定區域中心的投資人。目前沒有用完,所以該類申請人目前還沒有移民排期,可以很快獲得綠卡。

 

問:除了投資50萬美元以外,這類EB-5移民還需要什麽條件?

答:EB-5移民沒有年齡、語言、學歷、經商背景、凈資產等要求。唯壹的條件就是投資款50萬美元是申請人通過合法途徑獲得的,可接受饋贈或繼承等方式。

 

問:條件綠卡與正式綠卡有什麽區別?

答:條件綠卡指的是兩年有效期的綠卡,條件綠卡到期前3個月需申請正式綠卡。除此之外,條件綠卡與正式綠卡持有人均享受相同的權利和社會福利。

 

問:如果我的移民申請被拒絕,投資款是否退還給我?

答:會的。在美國移民局尚未批準您的移民申請前,您的投資存款放於指定的監管賬戶,壹旦您的移民申請被批準,投資資金將投資於美國項目中;反之,投資款將自動從監管賬戶釋放到您本人的賬戶中。“即,先批準,後投資,資金監管安全。”

 

問:我的投資是否確保我獲得綠卡? 在臨時綠卡規定的兩年到期之前, 投資人獲得正式綠卡的百分比是多少?

答: EB5投資之關鍵在於對投資中心的選擇. 投資中心選擇正確, 投資人獲得臨時綠卡將不成問題. 同樣, 投資中心的正確選擇可使投資人獲得正式綠卡的風險降到最低.

 

問:投資的整體風險有多大?

答: 如前題所答, EB5投資之關鍵在於對投資中心的選擇, 選擇正確的投資中心可將投資風險降到最低. 雖然任何投資都有壹定的風險, 但如果對投資中心的選擇不恰當,投資風險會大大增加. 例如, 如果投資中心所投入的項目經營不佳,偏離在移民局備案時的軌道, 則投資金額將可能極具風險.

 

問:EB5投資移民需要多少資金? 是否可分階段性支付還是必須壹次性付清?

答: EB5 投資移民分兩類:壹類是個人投資:即將投資金額投入到新建企業或收購現存企業,並在移民局指定時間創造10個美國雇員的就業機會;另壹類投資移民是將投資金額投到移民局批準的區域投資中心。這類投資投資人免去了在移民局指定時間創造10個美國雇員的就業機會的義務。以上兩類投資移民的金額,根據投資地區的不同,可以是100萬美元的投資,也可以是50萬美元的投資。 對投資區域中心的投資金額必須壹次付清。

 

問:如果在我打算申請投資移民之時,我沒有足夠的合法收入來源, 我能否用未來可預知的合法收入作為投資資金,或把借貸的錢款用做所規定的投資金額?

答: 根據投資移民法律的要求,投資金額必須是投資人的稅後合法收入.所以未來可預知的合法收入不能作為投資資金. 至於借貸的錢款能能否用做所規定的投資金額, 如果所貸金額由妳的個人合法財產作全權抵押,是可以的.

 

問:區域投資中心對投資人的投資額是否上有保險? 若兩年臨時綠卡到期未能拿到正式綠卡, 所投資金是否退還?

答: 根據移民法的規定,任何投資必須本著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 因此區域投資中心對任何投資人的投資都不可能有擔保的約定。若兩年臨時綠卡到期未能拿到正式綠卡, 所投資金是不予返還的。但正如上邊對第二個問題的解答,選擇正確的投資中心可將投資風險降到最低.

 

問:作為投資人, 我是否要參加投資企業的運營?

答: 如果妳投資到移民局指定的區域投資中心,妳不需要實際參加企業運營. 妳可在全美任何壹個地方居住。

 

問:臨時綠卡得批後, 我可否將家眷接來美國?

答: 實際上,只要I-526 壹旦得批,投資人及其配偶和未滿21歲的未成年子女可以壹起在廣州領館申請獲得臨時綠卡。 當然,如果 I-526 得批之時,投資人已非移民的身份在美國居住,投資人必須先獲得臨時綠卡,其配偶和未滿21歲的未成年子女才可以在廣州領館申請獲得臨時移民簽證.

 

問: 如果投資人的正式綠卡被拒絕, 其家眷可否繼續留住美國?

答: 壹旦投資人的正式綠卡被拒絕, 其家眷, 包括其配偶和未滿21周歲的子女須與主投資人壹起離開美國, 除非他們持有其它有效簽證, 如學生簽證或非移民工作簽證等, 他們可繼續在美國留住.

 

問: 臨時綠卡得批後, 我可否在美國任選壹處居住?

答: 當然. 壹旦獲得臨時綠卡, 投資者可隨意在美國的任何壹方居住.

 

問:臨時綠卡得批後, 我可否在美國為任何公司工作?

答: 當然可以.

 

問:通過投資中心投資的優勢在哪裏?

答: 依據移民法, 如果不向區域投資中心投資, 而是通過個人渠道投資, 投資人則需要在兩年之內為美國解決10個就業人員, 並需提供相關的稅務報表. 這對於來美國不久的投資人來講將是個很大的負擔. 而投資區域中心, 則該中心會負責解決10個美國工人就業問題.

 

問: 提交I-526時我需要準備那些資料?我將如何制定經營計劃?

答: 屆時律師將給予投資人具體指導. 如果向區域投資中心投資, 投資人不需制定經營計劃.

 

問: 臨時綠卡獲得後, 如果投資的企業經營不善,後果將是什麽?

答: 依前面所述, EB5投資之關鍵在於對區域投資中心的選擇, 選擇正確的區域投資中心可將投資風險降到最低.否則, 投資風險會大大增加. 因此, 聘請壹位經驗豐富的移民律師幫助妳選擇正確的區域投資中心便顯得尤為重要. 不然, 壹旦在臨時綠卡得批後, 如若所選的區域投資中心所投入的項目經營不佳, 抑或倒閉, 則投資人將失去申請正式綠卡的資格.

 

問: 我為什麽要選擇投資美國?

答: 眾所周知, 美國是個多元化的國家, 其移民政策和投資環境較之其他國家更為適宜移民的生存與發展.

 

問: 饋贈是否被視為投資移民的合法收入來源? 是否需要提供證明其本身的合法性?

答: 饋贈可以作為投資金額, 只要投資人能夠提供證明該筆款項為饋贈人的合法收入. 換句話說,饋贈人必須證明贈與資金的合法來源。

 

問: 移民局是否要對EB5投資者進行背景調查以及對其投資金額做財務審核?

答: 移民局在審理EB5第壹步, 即I-526時, 會對投資金額的合法性進行嚴格的審核. 而對投資者個人的背景審核則放在調整身份階段, 即I-485 階段或領館簽證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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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直接投資移民(非區域中心投資移民)介紹

目前美國投資移民正在全球尤其是在中國的富裕家庭掀起壹陣熱潮。除了大家耳熟能詳的50萬美元的區域中心投資移民試點項目外,也有越來越多的人關註直接投資移民,也有叫”獨立投資移民”,”自主投資移民”, “投資人自己管理的投資項目投資移民”或稱”非區域中心投資移民”。為方便起見,我們這裏沿用”直接投資移民”。簡言之,就是外籍投資移民人不通過投資區域中心試點項目而由投資人自己在美國投資並創造就業來獲得綠卡的移民方式。

壹、直接投資移民的條件

1. 壹次性投資50萬或100萬美元。

就投資數額而言,直接投資移民與區域中心項目壹樣,可以是50萬美元,也可以是100萬美元。決定投資移民金額大小的條件是投資項目是否在TEA裏面。所謂的TEA即目標就業區域是指壹個失業率大於聯邦平均水平150%的地區,或者是非城市的鄉村地區。受投資機會或者商業條件的限制,直接投資移民很難恰好將自己的投資項目選定在TEA內。而許多區域中心項目走的是州政府指定TEA的途徑,這在直接投資移民的情況下不太可行。到頭來,直接投資移民項目通常都是投資100萬美元。

2. 需要創造10個新的全職工作機會。

與區域中心項目就業計算可以包括按照經濟模型計算出來的間接創造的工作機會不同,每份直接投資都必須創造10個新的直接的全職工作機會。所謂直接是指點人頭,實打實的。全職是指是每周工作35個小時以上的工作崗位。而且員工的身份必須是美國綠卡或公民,也包括其他持有合法工作許可的外國人,如難民,政治避難者等,但是不包括投資者本人及其配偶和子女,也不包括H-1B簽證持有人等持有非移民簽證的外國人。同時這些職位都必須是經由移民投資人的投資而新產生的,例如投資人不能收購壹個現存的企業的業務和資產,但是不包括它的員工,然後再把原來的員工返聘回來,因為這些職位原本就存在,美國並沒有因為投資人的投資新增10個就業。在創造10個工作機會這方面,直接投資途徑沒有任何捷徑可走。

3. 必須投資在壹個”新企業”。

對於直接投資移民來講,投資人可以在美國新設企業,或者與既存的企業合資,再或者收購既存的企業,但是無論是那種方式,投資人的目標企業都必須是壹家”新企業”,所謂新是指該企業是必須在1990年11月29日以後成立的,或者如果壹家企業是在1990年11月29以前成立的,則投資人必須:(1)收購這家企業並重組,使得其變成壹家新企業,或者(2)通過投資,使被投資企業的凈資產或者雇員人數達到原來水平的140%以上。

4. 投資資金必須是個人財產並能說明合法來源。

投資移民的資金必須是投資人的個人財產,投資人不能將公司的資金用於投資移民,即使這家公司是由投資人100%擁有的。此外。投資人還需要說明投資資金的合法來源。合法的資金來源有多種渠道,包括公司利潤,工資收入,投資收益,出售房產,他人贈與,繼承或者是借貸等。投資人需要在律師的幫助下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合理安排最佳途徑,證明自己投資資金的合法來源。

5. 必須是”風險”投資。

美國投資移民還必須是風險投資,即是承擔正常商業投資風險的投資。投資人在投資過程中必須自行承擔商業風險,不得有任何特殊的交易和安排來保證自己的投資實際不會承擔風險。任何有類似效力的安排或協議都會導致投資人的綠卡最終無法實現。

二、直接投資移民的優點與缺陷

因為直接投資移民是投資人自己經營管理自己的投資項目,所以直接投資移民的優點就是投資人自己掌控項目的壹切經營管理活動包括投資資金的使用情況。這是這種投資方式的主要優點。有壹部分投資人對直接投資移民感興趣,主要是因為區域中心的投資移民需要把錢交給項目方去管理,而許多來自中國的投資人由於中美兩國國情和文 化不同,往往不習慣把錢交給人家管理,只有錢在自己手上才放心。 這種心情可以理解。其實,直接投資移民有它的缺陷(風險)。

首先,直接投資的投資額高。直接投資的企業所處的地理位置決定投資人必須投資的數額。在發達興旺地區,直接投資的投資款必須是100萬美元。如果在不發達不興旺地區,直接投資的投資款可以降低到50萬美元,但是生意又不好做。

其次,直接投資的企業的運行費用高。直接投資移民在拿到永久綠卡之前必須聘用10個全職員工(不包括自己和家人)。就業計算上不能享有區域中心項目的優惠(可計算間接就業)。這樣,投資人投資50萬在美國辦理直接投資移民,必須考慮這筆投資款能否支付10名美國員工的幾年的薪水福利,如果不夠,自己還有沒有經濟能力繼續往投資企業上增加投資。所以直接投資移民在投資成本和商業經營成本上通常要高與區域中心的投資移民項目。

第三,直接投資必須考慮將來的資金增加,而且追加投資必須由投資人本人投入。如果直接投資項目因任何原因發生變化,例如當時對投資項目的計劃預測不周,或因為美國的經濟市場形勢發生變化,或對美國法律、市場的不了解以及對雇傭10人難度的低估,必然需要更多的投資來維持投資企業。否則會導致許多直接投資移民項目等不到綠卡轉正就已經中途失敗或者需要投資人持續追加投資來維持10個就業。直接投資這種情況下,投資區域中心項目就顯出優勢,只要壹次性投50萬美元,投資人不需要追加投資。

第四,直接投資移民並不適用所有的外籍投資人。直接投資要求外籍投資人自己親自經營管理這個投資企業。而很多外籍投資人不具備在美國自己親自經營管理投資企業的條件。 例如,受語言和文化限制,投資人無法在美國開展必要的業務往來,包括和員工溝通;又如,外籍投資人沒有時間在美國親自經營管理投資企業,等。

第五,事實上直接投資移民的失敗率高。移民局有關投資移民未能成功地獲得永久綠卡的過去數據表明,很多失敗的投資企業是投資人直接投資最後無力承受在美國經營管理企業的財務負擔或精神負擔,而無法滿足移民法規定的要求。有的直接投資人中途被迫放棄投資項目,不僅沒有拿到永久綠卡,也沒有收回投資款項(真正的血本無歸!)因此在某種程度上說,直接投資的風險甚至要大於區域中心的投資移民。

三、投資移民律師的建議

外籍投資人應該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理性選擇投資移民的方式。那麽究竟那些投資人比較適合做直接投資移民呢?下面三種外籍投資人:

1. 投資人有決心有信心並有足夠的財政能力在美國經營管理新企業。不管整個投資移民過程需要多長時間和多少資金,外籍投資人拖得起時間,拿得出更多的資金來維持新企業的運轉(支付所有開支包括10名全職員工的工資等)。如果投資人雖然缺乏經驗或者項目本來規模不足,但是投資人有實力將項目提升到符合投資移民的要求,而且有實力承擔整個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虧損,並有能力追加投資維持10個就業直到拿到正式綠卡的,這樣的投資人也是符合做直接投資移民的要求的。

2. 投資人在美國有壹定的商業經驗,本來在美國就有比較大的投資項目和計劃(投資額超過100萬美元),而且該投資項目本來也需要雇傭10個工人的,那麽建議投資人可以考慮通過直接投資移民申請美國綠卡。

3. 投資人雖然在美國沒有商業經驗,但是可以找到可信賴的美國合作夥伴壹起投資項目,而且項目也符合上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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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投資移民區域中心的選擇

選擇EB-5的項目從選擇區域中心開始,區域中心是指壹個特有的申請美國投資移民的特許執照,持有這個特許執照的美國公司有資格按照EB-5的相關條例,讓投資移民申請人的投資所創造的直接和間接的就業工作滿足美國移民局的要求,從而為申請人獲得美國綠卡。選擇區域中心,需要註意以下幾點:

1、官方法律手續是否齊備:目前,市場上不乏渾水摸魚的機構和個人,圍繞EB-5的要求自行設計商業計劃,打著各式各樣的旗號迷惑申請人。孰不知,有些項目並不在區域中心的範圍之內,也不屬於投資移民要求的範疇,申請人若選擇並掏錢,所謂的項目方很快就溜之大吉,不知所蹤。針對此類騙術,上級主管部門雖有意識進行管理,奈何騙子隱蔽工作到家,待到發現騙子騙術,申請人的損失已經釀成。這些前車之鑒應該引起足夠的重視,所以,申請人在選擇項目之前壹定要考察該項目是否屬於區域中心,該區域中心是否依照官方要求設立。

2、區域中心相對“偏僻”:在臨時綠卡轉永久綠卡的過程中,決定性因素之壹即解決的就業人數。而關乎就業人數的核心要素則為目標就業地區(TEA)。目標就業區是依據地理區域或行政區劃所建立的區域。該區域應位於城市或人口超過兩萬人、失業率為全國平均水平150%以上的市鎮內。各州內的目標就業區由州長指定(哥倫比亞特區內由市長指定)。區域中心通常包含壹個或多個目標就業區。舉例來說,某壹區域中心包括壹個大型城市。人口普查記錄顯示該城市人口持續減少,當地的失業率持續偏高,則該城市可被指定成為目標就業區。

所以根據美國投資移民政策要求,區域中心應相對“偏僻”以適應失業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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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角度分析EB-5投資移民項目

分析項目前景——行業的選擇很重要

2011年5月,美國研究機構IBISWorld發布了《美國十大增長最快的行業》報告。這十大行業包括:網絡電話、風力發電、電子商務和在線拍賣、環評合規咨詢、生物技術、電子遊戲、太陽能發電、保險業第三方管理機構及保險理賠業、獄政管理、互聯網出版和廣播電視業。其中高科技和環保等行業在前十名中占據了八席。在結合美國投資移民推向中國市場的項目分析時,顯然這些增長最快的行業沒有納入到投資移民的計劃當中。所以,申請人在選擇移民的項目類型時,可綜合考量具有穩定增長潛力的相對傳統的行業,如:教育、醫療、能源,以及近年來越發被重視的養老行業。

借助第三方評估報告

繁多的區域中心以及形式各樣的項目讓申請人眼花繚亂,每個項目都在強調自身的優勢,居心叵測者會針對中國申請人喜好對項目進行再包裝,如強調年回報率、房地產投資的穩定性等等,再加上移民中介為了壹己私利推波助瀾,申請人往往在項目方和移民中介組團忽悠的陷阱中迷失了方向,同時,專業能力及知識結構受限的申請人就更難挑選到穩妥的項目。聰明的申請人應該選擇借助第三條通路——第三方的評估報告。

3-1.第三方的專業性:EB-5的項目是否具有可執行的商業邏輯,商業計劃中設定的投入產出計劃是否能順利開展,需要專業的評估機構進行客觀、公證的評斷。

基於專業的前提和EB-5的獨特性,評估機構要熟知常規的商業法則,了解該行業的過去、現在及未來的發展走向,了解美國的金融秩序及中國公民出入美國的相關規則。

3-2.第三方的權威性:“第三方”要解決的核心問題是權威性和可信服力。因此,在選擇參照第三方的評估報告前,先考量第三方是否具有足夠的品牌號召力及市場權威性。例如在市場調研方面,蓋洛普公司、零點調查公司皆具有相當的口碑和豐富的經驗,也深受市場認可。美國投資移民作為壹種以投資為表現形式、以移民為最終目的的商業投資行為,應參照在投資領域具有豐富經驗的機構做依照,如能有權威投資機構或金融機構出具診斷書,將會對申請人的選擇帶來莫大的助益,極大降低申請人的投資風險。

考察執行團隊的專業性和穩定性

美國投資移民區別於加拿大投資移民最大的地方在於風險因素的不可控性。加拿大投資移民由政府操盤,申請人只要符合條件,通過政府審核要求,投資資本的返還及綠卡的取得都具有保障。美國投資移民在申請的過程中以市場為導向,完全市場化運作,沒有任何官方數據表明政府參與了具體的商業行為,投資資本的返還和綠卡的取得由不得政府做主,也由不得基金公司、律師、中介機構、申請人做主,在整個申請美國投資移民的鏈條中起到決定性作用的是項目執行團隊,即通常所說的項目方。因此,選擇美國投資移民的項目即是選擇該項目的執行團隊,執行團隊的專業性和穩定性越高,項目執行的越成功,申請人投資本金的返還和永久綠卡的取得就越有保障。

4-1.執行團隊的專業性:EB-5是典型的商業投資行為,有過商業運作經驗的人就很容易理解執行團隊的專業性對於完成項目執行的重要性。如果執行團隊在運作某項目之前缺乏必要的行業經驗,比如,執行團隊曾經服務的行業為教育業,現在運作的項目屬於酒店業,申請人在選擇該項目時就要當心了。

4-2.執行團隊的穩定性:團隊的穩定性對項目的執行也有至關重要的影響。某些項目在執行的過程中,基於各種各樣的原因,團隊成員變更頻率已經超過了正常的比例,申請人在考察該項目的過程中要特別留意該細節。團隊成員的頻繁變化,是項目機制或其他原因引發的商業表現,至少表明該項目存有壹定的問題,如果該問題壹直未能解決,最終將直接影響申請人的投資本金及永久綠卡的取得。

考察項目的持續性

EB-5投資移民分為臨時綠卡和永久綠卡兩個階段。按照現有的申請規則和進度安排,申請到永久綠卡的時間應至少在3年以後。如此長時間的等待,對於單壹項目來說具有較大風險,對於某些可持續性開發和經營的項目來說,無意中規避了移民局對於項目必須存有風險的考核。專業人士認為,持續性運營的項目雖然表面上年回報率相對較低,但對於EB-5項目來說確實最為穩妥。主要表現在:能夠持續性經營的項目壹定具有廣闊的市場前景,既具有傳統行業的穩定性,又具有朝陽行業的收益預期,而這恰恰是美國投資移民申請人最為關註的核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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