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新增宣誓入籍法 宣誓必须摘纱露脸
联邦多元文化国务部长厄普尔(Tim Uppal)19日表示,政府引入一项新的“入籍宣誓法案(Oath of Citizenship Act)”,要求申请入籍者在入籍仪式上大声宣读誓言,并露出脸部。厄普尔称,若有人在入籍仪式上拒绝宣誓“效忠女王”或拒绝摘去面纱,将被视为无法完成法定入籍程序。
厄普尔在昨日的电话会议上表示,联邦政府昨日提出引入的“入籍宣誓法案”是为了要确保申请入籍者能在成为加国公民后,遵守加国法律,秉持加国精神价值及传统。他说,宣誓不仅是一种仪式,更是成为公民的重要法定程序。誓言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要成为公民,必须完成完整的流程。
厄普尔昨日还提到,誓词中提及的“效忠女王”部分的确极具争议,但这仍属于誓言中的一部分,必须完成誓言诵读才能算完成了完整的入籍程序。他说,誓言无关宗教,而是要体现申请人对成为加国公民后,愿意遵守加国法律,并履行作为加国公民的责任和义务的承诺。
对于若有人在入籍仪式上,拒绝摘去面纱露出脸部宣誓,该如何处理的问题,厄普尔表示,若申请者拒绝露出脸部,将被视为未完成入籍程序,无法正式成为加国公民。
他说,自己曾和多个社区谈及此问题,相信大多数加国民众乃至有着不同文化背景的新移民都认为,申请人在宣誓时应该被清楚地听到和看到。若有人在入籍时戴面纱,会有受到冒犯之感。厄普尔强调,宣誓是整个入籍过程和仪式的重要环节,不涉及宗教问题,也非针对某个族群,而是希望公平对待每一个人,尊重男女平等。
加拿大入籍资格全面收紧 移民监延长至4年
随着国际交流的频繁,华人移民加拿大的人数已不少。但是对于加拿大来说,一些华人没有真正为移民加拿大后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这样加政府不得不搬出新《入籍法》以来限制那些没有给加拿大政府纳税,但是今后却要享受福利的人。
加拿大入籍严厉新政频繁出台 华人纷纷放弃
加拿大国籍
加拿大联邦移民部长亚历山大6月26日表示,新的入籍法案(Bill C24)6月初起正式实施,亚历山大提到,将入籍所要求的居住时间延长为六年内住满四年是为确保申请者有意定居于此。另外,加拿大国庆日当天,全加拿大将举行52场公民入籍仪式。
亚历山大表示,本月初生效的新入籍法影响力巨大。在新的入籍法条例下,永久居民的居住时间由原来的四年内住满三年,延长为六年内住满四年。亚历山大说,这是为了要确保申请入籍者在等待入籍期间,确实生活在加拿大,而非通过制造伪证等假装居住在此。
亚历山大表示,大部分新移民都遵守加国的规定,但过去曾发现有人在获得永久居民身份之后,并不在加拿大生活。加国并非强制人们一定要留在这里,但一部分并无真正意愿要在加拿大定居的人却假装生活在此,以获得公民身份。新法案的规定就是希望要杜绝此现象。
新法案生效后,申请入籍者必须在六年内于加拿大境内居住满1,460天,且每年在境内的实际居住时间不得少于183天才符合入籍资格。而原本在成为永久居民前居住在加拿大的时间可以两年折算成一年的做法也被取消。而入籍造假的惩罚措施更加严厉。
而多华会安居辅导部主任赵炜希则表示,新法施行前,还有很多人来打听具体细则,但正式施行之后,问询者人数大减。
当然了,不符合资格的人增多了,很多人原本是够资格的,结果都不合规,最后都不愿再等。
华人为何纷纷放弃入籍?
加拿大新《入籍法》(C-24法案)于2015年6月11日正式生效,这是加拿大入籍法自1977年开始实施以来第一次全面修订,也是对入籍资格的全面收紧。加拿大新入籍法将提高一系列入籍门槛,其中包括延长“移民监”时间、扩大入籍考试年龄范围、增加申请人个人所得税文件、以及加重对提供虚假入籍材料者的惩罚等。对于这个新的法案,在加拿大的一些华人纷纷表示担心和忧虑,更有华人准备放弃申请入籍。
华处执行总监谭黄梅初表示,新标准对很多华人移民不利。
与中国经济相比,加拿大的机会少很多,目前中产阶级的规模又不断缩小,许多中国新移民在这里找不到工作机会,只好回中国继续做生意,养活已经在加拿大落地的一家老小 ,但这样的可能性也被剥夺。
她指出,中国传统文化讲究孝道,如今团聚移民的大门已关小,老一辈的人只能用使用超级签证来探望儿孙。儿孙为了尽孝选择更多的时间留在中国,却又受到《入籍法》的限制,让这些家庭支柱处于两难境地。
一名终于盼到了移民纸的中国女留学生说:“新入籍法实施后,获得永久居民前在加拿大的留学和工作居住时间,不再累积到入籍申请的时间之内。加上原本居住满三年提高到四年,我要比原来多等两年才能申请入籍。”
不过该女生认为,新规根本上影响的是那些需要长期回国居住的人。而对于她这种无论何时入籍都会在加拿大长期生活的人,影响并不大。她说,“唯一的影响是,我的美国旅游签证还有两年就到期了。按照旧规,我原本打算入籍后再去美国,现在看来,还得再申请一次美国签证。”
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认为,对于留学生而言,新法和旧法犹如“苹果和橘子”的关系,并无太大差异。因为旧法要求四年中住满三年;而新法并不要求每年住满,居住四年中每年只要求住满183天,相对更为灵活。
新入籍法加入申请人必须宣誓有“长住加拿大意图”,如果移民官发现申请者并无长居加拿大意图,可拒绝申请。这让一位华裔女子很是担心。
因为她的先生在中国工作。她说,“我原本打算过两年儿子读大学了,我入籍后,回国陪先生。因为依照加拿大法规,我入籍后在中国陪伴先生的居住时间,算作先生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一来帮他留住加拿大身份,二来我也回去陪着他。现在看来这个计划得重新考虑。”
现在她担心,如果她一入籍就回国,移民局会认为她违背“长住加拿大意图”,这样连自己的身份都可能难保。加上“移民监”的延长,先生的身份也可能不保。
卑诗大学法律教授Catherine Dauvergne认为,按照新规,即使申请者已被签发加拿大护照,移民局若后来发现申请者入籍后未实际长居加拿大,移民局依然可褫夺申请者的公民权,后果可以非常严重。
有移民律师担心,新规实施后,不少家庭可能会放弃入籍的打算。
陈太太说,“来加拿大后,我一直就对是否要入籍很纠结。老人嘛,很难像年轻人那样融入这个社会,如果入了籍,想回去还得办签证。现在好了,64岁以上才能免考英文,我已基本放弃入籍打算。”
马先生虽然在温哥华的工作和生活已十分安定,不过他暂时没有申请入籍的打算。原因简单,就是为了回国方便。马先生说,“我每年多次回国。虽然现在回国可申请十年签证,但还是觉得麻烦。” 马先生表示,看到身边不少朋友回国后混得不错,总想着自己以后说不定也会回国发展。
陈女士对于新规提升入籍要求,非常支持。她认为,移民应该尽力学习加拿大的文化和语言,找到归属感,适应当地工作环境,并调整好心态。而加拿大护照不仅在国际上被广泛认可和尊重,持有者还可享受多国免签待遇,她相信会有更多的移民盼望成为加拿大公民。
陈女士说,“加拿大护照给我的生活带来很多便利和机会。有一次,公司要派人前往美国出差,我因为持有加拿大护照,没有签证顾虑,所以得到了这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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