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國人在國外定居的越南人(以下通稱為外國人)買房子的條件:
-對於在國外定居的越南人:只要有入境許可的對像(有合法的入境簽證);
-對於有外資企業,外國企業的分公司,辦事處,國外投資基金以及在越南活動之外國銀行(有投資執照,成立分公司,辦事處證明);
-對於外國人:只要是合法入境越南的對像。
以上條件按住房法的規定,自2015/07/01起效.頒行住房法的細則後會有進一步的說明.
2. 交易流程
(1)選擇商品房/別墅後,客戶給代理下訂金來申請買房(訂金金額後定);
(2)代理轉客戶的訂金與買房申請書給投資商(期限後定);
(3)收到訂金後,投資商與客戶進行簽訂同意書(具體的訂金金額按售貨政策);
(4)客戶按售樓政策下訂金;
(5)投資商按同意書的期限通知客戶簽訂買賣合同以及其他與賣房有關的相關資料.
(6)客戶按買賣合同的進度轉款至投資商在越南開戶的賬號上.結算的貨幣是越盾.
(7)完成工程時,在交商品房/別墅前30日,投資商發通知給客戶;客戶按買賣合同規定接收商品房/別墅(在已按買賣合同結算完的情況下);
(8)投資商給客戶辦理商品房的紅本.
注意:客戶所需證件:
(1)合法的護照;
(2)有效入境越南的簽證(需保證在簽訂買賣合同時,簽證有效)或免簽證證明(外國人有妻子,丈夫,孩子是越南人或在國外定居的越南人)
3. 有關銷售房子給外國人的問題以及相關的手續和問題
3.1 轉款買房的手續
(1)在越南的銀行開戶,轉款到投資商的賬號.
(2)直接從國外轉款給投資商在越南銀行開戶的賬號,或客戶用現金轉入投資商在越南的賬號.
-注意:
(1)外國人隨身只能攜帶5000USD進越南並且必須向越南海關申報.
(2)若是房屋交易,攜帶的金額不能超過交易的價值(價格按房屋買賣合同).
(3)若外國人承擔轉款費用那麼收款人承擔進賬費用以及外幣兌換費用(若要取出外幣).若外國人只承擔部分或不承擔任何費用,那麼收款人必須按外國銀行的費用承擔轉款費用
(4)有關外國人的賬號都會讓銀行檢查相關文件和交易目的,檢查用戶的隨身證件以及在轉款
指令/委托支付單上登記的簽字樣本
有關在越南銀行開戶的規定:查看編號23/2014/TT-NHNN的通知
有關運行賬號的規定,見16/2014/TT-NHNN通知
有關不使用現金交易的規定見編號101/2012/N?-CP的規定和46/2014/TT-NHNN通知
3.2 租賃收入轉款的手續
-客戶可以選擇以下方式
(1)在越南銀行開一個越盾賬號(或使用越南銀行所開進行支付買房款的賬號)用來從投資
商或承租方接收租金收入(交易的賬號)
(2)投資商或租賃不動產單位直接轉營收到客戶在國外的賬號.
-投資商或租賃單位會按買賣合同與越南法律扣除營收的稅金和費用:
(1)營收中的投資商稅費(個人所得稅):租賃財產的稅金為收入的5%;
(2)外國人增值稅:增值稅是營收的5%
(3)轉款費用+國外銀行的費用(若有)
-注意:外幣轉出越南領土不能超過租賃合同價值(從越盾兌換出來)或外國人與被轉讓房屋方之間的房屋轉讓合同上面的價值.承包商稅按通函103/2014/TT-BTC的第5,12條的規定
對於國外組織的企業所得稅按通函103/2014/TT-BTC的規定
個人經營租賃財產的稅率按2007年個人所得稅第十條,由律法編號71/2014/QH13修補的規定(第2.4條)編號26/2013/TT-NHNN通知有關銀行費用的規定
3.3 外國人在越南買不動產的各種稅,費用與例費
1.商品房的增值稅是10%(不包括土地使用權與商品房的2%公共面積維修費用).別墅的增值稅是10%(不包括土地使用權)
2.對於商品房:2%的公共面積維修費用
3.證明的注冊費:財產的0.5%,最多5億元/財產/注冊.由省人委按每個時間段而定.
4.申請證明的國家行政費用,例費:按每個時間段由國家規定收取,目前是661.000元.
3.4 外國人轉讓不動產的各種稅,費用與例費
1.個人所得稅:轉讓價的2%
2.按3.2項的國外承包商的增值稅
3.行政費用,例費(若賣方同意代買方出):按每個時間段由國家規定收取,目前是661.000盾.
4.登記注冊費(若賣方同意代買方出):財產的0.5%,最多5億元/財產/注冊.由省人委按每個時間段而定.
3.5 外國人可以攜帶現金進越南嗎?
-外國人只能攜帶一定的外幣進越南並且必須向越南海關申報.按規定,若外國人攜帶5000美元以上必須向海關申報
3.6 外國人能用信用卡(creditcard)來支付訂金嗎?
-外國人可以在越南使用國外的信用卡(但是要國際的信用卡)來交易買賣貨物以及使用服務,必須以越盾來結算,若標價是外幣就要體現在合同兌換成越盾.此問題在2014/04/22日的文件編號04/VBHN-NHNN與決定編號20/2007/Q?-NHNN與通函編號23/2014/TT-NHNN合一調整.
3.7 簽發紅本與所有權的手續
-在完成交接房屋與結算買賣合同(預算在30日內)的情況下,投資商會通知要求客戶按法律規定上交文件來辦紅本;
-投資商給客戶辦理紅本在收到客戶的一切文件的50日後.簽發紅本的具體時間由政府管理部門決定(實際上,上交一切文件後的3-6個月)
房屋使用期限:
-對於定居國外的越南人:永久性所有權,與越南人一樣.
-對於外國個人:50年的所有權,可以延期.
-對於國外組織:根據在越南的投資執照期限.
3.8 買賣合同樣本,訂金同意書以及相關交易賣房的資料包括:
1.訂金同意書,登記買房文件(打樁前)或訂金同意書(打樁後);
2.買賣合同以及附錄
規定格式的買賣合同樣本(不區分外國人與越南人).
把合同樣本翻譯成英文.若有爭議,越文版優先.
3.9 抵押房屋買賣合同或者抵押房屋來貸款買房的手續
根據2015/7/01日生效的2014年《住宅法》第144條規定,房屋所有者是組織單位可以抵押房屋給越南的信用組織,房屋所有者是個人可以抵押房屋給信用組織或是在越南經營的企業或個人.
但是,目前越南法律沒有規定外國人可以將房屋在國外抵押做財產擔保,只有規定可以抵押給越南的外資銀行.
3.10 委托簽訂買賣合同與相關文件的手續
在國外定居的越南人可以委托他人簽訂買賣合同以及相關文件.委托書必須有國外公證處公證,並有領事館認證同時在越南翻譯成越文,或在駐國外的越南大使館立具委托書並附帶委托人與被委托人的護照/身份證.
3.11 向銀行貸款
條件:證明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在越南工作的勞動合同;或者
-有國外的銀行擔保此越南貸款;
-證明主要財產性收入來源(如租金,營收等等)
貸款比例按照具體的情況.
3.12 有關保證工程質量的規定
-保證工程按所審批的計劃以及越南工程指標來建設(在合同裡面詳明);
-商品房保修5年,別墅對結構部分保修2年;
-所附的設備根據廠家標准來保修.
特別注意:
1. 買房時必須通過銀行轉款
2. 房屋所有權為50年,非永久產權,但與越南公民結婚的外國人同越南人同等待遇
3. 每個外國人人在一個公寓小區最多只能擁有一套房屋
4. 外國人所購住房的面積和總套數不受限制,但每個公寓小區所有外國人擁有的住房總數不能超過30%,每個坊級區劃內外國人擁有的別墅不能超過250套
5. 外國人購房不允許在越南銀行貸款,可以在外資銀行貸款
6. 外國人不允許繼承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