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 | 多倫多和溫哥華是怎麼了 加拿大房屋銷量連續3個月下滑

據相關報導,加拿大房屋銷量連續下降3個月,多倫多和溫哥華是怎麼了?

加拿大房產銷量第3個月走低,溫哥華多倫多 7月房價繼續漲

加拿大房地產協會 (Canadian Real Estate Association )星期一 (8月15日)公佈了最新報告,統計顯示加拿大7月份的房屋銷售量連續第三個月出現下降,其中包括最熱的房地產市場溫哥華,然而,雖然銷售量下降,但大溫哥華的房價仍然飆升,大多倫多地區的房價也是一樣。

統計顯示加拿大7月份的房屋銷售量連續第三個月出現下降,其中包括最熱的房地產市場溫哥華

點擊查看更多加拿大精品房源

4城市房產銷量大降

  • 加拿大廣播公司報導說,房地產協會的數據顯示,在2016年7月份:
  • 從全國來看,7月房地產銷售量比6月下降 1.3%,比 2015年同期下降 2.9% ;
  • 約 60%城市的房產銷量出現下滑,以BC省的大溫哥華、菲沙河谷 (Fraser Valley)和阿爾伯塔省的卡爾加里市、埃德蒙頓市的降幅最大;

與銷售高峰期 – 今年2月相比,大溫哥華 7月的銷售量下跌 21.5%,菲沙河谷的銷量狂掉 28.8%。

針對BC的情況,加拿大房地產協會 CREA 的首席經濟學家格雷戈裡·克倫普 (Gregory Klump)在一份新聞稿中說,「這表明由於待售房源不足,導致銷量下降,從而使房地產的承擔能力進一步惡化」。

9城市漲價,2城市降價

在全國範圍內,MLS房價指數(MLS Home Price Index)一年內上漲14.3%,為自2006年11月以來的最大漲幅。

報告說,在房價指數跟蹤的11個市場中,9個出現上漲,2個價格下降,但情況因地區不同而大不一樣。BC 省大溫哥華和菲沙河谷的銷售量下滑最大,價格也上漲最大。

MLS 房價指數今年7月與去年7月相比:

  1. 菲沙河谷:+37.6%
  2. 大溫哥華:+32.6%
  3. 維多利亞:+17.5%
  4. 大多倫多: +16.7%
  5. 溫哥華島: +11.6%
  6. 大蒙克頓: +8.4%
  7. 裡賈納: +2.7%
  8. 大蒙特利爾:+1.8%
  9. 渥太華: +1.1%
  10. 卡爾加里: – 4.2%
  11. 薩斯卡通: – 1.5%

CREA 表示,MLS房價指數能夠更為準確地反映房價走勢,因為平均售價可以被高端住宅的售價牽高,不能全面反映情況。

兩層獨立房漲價最多

從全國來看,所有類型的房產都出現價格上漲。

漲幅最大的仍然是兩層的獨立住宅,價格平均上漲15.9%,其次是聯排住宅,漲價15.3%,獨立平房漲價14.3%,公寓漲價11.1%。

新稅效果有待觀望

蒙特利爾銀行 BMO的高級經濟學家羅伯特·卡維奇 (Robert Kavcic)發表評論說,加拿大的房地產市場仍然由溫哥華和多倫多地區所驅動,現在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大溫哥華,等待觀看 BC省對外國買主實行新稅後的影響。

加拿大房地產協會 CREA的首席經濟學家格雷戈裡·克倫普也表示,大溫哥華針對外國買主的15% 轉讓稅在8月2日生效,需要一段時間才能看到這一新稅對銷量和價格產生的效果。對於大溫的新稅,TD 銀行的經濟學家戴安娜· 佩特馬拉(Diana Petramala)表示,TD的預測是銷售量將再跌14% – 20%,新稅不僅使外國買家退出市場,而且也使國內的投資者受到驚嚇,房價在今年年底前預計將掉接近 10%。

相關資訊:家庭收入不到6位數 別想在大多倫多買像樣房子

(據家園新聞)

 

 

加拿大「怪獸屋」湧現

列治文市議會正研究一項有關「怪獸屋」修訂附例的折衷方案,即在不改變現行的建築面積比率的提前下,降低新屋的高度上限,由34呎降至29呎,而室內天花板的最高上限,則由16呎降至12呎;另外,屋外附加建築物,以及屋與屋之間的最低距離,也會受到限制。

加拿大「怪獸屋」湧現

據列市府副首席行政官厄爾塞克(Joe Erceg)指出,以上方桉旨在更有效管理未來新屋的外形,使它們不要顯得與所在住宅區原有的建築物「格格不入」。

房屋建造商桑杜(Sam Sandhu) 則認為,許多來自亞省的富裕新移民,喜歡可提供寬敞居住面積的大屋,並不介意後院的面積變小;他指這些生活態度,並非附例可以規管的議題。

市議員區澤光指出,現行相關附例存在漏洞,容易被曲解,因此有必要儘快修訂附例。

不過,市議員麥樂田(Bill McNulty)就表示,修訂附例不宜過急,需要更多時間研究。

列市府暫時訂於7月6日,展開有關建議附例的公眾諮詢。

歡迎前往加拿大房聞速遞

加拿大房市5月火熱 創8年新高

卑詩省房地產協會(BCREA)昨日公佈今年5月份樓市數據,全月共錄得超過一萬宗樓房交易,較去年同期上升16.6%。全省平均樓價亦較去年5月升超過一成,達到63.2萬元。另外,加拿大房屋及按揭公司(CMHC)公佈的柏文空置數字則顯示,今年4月的空置率下跌至1.8%。

加拿大房市5月火熱 創8年新高

卑詩省房地產協會公佈的數據顯示,5月經中央放盤系統(MLS)銷售的房屋,共有10,174間,總銷售金額為64億元,較去年同期增加30.4%。

該會首席經濟師穆爾(Cameron Muir)表示:「上月是八年來房屋銷售最高的5月。」他認為,在本省的大部分大型市區消費者需求強勁,都在推高房屋銷量。

穆爾說,自金融危機之前至現在,省內的房屋庫存量從未試過像現時一樣低。他說,在很多地區,存量減少相對強勁需求,令樓價面臨上漲壓力,其中尤以單戶房屋市場升幅最大。

數字顯示,2015年至今,卑詩省住宅物業總銷售金額,較去年同一時期,上升35.5%至255億元。買賣房屋總數則升22.4%至40,265間。

加拿大房屋及按揭公司昨日亦公佈了卑詩省柏文空置數據,顯示今年4月份的柏文空置率為1.8%,較2014年4月的2.4%低。兩房柏文的平均月租為1,136元,而一房柏文則為973元。

該公司卑詩地區經濟師弗凱特克(Carol Frketich)指,今年春季的空置率下降,主要是由於市場對出租房屋的需求上升速度,超越整體供應量的增長。

歡迎加拿大房聞速遞

2015年2月加拿大房價趨勢報告

由於溫哥華、多倫多兩地房市持續紅火,盡管其他地區房價成長放緩或甚至減退,加拿大2月份房屋均價仍上漲6.3%,比原先預測更高。

加拿大地產協會報告稱,大溫和大多地區是目前加拿大房市交易最熱、房價最昂貴的市場,由於兩地房市表現勁揚,拉高了全國2月份的房屋均價水平,增長率比原先預測的5%更高。

統計顯示,溫哥華地區上月房屋均價與2014年同比躍增6.4%,大多倫多地區成長7.8%,兩地房市表現傲視全國各都會區。

CREA指出,加拿大2月份的平均房價上揚6.3%,現已增至43萬1812元。但是,若排除溫哥華、多倫多兩地,其餘全國整體表現將黯然失色,房屋均價將跌至32萬6910元,同比也只增長1.5%。

值得註意的是,加拿大央行和IMF今年先後表示了加拿大房價已經被嚴重高估,但是隨著全球經濟漸漸恢復活力,以及利率“正常化”,市場仍能向著“軟著陸”方向發展,因此我們認為加拿大房地產後市仍將穩步發展。

查看大圖

2015年1月加拿大房價趨勢報告

1月份加拿大房價較上月下跌1.1%,均價為401,143加元。加拿大樓市在新年伊始有所降溫,但過去壹個年度仍然增長了3.1%。

在銷量方面,1月加拿大房屋銷售量進壹步下滑,主要是由於阿爾伯達省和薩斯喀徹溫省的房地產市場降溫。CREA)公布的數據顯示,在全國範圍內,1月份的房屋銷售量比去年12月下降3.1%,與2014年1月相比,今年1月的銷售量下降2%。

值得註意的是,加拿大央行和IMF今年先後表示了加拿大房價已經被嚴重高估,但是隨著全球經濟漸漸恢復活力,以及利率“正常化”,市場仍能向著“軟著陸”方向發展,因此我們認為加拿大房地產後市仍將穩步發展。

此外投資者應註意,加拿大的房市降溫應該區別對待,比如在華人最多的多倫多和溫哥華,房價依然堅挺。

查看大圖

加拿大房屋買賣中經紀的角色

家住高貴林的Z女士上周日給筆者打來電話:“我今天去看了一棟獨立屋,覺得還不錯,賣家經紀說今天晚上就可以給我下個offer,你覺得怎麽樣?可以嗎?”筆者答:“可以是可以,不過他是做賣方經紀呢,還是limited dual agent?”“不清楚啊…… 有什麽區別?”

加拿大房屋買賣中經紀的角色

Z女士向筆者敘述了整個過程。原來周日Z女士在自己的小區附近看了這棟獨立屋的open house,由于獨立屋就在自己非常熟悉的區域,過去幾個月也看過不少房子,Z女士認爲這棟獨立屋雖然不是盡善盡美,也算符合自己大部分要求,只是當天地下室因有租客沒有看到。看房結束後她問賣家經紀: “我是自己來看房的,如果想下offer的話,怎麽操作呢?” 賣家經紀回答: “我可以代你下offer沒有問題啊,今天晚上就可以。”

技術上來說,賣家經紀的回答並沒有錯誤。可能是由于時間有限,賣方經紀並沒有對自己的角色做詳細的解釋。其實在房屋買賣過程中,經紀的角色也分爲多種。以下從買家的角度出發,簡單介紹一下常見的經紀關系:

一、非經紀代理關系(Customer Relationship)

買家沒有經紀,只委托賣家經紀寫offer。此時賣家經紀並不代表買家利益,爲且僅爲賣方利益著想,並有義務向賣家披露所有可能影響賣家決定的信息。在這種情況下,如買家泄漏了自己的底價或強烈購買動機,賣方經紀也會披露給賣家!由于買家只是這個經紀的顧客(Customer) 而非客戶(Client),此經紀向買家提供的服務十分有限,不能向買家提供任何價格上的建議,不能代表買家議價談判,不能向買家披露任何賣家底價,出售動機等(除非賣家授權同意)的關鍵信息。

 

二、指定代理(Designated Agency)

此時買家有買方經紀,賣家有賣方經紀,雙方經紀的責任義務最爲明確,買方經紀爲且僅爲買方著想,維護買家利益,寫offer時多采用對買家有利的條款,有義務向買家披露所有可能影響買家購買決定的信息,並對買家的個人信息保密。買家經紀的角色決定了他既要提供信息,如周圍房屋成交價、房屋優缺點、交易條款的細節區別等,也要在議價過程中提供意見和建議,直接參與出價議價,協助買家完成整個房屋交易流程。

三、受限雙重代理關系(Limited Dual Agency)

買賣雙方與同一個經紀簽訂 “Limited Dual Agency Agreement”。此時由于雙方共享同一個經紀,而買賣雙方的利益不可避免存在衝突,此經紀的責任義務也必然受到約束。一般此經紀先得到賣家的房屋代理權,在房屋開放日或其他場合遇到買家後,如果買方希望他也擔任自己的經紀,經紀在遞上offer之前需要得到賣家的書面同意。賣家如果同意此協議,此後經紀對雙方都不能提供建議(價格、購買動機、個人信息等),只能提供有限的信息。由于房屋交易流程的複雜性,一旦出現分歧,買賣雙方都有可能覺得經紀的言行或合同撰寫偏向于另一方的利益,極易引起糾紛。

回到Z女士的問題,一份offer雖然僅僅幾頁紙,卻動辄牽扯幾十萬幾百萬的交易金額。除了出價需要考慮,還有衆多條款如交易時間、驗房條件、貸款條件都是買賣中的關鍵,甚至條款的不同寫法都有可能影響到最後的交易結果。在不清楚經紀角色的情況下,如果由賣家經紀代寫offer, 無疑存在很大風險。

目前市場上的賣家絕大多數通過經紀來出售自己的房屋,當買家與賣家討價還價、協商條款時,賣家有自己的經紀提供專業建議。作爲買家,也應擁有同樣的待遇來保障自己的利益。

浏覽居外【名家專欄】欄目之加拿大,了解加拿大房産投資獨家專業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