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馬來西亞的物業類型有3種主要類型:空置土地,商用物業及住宅物業。
仔細而詳細的瞭解大馬房產的類型與特點,是投資大馬房產的基礎。(馬來西亞買房條件)
住宅物業
住宅物業,涵蓋了整個地區的物業類型,包括公寓,住宅,服務式住宅,公寓,別墅和豪華住宅。讓我們來看看在馬來西亞的住宅物業的各類。
住宅物業的類型如下:
馬來西亞置業的房屋類型
住宅:大多數人,特別是家庭喜歡比其他類型的家庭住宅。住宅包括排屋,半獨立洋房和單一家庭獨立屋。他們來到一個,兩個或三個層。一般住宅層高上的第三層是閣樓,或者如果它是較低的第三層,這是一個地下室。在馬來西亞的住宅物業通常與土地和鏈接到其他的房子,但牆壁或柵欄隔開。這些類型的房子總是市場上出租或出售。
豪宅
定義了一個豪華的家庭通常是其高昂的價格標籤。它通常提供最高的質量,位置,平面圖,設施和生活方式,在社區內的業主。尺寸的確很重要,但有時它並沒有定義一個豪華住宅。屋,豪宅,城堡,別墅,海濱家園是顯而易見的豪華風格的住宅,但一些特徵:一個室內游泳池,藝術畫廊,健身房,媒體室,休閒室,將列為儘管大校通常市場上的二線豪宅,售價從100萬令吉起。
公寓
公寓是高層或低層建築與基礎設施,而公寓的設施,如游泳池,便利店,網球場,健身房,和其他設施組成。公寓是相對自足的住房單位在建設往往租給一個家庭或一人或多人為他們獨家使用。它有時被稱為一個單位。某些語言環境中有法律定義何謂公寓。在一些地方“公寓”表示,建等單位的建設,而“平”指單位建築最初是作為一個單一的家庭住宅建造和後來細分。公寓提供的類型之一,是一室公寓。這些公寓通常主要由一個大房間,這是客廳,餐廳和臥室結合。通常有廚房設施,為這個中心機房的一部分,但浴室是自身較小的單獨的房間。公寓獲取更高的價格和租金通常是由於這一事實,他們是更好的質量,並拿出一個設施齊全。
排屋
一般排屋,不作為其他類型的房屋在馬來西亞一樣受歡迎。排屋是同一塊土地上建成的兩個屬性,通常是下級單位佔用一樓地面的一部分,而高層單位佔據了一樓的剩餘時間和剩餘二樓。大部分時間在較低的單位的僱主從頂端單位的所有者是不同的。排屋是公寓或公寓不同。在其他國家,也被稱為排屋排屋。一些排屋在社區操懲網球場等設施。一個排屋的特點,包括小到街上或通途正面和某種後面的院子裡。
服務式公寓
酒店服務公寓是非常相似,但唯一的一點是,你可以擁有或租服務式公寓。它的佈置,並提供日常使用的設施。它也被設計為短期住宿較便宜酒店客房。在廉價的國際旅遊熱潮開始以來,一直在上漲在短期住宿服務,而不是酒店式公寓的興趣。服務式公寓基本上都喜歡,包括服務的公寓。它們通常位於商業區。據說,他們並不住宅物業,因此,他們不是蓋的房屋發展法1996。
商業地產
商業地產涵蓋了整個地區的物業類型,包括車間辦公室,車間房屋,商業樓宇,零售商店,專業建築和購物中心。商業地產比住宅物業價格較高,它有可能面臨在經濟衰退期間的租金問題。讓我們來看看在馬來西亞的商業性質的各類。
商業地產類型如下:
鋪辦事處
一個店的辦公室基本上是不言自明。這是一排在獨立店辦事處聯繫在一起的建築物。它是從辦公樓或店屋不同。然而,它作為店舖的房子是相同的設計。唯一不同的是一家商店的房子是沒有充分利用,而店的辦公室被完全用於商業用途。在二十世紀初,這種建築風格是常見的,在城市商業區,經常被用於為大企業,大公司需要大量的空間。
店屋
他們一般都是低矮的建築物與一個或兩個層。在一樓有商店開闢五英呎的方式,樓上是住宅accommodation.Shop房子一般有車間辦公室,一排是連在一起的建築物設計。一般商店是1咖啡廳,理髮店,汽車車間或學校協會。住宿安排是為了容納一個或多個家庭,或用作工人宿舍。店屋通常用於家庭店為企業和上層作住宅用途使用的企業。商店和住宅空間的位置取決於店房子的樓層數:一個單層店的房子往往背後的店舖,包括居住空間,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層高的店屋居住空間通常位於上面鋪。
商業樓宇
基本上是商業大廈,是一個完全是用於商業用途的建築類型。它可用於辦公室,倉庫或零售網點。在一些地方,商業樓宇組合,如2-10零售1級水平上辦公室的職能。
零售商店
零售商店基本上是一家商店,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服務,如書店,精品,一家理髮等。他們可以在商瞅車間辦公室,車間房屋,商業樓宇或獨立店。獨立店是相當罕見的,除非它是一個大公司。零售商店發現,在中央商務區和市區。
購物中心
商瞅購物中心的商店在他們的各種大型建築物。商店都很方便,並在商場內有自動扶梯和電梯,以紓緩購物。大多數商場銷售幾乎所有的東西,從衣服,食品,家居飾品,五金,電腦產品,運動器材和娛樂場所如電影院,溜冰場,保齡球館,檯球桌等商場也有一個美食廣懲錨百貨商店。
空置的土地
有土地在馬來西亞的主要有三種類型:永久業權土地,租賃土地和馬來儲備土地。要購買的土地的狀況,必須進行檢查,以便作出明智的投資決策。土地的狀態,可以檢查在國土局或國家土地註冊處處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