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法條例第17條補充規定:在西班牙完成本科或以上學歷的學生,可以申請到一張稱為“找工作”的居留(Autorizacion de residencia al estudiante para la busquedade empleo o para emprender un proyecto empresaria),批准後將會有12個月的合法停留時間,在西班牙尋找工作或創業。
“不過,也有一些投資移民機構願意提供配套服務,即人在危地馬拉入籍,錢可以安排存放在香港銀行,同樣能規避CRS審查。”他透露,但他個人覺得這種做法所面臨的政策風險日益突出。今年初,OECD(經合組織)發布一份報告指出幾種濫用投資居留權計劃以規避CRS審查的方式,其中包括“投資居留”(RBI,residence by investment)或“投資公民”(CBI,citizenship by investment),當前OECD正針對這些灰色操作行為采取措施,包括編制高風險計劃清單、發布咨詢文件,尋求對要求披露CRS規避安排和離岸結構的強制性披露規則模型的意見等,有效彌補制度漏洞。
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多年來一直申請容易、門檻低的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 (OPT)深受留學生們的喜愛。但最近四個月以來,美國移民局兩次“關照”OPT的規定,律師認為將其嚴格程度甚至提高到H-1B的水平,原因可能是希望避免濫用以及技術外輸保護,但也造成留學生更難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