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ny Boeglin曾经居住在泰鲁瓦(Tairua)。他拥有14套公寓、单元房和出租房产。他在房产出租行业拥有25年的经验,他决定在租期到期后就悉数卖出这些房产。“我们一直都尽力照顾好我们的租客,但政府现在的所作所为是在剥夺我们的财政自由,我们无法决定如何使用我们的收益。这很可怕。如果我有一辆价值20万新元的兰博基尼,我会很害怕别人开走它。而现在政府却希望我们将主动权交给租客,而我们只能祈祷一切能有好的结局。”
从2018年10月1日起,2018版的《多住户房产许可法》(The Licensing of Houses in Multiple Occupation Order)将正式取代2006年的旧版本,而名称保持不变。在新的制度下,任何拥有5位或者超过5位之间无亲戚关系住户的房产均需要申请许可。之前关于三层楼的条件在新版本中已经被取消,楼层数将不再纳入是否需要许可证的判断标准。
英国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 UK)的政策主任邓肯·哈梅斯(Duncan Hames)表示,“这些法规终于得以实施,成为了我们盼望已久的法律工具,房产所有者的身份不再神秘,房产市场不再是贪污腐败行为的温床了。我们很高兴通过几年来的宣传与运动,我们终于迈出了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