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在倫敦分享英國留學、移民、房產、生活點滴

英國監護人如何挑選?小留學生家長必讀!

不論是還在中小學階段,抑或是正在准備考大學的年紀,各個年齡層的孩子們都有不同的需求,身在國外的孩子們最需要的,莫過於一個了解英國當地、可以及時提供關愛與照護的對像,這時候監護人的角色可重要了!這篇文章給您詳細介紹一下未成年學生留學英國,監護人的政策要求和委托攻略。【閱讀原文

 

【圖集】倫敦全球富豪分布圖:各國大佬都偏愛哪個區?

由於英國健全的司法制度,優良的教育資源和高品質的生活環境,使很多來自世界各地的富豪都把英國作為第二代的養育之地。特別是在倫敦,不同國家的富二代都有自己偏好的片區,儼然一個小小聯合國。【閱讀原文

 

英國史無前例印花稅減免!持續9個月 錯過不再有

來看一下英國財相今天的夏季報告,這是英國在重啟之後恢復經濟與民生的政策藍圖。為了刺激英國房市,國家將推出一個名為“印花稅假日”的政策,將印花稅的起征點從12.5萬英鎊調整到了50萬英鎊。在新政策下,價格為50萬英鎊的二套房,只需要交1.5萬鎊的印花稅,輕松省下1.5萬磅!現在也可以說是赴英國買房的最佳時機。【閱讀原文

 

英國執行新印花稅 這種投資省稅大法90%的人不知道!

就在今年的《春季預算》裡,英國財相正式宣布,將對海外買家征收2%的海外買家額外印花稅。這也就是說,海外買家來英國買房,除了要和英國人一起交常規印花稅,還要多交這個額外印花稅了!所以如果你屬於希望到英國來投資房產,並趁著當下的機會抄底英鎊,一定要趁早下手。【閱讀原文

 

崛起的巴特西——倫敦市中心投資優勢分析

巴特西(Battersea),雄踞泰晤士河畔。比肩國會大廈、白金漢宮?

2016第一季度英國企業家移民政策分析

進入2016年第二個季度,總體感覺英國政府對企業家移民政策把控和監管相對放松了很多。 從目前看到的數據來看,如果按照目前的數據統計趨勢,今年中國地區的企業家移民的申請數量和通過率形勢相對會比較樂觀,應該比2015年有明顯的提升。

目前的實戰反饋中透露了一個信息,即英國移民局對於企業家移民的政策審核方向有了相對明確的標准:

  1. 有工作經驗的申請人是受到歡迎的。
  2. 加入到現有項目的申請模式是受到歡迎的。 

企業家移民首簽——相對放松

今天要重點談的是,針對那些目前仍然在英國即將畢業或剛畢業的申請人,如何加強自己的工作經驗及如何證明自己的工作經驗。 

簡言之,GET當中一定會有2個問題:

  1. 你有沒有工作經驗? 
  2. 你的工作經驗對於你在英國運營或者加入的企業有什麼幫助?

對於暑期實習或家裡安排的假期零工,很難被ECO所認可和接受,更加難以用來加強自己真正在英國創業的可行性。 但是對於那些目前仍在校園的申請人,又無法提供有效的可信的工作證明。目前我們看到的一個比較實際有效的方法是: T5+T1組合。如果申請人持有T5簽證,在所感興趣的行業或公司中有一段時間,至少3個月的全職實習,對後續申請英國企業家移民是有很大幫助的。 

如何獲得T5臨時工作簽證

關於T5的文章,網絡上有很多分享,本文僅就關鍵點做一個分析和判斷。 簡單總結如下:

  1. 你需要有一個雇主願意擔保你;
  2. 這個雇主至少需要已經有一定的營業歷史和記錄;
  3. 簽證通常是最長12個月;
  4. 簽證不能在英國境內轉換成其他簽證;
  5. 簽證可以在英國從學生簽證直接轉;
  6. 通常T5簽證期間,有最低工資收入保障;
  7. 簽證可以算入10年當中。

解決方法——“彼得森 T51 管培生計劃” 

  1. 加入此計劃需要經過彼得森律師行團隊的審核,有一定條件,例如英國本科以上學歷,仍然持有英國有效簽證 (T4/T2)。
  2. 加入此計劃能夠確保英國企業家移民成功率達到90%。
  3. 此計劃僅適合目前仍然在英國,在讀本科或者研究生最後一年的申請人。 

獲得T5後,盡可能在雇主處多積累工作經驗,加強對英國商業模式的理解,特別是針對性培訓,將極大提高後期企業家移民成功機率。 

啰嗦一句:能否順利通過英國企業家移民,其實很大程度上靠的是能力。從執行力到商業思維到性格,這些是決定成功的關鍵因素。

企業家移民續簽——日趨嚴格

從第一季度操作的企業家移民續簽來看,明顯的與首簽形成了很明顯的對比。續簽的審核力度和細節已經被完全的細化和量化。從用工數到小時數,到最低工資,到FPS的細節標准。 

關於續簽的基本信息,也可以參照上一期的文章《實用指南分享!英國企業家移民續簽之——就業崗位創造計算!》。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2016年4月6日後,移民局對於續簽的審核細節當中,增加了很多特定的要求,例如:

  1. 每筆投資額必須有清晰的轉賬流水記錄,從個人賬戶到公司賬戶。 
  2. 對於會計材料的審核力度,超乎想像,記得找個有經驗的好會計很關鍵!
  3. 對於HMRC提供的相關文件,細節到標點符號,格式的要求。
  4. 有可能被抽到面試,考驗商業運營的真實性以及申請人參與的真實性!
  5. 在工作機會產生的過程中,崗位的更替以及疊加的可能性;
  6. 工作小時的算法!一定要嚴格按照指引上的要求,不能想當然!

近來西班牙中國律師事務所接到了不少有意辦理西班牙投資移民和已經在西班牙取得了正式投資移民身份的客人的多次來電來函咨詢,大家表示紛紛表示,媒體目前公布的基本信息遠遠不能解答大家在實際生活中遇到的一些疑問。應廣大客戶要求,西班牙中國律師事務所季奕鴻主任律師就大家廣泛關注的重點問題統一做出整理解答。【閱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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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工作簽證最低門檻不變

3月24日,筆者收到內政部確認郵件,前期討論的工作簽證政策變化細節有了最新的政策消息。

經過一段時間的風波,內政部對於Tier 2工作簽證的調整經由獨立機構移民事務諮詢委員會(Migration Advisory Committee)的覆核後塵埃落定。調整主要針對了各個Tier 2 route的准入門檻。筆者精選其中與大家關聯最緊密的條款做一個基本分析與判斷。

內政部對於Tier 2工作簽證的調整經由獨立機構移民事務諮詢委員會(Migration Advisory Committee)的覆核後塵埃落定

首先看調整時刻表:

2016年秋季

1.維持Tier 2(general)新工作者的最低工資門檻20,800鎊,同時提高有經驗的工作者的最低工資門檻為25,000鎊;

筆者點評:傳聞中的35,000鎊不近人情,典型的「步子邁太大」,流產是順理成章的!但是記住,申請永居的時候,是一定需要達到35000英鎊年薪的,至於是最後一年還是最後兩年需要達到35000,仍然有待實戰考驗。

2.一些特殊職業直至2019年7月都可不受最低工資闕值提高的影響,比如護士、數理化及普通話中學老師等;

筆者點評:雖然對於此次修正,諮詢委員會最終勉強地保留了護士作為短缺工種,但相信未來仍會就此存有爭議。但是,實際上護士工簽是非常難的,至少在英文能力上,成為英國註冊護士的要求標準不是很適合中國籍人士。

3.短期的Tier 2公司內部調撥的通道提升工資門檻為30,000鎊;

筆者點評:此操作旨在加大使用公司內部調撥通道的難度,為其他通道留存空間。

4.Tier 2畢業生學徒通道的工資從24,800鎊降低到23,000鎊,同時每年為公司增加5到20個的相應空缺名額;

筆者點評:一降(工資門檻)一升(員額空缺)使得招聘公司用工更靈活,加大可考察和選擇範圍,尤其對「外來戶口」(非英籍、永居)可能是個機會!畢業生自行理解!

5.Tier 2公司內部調撥中的技術調撥category關閉申請,不再開放;

6.加大海外畢業生每月的名額分配的權重;

筆者點評:在沒有具體的操作指南前,需要非常謹慎地看待這點。

7.畢業生一旦獲得一個長期穩定的工作,相應的簽證轉換將更便利;

8.Tier 2公司內部調撥通道的IHS支付豁免取消;

筆者點評:對於該通道,目前政策是「新人難進,舊人交錢」。

20174月:

1.繼續提高有經驗的工作者的最低工資門檻到30,000鎊;

筆者點評:路要慢慢走,也給僱傭雙方更多的反應時間和準備,實屬正常。

2.關閉短期的Tier 2公司內部調撥的通道;

3.引入移民技術要價;

筆者點評:該政策有待觀望。

4.對於長期的Tier 2公司內部調撥的高收入者工資從155,300鎊降低為120,000鎊;

5.對於長期的Tier 2公司內部調撥簽證的申請人,一旦收入達到73,900鎊及以上,將豁免一年工作經驗的條件限制;

6.優先支持高價值商業或內部投資項目的公司Tier 2 (General) 就業崗位機會,同時引入居民勞動力市場測試的放棄機制。

筆者小結:

一些變化預料之中,尤其是之前熱議的35,000鎊最低工資門檻最終沒有落實,對畢業生工作也看似加大了機會。刨除其中的政治政策角逐,總體上有喜有憂,希望大家有所收穫,做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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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英中網)

噩耗還是謠言?英國政府正式向工作簽證開刀!

上班路上就陸續接到朋友們發來的新聞鏈接,有中國的有英國的,都紛紛打探1月19日出台的MAC報告提到的最新英國移民法關於工作簽證的變化。 

有的說:工作簽證馬上要漲到最低3萬工資啦,有的說以後工作簽證配偶都不能工作啦,有的說以後內部公司調動也要算到工作簽證年度名額裡啦…種種此類…

甚至包括騰訊,不知道從哪裡來的新聞源,直接PO出來下面的標題,嚇得大叔一哆嗦,什麼時候英國政府的效率這麼高,不經過議會就可以更改這麼重大的法案?

現在大叔仍然在反復的看MAC的這份報告,越看越心驚膽戰……這是要下狠手了呀。對於非歐盟人士通過T2工作簽證途徑進入英國的政策,將是一個寒冬的到來!!!

先來看看MAC是個什麼東東吧?他們和內政部到底是什麼關系?

MAC全稱: 英國移民咨詢委員會(Migration Advisory Committee),通常政府在對某些重大政策變化之前,為了避免打架以及推卸責任,會找一個專業的機構對相關的現行政策以及變化預期做出“專業?”的評估和分析。 這個MAC就是英國內政部御用的專業的,對移民政策做出變化趨勢評估及現狀分析的一個專門機構。 

按道理來說,這應該是一個第三方的專業機構,但是實際上,這個機構是和移民局在一個辦公樓裡……所以說,基本上是隔壁和隔壁的關系。 

MAC也可以理解為內政部的移民智囊團,對英國內政部制定相關的移民政策導向起到了很關鍵的作用。 例如在2014年的漲價就是根據MAC的報告建議所做出的相應更改。 另外一個重要的作用是對英國移民市場數據進行分析以及相關領域進行調研判斷,包括每年出台的短缺工種名單,都是由這個機構來建議並通過內政部來實施。 

然而,MAC的報告僅僅有建議權,而沒有法律效力!就像2014年鬧的笑話說是要拍賣英國護照,消息一出,全英嘩然,很顯然的MAC的領導被門夾了腦袋才會出這樣的建議。 果然這個建議沒有通過內政部的同意,最後不了了之。 

1月19日的報告說了什麼?建議了什麼?

這個報告總共282頁,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MAC網站上下載來看看:https://www.gov.uk/government/uploads/system/uploads/attachment_data/file/493039/Tier_2_Report_Review_Version_for_Publishing_FINAL.pdf

總的來說,這份報告最後的結論和給政府的建議有以下幾個方面:

  1. We recommend that the best way for the Government to achieve its aim of restricting volumes under Tier 2 and focusing on more highly skilled migrants is through price;  

    我們建議:最好的方法完成政府的目標- “降低T2工作簽證移民並且關注更多高技能移民的方法是通過(增加)代價來實現。 

  2. We recommend that the cost of Tier 2 recruitment be raised via higher overall minimum salary thresholds and the introduction of an Immigration Skills Charge;  

    我們建議:通過提高最低薪資要求標准以及增加移民技能費來增加工作簽證招聘的代價。 

  3. We recommend that use of the Tier 2 (Intra-company Transfer) route for third-party contracting be moved into a separate route and a higher salary threshold (£41,500) be applied;  

    我們建議:工作簽證中的內部公司調動簽證類型裡第三方外包公司的形式應該被設置單獨的的通道標准並且建議最低工資標准應該達到41,500英鎊。 

  4. We do not recommend that Tier 2 (General) is restricted only to occupations on an expanded shortage occupation list; and,

    我們不建議:工作簽證(普通)類別是僅限於擴大緊缺職業名單上的職業。 

  5. We do not recommend restricting automatic work rights for dependants or an automatic sunsetting of occupations on the shortage occupation list.

    我們不建議限制工作簽證隨行人員的工作權利。 

以上5條就是MAC最後做出的結論,當然做這個結論之前的280頁裡面出現了大量的數據分析和預測評估,得出了以上的結論和建議。 

劉律師專業點評

看過了以上幾個MAC的報告結論,我也想分享一下看完這個報告自己的判斷和想法。 

  1.  這屆英國政府的移民政策在逐漸的深入到細節執行,從最早的掃除T4學生簽證中的不合規學生,加強各種對學生簽證的監管,到關閉各種不符合要求的社會第三方辦學機構。鐵娘子的鐵腕移民控制手段正在逐漸得到實施和執行!

  2. 解決了最好解決的學生簽證問題,下一步就是針對性的解決工作簽證。 包括最近能夠明顯的感覺到,對工作簽證的審核,包括擔保人審核,簽證申請人的審核,已經嚴格到接近吹毛求疵的地步; 預計工作簽證不單單是漲價的問題,相信以後要通過工作簽證進入英國定居序列的申請人,真的是難度加大很多。

  3. 下一步相信是對企業家移民的審核,不僅僅是下一步,從目前我們得到的反饋來看,無論是境內還是境外,在申請首次簽證以及續簽的時候,都遇到了比以往嚴格很多的審核制度和條例,對於相關制度的執行程度也是前所未有。

  4. 對於其他漏洞的審核,例如婚姻類簽證,例如T5臨時工作簽證等等有可能增加英國淨移民數量的類型,相信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都會持續下去。 

一個簡單的推測,關於4月份即將發生的移民法修改案——

工作簽證:

  1. 提高最低工資收入標准門檻到3萬英鎊,這個是MAC也建議的。 

  2. 內部調動子目錄被單列規則,工資要求提高到40,500英鎊,MAC建議。

  3. 所有T2工作簽證申請雇主,需要為每個非歐盟地區雇員支付額外的1,000英鎊每人每年的一個費用。MAC建議,但是定價權在財政部。 

    企業家移民:

  4. 引進第三方的專業商業評估團隊,對商業計劃以及申請人的企業家精神進行更專業的判斷。

  5. 放開英國境內當天簽證窗口。

  6. 放開特定程度下的因商務原因的離境時間要求。 

  7. 特殊情況下,沒有產生就業機會也可以獲得續簽,例如創業初期,不能產生就業機會,但是獲得風投機構認可。 

以上僅僅是推測,根據對目前現行的移民法政策以及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各種信息,綜合分析推斷得出,並不代表任何法律意見!

我們准備了一份對整個報告全面分析和理解的中文版本說明,有興趣的朋友可以添加大叔的個人微信號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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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英國綠卡還容易嗎?告訴你最常見的七種方法

2015年10月,習大大如期對英國進行了“超級國事訪問”,給英國人一個全新的中國概念,同時為中國經濟發展、走向世界帶來了更多的實際收益。隨著越來越多的國人考慮移民英國,本文僅就目前比較常見的移民英國的7種方法做一個簡單說明。 

1 、Tier1 Investor投資移民

適用:高資產人群家庭成員,投資導向

200萬英鎊直投 - 英國投資移民簽證適合意欲通過在英投資而移民的人士。申請人需持有至少200萬英鎊的資金,無英語語言要求,5年後可獲得永居權利。

2、Tier1 Entrepreneur企業家移民

適用:高資產人群家庭成員,創業導向

英國企業家移民簽證適合意欲來英創業的人士,持有此簽證的人士在英期間僅能從事所申請項目的商業運作。企業家移民創業投資金額有5萬英鎊和20萬英鎊兩種,簽證路徑為3年+2年。

3、Tier1 Graduate Entrepreneur畢業生企業家移民簽證

適用:優秀英國畢業生,有一定商業思路模式,創業導向

畢業生企業家簽證面向的是以下兩類人群:

  1. 擁有真實可行的商業想法的英國高校畢業生(本科或以上);
  2. 擁有真實可行的商業想法的國際高校畢業生(本科或以上)。

畢業生企業家簽證路徑為1年+1年,在持有此類簽證期間,只要持有5萬英鎊可供投資的資金,就可以隨時轉簽Tier1Entrepreneur簽證。

4、Tier2 General工作簽證

適用:優秀英國畢業生,有雇主擔保,就業導向

二類普通簽證即為我們常說的工作簽證,根據移民局2014年4月6日的最新政策,二類普通簽證路徑已由之前的3年+3年、最多6年,變為5年+5年了。

持有Tier 2 General簽證5年,並且年薪額度達到了英國內政部對於二類普通簽證申請永居的相應要求(35,000英鎊)則可申請英國永居。

5、Spouse Visa配偶/結婚 簽證

適用:有英籍或者永居配偶人士,婚姻導向

如果您的伴侶是英國公民,或持英國永居,或正在英國避難或正受英國人權保護,您就可以考慮申請英國結婚簽證。2012年7月9日年英國移民政策經歷重大變更,英國全面提高外籍配偶移民英國的標准。

只要您和您伴侶的關系必須真實並且為官方認可,滿足以下其中一點即可申請:

  • 已結婚或已同性結婚
  • 在戀愛關系下同居2年
  • 已訂婚

6、Long Residencey10年永居 混合永居

適用:連續合法在英居留10年

根據英國現行移民法律條款,通俗的解釋10年永居——任何申請人在英國連續,合法居住滿足10年後,都可以申請英國的綠卡(ILR,永久居留)。從整個中國地區前往英國留學,移民的數據上來看,2015~2016年將有很多10年前來自中國讀書的學生申請人有可能符合這個申請條件。

7、海外獨立投資代表簽證Representative of an Overseas Business

適用:大型中國公司在英國設立分支機構並派遣高級管理人員

不得擁有大量股份,同時具有3年以上母公司高層管理經驗

對申請者要求

  1. 申請者必須來自於EEA境外,且只能在境外遞交申請
  2. 不能是公司主要股東
  3. 在英國境外直接受雇於公司,即作為銷售代理或與公司簽訂代理合同的第三方均不符合條件
  4. 在公司至少有兩年以上高管經驗
  5. 熟悉公司業務
  6. 英語語言達到基本交流水平
  7. 有足夠在英維生資金
  8. 對申請者就職公司的要求
  9. 公司總部需位於英國境外並保持在英國境外,保持交易(新成立不久的公司及欲將總部移到海外的公司不符合要求)
  10. 公司在英無其他代表處或子公司
  11. 公司在英無其他首席代表

筆者建議

每個人的背景不一樣,經歷不一樣,英國移民並沒有一個通用的方案。所有的案例都必須是個案個分析的。因此,在申請之前咨詢專業人士的意見往往能夠節省你很多時間,少走很多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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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縮短學生簽證議案被否 中國學生强烈點贊

英國內政大臣特裏薩•梅(Theresa May)近日前提出的非歐盟留學生在畢業後必須離開英國的議案遭到否定,在英國留學的中國學生大多表示支持。

英國留學生簽證缩短議案被否 中國學生點贊

事件背景

一月八日,英國財政大臣喬治•奧斯本(George Osborne)對內政大臣特裏薩•梅(Theresa May)提出的外國留學生在畢業後必須離開英國的議案表示反對。

根據現行規定,歐盟以外國家來的留學生于課程結束後可在英國逗留四個月,如果在此期間找到年薪2.05万英鎊以上的工作,就可以申請把學生簽證轉爲工作簽證。

據悉,英國內政大臣在移民問題上面臨壓力,因爲此前內政部未能兌現保守黨承諾:將淨移民人數减少到“數萬人”,因此需要采取更多措施安撫選民。

留學生的心聲

根據采訪調查,中國留學生大多對梅議案被否表示支持,不過也有人表示理解該提案的初衷。

“大快人心啊!”一位剛剛獲悉提案被否的中國留學生按捺不住興奮,她從九月課程結束後就一直在倫敦找工作:“這對國際學生絕對是利好消息,要是真的縮短簽證了我們外國人豈不是找工作更困難了!不然想要留下來就得在讀期間找工作,怎麽安心好好讀書啊。”

目前在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實習的,牛津大學碩士生畢業生鐘文對BBC英倫網的記者表示,英國給予的學生簽證從畢業後准許留兩年减到一年,再到現在的四個月,他 甚至後悔當初做出了留英的選擇:“雖然這個議案被否,但也可以看出學生簽證一直緊縮的趨勢。真是不幸,學生作爲友善的群體,給英國社會沒有惡劣影響,爲何 像牛氓一般驅趕我們。如果讓我現在再來選擇留學國家,我寧願選美國。”

在英國生活學習了將近十年,來自倫敦金士頓大學的的留學生班博,對 BB英倫網記者說起自己對英國的感情:“對我來說,已經很難區分哪裏是“家”。作爲一個留英學生,我知道英國身邊哪裏有最好的餐廳,哪裏有很特別的啤酒, 但是說到我真正的“家”北京,十年的離開已經讓我對北京拼凑不出一個完整的樣子。”

他也從人權角度談到:“從人權的角度,一個人在一個地方 生活了九年多,不管出于什麽樣的目的,對這個地方是會有感情的。如果學生簽證一再縮短,這種武斷地一刀切的政策,對很多人,特別是真正喜歡一個城市的人, 和强迫性的驅逐出家園已經沒有什麽意義?人們是否連選擇家的權利都沒有?或者說英國政府選擇國民的態度就像企業一樣,把人看做商品?能帶來足够稅金的才會 被認真考慮?”

已經拿到英國T1企業家簽證,倫敦政治經濟學院研讀發展管理專業碩士的楊采清,也贊同該議案被否,她說:“個人認爲英國的非 歐盟移民絕大多數爲經濟貢獻者,而其實真正消耗納稅人福利的是歐盟國家尤其是東歐國家的人。來英國上學的非歐盟移民是英國帶動經濟發展、創造就業機會的巨 大契機。如果把龐大的潜在納稅群體趕走反而留下稅收消耗者,才是本末倒置。”

來自臺灣的倫敦政治經濟學院研究生張婉昀,從法律專業的角度談 了她的想法:“英國現行法規就已經對非歐盟的留學生留下來工作很不友善,雇主要雇用非歐盟的學生其實有額外的負擔。大國想要透過緊縮工作簽證的發行來保障 本國人的就業和薪資,效果有限,與其不給工作簽,不如積極修法保障勞工的就業和薪資。 ”

不過相較于中國大陸的留學生,臺灣的年輕人在英國 工作簽證方面似乎更幸運一些。據悉,年齡介于十八到三十歲的臺灣年輕人,不管是否在英國讀過書,均可通過申請獲得英國的青年旅行工作(Tier 5 Youth Mobility Visa)簽證,有權合法在英國工作和生活最多二十四個月。這兩年中可以多次進出英國,可以找除了醫療以外任何領域的工作不受限制。只是這個名額有限制, 每年有一千個名額,要在申請者中隨機抽籤選出。

來自薩裏大學的留學生陳深雅,考慮到此議案提出的背景,即所針對的英國移民問題,也對其表示 理解:“移民問題的確是英國的老大難問題。雖然目前對于中國人而言我們面臨的條件如此苛刻,可是與歐盟其他國家相比,英國的確是接納移民最多的國家。只是 中國的崛起以及每年留學生爲英國貢獻的學費、旅游費、以及不容小視的消費能力,讓移民政策不可能再是一刀切這麽簡單的一件事情了。”

留學中介和企業家的聲音

除了留學生以外,把握近年留學趨勢的留學中介顧問和的英國企業家也對此也作出評論。

來自中國某知名留學機構,從事十多年英國留學教育諮詢的高女士,對BBC英倫網的記者表示:“現在出國留學的學生總數越來越多,但隨著信息透明度的提升,很 多學生和家長都是全方位比較各個留學國家的優劣勢。英國一年碩士制本來時間就緊張,學習壓力也非常大。如果課程結束立即取消簽證豈不是還沒來得及體驗英國 的大好風光和多彩生活就得離開?估計很多學生會因爲這個苛刻要求放弃英國留學而轉去別的國家。”

她還對比了英國與其他國家的留學數據:“繼 英國取消PSW簽證(即Post Study Work Visa,讓國際留學生在畢業之後,有兩年的時間在英找工作或者開展商業活動的簽證)之後,澳洲政府開始實行PSW吸引更多留學生,我們公司有相關數據顯 示,雖然澳幣一路攀升,但赴澳留學生一直在穩步增長。”

在英國經營商業諮詢公司的企業家George認爲,如果非歐盟學生沒有機會留下來工 作的話,對企業的業務也會有影響:”長久來看對于英國的高層次人才儲備以及國際競爭力有很大影響。全世界最發達的美國,非常歡迎高層次國際人才,這是個良 性循環。對于我們這些和非歐盟國家有業務來往的企業來說,如果非歐盟國家學生很難留下來工作,會大大影響我們的招聘範圍和用工成本,降低英國企業在國際新興市場的競爭力。”

他還補充道:“這個政策不但不會縮减移民數量,反而會降低英國的各項競爭力和國際教育及上下游産業收入。總之我認爲英國內政大臣的政策,完全是只顧保守黨在明年競選前拉選票, 全然不顧其將産生的長久負面影響。這就是個‘殺鶏取卵’政策。”

人權與責任:英國移民類簽證申請中涉及到的獨立撫養權問題

劉鵬:欲申請英國移民簽證的國內父母,想要證明子女的獨立撫養權,一方獨立撫養孩子的時間須越長越好。

近年來,一些希望携帶年幼子女移民英國的家庭,可能會始料未及地遭到拒簽。爲什麽?英國移民局認爲,父母中的一方對子女幷無獨立撫養權,因此子女作爲副申請人遭拒。

申請拒簽主要出現在以下兩種情况:

  1. 亲身父母離异
  2. 父母一方申請投資移民或企業家移民

後者申请遭拒的主因是,認爲父母携帶子女移民英國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却不知英國相關法律條款在這一點上與中國有截然不同的概念:在父母雙方都健在且與子女有定期交流/提供經濟支持的情况下,父母中的一方將子女帶離另一方,是不利于子女成長的。中國申請人對此拒簽理由措手不及,也是中英文化差异的一個體現。

獨立撫養權的問題産生

在定居類簽證導向下容易産生獨立撫養權。例如申請英國投資移民簽證,英國企業家移民簽證。英國工作簽證的子女在跟隨主申請人移居英國時,容易觸發此類問題。

學生簽證及臨時工作簽證類別因爲沒有定居導向,通常不會涉及到此類問題。 因爲學生簽證幷無永居導向。也就是說,只有移民局認爲,父/母一方將要永久性地將子女帶離另一方,獨立撫養權的問題才會被考慮進簽證申請中。

什麽是獨立撫養權?

在過去10多年的工作經驗當中發現,中國申請人概念中的獨立撫養權與英國移民法律中的獨立撫養權是有著完全不同的獨立意義解釋的。

很多中國申請人認爲,只要法庭判决上寫著撫養權歸母親,母親就擁有對孩子的完全獨立的撫養權。 但是,從實踐中來看,中國的法庭判决往往同時要求父親定期支付扶養費或者教育,生活費用,在這種情况下,母親擁有的只是日常的撫養權,而不是英國法律意義上的完全獨立撫養權。

完全獨立撫養權(Sole Responsibility),以下是英國政府對于獨立撫養權的解釋:

SET7.8 What is sole responsibility?

A sponsoring parent (see SET7.2) must be able to show that he/she has been solely responsible for exercising parental care over the child for a substantial period.If the sponsoring parent and child are separated, the child will normally be expected to have been in the care of the sponsoring parent’s relatives rather than the relatives of the other parent. An application should normally be refused if the child has been in the care of the other parent’s relatives and the other parent lives nearby and takes an active interest in the child’s welfare.

The following factors should be considered in assessing sole responsibility:

  • Are the parents married / in a civil partnership?
  • If the parents’ marriage / civil partnership is dissolved, which parent was awarded legal custody, which includes assumption of responsibility for the child?
  • Where there is a custody order the ECO should take care to ensure that the issue of a settlement entry clearance to the child will not contravene the terms of the custody order. See list for countries whose custody orders can be recognised as valid in UK (copy is available on this guidance page).
  • Does the marriage / civil partnership subsist, but the parents do not live together?
  • If the sponsoring parent migrated to the UK, how long has the sponsoring parent been separated from the child?
  • If the sponsoring parent migrated to the UK, what were the arrangements for the care of the child before and after the sponsoring parent migrated?
  • If the sponsoring parent migrated to the UK, what has been / what is the sponsoring parent’s relationship with the child?
  • Has the sponsoring parent consistently supported the child, either by: direct personal care; or by regular and substantial financial remittances?
  • By whom, and in what proportions, is the cost of the child’s maintenance borne?
  • Who takes the important decisions about the child’s upbringing, for example where the child lives, the choice of school, religious practice etc?

(原文请看:https://www.gov.uk/government/publications/children-set07/children-set07#set78-what-is-sole-responsibility)

文章大意:

孩子父母中的一方,在一定長的時間跨度內,獨自對于孩子負有完全的親代責任(he/she has been solely responsible for exercising parental care over the child for a substantial period)。

注意這句話中的兩個重點:

  1. 對于時間跨度的要求;
  2. 對于“完全”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