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開始,特朗普政府出台的“公共負擔”美國移民改革法案事件就鬧得沸沸揚揚,從新規出台到緊急叫停,經歷了一波三折。聯邦最高法院2月21日晚上排除政府向移民施行“財富檢驗”的最後障礙,讓美國更容易拒絕可能成為“公共負擔”的移民入境或居留。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宣布:於2月24日起執行“基於公共負擔理由不予受理的最終規則”(Inadmissibility on Public Charge Grounds final rule)。USCIS會根據新規對綠卡申請者:年齡、健康情況、收入、教育和技能等因素進行審查,從而來判斷其未來是否會成為“公共負擔”,以決定是否通過綠卡申請。
USCIS指出,該最終規則不僅適用於判斷綠卡申請者未來是否會成為公共負擔,也適用於身份轉換申請者。若想延期或轉換非移民身份,要證明自己從獲得非移民身份起未接收過公共福利。
怎麼樣會是“公共負擔”?
根據新政策,已在美國合法居留的移民如經常使用以下福利,將列為可能的公共負擔。
- 任何聯邦、州、地方政府提供的現金收入補助;
- 補充保障收入計劃SSI;
- 貧困家庭臨時援助計劃TANF;
- 任何聯邦、州、地方政府提供的現金福利項目,很多州稱為“General Assistance”
- 補充營養援助計劃,SNAP,俗稱食品券;
- Housing Choice Voucher Program下的住房補助Section 8;
- Section 8中的租房補助,其中包括Moderate Rehabilitation;
- Section 9中的公共房屋;
- 大部分形式的醫療補助Medicaid,21歲以下的個人及孕婦或產後60天獲得的福利除外;
最終版“公共負擔”被重新定義為:在2020年2月24日或之後,在36個月內共接受福利超過12個月,領取一項或多項特定“公共福利”的非美國公民。
新規幾乎影響到了移民在美國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醫療、食物、住房等多種社會福利項目,以及申請人的受教育程度、英語水平等。
當然,關於這些考察內容移民局也不會一杆子打死,移民局最終的考察結果會視個案情況而定,工作人員會具體參考申請人的年齡、健康狀況、家庭情況、資產、經濟狀況、教育程度及專業技能、未來可預期的移民身份、預計准入/移民時間等。
之前使用過或者正在使用公共福利的人該怎麼辦?
紐約移民聯盟呼吁民眾不必過度恐慌,表示享有公共福利並不意味著這個人一定會被當作“公共負擔”;不過,聯邦政府指將申領福利作為是否簽發綠卡的決定因素之一,若會受影響的移民有美國公民子女,可以以子女名義申領這些福利,避免將自己置於危險中。移民聯盟也表示,在今年2月24日前使用公共福利,不會影響移民在未來申請綠卡。
Q1. 是不是拿過福利都會影響綠卡?
總的來說,新規大大提高了政府因申請者使用政府福利而拒絕向其發放綠卡的權限。
領取了某些福利後,政府有權根據申請者的年齡、家庭成員數量、健康狀況、英語水平等因素,決定其未來是否有可能依賴政府福利,以及是否批准其綠卡申請。
Q2. 新政實施後,是否意味著申請人要額外准備相關資料?費用是否增加?
是的!
與該規則相應而生的,就是美國移民局(USCIS)即新推出的I-944表格(Form I-944 Declaration ofSelf-Sufficiency)和DS-5540 表格,根據最近的信息,該表格的長度達到19頁,並且要求提供更多的證明材料。此外,每位申請人還需要填寫一份 DS-5540 表,由於新增的表格內容繁復,為完成以上材料律師會額外收取相對應的律師費用。
Q3. 是不是所有福利都不能領取?
不是。但是領取以下福利將受影響。
1. 任何維持收入的現金形式福利:例如補充保障收入(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SSI):
SSI是向收入有限的殘障人士(包括成人和兒童)發放的福利,成年申請者須為美國公民;65歲及以上人士如果沒有殘障,但收入低於一定水平,也可以申請SSI。
2. 貧困家庭臨時援助(Temporary Assistance to Needy Families,TANF):
TANF顧名思義,是向貧困家庭提供的資金和其他方式支持,比如兒童護理協助、工作協助等。申請者可以是公民、永久居民,也可以是具有合法身份的外國人。申請人必須懷有身孕,或有19歲以下的子女需要照顧,收入須低於一定水平,狀態須為失業、即將失業、或工作薪水極低。
3. 營養補充援助(Supplemental Nutritional Assistance Program,SNAP):
這就是我們平時常聽到的“糧食券”,是最大的聯邦食品補助計劃。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個人或家庭會得到一張卡,這張卡可以當作借記卡來用,在獲得許可的零售店裡買食物。如果申請糧食券,家庭銀行存款需要低於一定水平,假如家中有60歲以上的老人或是殘障人士,最低標准可能會更高一些。
4. 大部分形式的醫療補助(Medicaid):
這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白卡”。但如果申請人是年齡21歲以下的外國公民,或者是孕婦以及產後60天內的婦女,皆可獲得醫療補助,不受影響。
5. 一些房屋援助計劃:
包括“自選房屋補助券計劃(Housing Choice Voucher)”、“特定項目租房援助(Project-Based Rental Assistance)”、以及部分住房補貼(subsidized housing)
現在應該做什麼?
1、EB-5投資者不需要提供I-864“經濟擔保書”作為支持證明,也不需要提供任何額外的證據來證明他們的經濟實力(除了之前進行過EB-5投資),作為他們移民簽證申請或身份證明的一部分。
2、在裁定移民簽證或調整身份的過程中,移民局會考量申請人及其家屬是否將來會成為“公共負擔”,或者已經是“公共負擔者”了。在投資人獲得有條件綠卡後,需要遵守“公共負擔”相關新規,才能保證順利獲得永久綠卡。這是因為,有“公共負擔”的記錄可能導致投資人在轉換永久綠卡時的I-829申請被拒。
3、根據州或地方法律規定,對於以學校為基礎,為18歲以下學生提供服務或福利的項目,不會被視為“公共負擔”。也就是說投資人的未成年子女,在美國讀書仍可享受當地優質教育及福利,無需擔心。
4、在有限的情況下,根據美國移民局的自由裁量權,雖然被認定為“公共負擔”,外國公民仍有可能通過購買債券來調整身份。新規設定,最低債券金額為8100美金,實際金額將取決於申請人的具體情況。此外,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外國人可以通過申請豁免的方式,免除“公共負擔”的不利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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