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國家報》網站報道,政府正在準備修改2013年通過的投資換居留方案,且明確表示將放寬相關條件,例如將允許投資人的成年兒女或同居人(無需結婚證)一同申請居留等 。
政府正在準備修改2013年通過的投資換居留方案,且明確表示將放寬相關條件據瞭解,投資獲得“黃金簽證”和居留的方案目的在于吸引歐盟以外國家的投資者入境西班牙,投資者可以通過購買高質量住房(稅前價格超過50萬 歐)、購買200萬西班牙國債、在該國證券市場購買100萬歐股票或開展其他企業投資項目的形式,來申請“黃金簽證”和投資居留。2013年9月方案實行 到2014年12月,15個月內,共有530名外籍人員通過投資獲得西班牙居留,其中490名是通過購買住房的途徑獲得居留的,多數投資者來自俄國、中國 和阿拉伯國家。
根據西班牙政府消息,這一方案會有所改變,政府將放寬投資換居留的申請條件。其原因是爲了給投資者提供更多便利,幷加快辦理手續,化繁爲簡。此前, 就有企業人在西班牙讀完研究生以後,希望在當地進行企業投資,但根據西班牙的投資換居留方案,該企業人需要回到祖籍國,從境外申請西班牙“黃金簽證”,由于程序繁瑣,該企業人最終選擇了英國投資興業。方案修改以後,這樣的情况將不再發生,投資人可以直接從西班牙申請投資居留。
除西班牙以外,投資換居留方案在許多國家都有實行,包括葡萄牙、塞浦路斯和英國,每個國家在具體申請條件上有所差异。目前,西班牙已經接收到7 億歐元的這類投資(3.7億來自住房投資,2.34億來自企業投資)。這些境外投資已經直接或間接的爲西班牙創造了12000個就業機會。
具體來看,獲得投資居留的經濟條件幷沒有改變,但是放寬了許多其他條件,其中原來只有投資人的合法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可以同時申請投資居留,修訂過後,投資人的同居伴侶、成年子女以及經濟上依靠投資人的直系長輩也可以同時申請。
就購買住房的投資方式來說,投資人在還沒有付清住房款,但已經簽訂購房合約幷支付定金的前提下,即可申請6個月的“黃金簽證”,且購房者可以不 定居在西班牙。另外,金融投資簽證原本只有3個月的時間,現在可延長至1年。投資人不需要入境西班牙也可以續簽居留,原因是其有在其他申根國停留的自由。 另一變化是投資居留不再需要每2年更新一次,而改爲5年一個周期。
買房換居留條件簡析:1.經濟條件不變;2.簽訂完購房合同幷繳納定金後,首先申請6個月的簽證,隨後可換取5年居留,期限比原來多了3 年;3.更換居留期間,投資人無需入境西班牙;4.經濟上合法依賴投資人的未成年子女、退休父母或同居人(無需結婚證),可隨投資人申請投資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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