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買房交接過程中,大的產權問題,由保險公司,律師作保障,但有另外一些細節,一定要注意,不然也會帶來煩惱。
多倫多房產交接切記10大要點- 房屋的裝飾,燈具,窗簾,傢俱,以至於後院的擺設,剪草機,吹雪機等等,非固定在房屋上的東西,首先要和賣家溝通好,問清楚那一件留下,哪一件不留,列一個清單,雙方簽字,作為合同的附件之一。
- 對於要留下的東西,如果比較貴重,或有特別的價值,要貼上標籤,經雙方再次確認。比如字畫,藝術品等等,因為價值不定,要特別留意,不可籠統講留下幾件東西,一定要和賣家再三確認,貼上標示。
- 留有照片,只是事後的佐證,最好是和賣家溝通好,確認好,免得日後麻煩。
- 對於電器部分,不論驗房有無驗該部分,一定要賣家演示給買家,並要買家操作一次,確認無誤,列出清單,要買家簽字。
- 一定要求賣家提供原始平面圖,原始發票,原始地界圖,原始的購買合同。常常發現,一個房屋經過一手以後,很多檔已經丟失,地界圖還好,可以到市政廳申請,可是平面圖,建築商提供的包括建築面積在內的檔,不易申補到。另外有一些設備,屋頂的更換發票,一定留下,以備不時之需。
- 對於律師扣錢條款,最好列明,不然,即使最後一次看房,發現問題,律師也不一定可以事先扣留相應款項。
- 對於室內外按摩浴缸,自動澆灌系統,攝像監控系統,燈光控制系統,應該讓賣家一一顯示給買家,並讓買家自行操作至少一次,確保工作,並會使用,否則,即使有說明書留下,也常常會有不同的麻煩。
- 對於桑那房,酒窖房,要特別注意,濕,幹房的保養不同,酒窖的通風有一定的要求,一定要問清問明。
- 對於各種水管,電路,要問清楚賣家,有無做過特別更改,如有,切切問明白,在哪里,做了怎樣的更改。
- 對於室內游泳池,最好使用原業主的公司維護,以減少不必要的麻煩。
以上的一些問題,不可以完全依賴驗房師,也不可依賴某一個人,最好親力親為,把麻煩解決於事前。
當然,交房以後可以根據合同打官司,但是合同條款要寫好,並且您的經紀要具備這方面的經驗,知識。比如,賣家講,您們驗房也驗過了,看也來看過2次了,交完房您們說有問題,對不起,責任不在我,這對嗎?您聽了會不了了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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