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壹個印度滯留移民被控體罰他的妻子和7歲的兒子。後者指控父親“體罰”自己,還對調查人員說,父親用“長長的腰帶”擊打他的背部和腿部。對此,該印度移民承認:“為了讓兒子聽話,我曾‘掌摑或輕擊’他。”出於保密原因,法庭沒有透露相關人員的姓名。
負責此案的鮑芙蕾法官判決,該移民沒有體罰兒子,但對妻子實施了“極具進攻性的暴力襲擊,包括掐住她的脖子。”
59歲的鮑芙蕾在判決時表示:“我相信對孩子的懲罰性對待不足以構成體罰。本案中小男孩只是因為這些懲罰而傷心並感到短暫的疼痛而已。”
判決詞還說:“(我們)有必要對來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給予相當的寬容。在英國的很多新移民社區裏,孩子們因為淘氣挨打的事情壹開始會讓兒童權益保護人士感到震驚。”
據英國媒體報道,涉案的印度移民壹家是憑借6個月的簽證來英國的,但簽證到期後卻沒有回國,而是滯留英國。該移民因襲擊妻兒被逮捕,現已被保釋出獄,但被要求遠離妻子和孩子。去年10月,他提起訴訟,要求英國最高法院同意由他繼續撫養兒子。
鮑芙蕾的這番話引起了英國兒童權益組織的強烈不滿。英國全國防止虐待兒童學會的壹名發言人昨晚稱:“孩子們需要保護,這和(移民們的)文化(是否對打孩子的行為)敏感無關。來自不同的文化並不是可以在英國虐童的借口,我國的法律也沒有做出這樣的區分。每個孩子都有權生長在安全的環境下,保障他們不受體罰。最高法院(的裁決)必須反映出這壹點。”
保守黨下院議員菲利普·赫羅伯昨晚也稱:“我們不能允許對不同(文化)背景的家庭實施不同的法律。英國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印度裔孩子和英國白人的孩子壹樣,都享有法律的保護。”
赫羅伯更批評鮑芙蕾說:“有時候我真不知道在處理某些案件時,我們的高等法官是否受過足夠的訓練。”
分析人士表示,鮑芙蕾的表態讓人想到了2000年的維多利亞·克林比案。這名時年8歲的孩子來自非洲科特迪瓦,來英國後被成年親屬虐待致死。
檢方在此案的最終調查報告裏強烈譴責英國相關部門在察覺到孩子身處危險中後仍然沒有實施幹預。
曾探訪克林比家的社工麗薩·安瑟沃雷也承認,對非洲裔家庭的固有印象影響了她的判斷,致使她以為克林比對其成年親屬表現出的膽怯是因為非洲文化裏孩子對長輩的凈重,而不是出於害怕。
2001年也有英國議員表示,由於擔心被控種族歧視,警方、社會服務機構和國家醫療服務體系工作人員都對外國移民虐童無所作為。
英國民權組織“種族平等協會”表示:“打著文化差異高於壹切的幌子允許少數族裔(兒童)受到虐待,這是絕對可恥的行為。”
根據英國兒童權益保護相關法律,父母凡打孩子造成擦傷、腫脹或者傷口的都屬違法行為,違法者將被判處最高5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