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西班牙經濟危機以來,西班牙房屋價格一路走低,近兩年來西班牙經濟形勢好轉,房價自2013年來一直穩步緩慢回漲,受中國傳統“買漲不買跌”的投資觀念的影響,不少旅西華人紛紛出手,或趁機購買自己在西班牙的第一套住房,或‥抄底投資‥。另一方面,由於西班牙投資移民政策的推動,一些中國的企業家,投資人也紛紛加入了西班牙的‥淘房大軍‥。
目前不少華人反映,如今價格劃算,地段又好的優質房是越來越少,看中了如果不趕快預定則很可以再過去的時候已經被他人‥搶占了先機‥; 更有不少西班牙當地中介或者華人中介利用中國人著急的心理和缺乏在西班牙買房必要的法律知識的弱點, 催著當事人趕快交押金,簽訂定金合同的例子屢見不鮮,不少華人同胞為此承受了少則幾千歐元,多則數十萬歐元的損失。
本期專欄,我們繼續看看華人在西班牙購房的兩個案例,另外我也會給大家提供寶貴的專業法律建議。
案例三
河南的鄭女士簽約了國內的移民中介辦理 “一條龍” 移民西班牙巴塞羅那。來到巴塞羅那後,鄭女士看中中介為其安排考察的高檔別墅一套。鄭女士事後回憶到道:該中介和其西班牙合作律師利用她當時缺乏對國際彙款手續了解又急著移民的心理,讓鄭女士根據“西班牙這邊的規矩”簽訂了承諾30天內付清全部房款的合同。鄭女士回國後,打了了總房價的10%,共計62,000歐元的定金給國內中介的西班牙代理處做為付給房東的定金。此時鄭女士因為不了解大額國際彙款程序,並沒有提前准備相關文件,中介和西班牙律師則借故拖延隱瞞相關信息。合同過期前一個星期,鄭女士才被告知向西班牙大額彙款需要向銀行提交收入證明,資金來源證明等文件,雖然最後一個星期鄭女士放下了公司的生意,四處奔波准備文件,但因為相關的認證手續無法在幾天之內辦好,最終鄭女士還是無法將房款在規定的時間內彙出。根據合同的規定,62,000歐元的定金盡數被房東吃掉。鄭女士找到中介理論,中介則聲稱是鄭女士自己沒有能力備齊彙款文件,鄭女士的損失與他們沒有任何關系。目前鄭女士已根據季律師建議在國內委托律師向其移民中介提起民事訴訟。
案例四
巴塞羅那的華人食品店主閆女士想趁著房價下跌給自己的獨子買幾套房子。經過再三考察,她看中了市中心born區打包出售的兩套房產,分別是位於同一棟公寓裡的臨街店鋪和二樓的一套房產。房屋的戶主是一家公司,公司的法人代表Jordi拿出自己當年購買該兩處房產的公證書給閆女士看,雖然閆女士西班牙語不太好,可是還是能看懂2006年Jordi的公司以97萬歐元購入這兩套房產,目前的售價只要42萬歐元,只要當時價格的一半還不到,閆女士覺得機會難得,決定購買。
誰知道雙方去公證處簽約當天,公證員指出該房產無法交易,取消了簽字。接到閆女士的求助電話後,西班牙中國律師事務所工作人員和公證處核實了情況。發現房子的問題出在貸款上:當年Jordi的公司購買該兩處房產的時候申請了857,500歐元的貸款,目前還有638,616歐元的貸款沒有還清。 就算交易當天閆女士支付全部的42萬歐元,也不足以償還銀行的債務,因此季律師分析公證員正是以該理由合法地取消了簽字。
Jordi先生和閆女士商議,不然閆女士以64萬歐元的價格將此房產買走,不然他的公司債務纏身,資產為負數,就算閆女士告上法院他也沒有資產來賠付給閆女士兩倍的定金。目前閆女士表示她也不想追究對方賠付雙倍的定金,但是也絕不可能答應對方以高於市場價20萬歐元的價格買他的房子。現只求對方至少能把她交的5萬歐元的定金退回來,但是對方目前找各種借口回避閆女士, 閆女士還不知道自己何時才能把自己的5萬歐元追討回來。
法律建議
在西班牙中國律師事務所多年的案件受理經驗中,購房或者移民出現的房屋糾紛案件的數量近兩年直線上升。不少購房人吃虧上當,付出了時間和金錢的教訓。
在此季奕鴻律師再次提醒大家,想要在西班牙100%放心,安全地購買房產,一定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識,留心以下注意事項:
- 做好前期的法律調查: 在支付房屋定金或者房屋全款前,對該房產展開房屋信息真實性,債務、債權糾紛,產權調查,房價核實等房屋法律背景調查,是避免未來產生糾紛或者造成財產損失的唯一有效途徑;
- 咨詢專業律師的意見並審核購房合同:在簽約前,應做到100%知曉和理解合同的內容並第一時間發現對自己不利的條款。切勿用自己的‥經驗‥來判斷是否簽約,避免輕易相信對方翻譯,或自己找來的無任何法律背景的翻譯對合同內容的解讀,避免誤簽合同,造成未來無法索賠損失或維權的局面;
- 謹防“房價陷阱” 和 “問題合同”: 不少中介或者房東利用中國客戶西班牙語不好的缺點或者不懂西班牙法律的缺點,制作合同時就已經設下了‥陷阱‥, 如:故意不寫房屋交付的日期;只約定買家違約的賠付方式而避開賣家違約的賠付方式等。 許多客戶簽約後發現合同有問題但以為時已晚;
- 將購房和律師移民服務分開:自己聘請獨立的律師監督中介和房產服務。例如:自己尋找或參與尋找房源,掌握選房的主動權;聘請獨立的第三方律師對中介或者地產商提供的房產做法律調查後再決定是否買房,對整個買房的過程進行法律監督,對天價“房價陷阱”說NO;
- 認准辦理購房和移民的律師事務所的正規資質:移民前先請專業的律師對自己的移民資質做評估再做決定;
- 簽約或交定金不易操之過急:如果購房後需要從境外彙款,則應和房東商定,簽約時將付款的時間定為兩個月及以上最為穩妥。
【延伸閱讀:西班牙巧避“陷阱”安全投資:購房案例及法律建議分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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