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洛杉磯華人資訊網公眾號報道,美國移民局當地時間5月25日發布公告,稱國土安全部擬廢除國際企業家規則。
這個規則被俗稱為EB-6簽證,它的要求比EB-5投資移民和L-1A低很多,給很多中產和留學生移民美國提供了壹個很好的方式,最高可以獲得5年的美國工作簽證。
在特朗普就任美國總統後,這個政策曾經被停止壹段時間,後來聯邦法院下令恢復,但是恢復不到半年,國土安全部就表示準備廢除它。
移民局在公告中稱,國土安全部正在擬定壹項計劃,取消奧巴馬執政時期實施的“國際企業家規則(International Entrepreneur Rule,IER)”。
國土安全部認為,它對創業假釋權限的解釋過於寬泛,缺乏對美國工人和投資者的充分保護,並不適合吸引和留住國際企業家。
根據美國法律,出於緊急人道主義原因或者重大公共利益的時候,國土安全部才有權酌情將個人暫時假釋進入美國,比如2010年海地大地震時的難民,國土安全部給海地難民18個月的臨時居留許可。而“國際企業家規則”並不符合這個法律。
國土安全部認為,“創業假釋”創建了壹個復雜且高度結構化的法律程序,它的創建主體應該是國會,而不是依賴部長被授予基於“顯著公共利益”的假釋權力,因此建議予以撤銷。
EB-6被視作“最適合中產的移民”
EB-6不像EB-5那樣要求壹次性提供最少50萬美金的投資要求,也不像L-1那樣要求建立子公司並且有壹定的雇員要求,也不必像H-1b壹樣有雇主雇妳。
它可以讓申請人在美國壹邊創業壹邊生活,而且可以全家人壹起申請,最多給予5年的居留時間,在這5年間,只要妳把生意做成功了,簽證結束回國後,還可以申請H-1b或者L-1簽證繼續在美國。
除了中產階級家庭外,留學生也可以很好地利用這個政策,留美不再需要找工作給妳申請H-1b,自己可以聯合兩個同學搞壹個初創公司,自己給自己申請合法身份。
EB-6的曲折過程
2016年08月31日:國土安全部宣布“創業假釋”政策,俗稱EB-6。
2017年01月25日: 前總統奧巴馬政府正式簽署行政命令,提供外國企業家來美國停留五年的“創業假釋”,該規則原本定於2017年7月17日生效。
2017年07月10日:國土安全部在它生效前壹周,發布了備忘錄,將其生效日期推遲到2018年3月14日,以研究是否撤銷“創業假釋”規則,並征求公眾意見。
2017年12月01日: 哥倫比亞地區法院裁定:移民局推遲實施“創業假釋”無效,要求繼續執行前任政府遺留的政策。
2017年12月14日:移民局於宣布實施“創業假釋”,接受外國人遞交的創業簽證申請。
2018年05月25日:國土安全部提議撤銷“創業假釋”。
如今,國土安全部認為,根據美國移民和國籍法,已經有對應的簽證分類法,以供國際企業家在美國創業和工作,如E-2非移民簽證和EB-5投資移民簽證。
國土安全部致力於審視現有的移民和非移民工作簽證計劃,以確保計劃的完整性並保護美國投資者和工人的利益。
自從特朗普當選總統以來,美國就壹直高舉“買美國貨、雇美國人”的“美國優先”戰略,所以各種移民方式不斷在壓縮,獲取美國綠卡的方式也越來越艱難。
來源:洛杉磯華人資訊網公眾號
排版:Shelly 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