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Lynn McColl在租房的方面经验极为丰富,她本应该知道仅听从内心的声音是不够的。
她和丈夫Dirk Stewart是维多利亚一栋房屋的业主,这栋房屋共有四个套房。McColl现在后悔给了一对年轻夫妇机会。
McColl说,她很少这样做,但他们逃了2400元的房租后,她再也不会犯同样的错误了。
“我非常失望。我给了他们一个机会,自己却遭受了损失。四年后,我还没拿回我的钱。”她说。
McColl说自己和别的房东不同,她在乎自己的房子和她的房客。
她照顾Harriet House,2006年,这栋“特色屋”以九万元的价格进行了整修。
每个公寓都有自己的独立出入,租金在785元到1375元之间。
“我们不是其他的房东,”McColl说。她在房屋管理方面有很丰富的经验。“如果出了什么事,我们会第一时间出现。”
“我喜欢当房东,也喜欢和房客们打交道。我们不是他们的朋友,但我们互相尊重。我们永远保持微笑,圣诞节也会寄卡片。”
McColl说,她很少遇到麻烦,因为她用“头脑”思考,但就那一次例外。
“女方有心理和生理上的疾病,我觉得他们可怜,应该给他们一个机会。”她说。
他们三个月没有付钱,然后还偷偷地逃了。
她相信这对夫妇现在跑到了欧洲,她再也没办法拿回2400块房租了。
“这对我来说是个教训。”她说。
《省报》与卑诗省房东协会通过Mustel Group进行民调,发现71%的房东表示,即使在占理的情况下赶走房客也是困难重重。
在一份对房客的调查中,43%的人表示,他们曾和早就应该被赶走的租客相邻。
无法解决的争议通常都需要在省政府的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进一步处理。和他们需要应对的工作量相比,这里员工严重不足。
卑诗省共有110万的租客。
该机构并没有就这篇文章接受采访。通常他们帮助事件中的两者找到中间点,达成和解。
Residential Tenancy Act保护住户的隐私,并在无法付房租的情况下为赶走房客建立一步步的程序。
卑诗房东协会的首席执行官David Hutniak表示,有些房东根本不明白这个法规。
“他们不能就走进一个人的住房,他们必须提前给他们通知。”他说。“最多发生的状况就是晚交房租,你给他们十天的限期。就这么简单。”
Hutniak表示,部分“严重恶劣房客”比他们的房东更懂法规。
“他们先是各种好表现让房东接受他们,付一两个月的房子,然后就不付了。他们把这个事情拖得很久,六个月后,他们就不见了,房子被糟蹋的一塌糊涂,必须花很多钱才能修复。”
非营利组织Tenant Resource & Advisory Centre的Tom Durning表示,所谓的“恶房东”应该根据法规被起诉。
“在卑诗没有起诉房东的说法,”他说。“(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人手不足,需要六七个月才能进行听证会。那些老房东根本都不在乎。”
败诉的房客通常感觉都很糟糕。
37岁的Angie Halford说她和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打交道的过程“荒唐至极”。
她说,她十年前曾搬进一栋有虫害的房屋,她所有的物件——洗碗机、电视、和家具都受到了感染,她不得不搬走。
但该机构的判决却没有站在她的一边。
“他们不肯偿付我的损失,如果他们和其他人谈谈,他们就会知道有虫子住在我的家具里。”
与此同时McColl也有一个建议。她说,该机构应该有强有力的机制,帮助房东收取房租。
“法律太弱了,”她说。“应该有追债公司发信给他们。”
她应该知道。
与房东维持良好关系小贴士:
在我们上述提到的调查中,我们也要求将房东-房客关系评为“优良”的人们提供一些小建议,“互相尊重”似乎是这其中的主题。
“我们对待这个房子就像是对待我们自己的房子一样,”Bill Irwin和他的妻子在同一栋房屋内住了34年之久。
他说,这样房东就“安心了,知道我们会照顾他的财产,如有需要,将来也能卖到一个好价钱。”
高贵林的Norma Heaslip说,了解两方面的观点是她和物业管理员之间保持良好关系的关键。
“我尊重她的工作本质,她也尊重我的权利。她的工作并不简单,是一个中间人,她和我相处的过程中一直很公平,甚至在进退两难的时候也这样。”
而对于房东,North-Trac物业干礼公司的Terry Halliday表示,审查、申请、签订合约都是非常重要的部分。
“在每个阶段与房客进行深入的谈话,确保大家都有一样的期待值,”Halliday说。房客们清楚“他们签订了什么样的合约,以及开始租房、住在这里和搬离租房都有哪些要求”是非常重要的。
在温哥华和多伦多都有物业的Chanelle Dupre同意,寻找和你有类似价值观的房客非常重要,他也鼓励所有的房东会在整个租房期间与租客保持联系,以便迅速解决问题。“告诉他们你在乎,你也会让人们尊重你的房子。
很显然,这对夫妇失利了。那么,到底该怎么办呢?
实例告诉你:摊上霸王租客 业主如何搬救兵?
大多数华人都不愿意进入衙门(即现在的法庭),原因很多:1)不想浪费时间;2)不懂法庭礼仪和规矩;3)不熟悉审讯程序;4)不想花钱请律师;5)不知如何准备告状或辩词;6)英语表达能力不佳;7)没有胜数的把握;8)害怕输后要赔偿等。
事实上,房东或房客如果觉得受到不公平的对待时,应该不要怕麻烦,先尝试与对方接触,说出真实情况,提出解决方案,各退让一步,设法把问题解决为止。若双方经磋商后仍未能达成协议时,惟有采取最后一个办法,就是行使每一个加国居民都拥有的法律权利:向卑诗省租务办事处(B.C. Residential Tenancy Office , 简称 RTO) 申请仲裁(Dispute Resolution Hearing),让仲裁官作一个公平的判决。
住宅房屋在出租期间,房客和房东之间多少都会产生一些磨擦或纠纷。最常见的情况就是房客欠租。房东如果向房客追讨欠租不遂,房东应该先发出十天终止租约通知书给房客。如时限已过而房客仍未交租,又不肯搬走,此时房东可以进一步向RTO同时申请收屋令(Order of Possession)和还债令(Monetary Order)。
其次常发生的纠纷是由于房屋出现问题,如屋顶或厨房漏水、家电故障如冰箱不冷、炉头不热、暖气系统失灵、污水倒流入屋等等。在一些个案里,房客通知房东某些问题而要求修理,但房东没有跟进,致使情况恶化。房客于是自行找工程人员来维修。后来房客要求房东偿还修理费和有关的损失,但房东不同意,房客便向RTO申请要求房东赔偿所蒙受的损失。
多年前,申请仲裁要亲身前往RTO办事处排队登记,向专员递交申请表,经审批后才能取得仲裁日期和时间。由于科技发达,今天的申请过程已简化很多。申请人可以利用私人电脑进入RTO网站:www.rto.gov.bc.ca,再进入仲裁申请栏:Application for Dispute Resolution 。 先登记、缴费,然后填报申请表。RTO便会在很短时间内以电邮通知申请人仲裁的日期和时间。申请人必须把仲裁通知书尽快送交被告人。申请人如果有任何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和文件,可以送交一份给被告人,同时也送交一份给RTO,以备仲裁时使用。
以前仲裁需要在RTO办事处进行。申请人和被告人都要亲身前往出席。但很多时候因为交通阻塞或找不到地址,某一方无法出席,仲裁便要延期,以致耽误宝贵时间,对双方都不利。
现在的仲裁已经大大改善——采用会议电话方式进行。申请人和被告人都会收到由RTO通知的仲裁方案编号和进行仲裁的电话号码。仲裁开始前,申请人和被告人必须各自拨电话到RTO,输入编号才能接通,而仲裁官则会在会议电话里主持仲裁。
仲裁官首先要确定来电人的身分,然后宣读仲裁之内容。之后,会让申请人先发言,陈述事件过程和要求。跟着让被告人发言。双方都可以引用所提交的证据和文件以支持其理据。仲裁官会向双方发问,了解情况。会议宣布结束后,仲裁官会在数日内完成裁判书,然后RTO会用电邮和信件寄给双方。如某一方不同意仲裁结果,可以申请覆审。由于仲裁的全部过程都是以英语进行,参与仲裁的人士须要懂英语,否则要先向RTO申请批准由翻译人代言。
总括对出租住宅房屋来说,房东的责任是要提供安全、舒适、良好的房屋或公寓给房客,如果有某些地方或装备被发现自然损坏时,要立刻修理。而房客的责任则是要小心使用租住的房屋或公寓,协助保养房屋,维持环境清洁,不要随便或刻意破坏。房东或房客若遇到有问题时,最好双方都用诚意来协调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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