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家庭法縱覽(2)離婚申請程序與須知|居外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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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於很多國家,澳大利亞的離婚率較高,其中無疑有著移民背景不同、多元文化融合或傳統意識保留等多方面宏觀的原因。來自於澳大利亞數據局的數據顯示,2015年有40%的婚姻以離婚收場有超過5萬年齡低於18歲的兒童面臨父母離婚的情況

對華人而言,“家”永遠是最重要的一個歸屬,“家和萬事興”也是每一位家庭成員的期盼。然而,若家中產生糾紛,請不要無視、逃避或采取不恰當的方式來處理。必要時,應當尋求法律援助以保護自己、孩子與家庭。

澳大利亞的家庭法 Family Law Act)》涵蓋了大部分的家庭法律事務。《家庭法》的內容涉及對特定家庭事務(如離婚、子女及財產等問題)的處理。如果您已結婚或正與人同居,《家庭法》對關於您子女或財產方面的任何糾紛問題都已作出了相關規定。即使您未處於婚姻或同居關系中,《家庭法》也對與您有關的子女方面的任何糾紛作出了相關規定,例如孩子應在何處居住。

因此,法律專欄的澳洲家庭法縱覽》專題旨在幫助在澳華人了解在處理相關家庭關系、婚姻財產、子女撫養等方面的權利、義務與責任,更好地直面與解決家庭糾紛,以期家好月圓享天倫。本專題主要分為以下篇章

  1. 澳洲家庭法縱覽(1) | 分居前務必慎重考慮的十個問題
  2. 澳洲家庭法縱覽(2) | 離婚申請程序與須知
  3. 澳洲家庭法縱覽(3) | 婚姻財產分配
  4. 澳洲家庭法縱覽(4) | 孩子與子女撫養
  5. 澳洲家庭法縱覽(5) | 家暴與家庭糾紛調解

以下與大家分享《澳洲家庭法縱覽(2) | 離婚申請程序與須知》

參考與更多閱讀:

  • https://www.legalaid.vic.gov.au/find-legal-answers/videos-about-law/when-separating
  • https://www.lacextra.legalaid.nsw.gov.au/PublicationsResourcesService/

聲明:《法律專欄》僅供一般性參考,並無意提供任何個案法律建議,內容受作者本人原創保護且作者與專欄平台明示不對任何依賴本文任何內容而采取或不采取行動所導致的後果承擔責任。


居外責編:Zoe Chan

 

中澳雙證律師林彙銘專欄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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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居外網獨家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澳洲家庭法縱覽(1)分居前務必慎重考慮的十個問題|居外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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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於很多國家,澳大利亞的離婚率較高,其中無疑有著移民背景不同、多元文化融合或傳統意識保留等多方面宏觀的原因。來自於澳大利亞數據局的數據顯示,2015年有40%的婚姻以離婚收場有超過5萬年齡低於18歲的兒童面臨父母離婚的情況

對華人而言,“家”永遠是最重要的一個歸屬,“家和萬事興”也是每一位家庭成員的期盼。然而,若家中產生糾紛,請不要無視、逃避或采取不恰當的方式來處理。必要時,應當尋求法律援助以保護自己、孩子與家庭。

澳大利亞的家庭法 Family Law Act)》涵蓋了大部分的家庭法律事務。《家庭法》的內容涉及對特定家庭事務(如離婚、子女及財產等問題)的處理。如果您已結婚或正與人同居,《家庭法》對關於您子女或財產方面的任何糾紛問題都已作出了相關規定。即使您未處於婚姻或同居關系中,《家庭法》也對與您有關的子女方面的任何糾紛作出了相關規定,例如孩子應在何處居住。

因此,法律專欄的《澳洲家庭法縱覽》專題旨在幫助在澳華人了解在處理相關家庭關系、婚姻財產、子女撫養等方面的權利、義務與責任,更好地直面與解決家庭糾紛,以期家好月圓享天倫。本專題主要分為以下篇章

  1. 澳洲家庭法縱覽(1) | 分居前務必慎重考慮的十個問題
  2. 澳洲家庭法縱覽(2) | 離婚申請程序與須知
  3. 澳洲家庭法縱覽(3) | 婚姻財產分配
  4. 澳洲家庭法縱覽(4) | 孩子與子女撫養
  5. 澳洲家庭法縱覽(5) | 家暴與家庭糾紛調解

以下與大家分享《澳洲家庭法縱覽(1 | 分居前不得不知的十個問題》

1. 什麼是分居?

在澳大利亞,分居(Separation)是指您和您的伴侶不再作為夫婦生活在一起。

2. 我是否需要別人許可才能分居?

這是您的個人決定,您不需要配偶或政府許可,就可以與配偶分居。

3. 我們能不能分居但住在同一個住房中?

《家庭法》規定,如果您們不再以夫婦的身份一起生活或社交,那麼您們即使仍然住在同一個住房中,也可以被認定為分居。

4. 我如何證明自己已經分居?

您不必向法院或任何政府機構提出分居申請,也無需填寫任何申請表格。除非您申請離婚,否則您不會得到任何證明您已分居的文件。但為了更好地證明您和您的伴侶“不再以夫婦的身份一起生活或社交”,建議您:

  • 通知您的銀行、公積金和保險公司(若有),查詢您有多少公積金和保險。這是為了幫助將您的財務與 前配偶分開,並且使您的財務資料保密;
  • 規劃好您的財務事宜:弄清楚如何支付債務和貸款以及怎樣處理您們在同一銀行帳戶中共同擁有的錢財;
  • 更改遺囑;
  • 將自己分居的情況通知Centrelink(社會保障部)、Child Support Agency(子女撫養費收取處)和Medicare(國民保健) 等政府機構;
  • 對子女的照料做出安排,並且告訴家人和朋友、醫生或社區工作者;
  • 獲得法律幫助。

5. 我們中的一方是否必須從家裡搬出去? 如果人身有危險怎麼辦?

不是必須。您想離開住所或是留下,這由您自己決定。如果您對自己的安全感到擔心、受到威脅,或覺得自己無法與配偶平等地做出決定,您可以尋求幫助。如果您或孩子覺得不安全,您就應該迅速致電000報警。 警察的職責是確保您們安全並且在您們不安全時提供幫助。

如果您想留下並且有必要讓配偶離開住所,您可以申請合適的法院命令,例如“家事法禁制令”(Family Law Injunction Order),該命令可以保護您和孩子的安全,禁止前配偶做出威脅或接近您們生活和工作的地方。

6. 如果我從家裡搬出去怎麼辦,我是否會失去對財產的權利?

您不會因為搬離住所而自動自己對住房或其他財產份額的權利。但若可能,請在離開之前獲得個案的法律建議。

如果您的名字不在產權證上,您也可以采取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在家庭住房中的利益。這稱為“警告”(Caveat)。對於您持有利益的物業,“警告”是向檢查其產權證的人士發出的書面告誡。如果您做此安排,若有人企圖登記其利益或者出售物業,您就會得到通知。關於財產分配的詳情可稍後閱讀《澳洲家庭法縱覽(3) | 婚姻財產分配》。

7. 我可不可以帶孩子離開家?

可以。如果您感到擔心,最好先考慮您和子女的安全。然而,如果您想要和子女一起搬走,而且搬家會使另一方家長難以見到子女,則您需要盡量先獲得對方同意。 但如果您嘗試得到另一方家長同意讓您覺得害怕,而且您擔心自己的安全,請在做出決定之前獲得個案的法律建議。

8. 當我離開家時,我應該帶什麼?

建議您帶上自己所有的個人法律與財務文件,如:

  • 出生證明、結婚證明及其它證明;
  • 遺囑;
  • 護照和簽證;
  • 銀行存折和支票簿;
  • 銀行、公積金、稅務和其它財務文件;
  • 您不想留在家中的個人物品;
  • 您和孩子可能需要的物品。

9. 分居是否會影響我的居留權?

不一定,這取決與您的簽證狀態,分居或離婚有可能會影響您在澳洲的居留權。如果您正在考慮分居並且對自己的簽證狀態並不確定, 請在做出決定之前獲得個案的法律建議。

10. 如果我們復合然後又分居怎麼樣?

如果您們作為夫婦復合不到三個月時間,然後再次分居,這不會影響離婚前所需要的12個月分居時間。這三個月必須是連續一段時間,不可以是斷斷續續的幾段時間。

如果您們作為夫婦復合的時間超過三個月,後來又決定分居,那麼您們分居的時間必須達到12個月,然後才 可以申請離婚。

參考與更多閱讀:https://www.legalaid.vic.gov.au/find-legal-answers/videos-about-law/when-separating

聲明:《法律專欄》僅供一般性參考,並無意提供任何個案法律建議,內容受作者本人原創保護且作者與專欄平台明示不對任何依賴本文任何內容而采取或不采取行動所導致的後果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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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昆州房產交易法律指南(5)產權交易法律流程(下)|居外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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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陽光之州(Sunshine State)”昆士蘭州地理位置優越,自然資源豐饒,投資環境良好,礦業、農業和旅游業等發達。近年來,中昆關系健康發展,經貿合作不斷深化,越來越多的中資企業來到昆士蘭州開展投資貿易業務,昆士蘭州已成為中國對澳大利亞投資的熱點地區之一

由於介紹昆士蘭州投資環境及法律法規的中文資訊較少,中方投資者對昆士蘭州的投資情況缺乏必要了解,在業務拓展與投資選擇的過程中遇到了諸多問題。而房產交易作為投資中占量最多的標的,其相關法律資訊也最為中方投資者所關注。需要注意的是,本文中所指的房產交易主要為二手房交易

為使中方投資者,特別是澳洲新移民與房產置業者,更好地了解昆士蘭州相關投資法律環境,本文將對澳洲(昆士蘭州)1974年產權法》1994年土地法》1975年外國收購與接管法》進行總結歸納,通過以下羅列的法規要點對昆州房產交易法律進行集中地介紹與分析,主要為以下篇章

  1. 昆州房產交易法律指南 (1) – 置業合同中的十大“問題”條款(主筆:林彙銘律師)
  2. 昆州房產交易法律指南 (2) – 產權交易法律流程(上)(主筆:來哲夫律師)
  3. 昆州房產交易法律指南 (3) – 主要稅務與(首次)置業補貼(主筆:林彙銘律師)
  4. 昆州房產交易法律指南 (4) – 產權交易法律流程(中)(主筆:來哲夫律師)
  5. 昆州房產交易法律指南 (5) – 產權交易法律流程(下)(主筆:來哲夫律師)

需要指出的是,當前澳洲投資環境不斷變化,加上各投資者在自身背景、投資領域或選擇方向等方面存在差別,本文僅為讀者提供一般性參考,並無意提供任何個案法律建議。

昆士蘭州產權交易法律流程主要分為以下三大環節與十四個步驟:

A. 合同簽訂 昆州房產交易法律指南(2) | 產權交易法律流程(上)

  • 定名;
  • 量力;
  • 選房;
  • 出價;

B. 合同執行昆州房產交易法律指南(3) | 產權交易法律流程(中):

  • 簽約;
  • 投保;
  • 付定;
  • 查房;
  • 批貸;

C. 准備交割 昆州房產交易法律指南(4) | 產權交易法律流程(下):

  • 核數;
  • 劃款;
  • 驗房;
  • 交割;
  • 後續事項。

因為篇幅原因,此專題分三篇章,《昆州房產交易法律指南(5) | 產權交易法律流程(下)》主要介紹准備交割階段的法律流程

聲明:

《昆州房產交易法律指南》由林彙銘律師主編:

  • 第1、3篇章主筆:林彙銘律師
  • 第2、4、5篇章主筆:來哲夫律師,昆士蘭州高等法院注冊律師。擁有中國法學學士學位、澳洲會計學碩士及法學博士學位,並具有澳洲注冊會計師資格。

《法律專欄》僅供一般性參考,並無意提供任何個案法律建議,內容受作者本人原創保護且作者與專欄平台明示不對任何依賴本文任何內容而采取或不采取行動所導致的後果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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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州房產交易法律指南(4)產權交易法律流程(中)|居外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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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陽光之州(Sunshine State)”昆士蘭州地理位置優越,自然資源豐饒,投資環境良好,礦業、農業和旅游業等發達。近年來,中昆關系健康發展,經貿合作不斷深化,越來越多的中資企業來到昆士蘭州開展投資貿易業務,昆士蘭州已成為中國對澳大利亞投資的熱點地區之一

由於介紹昆士蘭州投資環境及法律法規的中文資訊較少,中方投資者對昆士蘭州的投資情況缺乏必要了解,在業務拓展與投資選擇的過程中遇到了諸多問題。而房產交易作為投資中占量最多的標的,其相關法律資訊也最為中方投資者所關注。需要注意的是,本文中所指的房產交易主要為二手房交易

為使中方投資者,特別是澳洲新移民與房產置業者,更好地了解昆士蘭州相關投資法律環境,本文將對澳洲(昆士蘭州)1974年產權法》1994年土地法》1975年外國收購與接管法》進行總結歸納,通過以下羅列的法規要點對昆州房產交易法律進行集中地介紹與分析,主要為以下篇章

  1. 昆州房產交易法律指南 (1) – 置業合同中的十大“問題”條款(主筆:林彙銘律師)
  2. 昆州房產交易法律指南 (2) – 產權交易法律流程(上)(主筆:來哲夫律師)
  3. 昆州房產交易法律指南 (3) – 置業稅務、(首次)補貼與印花稅減免(主筆:林彙銘律師)
  4. 昆州房產交易法律指南 (4) – 產權交易法律流程(中)(主筆:來哲夫律師)
  5. 昆州房產交易法律指南 (5) – 產權交易法律流程(下)(主筆:來哲夫律師)

需要指出的是,當前澳洲投資環境不斷變化,加上各投資者在自身背景、投資領域或選擇方向等方面存在差別,本文僅為讀者提供一般性參考,並無意提供任何個案法律建議。

昆士蘭州產權交易法律流程主要分為以下三大環節與十四個步驟:

A. 合同簽訂 昆州房產交易法律指南(2) | 產權交易法律流程(上)

  • 定名;
  • 量力;
  • 選房;
  • 出價;

B. 合同執行昆州房產交易法律指南(3) | 產權交易法律流程(中):

  • 簽約;
  • 投保;
  • 付定;
  • 查房;
  • 批貸;

C. 准備交割 昆州房產交易法律指南(4) | 產權交易法律流程(下):

  • 核數;
  • 劃款;
  • 驗房;
  • 交割;
  • 後續事項。

因為篇幅原因,此專題分三篇章,《昆州房產交易法律指南(4) | 產權交易法律流程(中)》主要介紹合同執行階段的法律流程。

聲明:

《昆州房產交易法律指南》由林彙銘律師主編:

  • 第1、5篇章主筆:林彙銘律師
  • 第2、3、4篇章主筆:來哲夫律師,昆士蘭州高等法院注冊律師。擁有中國法學學士學位、澳洲會計學碩士及法學博士學位,並具有澳洲注冊會計師資格。

《法律專欄》僅供一般性參考,並無意提供任何個案法律建議,內容受作者本人原創保護且作者與專欄平台明示不對任何依賴本文任何內容而采取或不采取行動所導致的後果承擔責任。


居外責編:Zoe Chan

 

中澳雙證律師林彙銘專欄全集

Juwaicolumnist

如需咨詢或有疑問,歡迎隨時發郵件至:editorial@juwai.com,我們會盡快為您解答!

本文系居外網獨家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澳昆州房產交易法律指南(3)置業稅務、(首次)補貼與印花稅減免|居外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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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陽光之州(Sunshine State)”昆士蘭州地理位置優越,自然資源豐饒,投資環境良好,礦業、農業和旅游業等發達。近年來,中昆關系健康發展,經貿合作不斷深化,越來越多的中資企業來到昆士蘭州開展投資貿易業務,昆士蘭州已成為中國對澳大利亞投資的熱點地區之一

由於介紹昆士蘭州投資環境及法律法規的中文資訊較少,中方投資者對昆士蘭州的投資情況缺乏必要了解,在業務拓展與投資選擇的過程中遇到了諸多問題。而房產交易作為投資中占量最多的標的,其相關法律資訊也最為中方投資者所關注。需要注意的是,本文中所指的房產交易主要為二手房交易

為使中方投資者,特別是澳洲新移民與房產置業者,更好地了解昆士蘭州相關投資法律環境,本文將對澳洲(昆士蘭州)1974年產權法》1994年土地法》1975年外國收購與接管法》進行總結歸納,通過以下羅列的法規要點對昆州房產交易法律進行集中地介紹與分析,主要為以下篇章

  1. 昆州房產交易法律指南 (1) – 置業合同中的十大“問題”條款(主筆:林彙銘律師)
  2. 昆州房產交易法律指南 (2) – 產權交易法律流程(上)(主筆:來哲夫律師)
  3. 昆州房產交易法律指南 (3) – 置業稅務、(首次)補貼與印花稅減免(主筆:林彙銘律師)
  4. 昆州房產交易法律指南 (4) – 產權交易法律流程(中)(主筆:來哲夫律師)
  5. 昆州房產交易法律指南 (5) – 產權交易法律流程(下)(主筆:來哲夫律師)

需要指出的是,當前澳洲投資環境不斷變化,加上各投資者在自身背景、投資領域或選擇方向等方面存在差別,本文僅為讀者提供一般性參考,並無意提供任何個案法律建議。

1. 置業昆士蘭州的主要稅務

1.1 基礎印花稅

澳大利亞聯邦政府不征收印花稅。但澳大利亞各州對各類文書(即書面文件)和相關交易征收印花稅。各州采用不同的印花稅率,文件和交易類型不同,稅率也會有所差別。如今,有些地區征收不再需要實際的書面文件來征收印花稅,現多稱為“交易稅”。

昆士蘭州的基礎印花稅稅率表如下:

關於繳納時間,現房與期房也有所不同,如未能在規定時間內繳納印花稅,州政府會加罰利息;如晚交印花稅有特殊原因,可提出申請豁免或減免利息。

  • 如買的是樓花,買方需要在該房產產權注冊之後的30天內交印花稅。
  • 如買的是現房,買方需要在無條件進入合同後的30天內交印花稅即使30天內該房產還沒有成交。

1.2 海外人士附加印花稅

在2016年昆士蘭州的預算案出台以後,昆士蘭州政府也將從2016年10月1日起開始對海外人士征收除印花稅以外的附加印花稅。

昆士蘭政府對海外人士的定義為非以下人士者均為海外人士:

  • 澳大利亞公民
  • 持有永久居留簽證人士
  • 其中新西蘭公民也必須持有永久居留簽證

2016101日後簽署交換的合同的買家需要繳納額外3%的海外人士附加印花稅。這就意味著,如果買家是2016年10月1日前簽署並交換完的文件,就不需要繳納這個額外的印花稅。如果是此日期後,海外買家除了需要支付正常的印花稅外,還需要支付額外3%的印花稅。

我們以昆士蘭州首府城市布裡斯班一套60萬澳元的樓花為例,取原印花稅3.5%~4%取中間值3.75%,則:

  • 一般印花稅:×3.75%=22,500澳元
  • 附加印花稅:×3%=18,000澳元
  • 總印花稅額為:40,500澳元

1.3 土地稅

澳洲土地稅是土地所有者按照年度繳納的稅種,由各州/地區政府收取,目前只有北領地未設置該稅種。計稅金額按照業主持有或者聯名持有的土地總價值,實行一年一征繳。州稅局(State Revenue Office)每年對土地價值進行評估,按照上年度財政年最後一天,即每年6月30日(或12月31日)對所有澳房業主名下的土地價值進行計算。州稅局是以市政廳(Council)所提供的“土地價值”(Site Value)為基礎進行土地稅計算的,而此“土地價值

土地稅,按字面意思拆解,即對“土地價值”所征收的稅,而“土地價值”不包括地上建築物的價值。例如投資者有一棟海邊別墅價值$120萬澳幣,那麼真正的“土地價值”可能是50萬澳元。政府也會根據市場情況進行地價調節,然後通過市政費與稅單通知單通知業主。即,土地稅和房屋建築價值沒有關系。

除澳大利亞北領地沒有土地稅外,每個州對“應納稅土地價值(Taxable Land Value)”的征繳幅度和稅率是不一樣的。而且,相應土地稅的起征額也是不一樣的。以個人擁有總價$100萬澳幣的應稅土地為例,如果這些土地都在一個人名下並且都在同一個州,應繳土地稅如下:

關於土地稅豁免的更多信息,請參閱以下文章:

2. 首次置業補貼與印花稅減免

與中國各大城市紛紛推出“限購令”不同,澳大利亞政府一向將“讓從來沒買過房子的年輕人買得起房“作為主要政策進行落實與執行。在此大背景之下,昆士蘭州政府對於首次置業者的支持力度也越來越大,主要推出以下政策以鼓勵並支持首次置業者安居樂業:

2.1 首次置業補貼

首次購房補貼計劃由澳洲政府投資、由OSR機構管理,旨在幫助符合條件的澳洲首次置業者去購買或者建造他們的第一套自住房。這個計劃只針對住宅房產的購買或者建造,申請者也必須是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這個補貼的數額隨各個州和所購買的房屋項目而不同,最多可高達2萬澳元。20171231日前簽訂交換的合同,昆士蘭州政府將給予2萬澳元的置業補貼。在物業交割過戶手續完成之後,或在物業建成拿到建成證明之後,即可在12個月內向昆士蘭州OSR辦公室遞交申請。

申請首次置業補貼的主要要求如下:

  1. 必須是澳洲永久居民或公民;
  2. 置業者年齡滿18周歲;
  3. 不能以公司的名義購買;
  4. 置業者從未在澳大利亞任何州擁有房產;
  5. 新房合同價值不超過750,000澳元;
  6. 必須在成交後12個月內提出申請;
  7. 至少在所購物業的第一個12個月中連續在居住滿6個月;
  8. 聯名置業者中的任何人未曾申請過補貼;
  9. 聯名置業者只可以申請一次,並僅限於一套物業;
  10. 如果在2000年7月1日之後買過房子作為投資用,而且從來沒有住過此投資房,並且在2000年7月1日之前沒有擁有過任何房產,同樣有申請資格。

2.2 自住(房屋)印花稅減免

申請自住(房屋)印花稅減免的主要要求如下:

  1. 置業者以個人名義購買;
  2. 置業者年齡滿18周歲;
  3. 置業者在交割過戶手續完成之後的12 個月內必須搬進去自住;
  4. 置業者入戶之後的12個月內不可將房屋出售或出租;
  5. 置業者必須是首次購買房屋,在世界上任何地方沒有擁有過房產;
  6. 置業者未曾申請過類似補貼。

印花稅減免的幅度如下:

2.3 自住(空地)印花稅減免

申請自住(空地)印花稅減免的主要要求如下:

  1. 置業者是首次購買空地,世界上的任何地方沒有擁有過任何房產;
  2. 置業者購買的空地價格少於$400,000;
  3. 置業者年齡滿18周歲;
  4. 置業者承諾在空地上建築自己的自住房;
  5. 置業者承諾只會在空地上建一套房子;
  6. 購買時,空地上沒有其他建築物的存在;
  7. 置業者未曾申請過類似補貼;
  8. 置業者必須在空地交割完以後的2年內建好房屋並入住;
  9. 置業者必須自住滿一年,且一年內不可出售或出租。

印花稅減免的幅度如下:

聲明:

  • 《昆州房產交易法律指南》由林彙銘律師主編:
    • 第1、5篇章主筆:林彙銘律師
    • 第2、3、4篇章主筆:來哲夫律師
  • 《法律專欄》僅供一般性參考,並無意提供任何個案法律建議,內容受作者本人原創保護且作者與專欄平台明示不對任何依賴本文任何內容而采取或不采取行動所導致的後果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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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澳洲房產 如何選擇最適合你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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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聯邦法律體系的國家中,律師均在物業投資與產權轉讓的過程中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無論是商業地產還是住宅地產,買方往往會委托涉獵相關產權法與土地法的律師就物業買賣合同中的條款進行審查與解釋。對買方不利的條款,律師會提出意見並負責協助買方與賣方進行法律談判,直到雙方達成協議為止。因此,在海外置業的過程中,委托一名合適的律師就顯得尤為關鍵。

此文將通過執業律師在澳房投資中的職責、客戶委托流程以及客戶如何選擇合適自己的律師等方面進行介紹,幫助各位讀者在置業過程中更好地得到法律支持。

在澳房投資法律服務中,律師的職責與委托流程

在澳大利亞法律體系中,律師的身份是法院的組成部分,是法院的工作人員,首先對法律和法院負責。盡管在具體案件中 律師收取客戶的律師費,為客戶提供法律服務,但是律師必須在遵守法律規定,遵循正義公平原則的基礎上,才能為客戶爭取最大利益。比如客戶要律師做偽證,律師沒有別的選擇只能拒絕。在物業投資過程中,買方律師要告知買方相關的法律權利義務,在客戶違約的情況下也必須要告知客戶的法律責任。

買方律師在為客戶服務時,會為客戶提供一份律師收費協議,明確告知客戶和律師的委托關系。 律師代理產權轉讓手續是基於委托人和律師或律師事務所協商一致而形成的委托代理關系,委托人與律師事務所協商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是規定律師代理委托人辦理具體法律事務的合同,它確定了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在代理該項法律事務過程中的權利義務關系。

根據相關法律,一般情況下,一個律師只能為一方工作(除非特殊情況並且利益雙方明確知情和同意),必須避免利益衝突。那麼買方 的律師在該購買合同中,一旦確定為買方律師,只能為買方工作,為買方爭取法律權益提供法律服務,不能也不是為賣方或者賣方的代 理工作。

作為律師,其專業範圍也只能僅限於提供法律服務。至於客戶所購買的房屋是否物有所值,是否會漲價增值,是否好出租,租金有多少,是否有景觀,是否旁邊有幼兒園、學校、公共交 通、購物中心等,房屋建設進度,房屋建築質量如何,屋內裝修標准是否合格,以及自己能否貸款,能貸多少,貸款利率,如何還貸,彙率走勢如何等等諸如此類關於房產投資、貸款、外彙等的問題,律師作為法律專業人士(而非投資分析師)不能夠,也不可以,更不應當提供任何建議或者答案。

總體而言,律師在產權轉讓(Conveyancing)過程中主要工作可以分為以下:

1、購房合同:在簽署購房合同之前代表買方與對方律師協商、敲定其中的合同條款,以其專業角度盡可能地去除對買房不利的不公平或懲罰條款。

2、交換合同及支付定金:由於國內的外彙管制,通常中國買方需要更多的時間,將款項轉賬到澳大利亞。這是,律師可與賣方律師協商,要求延長買方支付定金的時間,以確保買方能夠正常履行合同條款。

3、印花稅計算:印花稅的計算繁雜,一般購房者可能並不了解,而律師不但可以幫助買方准確計算所需購買房產的印花稅金額,還可根據買方的情況申請相應的印花稅減免。在簽署買房合同前,律師都會向買方確認印花稅的金額,並幫助買方完成所有相關文件、表格,確保滿足法律、法規的要求。

4、所有權轉讓:澳大利亞各州對於房產轉讓證書的隱性要求較高,稍微處理不慎,可能會引起不小的法律糾紛。為保證這一步驟的順利進行,律師會起草房產轉讓證書,提醒買方按照正確的方式簽署轉讓證,並在房產交割前及時檢查證書的有效性,是否能被政府部門接受,確保買方在交割後順利成為新的房主。

5、房產交割:在交割當日,買房律師將會計算買賣雙方所應承擔的稅金、政府費用,以確保買方正確支付。此外,買賣雙方還將當面交換所有的法律文件、結算應付清款項,以便於房產的所有權由賣方合法地轉讓至買方名下。在這一關鍵節點,通常由律師代表買方出席交割過程,以保障買房權益、以及房產的順利交割。

6、向土地局注冊所有權:律師會在房產交割後,與當地相關政府部門聯系,以確保該房產的所有權已正確轉讓至買方名下。

如何選擇合適自己的律師

現在法律行業就像是一個雙盲的市場,客戶抱怨找不到好律師,律師也會抱怨找不到案源。絕大多數買方在簽署購房協議時都會聘請律師進行,但仍然有例外。如果客戶原來就有一些投資經驗,並且時間充裕,願意鑽研相關法律法規,那麼仍然可以自己操作相關的法律事宜。不過對於大部分人來說,有一位專業的法律從業者幫助客戶進行產權轉讓,可以更好地保護交易安全與個人權益。

從建立信任的角度,當事人找到合適律師的相關途徑有:

一是通過投資經驗豐富的“過來人”推薦口碑好的律師。

二是通過中介推薦律師:有買方擔心使用中介推薦的律師會產生利息相連的問題,其實不用擔心,有過切身體驗的買方通常都會承認,專業中介推薦的律師可能往往比自己盲目找的律師更專業。原因是,作為從業多年的中介,對行內的律師可能也多少打過交道,貌似互相競爭的中介之間也常會互相交流客戶回饋,對律師的狀況也要比外行人更了解。中介通常也希望推薦最專業最盡責的律師說明自己的客戶完成交易。而律師是持牌經營,他們只收取服務費,不可能去勾結中介做坑害買方的事情、冒丟掉牌照的風險。而賣方有自己的律師,中介推薦的律師與賣方律師沒有直接利益關系,只代表買方利益為買方服務。

三是通過媒體曝光率:一些律師會在當地中文報紙房地產專欄發表文章。文如其人,如果你讀了數篇文章後覺得作者房地產知識豐富,人品正直,不防打電話或去電子郵件做進一步的了解。此外,還可以到一些專業的海外投資置業網站上咨詢,這些網站推薦的房產律師都會附有詳細的背景介紹,為有意於海外置業的買家提供個人化的服務。

買方容易陷入兩個誤區,一是誤以為律師級別越高越好,接了地產業務的律師必然精通地產方面的業務。二是片面對比價格,傾向於選擇最便宜的律師。

實際上律師的業務十分廣泛,不同專業的律師擅長的業務方向也各不相同,並非所有的律師或高級別律師就必然精通地產法律業務,而且不同州的地產法律也有所不同,如果在悉尼做其它州的業務,需找持有其他州牌照的律師。

此外,建議不要太糾結於律師費價格。建議不要與律師壓價格,如同真正聰明的投資者只求最專業的相關服務,不屑向房產中介與貸款中介索取回扣一樣,只貪圖最低的價格,很可能令你支付其他方面更昂貴的代價。

聲明:《法律專欄》僅供一般性參考,並無意提供任何個案法律建議,內容受作者本人原創保護且作者與專欄平台明示不對任何依賴本文任何內容而采取或不采取行動所導致的後果承擔責任。

 


責編:Zoe Chan

 

中澳雙證律師林彙銘專欄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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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居外網獨家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澳昆州房產交易法律指南(2)產權交易法律流程(上)|居外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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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陽光之州(Sunshine State)”昆士蘭州地理位置優越,自然資源豐饒,投資環境良好,礦業、農業和旅游業等發達。近年來,中昆關系健康發展,經貿合作不斷深化,越來越多的中資企業來到昆士蘭州開展投資貿易業務,昆士蘭州已成為中國對澳大利亞投資的熱點地區之一

由於介紹昆士蘭州投資環境及法律法規的中文資訊較少,中方投資者對昆士蘭州的投資情況缺乏必要了解,在業務拓展與投資選擇的過程中遇到了諸多問題。而房產交易作為投資中占量最多的標的,其相關法律資訊也最為中方投資者所關注。需要注意的是,本文中所指的房產交易主要為二手房交易

為使中方投資者,特別是澳洲新移民與房產置業者,更好地了解昆士蘭州相關投資法律環境,本文將對澳洲(昆士蘭州)1974年產權法》1994年土地法》1975年外國收購與接管法》進行總結歸納,通過以下羅列的法規要點對昆州房產交易法律進行集中地介紹與分析,主要為以下篇章

  1. 昆州房產交易法律指南 (1) – 置業合同中的十大“問題”條款(主筆:林彙銘律師)
  2. 昆州房產交易法律指南 (2) – 產權交易法律流程(上)(主筆:來哲夫律師)
  3. 昆州房產交易法律指南 (3) – 產權交易法律流程(中)(主筆:來哲夫律師)
  4. 昆州房產交易法律指南 (4) – 產權交易法律流程(下)(主筆:來哲夫律師)
  5. 昆州房產交易法律指南 (5) – 主要稅務與(首次)置業補貼(主筆:林彙銘律師)

需要指出的是,當前澳洲投資環境不斷變化,加上各投資者在自身背景、投資領域或選擇方向等方面存在差別,本文僅為讀者提供一般性參考,並無意提供任何個案法律建議。

昆士蘭州產權交易法律流程主要分為以下三大環節與十四個步驟:

A. 合同簽訂 昆州房產交易法律指南(2) | 產權交易法律流程(上)

  • 定名;
  • 量力;
  • 選房;
  • 出價;
  • 簽約;

B. 合同執行昆州房產交易法律指南(3) | 產權交易法律流程(中):

  • 投保;
  • 付定;
  • 查房;
  • 批貸;

C. 准備交割 昆州房產交易法律指南(4) | 產權交易法律流程(下):

  • 核數;
  • 劃款;
  • 驗房;
  • 交割;
  • 後續事項。

因為篇幅原因,此專題分三篇章,《昆州房產交易法律指南(2) | 產權交易法律流程(上)》主要介紹合同簽訂階段的法律流程。

聲明:

《昆州房產交易法律指南》由林彙銘律師主編:

  • 第1、5篇章主筆:林彙銘律師
  • 第2、3、4篇章主筆:來哲夫律師,昆士蘭州高等法院注冊律師。擁有中國法學學士學位、澳洲會計學碩士及法學博士學位,並具有澳洲注冊會計師資格。

《法律專欄》僅供一般性參考,並無意提供任何個案法律建議,內容受作者本人原創保護且作者與專欄平台明示不對任何依賴本文任何內容而采取或不采取行動所導致的後果承擔責任。

居外責編:Zoe 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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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敗南半球?投資澳洲失敗的六大原因|居外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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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85-2015年的30年裡澳洲房產增值221.4%,澳洲顯然已經在全球範圍內成為當之無愧的房產投資大國。1987年8月至2017年8月的30年間,低價類房產價格上漲了1,517%,中價類房產上漲580%,高價類房產上漲432%。也就是說,30年間澳洲市場保持著旺盛的需求與活力,低價類房產價格漲幅最高,如今房屋的可負擔性正逐年降低,但近年高價房產的需求證明了房屋價格的攀升並不會打擊消費者的購房熱情,這也讓投資者對澳洲未來的投資前景充滿信心。然而,仍然有許多海外投資者在兵敗澳洲,未獲得可觀的投資回報,更有甚者遭遇“滑鐵盧”顆粒無收。

當下,中國投資者走出去的意願非常強烈,而如何成功的走出去,是眾多中國投資者共同面臨的重大課題。希望可以通過本文為各位讀者羅列相關澳洲投資失敗失利案例,找出失敗失利原因,並找出避免同類失誤的解決辦法,以助力中國投資者轉敗為勝,贏在澳洲。

1. 項目調研不充分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中國投資者走出去也不例外。當前,絕大多數投資者在進行海外投資時缺乏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存在很強的主觀盲目性。調研不充分主要是指對影響投資項目成功的各種條件是否具備沒有窮盡或判斷失誤,從而導致決策失誤,投資失敗失利,例如法律調研、商業調研、社會環境或自然環境調研等等。

2015年,來自中國成都的張先生投資澳洲昆士蘭北部的一處農業項目,看中的便是該項目區域的面積龐大,而單位均價較低,很好地滿足了國人對於“土地”所有的青睞。但張先生在投資前的可行性研究時,並未注意所投農場地域的氣像條件,導致投資失敗。投資後來發現農場所在地常年多雨,薯類農作物無法曬干,而機器烘干成本太高,最終不得不放棄該農場,另行選址。

中國投資者在澳投資前對項目進行全面的可行性研究極其重要。建議中國投資者進一步增強風險意識、困難意識,在自己全面調研的同時聘請專業的國際國內商業和法律等服務機構進行全方位的深度可行性研究,對影響項目成功的全部必要條件和要素進行羅列並重點分析評估,否則,一旦投資失敗,後悔莫及。

2. 盡職調查不充分

在投資者對於項目本身的調研通過之後,強烈建議聘請相關服務機構對投資項目與轉讓方進行深入盡職調查。中國投資者因盡職調查不充分、不到位,或者在盡職調查階段風險判斷失誤而失敗失利的案例也不少。

2006年,中信泰富在澳洲收購了20億噸磁鐵礦資源開采權的Sino-Iron項目。收購後,該項目就像一個吞錢的機器,項目投資預算最初為25億美元,五年後該項目投入已接近71億美元。最後中信在總結該項目成本升高的原因時,投資前“盡職調查報未充分、詳盡”赫然在列。

3. 政府審批風險估計不足

境外投資中因不能獲得政府批准或擔心不能獲得政府審批而終止失敗的案例不在少數。FIRBForeign Investment Review Board) (澳大利亞外國投資審查委員會)主要負責審批外國投資者在澳洲的投資項目。根據澳大利亞的外國投資制度,海外投資者在澳購買房產之前一般都需要辦理投資審批,得到FIRB審批之後才可進行投資。

2016年4月,澳大利亞外國投資審查委員會(FIRB)以“國家利益”為由,否決了大康牧業擬3.7億澳元收購澳洲畜牧業公司Kidman公司80%股權的申請。幾個月後,澳大利亞財長Scott Morrison也以“國家利益”為由,也叫停了中國國家電網約100億澳元收購該國電網公司Ausgrid的交易。

不少海外投資者認為FIRB對於個人的對澳房產投資批准率為100%,絕不會被“卡”住,從而並不擔心購房合同中缺少“Subject to the approval of FIRB”(以FIRB批准為條件)的關鍵條款。請注意FIRB對於個人的對澳房產投資批准率從沒有100%,FIRB在審批時會著重審查一項投資是否能夠提升經濟活動且促進生產力提高或技術革新,那麼這種投資一般被判定為不與國家利益相違背的。FIRB考量海外人投資申請時,主要評估的是以下幾點:

  • 國家利益,投資會否影響到澳大利亞保護其安全和發展模式的能力。
  • 競爭議題,投資會否直接或間接導致競爭市場發生扭曲。
  • 對政府政策特別是稅收以及政府關心的議題比如環境造成影響。
  • 對澳大利亞社會以及經濟是否造成不利影響。
  • 投資者的性,投資者是否有明確的商業目的,或投資行為是否受到充分明確的監管和監控。

4. 未聘請相關律師或聘請律師不專業

在澳洲,律師均在物業投資與產權轉讓的過程中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無論是商業投資還是住宅投資,買方往往會委托涉獵相關產權法與土地法的律師就物業買賣合同中的條款進行審查與解釋。對買方不利的條款,律師會提出意見並負責協助買方與賣方進行法律談判,直到雙方達成協議為止。因此,在海外投資的過程中,委托一名合適的律師就顯得尤為關鍵。

實際上律師的業務十分廣泛,不同專業的律師擅長的業務方向也各不相同,並非所有的律師或高級別律師就必然精通地產法律業務,而且不同州的地產法律也有所不同。在海外投資過程中,買方律師要告知買方相關的法律權利義務,在客戶違約的情況下也必須要告知客戶的法律責任。

5. 居間人誤導

中國投資者投資海外項目往往有居間人牽線搭橋。居間人為收取佣金或類似報酬,往往可能會有誇大項目收益,促成交易的心理。中國投資者未能正確把握和處理與居間人的關系,也很有可能遭遇投資風險。

據《悉尼晨鋒報》報道,自2014年9月份到現在,在悉尼地區至少有10名房地產經紀人被指控詐騙,並且被吊銷了工作執照。目前,這種情形在新州房產界屢見不鮮。過去兩年來,超過360萬澳元被新州的房產經紀人騙走,他們用來支付賭博、毒品、機票和各種娛樂方式的賬單。

因此,中國投資者為了保護好自己的投資安全,必須學會正確處理與居間人的關系,挑選合適的居間人。因此,請注意以下幾點:

  • 對居間人提供的信息都要進行驗證,不可輕易相信,一旦發現居間人提供的信息不實,立刻終止合作;
  • 不能讓居間人完全掌控投資項目,要直接或間接與交易對方進行溝通;
  • 居間人報酬,爭取根據項目節點和經營業績確定並分期支付,切忌一次性支付;
  • 佣金協議或類似協議中明確居間人的義務,並設定完成時間節點以及逾期違約責任。

6. 稅務問題

一般來講,海外投資者在澳洲被視作“非稅務居民”。對於非稅務居民來說,他們只需交納在澳洲境內所賺錢財的稅。例如一個中國人在澳洲買了一處投資房,就需要在澳洲申請稅號,然後每年在澳洲申報關於該投資房的收入。

投資房產主要有兩種收入。一是持有房產時期的房租收入,一是賣房產時的資產增值收入。這兩個收入相對獨立,納稅時有不同的計算尺度。從來沒有被出租過的房子,賣的時候增值了,只要在定義上是“投資房”,也同樣需要繳納增值稅,除非房子一直是納稅人的自住房。

另外,稅局征稅的對像是房產所有者。所以即便房產的出資者是所有者的父母或親朋好友,房子的貸款在其他人名下,依然不會改變稅賦。當然,如果買房的錢是從海外借來的,則應保留憑證。只要借貸明晰,海外利息同樣可以入賬。

作為海外投資者,在澳洲納稅的時候的主要弊處在於:

  • 無法適用當地居民/公民的免稅額度
  • 無法適用當地居民/公民的50%的資產增值稅減免
  • 需要繳納海外人額外印花稅/土地稅

聲明:《法律專欄》僅供一般性參考,並無意提供任何個案法律建議,內容受作者本人原創保護且作者與專欄平台明示不對任何依賴本文任何內容而采取或不采取行動所導致的後果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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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昆州房產交易法律指南(1)置業合同中的十大“問題”條款|居外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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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陽光之州(Sunshine State)”昆士蘭州地理位置優越,自然資源豐饒,投資環境良好,礦業、農業和旅游業等發達。近年來,中昆關系健康發展,經貿合作不斷深化,越來越多的中資企業來到昆士蘭州開展投資貿易業務,昆士蘭州已成為中國對澳大利亞投資的熱點地區之一

由於介紹昆士蘭州投資環境及法律法規的中文資訊較少,中方投資者對昆士蘭州的投資情況缺乏必要了解,在業務拓展與投資選擇的過程中遇到了諸多問題。而房產交易作為投資中占量最多的標的,其相關法律資訊也最為中方投資者所關注。需要注意的是,本文中所指的房產交易主要為二手房交易

為使中方投資者,特別是澳洲新移民與房產置業者,更好地了解昆士蘭州相關投資法律環境,本文將對澳洲(昆士蘭州)1974年產權法》1994年土地法》1975年外國收購與接管法》進行總結歸納,通過以下羅列的法規要點對昆州房產交易法律進行集中地介紹與分析,主要為以下篇章

  1. 昆州房產交易法律指南 (1) – 置業合同中的十大“問題”條款
  2. 昆州房產交易法律指南 (2) – 房產交易流程(上)
  3. 昆州房產交易法律指南 (3) – 房產交易流程(下)
  4. 昆州房產交易法律指南 (4) – 主要稅務與(首次)置業補貼

需要指出的是,當前澳洲投資環境不斷變化,加上各投資者在自身背景、投資領域或選擇方向等方面存在差別,本文僅為讀者提供一般性參考,並無意提供任何個案法律建議,內容受作者本人原創保護且作者與專欄平台明示不對任何依賴本文任何內容而采取或不采取行動所導致的後果承擔責任。

以下與各位分享《澳昆州房產交易法律指南(1)置業合同中的十大“問題”條款

  1. 讀者常見問題:林律師,我沒有澳洲綠卡,中介說也可以夠買澳洲房產,是真的嗎?

重點條款解讀 FIRB

澳大利亞外國投資審查委員會(Foreign Investment Review Board/FIRB)規定,如果不具有澳大利亞國籍或者永久居留權的人欲要在澳大利亞置業,需要向外資委員會遞交申請(2017年7月1日起,最低申請費為5,500澳幣/每次置業行為),申請獲批後方可進行置業行為。

若以物業屬性區分,外資委員會對海外人士的置業行為規定如下:

  1. 新房(期房):
  • 以住宅用房為例,外國人只能購買全新的房產,即預購房或已經建成卻從未出售的房產;
  • 可選擇自住,亦可選擇投資;
  • 與簽證狀態無關;
  • 在某些情況下可以豁免無須申請,常見的如買方為新西蘭公民,買方配偶為澳洲公民,買方及其配偶以共同共有方式購買住宅用房,開發商所開發項目已獲得外資委員會預批等等。
  1. 二手房:
  • 如果買方具有澳大利亞臨時居留身分,即居住在澳大利亞並且持有的簽證允許買方在澳大利亞連續居住超過12個月,則可以購買二手房做為自住用途,但仍需要向外資委員會提出申請並得到批准;
  • 同時,臨時居留簽證置業者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 房產必須且只做自住用途;
  • 不可出租房產的任何一部分;
  • 當此房產不再作為主要居所後的3個月內必須出售此房產;
  • 在簽證到期或有任何更改,或不在此房中居住,又或者出售此房時,必須告知外資委員會;
  • 如果外資委員會需要任何證明文件以審查購房申請時,必須配合呈交。
  1. 讀者常見問題:我老婆不讓我買這個物業了,但是我前天已經合同都簽了!怎麼辦啊?

   重點條款解讀 冷靜期

  • 當買賣雙方在合同上簽字,並且買方或其律師收到簽字的合同後,按法律規定,買方享有5 個工作日的合同冷靜期(拍賣往往不會附有冷靜期)。
  • 在此期間買方隨時可以終止合同,但是賣方可以要求買方繳納相當於合同目標金額25% 的罰金。
  1. 讀者常見問題:林律師,這買房合同也太長了吧!都是英文,簡直天書一樣!怎麼讀啊?

重點條款解讀 標准合同條款

  • 在昆州房買賣中最常見的是REIQ合同,這個標准合同得到了昆士蘭律師協會和地產協會的雙重審合。但是,這並不代表使用標准合同一切手續都會得到簡化。
  • 事實上,如果買方不聘請律師,就需要非常仔細的閱讀合同條款,並且明確了解各種可能發生的情況。如果買方沒有按實履行合同條款,將有可能導致合同被賣方終止。合同上規定的時間對合同執行來說是至關重要的。
  1. 讀者常見問題:我有一個朋友前兩周簽的買房合同,但是上周末大洪水有點淹沒了一樓木柱,買家讓賣家修好,賣家打死不願意,怎麼辦啊?

重點條款解讀 風險轉移

  • REIQ標准合同規定,房屋的責任風險從合同簽訂日後第一個工作日的下午5 點起從賣方轉移到買方。此後房屋如果發生損毀,如遇自然災害﹑火災﹑或其他事故等,即使尚未完全成交,造成的損失也將由買家承擔。
  • 買方需要在合同簽訂之後盡快安排適當的保險,以保障自己的權益,否則就有可能會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如果買方需要向銀行貸款,多數銀行也會要求買方先購買房屋保險。如果購買的是公寓或連體別墅等有業主委員會介入的房產則會由業主委員會購買共同的房屋保險。
  1. 讀者常見問題:貸款下不來或者我不滿意貸款金額的話,我可以撤銷這個買房合同嗎?

重點條款解讀 貸款條款

  • REIQ標准合同規定,房屋買賣可以以買方在”貸款日”到期前成功從”貸款銀行”處得到所需”貸款數額”的貸款批准,並且貸款條件令買方滿意為條件,前提是合同中”貸款數額””貸款銀行”以及”貸款日”三項都要正確填寫。換句話說,如果買方經過努力仍無法得到滿意的貸款,可以以此為理由終止合同。
  • 合同同時要求買方必須盡力安排貸款,如果買方不安排貸款,或者在決定貸款條款是否滿意時不實事求是,都將被視為違約。在此情況下,賣方將可以沒收全部訂金,還可以對由此造成的損失要求賠償。如果在貸款日前買方無法獲得貸款批准,則可以通知賣方終止合同。
  • 買方在向賣方確認貸款成功前必須仔細閱讀貸款合同上的條款,確定所有貸款條件都是可以接受的。一旦確認了貸款成功,但是銀行最後卻不能提供貸款,從而導致無法按時成交的話,買方將有可能損失掉全部合同定金,並且被要求賠償對賣方造成的損。
  1. 讀者常見問題:通過建築及害蟲檢查報告,我發現這個房子有很嚴重的白蟻的話,我可以撤銷這個買房合同嗎?

重點條款解讀 建築及害蟲檢查條款

  • REIQ合同規定,合同可以以買方獲得滿意的書面房屋檢察與害蟲檢查報告為前提條件。和貸款條款一樣,”檢查時間””房屋檢查人”和”害蟲檢查人”三項都必須正確填寫,否則此條款無法生效。
  • 同樣,買方必須盡力安排檢查並得到報告,如買方不安排檢查,或者在判斷檢查結果是否滿意時不實事求是,都將被視為違約。如果買方在合理考慮的情況下依然覺得報告結果不能使其滿意,即可以向賣方提出終止合同。這個要求也必須在合同上規定的檢查時間當天下午5 點之前提出。
  1. 讀者常見問題:賣家昨天電話裡給予了我一些承諾,我要怎麼做可以免得他抵賴呢?

重點條款解讀 特殊條款

  • 口頭承諾達成的條款很難取證,因此很難保護到買家,因此我們建議任何條款的達成都要以書面的形式加入到合同中。
  • REIQ 合同是可以附加特殊條款的。但是在撰寫特殊條款時必須非常小心以免造成合同意思不明確。如果加入特殊條款,建議您向律師咨詢,由律師按照您的意願起草條款以確保您的最大利益。
  1. 讀者常見問題:這個物業有一個泳池,但是看上去都已經很久沒打理了,怎麼樣才能證明這個泳池是仍然可以被安全使用的呢?

重點條款解讀 泳池安全證書

  • 在達成合同之前,賣家有義務向買家提供揭露申明,說明物業中是否含有泳池,並且泳池是否有泳池安全證書。
  • 如果賣家無法確定泳池是否可以被安全使用,那麼賣家有義務要請一名持牌泳池檢測人員進行泳池安全檢測,以確保該泳池是符合安全規定,例如標志、護欄和建築規範等等。
  1. 讀者常見問題:林律師,您可以做什麼調查來保護我這個房產交易不上當受騙啊?

重點條款解讀 各項調查

  • 在合同簽訂後到成交之前這段時間,買方應該安排各種必要的調查以確保其在此房產上的權利。一般需要到產權辦公室(Titles Office)進行調查,包括做房屋產權調查和規劃圖紙調查。
  • 產權調查可以確定登記在此房屋產權上的按揭貸款,以及有無任何妨礙物(如他人通行權或附屬建築物等),還可以檢查合同上的第號是否正確。買方還應該項產權辦公室調取將購買的地塊的規畫圖以確保在政府登記的地塊確實是自己將要購買的,並且合同上的面積也沒寫錯。
  • 買方還可以向房產所屬的是政府要求進行以下調查:
  • 此房產需交納的市政規費有多少,是否有欠繳規費;
  • 水費有多少,如有需要還可以安排特別的水表調查;
  • 此地塊的政府規定用途是什麼;
  • 房子的排污排水設計圖;
  • 是否有被淹水的紀錄;
  • 曾向政府提出的建築報告記錄以及審判批記錄等。
  • 買方還需要向政府的地稅部門調查現屋主是否需要就此房產繳納地稅。另外,交通規劃部門可以告訴買家政府現在或將來是否有計劃征用此土地。
  • 根據房產的所在地以及其特點,有些客戶可能會需要做一些特殊調查:
  • 地塊邊界的測量;
  • 昆士蘭鐵路部門的調查;
  • 公司調查以確定是否有公司欠款等;
  • 環境保護部門的調查以確定地塊是否受過污染;
  • 高壓電線調查;
  • 文化遺產調查;
  • 管理公司調查等等。
  1. 讀者常見問題:房屋交割後,有什麼類似中國的紅本本給我,證明我是業主嗎?

重點條款解讀 產權過戶文件

  • 過戶文件是向政府部門提供房屋買賣詳細情況的重要文件。買方繳納印花稅後必須在過戶文件上加蓋已繳印花稅的圖章。
  • 如果委托律師辦理房屋買賣事宜,律師會為您辦理其中手續並代繳印花稅。如果選擇自己完成交易過程,則需要到州政府的財政稅務部(Office Of State Revenue)繳納印花稅並在過戶文件上加蓋印章。
  • 成交後買方或買方的貸款銀行需要向產權辦公室提交過戶登記申請,把買方登記為房產的所有人,並將貸款銀行登記為按揭權人。
  • 在登記後產權辦公室會告知各相應政府部門房屋產權的轉變,如市政府及州財政稅務部門等。如果您購買的房產是連體別墅或市公寓等有管理公司負責管理的房產,還需要填寫相應表格已通知管理公司產權的轉變。
  • 政府部門不會主動提供實體的產權證明,需要業主主動申請。但是,業主可以通過產權檢索(Title Search)找到物業所有權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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